法庭天平的兩端一樣重嗎?:法庭實戰攻略 (電子書)

法庭天平的兩端一樣重嗎?:法庭實戰攻略 (電子書)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蘭天律師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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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律師,我會被判有罪去坐牢嗎?」

  鼓起勇氣走進法院,不是為瞭打贏官司而發聲,
  隻是祈望把事實講清楚,爭取公平正義。

  但,人類的司法製度,公平正義真的完全得以伸張?

  非不得已不告官。
  訴訟是一條費時費力又不確定的路程,
  有時官司打到最後,已經不是對錯議題,
  而是──
  要不要爭這一口氣!

  進入法庭訴訟,攻防戰纔是正式開打!
  在法庭上,可能麵對的場麵──

  ‧檢察官是因為證據而起訴?還是順應民意而起訴?
  ‧在證人席上,一句真話會翻轉被告的一生,到底該說或不說?
  ‧在法庭上,律師是羞辱當事人?還是刁難證人?辯論是為正義理想?還是金錢?追求的是打贏官司?還是和解落幕?
  ‧法官在審判的過程中失控、失言、失態,甚至失智……接受審判的當事人如何麵對變色的青天?
  ‧如果法官無法在法庭勸諭和解/解決恩怨,是否任由天道因果運行?

  蘭天律師藉由多年處理訴訟的經驗,細說步入法庭審判後的冗長過程,以及民眾與法律人對於法庭的認知差距:民眾期待法官理解當事人的委屈與無奈,而法官則在於調查案情相關事實,適用法律作齣判決。講求的,是事實的證據。

  訴訟過程,是分齣是非對錯?還是和解止息紛爭?
  法庭裡步步驚心,是一幕幕欺騙、背叛、傷痛等人性醜陋戰,
  正義公理的盡頭,又在哪裡?

  當事人的官司打到最後,有時已經不是財產保衛戰的議題,而是要不要爭這一口氣的決心——是可忍,孰不可忍?然而人生一定要經過這些惡性循環,悲劇的輪迴嗎?當兩造纏訟多年,兵疲馬睏之餘,如若律師適時透過和解程序,引導當事人終結仇恨,放下恩怨,達成和解,帶來圓融的結局,也許心靈傷口可以不再惡化,生命纔能往前走。倘使和解是訴訟的最高境界,是否所有的案件都可以藉由和解達到息訟解紛的目的?──蘭天律師

本書賣點

  人性法庭攻防戰,好人與壞人的定義不是錶麵想的那樣。

名人推薦

  王泰升│颱大法律學院教授、安鬱茜│建築師、張四十三│角頭音樂創辦人、張培仁│中子創新執行長、馮亞敏│喜事國際時尚集團董事長、溫嵐│歌手、演員、黃瑞華│最高法院法官、傅祖聲│國際通商資深閤夥律師、劉開│視覺設計、蕭雅全│電影導演──真心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列)
 
法律實務的迷霧與清晰:一窺司法程序的深度剖析 引言:法律的真實麵貌 法律,是社會運作的基石,但對於許多人而言,法院的殿堂往往籠罩著一層難以穿透的迷霧。本書旨在撕開這層薄紗,為讀者提供一個清晰、實務且深入的視角,探討法律體係的各個層麵,特別是訴訟程序的本質與操作細節。我們將超越教科書上的抽象定義,深入探討法律在現實世界中的應用、挑戰與潛在的灰色地帶。這不僅是一本法律指南,更是一場對司法正義實踐過程的深度審視。 第一部分:訴訟的啟動與基礎架構 法律程序的起點,往往源於爭議的發生。本部分將詳盡解析民事與刑事訴訟的發動機製,區分兩者在目的、舉證責任與程序強度上的根本差異。 1. 訴訟標的與管轄權的確定: 訴訟程序的第一步,是精確界定「爭議的本質」和「應由何處審理」。我們將分析各種訴訟標的物的認定標準,例如請求權基礎的確立。對於管轄權的探討,將細緻區分地域管轄、事物管轄與特別約定管轄的適用時機。特別是跨國或涉及多方當事人的複雜案件中,管轄權的爭奪往往成為決定訴訟走嚮的關鍵戰略點。本章節將輔以實際案例,說明當管轄權發生衝突時,法院如何進行裁量,以及當事人應如何提前佈局,確保案件能在最有利的司法環境下進行。 2. 當事人的地位與訴訟能力: 法律程序是人的角力場。本部分將深入探討原告、被告、告訴人、自訴人及辯護人的法定權利與義務。訴訟能力的判斷,尤其在涉及限製行為能力人或法人時,極為關鍵。我們將分析代理權的授予、撤銷與界限,並探討「訴訟擔保」製度的實質功能,它如何影響弱勢方進入訴訟的門檻,以及法院對擔保命令的審核標準。 3. 起訴狀與答辯狀的撰寫藝術: 法律文書的撰寫,是法律實務中最考驗功力的環節之一。起訴狀不僅是事實的陳述,更是法律論點的第一次正式佈局。本書將提供結構化的寫作範本,強調「事實陳述的精準性」、「法律依據的邏輯連貫性」以及「證據的預先提示」。針對答辯狀,我們將解析如何有效駁斥對方主張,提齣抗辯,以及在何時應提齣反訴或抵銷。對於非專業人士,如何閱讀並解構一份結構嚴謹的訴訟文書,也將是重點解析的內容。 第二部分:證據法則的攻防戰略 證據,是法院判斷事實的唯一依據。對證據的控製與運用,直接決定瞭訴訟的成敗。本部分將聚焦於證據的提齣、證據能力的審查與證據採信的原則。 1. 證據的分類與證明力: 從直接證據到間接證據,從書證、物證到人證,我們將係統梳理各類證據的特性。特別是針對人證的詢問與詰問(Cross-Examination)技巧,將進行深度剖析。如何透過詢問設計,引導證人說齣對己方有利的事實,或揭示其證詞的矛盾與偏見,是實戰中不可或缺的技能。 2. 舉證責任與證明標準的劃分: 「誰負舉證責任?」這個問題在不同法域有不同的答案。民事案件中的「待證事實的通常性」與刑事案件中的「超越閤理懷疑」的證明標準,其嚴格程度有天壤之別。本書將詳細說明法院如何衡量這些標準,以及當事人如何透過策略性的證據呈現,強化自身主張的「蓋然性」。 3. 證據開示與保全的運用: 在證據尚未完全揭露前,如何預防證據被湮滅或移動?證據開示程序(Discovery)在現代訴訟中扮演愈來愈重要的角色。我們將探討強製證據調查的範圍、申請強製處分(如搜索、扣押或勘驗)的法律要件與程序限製,以及當事人應如何應對突如其來的證據揭露。 第三部分:審理程序的實戰演練 從準備程序到言詞辯論,審理程序是將雙方主張與證據攤開在陽光下檢視的過程。 1. 準備程序與爭點整理的藝術: 準備程序是現代訴訟效率化的核心。本書將闡述如何利用此階段,迫使對方明確化其爭議點,避免在後續審理中齣現戰術性拖延或事實模糊。我們將指導當事人如何準備「爭點清單」,並在庭上有效陳述,引導法官快速聚焦於關鍵爭議。 2. 法庭的非語言溝通與庭訊技巧: 法庭上的互動,不僅限於口頭陳述。法官的肢體語言、書記官的記錄速度、甚至當事人在陳述時的儀態,都可能潛移默化地影響審理觀感。本書將提供在法庭上保持專業、清晰錶達的實用建議,包括如何應對法官的突襲式提問,以及在陳述時保持情緒穩定性的重要性。 3. 鑑定程序與專業證人的角色: 在科技與專業知識日益複雜的今天,鑑定人的意見往往成為判決的決定性因素。我們將剖析司法鑑定(如筆跡鑑定、DNA鑑定、財務鑑識)的選定標準、鑑定人報告的審閱要點,以及如何對不利的鑑定結果進行有效的反駁與質疑。 第四部分:判決的生效與救濟途徑 一審判決絕非終點。對判決結果的分析與後續的救濟,是法律程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 判決書的結構解讀與隱含意義: 判決書的「事實認定」、「理由」與「主文」之間存在嚴密的邏輯鏈。本書將教導讀者如何從判決的「理由」部分,反推齣法院採信瞭哪些證據、捨棄瞭哪些主張,從而判斷勝訴或敗訴的真正原因,而非僅看最終結果。 2. 上訴與再審的時機與策略: 上訴程序旨在糾正一審的明顯錯誤。我們將詳細說明上訴的法定期間、上訴理由的撰寫限製(特別是法律問題與事實爭議的區分),以及進入第二審後訴訟策略的轉變。對於極少數的再審聲請,本書也會探討其極高的門檻與必須滿足的特殊法定要件。 結論:持續的法律視野 法律實務是一個動態演進的領域。本書的目標是裝備讀者一套審慎、務實的法律思維框架,幫助他們在麵對司法挑戰時,能夠更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權益,理解程序背後的權力運行邏輯,並對司法公正的實踐保持一份清醒的認知。法律的旅程充滿變數,清晰的視野是航行中最好的羅盤。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蘭天律師


  作者本名黃秀蘭,祖籍廣東梅縣,齣生於颱灣颱中市,為現任律師,執業廿餘年。年輕時鍾情於文史,因社會期待、父母期望進入法律領域,在長年訴訟紛爭、法庭攻防中,觀察人生百態、領略人性幽暗、探索天道運行。

  承辦法律案件期間,經常協助當事人在訴訟程序中,進行法庭攻防,陪伴當事人走過生命幽榖,安頓仇恨怨懟,探索生命真諦,開啟人生新的篇章。

  在法律工作沉重壓力下,喜以旅行、寫作、賞析古文物、教育子女作為調養心性之道。公餘之暇閱讀撰文,分享法律人生的體悟。

  目前擔任翰廷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任教於國立颱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係,講授「智慧財產權與閤約談判」。
 

圖書目錄

推薦序
心繫社會的文藝律師/王泰升
理性的專業法條成為感性的案例/馮亞敏
司法改革成功的密碼/黃瑞華
每個人都該有個對的律師朋友/蕭雅全

自序

勝負之間│洩密侵權案
小員工對抗大公司│員工洩密案
證人的抉擇│違約洩密賠償案
走鐘的和解│閤作社決議確認之訴
機械廠的悲歌│給付貨款案
法官勸和解│迴復股權案
和解的終章│小說侵權求償案
當恐龍法官起舞│刑案和解
法官的反彈│聲請迴避案
暴風雨過後│背信案
法庭霸淩│媒體誹謗案
被告席上的真話│侵權賠償案
受害者的控訴│車禍賠償案
被告真情告白│背信案
土石流之後│行政稅務案
證人與法官直球對決│稅務行政訴訟案
不敢結案的法官│遷讓房屋案
輪暴智障女│妨害性自主案
學運與黑箱作業│偽造文書案
詭異的偵查庭│股東侵占案
刑案中的黑白交會│土地建案背信罪
當愛已成往事│同性戀殺人未遂案
亂槍打鳥│價金返還案
證人席上的掙紮│股權藉名登記案
古城中的法庭戰│股權轉讓案
調解庭上的掙紮│清算閤夥財產案
當證人說謊│買賣違約賠償案
二十年恩怨何時瞭│音樂侵權賠償案
法庭原音重現│原住民音樂侵權賠償案
偽證的代價│詞麯侵權案
法庭外的真相│專輯歌麯侵權案
麯歸何處│音樂著作侵權案
土地公發威│拆廟還地案

 

圖書序言

  • ISBN:9789863872962
  • 規格:普通級 / 初版
  • 齣版地:颱灣
  • 檔案格式:EPUB流動版型
  • 建議閱讀裝置:手機、平闆
  • TTS語音朗讀功能:無
  • 檔案大小:2.3MB

圖書試讀

自序

  自學校法律係畢業,轉入職場,開啟執業律師的生涯,成為人生重大的轉捩點。從法律條文到真實人生,其間有著巨大的反差!雖然在學校上過審判實務的課程,也曾參與法律服務社,聆聽民眾訴說案情,追隨老師提供法律意見;但真正進入司法界,麵對當事人一樁樁奇特苦難的案件,纔真正感受到民間疾苦,體會人心嗔癡貪欲交織引發的衝突,甚至陷入良心與現實的掙紮、法律與人性的角力中。

  「律師」一般被認為是自由業──接案自由、身份自由,可是人們卻不容易看到律師辛苦的一麵,有位同道描述得較貼切,他說:「我們律師執行的業務是煩惱業,而且是專為別人煩惱!幸運的時候就解決當事人的煩惱;不幸的時候,當事人的煩惱就全變成自己的煩惱。」就在層齣不窮的煩惱中,我們接受託付,引領著當事人走齣生命的泥淖,嘗試突破法律的睏境,謀求紛爭解決方案。當事人來到事務所討論案情,通常須先經歷一段重啟傷口講故事的過程,讓律師在傾聽當事人的傷心往事之際,抽繹淬煉訴訟上的有利事實,作為攻防的利基。如果當事人夠誠實,願意同時揭露不利的事實,更能讓律師周全地評估案件的成敗,提前準備法庭攻防之道。然而有些當事人為瞭避免遭受心靈傷痛、情緒潰堤;或擔心律師產生負麵印象,因而辯護不力;或當局者迷、感情用事,選擇性地麵對部份真相,而逃避自己不想或不敢麵對的殘酷一麵,甚至掩蓋事實、隱瞞證據。等到日後法庭上發生關鍵性轉摺慘況,導緻案情翻轉,敗局底定時,又來搥胸頓足,悔不當初,甚至責怪律師、懷疑法官、怨天尤人……,讓我們慨嘆之餘,隻能無語問蒼天。有時無法接受當事人的作風與想法,很想拒絕接辦案件,一位修佛的長輩說:「在妳執行業務的過程中,會來到妳麵前的案子與當事人,都是跟妳有因緣的,妳就好好去渡他們,也等於在渡妳自己吧!」於是二十幾年下來,學習渡人,同時在觀天、觀地、觀眾生中,勤懇尋覓自我的終極解脫。   

  民眾鼓起勇氣走進法院,有時不是為瞭打贏官司而發聲,隻是祈望把事實講清楚,爭取公平正義……。然而法官是人,不是神,卻須判斷人世間的是非對錯,偏偏各項「事實」送到法庭裡,大多經過包裝、設定或重新解讀,法官通常是審判庭中距離事實最遙遠的人,卻必須判定事實的真假虛實。讓人不禁懷疑,人類的司法製度真的可以伸張公平正義嗎?

  身為律師總是期盼能透過法律程序的進行,是非善惡在司法的天平昭示精確的判定。自己內心深處有著法律人天生的正義感,希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更期許法律的責罰可以藉由法官的智慧判斷,達到懲處惡人、保護善類的目的;然而錯誤的判決或粗糙的和解,時而打碎瞭我對善惡分明的期待,最終惡人未受懲罰,善者未得彌補,心中的天平濛塵瞭。於是案件結束瞭,心裡卻無法平衡,落寞失意……。不禁思索著,律師追求的最終境界是什麼呢?打贏官司、判決定讞還是和解落幕?

  當事人的官司打到最後,有時已經不是財產保衛戰的議題,而是要不要爭這一口氣的決心——是可忍,孰不可忍?然而人生一定要經過這些惡性循環,悲劇的輪迴嗎?當兩造纏訟多年,兵疲馬睏之餘,如若律師適時透過和解程序,引導當事人終結仇恨,放下恩怨,達成和解,帶來圓融的結局,也許心靈傷口可以不再惡化,生命纔能往前走。倘使和解是訴訟的最高境界,是否所有的案件都可以藉由和解達到息訟解紛的目的?設若「和解」是法律人最值得推動的目標,為何社會人心以勝訴比例來衡量律師的能力與價值,卻忽視律師推動和解的心力與能耐?為什麼大學法律係師長極力教導我們如何善用法律條文,幫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卻沒指點我們如何盡力追求圓滿的和解?

  人世間法庭的程序能戰亦能和,那麼天上的法庭呢?天道最終是期待訴訟分辨是非、判斷對錯,還是和解止息紛爭呢?中國傳統觀念認為「訟則終凶」,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我們要如何看待訴訟呢?審判過程中法院釐清事實真相,調查案情明確後,法官就該直接進入法律的價值判斷、決定輸贏嗎?還是在深刻感受到當事人內心深處的衝擊與糾結之時,可以耐心勸諭兩造進行和解,試著放下心結與我執,用原諒與接納和平解決一切的不公不義,使惡業不再輪迴作用,人生得以圓滿。

  執行業務二十幾年來,一直深信公平正義可以在法庭實現,縱使歷經當事人惡鬥算計、對造律師失德卑劣、承審法官偏執怠惰、案件濛塵誤判,

  訴訟程序中司法天平不完美地傾斜,原告被告不斷受到衝擊傷害……,我們法律人依然努力尋求符閤公理正義與道德良知的平衡點。雖然每一樁訴訟難以滿足各方的期待,但仍忠誠勤奮辦案,期許颱灣愈來愈清明的司法,可以為受冤屈的民眾帶來公平的審判,彰顯正義於人間!
 
2019年5月4日

推薦序

心繫社會的文藝律師 
                                          

  與蘭天律師是大學同班同學,也曾經同樣是執業律師,隻不過我在擔任律師一段時間後到美國唸書,從此轉行成為專攻颱灣法律史的教授。有幸在齣版前先看瞭新書《法庭天平的兩端一樣重嗎?》的書稿,也知道蘭天律師已經有《在多變的婚姻危機中找齣路──山盟海誓比不過一張紙》、《正義是你想的那樣嗎?──訴訟實戰攻略》等書問世。閱讀後第一個感想就是,老同學還是在律師業務之外,找到其以文藝關懷社會之道。透過絕佳的生花妙筆,讓社會大眾在看故事的過程中,更加瞭解十九世紀末日本統治颱灣後,方齣現於颱灣社會的現代司法製度。

  從颱灣法律史的視角,蘭天律師所做的,乃是颱灣的律師,自日治時期即不曾缺席的「法律大眾化」工作。一八九六年七月十五日現代法院開始在颱灣運作之後,就齣現以法律專業知識,為他人處理法院內民、刑事訴訟的律師業。起初在颱律師全是日本人,大體上自一九二○年代起,颱灣人律師社群逐漸壯大。其中如鄭鬆筠,一九二三年在當時專為颱灣人發聲的《臺灣民報》上,開闢專欄,藉迴答問題,教導人民使用現代法院。一九二八年,由住在颱南的日本人律師福地信夫及其事務員劉邦漢等,創設以法律知識大眾化為旨,用漢文編輯、每月發行的《臺灣法律新報》。一九三二年,曾任律師之事務員的黃永章等人,在颱中創辦另一份以法律大眾化為訴求的《民眾法律》(有日文版及漢文版),介紹與一般民眾日常法律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為該雜誌撰文或擔任顧問的律師有十位(三位颱人、七位日人),且分布於颱灣各地。戰後的中華民國時期,亦曾齣現這類推廣法律知識的雜誌。在一九八○年代,也可看到以敘述故事方式解說法律關係的齣版品,颱大法律服務社即曾在報紙上連載「別讓你的權利睡著」專欄。其後更多律師投入故事型法律書籍的寫作。兼有文采及精湛法律專業的蘭天律師,當然是箇中翹楚。

  在本書,沒有法律條文的敘述,卻可顯現一般人法律生活的真實麵嚮。蘭天律師不但從維護一方當事人法律上權益之律師的角色,描述法庭上各種攻防,及其背後的考量或情境,讓一般人明瞭現代法院的運作實況;也從社會觀察者的眼光,錶達各種對人、對事的看法。如此看來,本書的意義不僅止於法律大眾化,還蘊含著作者對人生、對社會百態的省思。

  其實這本書也提供瞭一些「文本」,可供學術研究使用。例如書中以引述當事人說詞的方式,寫到:「看看檢察官會不會判我們勝訴」,充分顯露現代的檢察官製度,雖然一八九六年之後就正式引進颱灣,但迄今颱灣社會仍有很多人不瞭解檢察官的角色。按檢察官就好比是民事訴訟裡的原告,在現代法院的控訴製度下,隻能指控對方,亦即被告,有不法的行為,而不能做齣勝訴或敗訴的判決,那是法官的權力。我曾經在學術論著中指齣,這不是社會一般人愚昧,而是國傢的法製設計者刻意混淆法官與檢察官在訴訟上的角色及分際,自然讓漢人傳統的「包青天」觀念續存。試問在包青天的戲劇裡,有在分法官、檢察官嗎?這本書亦引用當下颱灣人常掛在嘴邊的「恐龍法官」一詞,並敘述瞭許多堪稱「恐龍」的法官言行。但是社會上很少人提及「恐龍檢察官」,恐怕就是因為把檢察官也算入「法官」。這個現象使得颱灣人民沒機會認真思考,究竟應採取如美國法庭劇般,檢察官僅是與被告及其辯護律師平起平坐的原告,法官為維護其中立性,僅能就檢察官所控訴的罪嫌、所提齣的證據作裁斷,還是應像古裝劇中的包青天,法官可站在被告的對立麵,調查檢察官未提齣的證據,審理檢察官未控訴的罪行。到底這兩種司法模式,各有什麼樣的利弊得失?哪一種司法觀纔是「恐龍」呢?

  本書以個別律師的親身經歷,所描繪的司法運作情景,是否係普遍的現象?以學術研究的標準,尚待秉持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就更多樣本進行包括變數間交叉分析在內各種量化的調查,以及深度訪談等質性的研究。不確知司法「是」什麼,如何奢談司法改革?同樣齣於對司法的關心,從律師轉換跑道為學者的我,曾根據日治時期颱北地方法院各數萬筆的民、刑事判決,在《去法院相告:日治颱灣司法正義觀的轉型》一書,闡釋當時的法庭活動及一般人司法正義觀。蘭天律師則以另一種較為輕鬆、但更為親民的講故事方式,在本書引領社會大眾認識現代司法並為反思。

  無疑的,這是一本適閤各行各業、各年齡層閱讀的好書!

王泰升
(本文作者為颱灣大學講座教授兼齣版中心主任、中央研究院颱史所暨法律所閤聘研究員)

推薦序

理性的專業法條成為感性的案例


  在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就讀時,讀到瞭許多商業案例;時尚產業領域中,我實際參與完成瞭許多時尚產業商業實例。在時尚產業工作中,與國際之間我們需要簽訂許多的閤同及讀取繁複的條款內容及含義,一直以來我有位禦用、專業的律師好友蘭天律師,陪伴著我及喜事國際時尚集團簽下無數的國際閤同,給予我們專業指導與友誼建議。一份正式商業閤同的完成是非常細節與繁瑣的,我們的共識是理解國際閤同的內容,如何在國際法律的規則中,文字敘述方式中,完全理解閤同是否反映甲乙兩方的共同目標。有專業律師並不是要對簿公堂,而是請律師給予我們在法律知識及在遇到有關法律睏境中找到一盞明燈,覓得共同方嚮,保護自身的權利。

  在勞工方麵,同樣的想法,經營一傢公司,我們想應徵專業的人纔,專注的完成在組織架構中的工作目標、達成營業額。擁有一位理解經營者想法的專業律師,亦師亦友,也讓我們公司在處理勞工問題上,減少瞭許多勞資糾紛問題。在著作權的法律知識,是蘭天律師的專長,我們帶著時尚產業的經驗常常與蘭天律師學習與交流。這些年來有位專業律師好友陪伴成長,熟悉理解我們公司經營佈局,在重要時刻給我們專業分析,平時也給予建議提點,這對雙方都是非常重要的信任關係。

  近年來,蘭天律師的工作重心,一部分從訴訟案件轉移到教學演講,計畫推廣文創的智慧財產權的法律知識,還撰寫改編法律案例故事,讓我非常期待地想閱讀。好似福爾摩斯的精神,觀察、推敲、判斷、求證,這樣整理過的案例,如同一篇一篇的故事,更像是一部部的電影,讓讀者不是懼怕法律,而是成為生活常識,讀懂瞭,更可減少閤約爭議。蘭天律師將理性的專業法條,用感性的案例,如同她本人的真性情;在時代的轉變中,蘭天律師為她個人一生所貢獻的律師生涯,創造瞭人生的價值。
 
馮亞敏
(本文作者為喜事國際時尚集團董事長)

推薦序

司法改革成功的密碼


  這不隻是一本律師的「法庭實戰」紀錄,更是一個司法的人性舞颱;裡麵潛藏司法改革成功的密碼,也有人生智慧的修煉。

  法律是民主法治社會的日常。不管你喜不喜歡法律,它都如影隨行;而要不要進入法院,常常不是你自己說瞭算。每一個人都與國傢的司法製度利害攸關;所以,司法不是法律人的,是全民的;司法改革不是法律人的事,是全民的事。司法改革的成敗,直接影響政黨競爭的結果。

  二○一六年初的總統大選,得票率56.12%的民進黨,大贏31.4%的國民黨3,081,379票。勝選者執政近三年後,二○一八年底九閤一大選,民進黨得票率僅有39.16%,慘輸在野卻得票率衝到48.79%的國民黨1,205,146票。選票流失達16.96 %,來迴票數有4,286,525票。這是令人驚駭的數據。從民進黨基本盤的流失,證明英仁配的執政或改革,不僅沒有開拓中間選票,更讓部分傳統支持者因失望而離開。

  人民不滿意什麼?經濟方麵,有客觀數據顯示英仁執政時期,經濟成長明顯優於前朝,而外交、國防的突破,更是有目共睹;是否因為司法、內政的改革,沒讓中間選民感動,卻讓殷切期盼的傳統支持者失望所緻?實可閤理懷疑。

  小英總統就職演說談到:「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是人民普遍的感受」,進而信誓旦旦要司法改革時,獲得人民最多的掌聲。由此可知,人民對司法改革期盼至深。但新政府執政迄今,完成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也立瞭勞動事件法、憲法訴訟法,並建立終審法院大法庭製度;這些究竟能帶給人民多少感動?人民是否更在意: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淘汰,開庭態度、裁判品質好一些,法官、檢察官更公正、客觀一些?

  因為人民對司法改革「成果」無感,司法公信持續低落,司法院許宗力院長在今年司法節緻詞時,無奈地說「司法至今彷彿命懸一線」;中正大學在今年二月底的民調顯示,隻有21.9%的民眾相信法官可以公平、公正地審判。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已創下歷史新低。

  司法到底要如何改,人民纔會有感?關鍵在執掌審判權、高坐法檯的「人」。也許「還權於民」,推動「陪審製」,可以挽救司法公信,也能實踐目前執政黨行動綱領的「建立陪審製度」承諾,洗刷對其選民的毀諾罵名。如果要由職業法官繼續掌握審判權,前麵所述人民在意的問題,不能不被有效解決。

  人民有接受公平法院公正審判的權利。這是我國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也是文明世界共通的主流價值。法官、檢察官行使職權時,法律與良心是外部及內部的界限,標準如何,一般人往往無法精確掌握;但是執行職務過程的外觀,看起來是否公平、公正,一般用人人具備的正義感情,就可以感受或理解,是檢驗的客觀標準。

  法官、檢察官在執行職務時,至少讓整個外觀看起來公平、公正,讓法庭的天平兩端,看起來一樣重,是建立人民對司法信任的第一步,也是人民能獲得公平、公正審判最卑微的要求。讓人民感受法院的天平是公正不偏倚的,纔有進一步相信司法的可能。這其實就是司法改革成功的密碼。

  我們要問的是:當今的司法,不論院檢,有普遍做到嗎?當司法天平的兩端,有明顯的傾斜,而司法人又集體緘默,不正是侵蝕人民對司法體係信任的元凶?如果司法人現正集體承受信任低落的苦果,或許是之前種下的因,結成今日的果?除瞭儘速建構司法體係內的自省、自律文化,還能怨誰?

  同窗好友蘭天律師,她撰寫的這本《法庭天平的兩端一樣重嗎?》,以說故事般的生花妙筆,讓讀者輕鬆進入法庭劇場,觀賞一部部人生的法律故事。

  她以細膩的觀察、發人深省的文句,從靈魂深處透析法庭劇場中每一位參與者的「演齣」。這個劇場不大,但裡頭有訴訟技巧,可以做新進律師的教戰手冊;有人性的光明與黑暗,可以學習人生的豁達;有司法人的鏡子,可供學習與自省;也可以是一般非法律人親近司法的有趣橋樑。

  相信書裡的故事,都會讓人不忍釋手。

黃瑞華
(本文作者為最高法院法官)

推薦序

每個人都該有個對的律師朋友

                                                           
  有兩種人叫你做事你就做,不要討價還價,討價還價對自己不好:一個是你的媽媽,一個是你的律師。蘭天律師很客氣問我,可以幫她的新書寫序嗎?

  你說呢?

  來吧,從哪裡開始呢?從與律師當朋友說起吧。人能力有限,比如你很會做菜,但搞不定電腦──不論當機,中毒,或想裝免費軟體(別讓律師知道)──所以我們常說:「一定要認識個懂電腦的朋友。」更年輕的時候,為瞭想補強別種能力,我們說「一定要認識個讀女校的朋友。」現在,身處現代叢林,我們則說:「一定要有個律師朋友。」

  但我們多半說說而已,並沒真的有。

  我發現若統計全球笑話,最熱門的主角不是小明,是政治人物,極權警察,神父,以及律師。這錶示很多人與我相同,認定律師是對麵國的人,覺得自己被律師欺負的機會高過被保護,於是廣用精神勝利法來修理他們。我無法解釋別人或我心裡為何存在這條界線,可能我認定律師在乎的,正好與我在乎的顛倒。

  但蘭天律師喜歡音樂,喜歡電影,認識之初,她對我提瞭一些她對颱灣音樂的看法,不是法務的,是審美的,那些內容擄獲瞭我的心。

  很久以前,我認識一個在國外讀書的人,我問她就讀科係,她覺得很睏難解釋,就這樣對我說:「這世界有兩種人,一種負責寫秩序,一種負責遵守,我是學習前者的。」我至今仍沒搞懂她學的是什麼,但那個答案深深威脅著我。是的,依照《人類大歷史》一書的說法,智人虛構齣許多信念與秩序,並讓人據以生存發展。那麼那些信念與秩序,你要嘛不理會,要嘛得瞭解,或至少有個瞭解它的朋友。

  我是個藝術學校畢業的人,校園教育教導我如何麵對自己,但不太教育我如何麵對他人。世界紛亂,於是很多藝術人到瞭職場,不知該如何與雇主買傢議價,或不知該如何拒絕被拗,更別說麵對甲方所提,每個字都認得但其實完全不識的閤約。

  這樣無助的感受,我很深刻,在複雜的影片創作競閤世界更是如此,於是理想的秩序,格外是安全的磐石。正如蘭天律師在她前作《如何麵對閤約》的觀察,我與我的同類(雖不見得是藝術天纔)多半是「法律天兵」無誤,然而身處法治世界不識法律,實在很難保護所愛。人傢說「為母則強」,我自覺必須學習現代叢林的法則,且決心與它一搏,正是來自想保護創作嬰孩的動機。

  蘭天律師為我的創作提供瞭很多保障,從那刻開始,我不太開律師的玩笑。也許她隱隱地把我拉到線的另一邊,讓我感到安全。她的著作描寫瞭許多天兵的故事,我很慶幸現在她是詢問我可否代寫序,不是詢我可否入書?(或者其實我已在書裡?)

  每個人都該有個,對的律師朋友。

蕭雅全
(本文作者為電影導演,作品《範保德》)

用戶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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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邊的朋友圈裡,不乏對法律有興趣,但又對進入法庭感到畏懼的人。他們需要的不是成為律師,而是希望在遇到法律糾紛時,能做到「知己知彼」,不會完全任人宰割。所以,這本書如果能提供清晰的「流程圖」,例如從收到傳票到開庭前的每一步關鍵時間點和應對措施,並標示齣「高風險區」,我想會非常受歡迎。例如,在準備答辯狀時,有哪些常見的陷阱是初學者容易犯的?在準備證據清單時,哪些類型的證據最容易被忽略但卻可能成為關鍵?我尤其關注的是「情緒管理」的部分。在緊張的庭訊中,如何保持專業的形象,讓法官感受到你是可信賴的陳述者,而不是一個情緒化的當事人?這類超越法律條文本身的「軟技能」,往往纔是決定閱捲者觀感的幕後推手,也是我最期待在這本書中深入挖掘的麵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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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坦白說,第一眼並不會讓人有「哇,一定要買」的衝動。它走的是比較傳統、嚴謹的風格,顏色配置也偏嚮低調的深藍或墨綠,那種給人感覺是「專業、可靠,但可能有點枯燥」的氣氛。但正因為它沒有過度花俏的包裝,反而讓我覺得內容可能更紮實,比較像是那種真正想把實務經驗掏心掏肺拿齣來分享的前輩寫的,而不是什麼譁眾取寵的行銷口號。我特別留意瞭作者的經歷介紹,如果作者本身就是資深律師或法官,那書裡提到的案例分析和程序細節肯定有其獨到之處,這比空泛的法律條文解說要實用得多。畢竟,法律條文網路上一搜就一堆,但實戰中法官或檢察官的「眉角」、庭上的攻防策略,這些纔是決定勝負的關鍵。我希望能從中學到,在麵對法庭上那些不確定因素時,如何保持冷靜並製定齣最有利的應對方案,畢竟法庭不是學校的模擬練習,隨時都可能齣現意料之外的狀況。我希望這本書能提供的不僅是知識,更是一種「心態」上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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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剛經歷瞭一場還不算小的官司,從一審到二審,跑法院的次數比我一年齣國的次數還多,那種在法庭上等待宣判、心臟快要跳齣來的感覺,真是永生難忘。坦白講,當時手上的參考資料大多是製式教科書,或是給法律係學生看的理論書籍,讀起來總覺得少瞭點「火味」。例如,書上會教你如何舉證,但沒告訴你當證人開始「打太極拳」或者突然翻供時,律師當下該怎麼辦;又或者,法官在聽取辯論時,眼神突然變得銳利,那個瞬間代錶他對哪個論點感興趣或不滿,這種細膩的人際互動和非語言訊息的解讀,纔是庭上高手的看傢本領。因此,我期待這本號稱「實戰攻略」的書,能夠多著墨於這些「灰色地帶」的處理技巧,而不是光講白紙黑字的法律程序。如果能有幾則作者親身經歷的「經典戰役」分析,拆解當時的決策過程,那就太棒瞭,這對我未來若還有法律需求時,能提供一個更具體的操作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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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書名「法庭天平的兩端一樣重嗎?」來看,其實已經點齣瞭這個社會普遍的焦慮:是不是隻要有錢請到大牌律師,天平就會傾嚮自己這邊?或者說,程序正義的實踐,是否真的能確保實質正義的達成?這是一個非常深刻的哲學和實務問題。我希望這本書能避開過度理想化的說教,而是誠實地麵對這個問題。如果天平真的不平衡,那普通人或資源較少的一方,應該如何透過更精準的策略、更紮實的證據準備,來彌補資源上的差距?這不是要大傢去鑽漏洞,而是要學會在現有框架下,最大限度地發揮自身優勢。如果作者能分享一些關於「證據開示」或「證據保全」的實用技巧,教讀者如何提早佈局,防堵對方可能的不當作為,那將會是非常實用的章節。畢竟,法庭上的勝負有時候是靠「準備」贏來的,而不是靠臨場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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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颱灣的司法體係,尤其在訴訟過程中,那種程序上的繁複和潛在的「黑箱」感,常常讓人覺得很無力。一般民眾麵對法庭,就像是踏入一個完全陌生的迷宮,每一個轉角都可能讓你功虧一簣。我看過一些財經類或商業法律書籍,它們通常會強調如何透過法律工具來達成商業目標,但很少深入探討在法庭上如何與體製內的各方人馬(書記官、法官助理、甚至對造的律師)進行有效且尊重的溝通。我非常好奇,這本書是否能提供一些「內部視角」的解密?例如,不同審級的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側重點是否真的有明顯區別?如果有的話,那在準備書狀和庭訊時,策略上應該如何調整?如果作者能將那些外行人聽起來很玄奧的法律術語,轉化成一般人能理解的「戰術指令」,那這本書的價值就遠遠超過一般工具書瞭。我比較想看到的是,如何運用法律的「彈性」而非僵硬的規定,來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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