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利到人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深/申論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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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亨植(김형식)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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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是二十一世紀第一個國際人權公約,影響全球身心障礙者的權利保障,是國際人權非常重要的發展。

金亨植教授運用西方政治哲學與福利國家改革及發展的各種觀點,對公約內涵進行討論。另外,他曾代表韓國及亞洲區域參加聯合國CRPD 委員會,參與多次國家報告審查並提供意見。透過豐富的實務經驗結合理論基礎,深入探究公約各條次的意義,及國家的義務與責任,對CRPD提出周延的分析與解釋。
 
由福利到人權,不僅闡述障礙者的公民權利,更指出國際社會對障礙者基本權利觀點的演變。金亨植教授特別強調,除了認識到自身為權利的擁有者,障礙者更需要意識到對等義務的角色,善盡一個國家的公民義務及責任,這才是公約對身心障礙者平權最深的期待。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由福利到人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深/申論 (電子書)》这本书的详细图书简介,内容将着重于该领域的核心议题、历史背景、理论框架以及实践挑战,但不会涉及该书的具体内容或论点。 --- 图书简介:从制度福利到权利基石——身心障碍者权利保障的时代转型与国际规范(电子书) 导论:范式转移的时代背景 本书探讨的是一个深刻影响全球社会政策、法律体系乃至人权哲学的重大议题:身心障碍者(PwD)地位从传统的“福利救助对象”向“享有完整人权的主体”的根本性转变。这一历史性的范式转移,不仅仅是术语上的更迭,更是对人类尊严、平等和包容性社会构建方式的深刻反思与重塑。 在二十世纪中后期,针对身心障碍者的主流模式多聚焦于医疗化、隔离化和慈善救助。这种“福利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但其内在逻辑是自上而下的施予,将身心障碍者置于被照顾和依赖的地位,实质上剥夺了其自我决定的权利和公民身份。进入新千年,全球范围内对人权理念的深化理解,促使社会开始质疑这种基于“缺陷”和“需要帮助”的框架。人们开始认识到,限制身心障碍者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障碍,主要来源于环境、态度和社会结构的限制,而非其自身生理或心智上的差异。 本书所聚焦的国际法律文书,标志着这一转变的最高成就。它旨在为世界各国提供一个统一、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框架,以确保身心障碍者能够与其他公民一样,平等地享有所有人权与基本自由。理解这一框架的构建、内容及其对国内法的深远影响,是当代社会正义讨论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第一部分:历史脉络与哲学基础的演变 身心障碍者权利保障的历史进程,是一部与人权运动紧密交织的编年史。早期,针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多以慈善、宗教和国家责任为驱动力。在福利模式盛行的时代,对身心障碍者的照护,往往被视为社会稳定和道德义务的体现,但这种义务的实施方式往往是制度化和隔离化的,例如大型的收容机构,其存在本身即是对公民社会权利的隐性否定。 哲学基础的演变是驱动变革的核心动力。从早期的“医学模式”(Medical Model),强调修复或治愈“缺陷”,到后期的“社会模式”(Social Model),着重于消除社会障碍,直至当前主流接受的“人权模式”(Rights-Based Approach),每一步都代表着对“正常性”概念的挑战和对多元化的拥抱。 人权模式的核心在于人的尊严不可侵犯性。它坚持身心障碍者并非“特殊群体”,而是“人权持有者”。这意味着,国家不仅有不干预的消极义务(不歧视),更负有积极的作为义务(提供合理便利,消除结构性障碍)。理解这种从“同情”到“权利”的跨越,是把握后续国际规范精髓的前提。 第二部分:国际法律规范的建构与特征 全球范围内,身心障碍者权利保障的法律构建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谈判过程。这部国际公约的出现,是全球多方利益攸关者(包括政府、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身心障碍者倡导团体)长期努力的结晶。 这部公约的核心特征在于其整体性、不可分割性和普适性。它并非仅仅针对特定领域的救助,而是将身心障碍者的权利嵌入到现有的人权体系之中,强调一体适用性。这意味着,传统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如就业、教育、医疗)以及公民和政治权利(如选举权、人身自由、行动自由),都必须以尊重身心障碍者权利和意志为前提进行重新诠释和实施。 此外,公约对“合理便利”(Reasonable Accommodation)和“无障碍环境”(Accessibility)的界定,构成了其区别于传统福利政策的关键法律工具。它们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额外选项,而是保障权利得以实现的强制性法律要求。这些概念要求国家和私营部门对固有的环境、信息、服务和社会规范进行系统性的、前瞻性的改造。 第三部分:实施的挑战与国内法重构的复杂性 尽管国际规范提供了宏伟蓝图,但将其转化为各国有效、可执行的国内法律和实际行动,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漫长过程。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维度: 1. 法律与政策的“对接”与“脱钩”: 各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往往植根于福利或医疗的旧有思维。将国际公约的权利理念注入这些历史悠久的法律体系中,要求进行彻底的法律审查和修缮,涉及刑法、民法(尤其是涉及行为能力和监护制度的改革)、行政法等多个领域。 2. 资源分配与优先级的确定: 落实无障碍环境和合理便利需要巨大的财政投入和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如何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平衡不同群体、不同地区的需求,并在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中设定合理的实施优先级,是政策制定者必须面对的难题。 3. 文化观念与态度的抗拒: 法律的强制力无法完全消除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歧视性态度和刻板印象。许多对权利的抗拒,源于对“自主决定能力”的误解,以及对“特殊对待”与“平等对待”界限的困惑。因此,有效的公众教育和意识提升工作,与法律改革同等重要。 4. 监控与问责机制的建设: 国际条约的生命力在于监督和问责。如何建立独立、高效的国家级监督机制(例如国家人权机构的职权强化),以及如何确保国家定期向国际审议机构报告,并对未能履行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是衡量实施成效的关键指标。 结语:迈向真正的包容性社会 从福利到人权,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集体承诺。这部国际公约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要求社会从根本上重塑其结构,确保每一个人,无论其身心状况如何,都能作为平等的权利主体,参与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理解其理论基础、法律框架及其在实践中遇到的多重张力,是推动这一历史性进步的关键所在。

著者信息

作者
金亨植(김형식)
求學經歷為韓國中央大學社會福利學系、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曼徹斯特大學經濟社會研究所、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最後在澳洲蒙納許大學取得社會政策學博士學位(專攻社會政策)。目前任職於澳洲的昆士蘭大學、蒙納許大學、伊迪斯科文大學的社會政策系教授。歷任韓國中央大學兒童福利學系教授,曾赴香港、美國田納西大學交流訪問、以及在韓國紐約州立大學擔任客座教授、韓半島國際研究所大學國際合作學系名譽教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的韓國代表專門委員(2011-2018)、倫敦政經學院亞洲研究中心(Asia Research Centre)客座教授(2009)。email: hskimmosman@gmail.com

審閱
王國羽
東海大學社會系社會工作組學士、碩士畢業,美國布蘭岱斯大學社會福利政策博士。大學自進入東海大學社工系念書,開始從事障礙者相關倡議、研究、實務工作。總計超過四十年,其中二十五年在國立中正大學社福系任教與研究。在中正大學期間王老師最值得安慰的是,每次她都在其他學者提倡台灣應追隨西方國家腳步之時,已經先預見台灣障礙政策與服務發展趨勢,1994提出台灣沒有大規模機構收容之後,1999年就提出未來台灣障礙者的老化問題及第一個採取性別角度分析台灣障礙女性的健康問題,並建議政府引進ICF制度。她的主要研究領域是障礙者的老化相關議題及台灣的障礙政策發展與本土化問題。在中正大學教書二十五年後退休,現在是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社會學及社會工作系兼任教授。
障礙對她來說是終身經驗、事業與志業,而非客體的研究對象。終其一生以倡議與深化障礙研究在台灣為職志。

譯者
趙文麗
韓國天安市出生,大學就讀於韓國東國大學英文系,並於日本東京筑波日本語學校取得日本語能力一級。現任國際會議同步口譯師及韓文專職筆譯師。

校譯
陳冠超
韓國延世大學 國語國文學系 博士
研究專長:韓國語文法、語義語用學、認知語言學
現任教於政治大學韓國語文學系

图书目录

推薦序
人權論述的轉譯與在地實踐/張恒豪
實踐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台韓路徑差異/廖福特
打開世界觀點的視窗/王幼玲
編者的話:平等,領我們「由福利到人權」/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導讀:尋找台灣「金教授」/王國羽
韓文版推薦序

緒論:國際身心障礙者人權保障相關立法的發展
第一章 基於人權的身心障礙概念
第二章 社會工作與人權:實踐的課題
第三章 聯合國權利公約的深入探討:
  基於自由權公約(ICCPR)的權利條文(第1 條∼ , 23, 29 條)
第四章 聯合國權利公約的深入探討:
  基於社會權公約(ICESCR)的權利條文(第24~28 條、30 條)
第五章 由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提升障礙者的公民資格
第六章 韓國的《障礙者反歧視法》/作者:柳京旼
第七章 身心障礙者的完全社會融合
第八章 身心障礙的心理社會模式、精神衛生福利法
  與成年監護制度/作者:權五鏞
第九章 基於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的《障礙者福利法》的改革課題/作者:禹周亨
第十章 CRPD 對聯合國條約履行機制、資料蒐集
  與監測的國際貢獻(亞太區域的案例)
參考書目
作者簡介
附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中譯本修正草案】全文
(社家署20200908 公告)

图书序言

  • ISBN:9789578819443
  • EISBN:9789578819450
  • 規格:普通級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檔案格式:EPUB流動版型
  • 建議閱讀裝置:手機、平板
  • TTS語音朗讀功能:無
  • 檔案大小:26.4MB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書的厚度和嚴謹性,讓我想起過去閱讀一些關於轉型正義或原住民族權利建構的專著,它們共同的特點就是,試圖在一個既有的、有缺陷的社會體制中,植入一個全新的、更具包容性的價值觀。這是一個極具挑戰性的任務,因為牽涉到的不只是修法,更是權力結構的調整。我猜想,作者在撰寫時,一定花費了大量心力去處理「何謂賦權」(Empowerment)在實務上的具體展現。賦權不是施捨,而是讓當事者能夠為自己做決定。這在傳統的醫療或輔導體系中,往往是最難突破的關卡。書中如果能剖析公約如何挑戰現行決策代行模式,並提出替代方案,那將是極具價值的貢獻。我個人特別關注的,是關於「獨立生活」(Independent Living)的章節,它如何從過去的機構化照護,轉向社區化、個人化支持服務的建構,這塊的論述深度,將決定這本書在政策推動上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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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談到身心障礙權利公約,最讓我感到頭痛的就是那些密密麻麻的專有名詞和極具法律性的語言,每次讀到相關文獻,都覺得像是在闖迷宮。我希望這本書,雖然主題嚴肅,但在文字表達上能盡量「親民」一些,或者至少在闡述複雜的國際法概念時,能提供足夠的脈絡解釋。畢竟,這不是只有法學專家需要了解的,而是與數十萬台灣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息息相關的權益保障。如果書中能用一些生活化的場景來對比公約精神與現況的落差,或許能讓更多非專業背景的讀者,如社工、教師、政策制定者,甚至是社會大眾,更直觀地感受到這項公約的迫切性。例如,當公約談到「合理調整」(Reasonable Accommodation)時,究竟在職場上、在學校裡,需要做哪些具體到位的調整,才是真正符合人權標準,而不是敷衍了事?這種「實用指南」的價值,遠超過純粹的學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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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由福利到人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深/申論》光是書名就讓人很有感觸。我記得以前在台灣,身心障礙的議題常常被籠罩在一種「需要被照顧」、「需要被同情」的氛圍裡,社會的眼光多半聚焦在「福利」這塊,像是補助、復健資源這些,好像身心障礙者就是被動的接受者。但這本書的標題直接點出了核心的轉變:從「福利」到「人權」。這本身就是一個巨大的觀念革命。我猜測,這本書的內容肯定會深入探討這個轉折點的意義,不只是法律條文上的更動,更是社會文化和價值觀上的重塑。畢竟,人權的概念強調的是「自主性」、「尊嚴」和「平等參與」,這跟傳統福利觀點下的「施予」是完全不同的邏輯。我很好奇,作者會如何細膩地剖析這個轉變過程,特別是在台灣的脈絡下,這種思維的碰撞會產生哪些實質的影響,譬如在教育、就業、乃至於公共空間的無障礙設計上,界線是如何被重新定義的。如果書裡能多舉一些國內外實際案例來對照說明,那就更棒了,畢竟理論再好,還是要看落地執行時的困境與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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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本關於UN CRPD的專論,我的腦海裡立刻浮現出那種學術著作特有的紮實感,那種需要慢慢咀嚼、反覆對照法條和國際文獻的閱讀體驗。這本書顯然不是給只想快速瀏覽標題的讀者準備的,它散發著一種要跟讀者「深度對話」的氣息。我預期它會把公約的各個面向,從基本原則、非歧視原則,到獨立生活、教育、工作等具體權利,都做一個非常系統性的梳理。對於我們這些長期關注社會正義議題的人來說,理解這些國際準則的內涵是至關重要的,因為它們提供了檢視本土政策是否落實「以人為本」的黃金標準。更重要的是,它可能不只停留在「解釋」公約,更會深入到「申論」層面,也就是如何將這些高層次的國際規範,轉化為我國法律體系中具備實質約束力的規定,以及在實務操作上可能遭遇的阻力與挑戰。這種理論深度和實務連結的平衡,往往決定了一本政策研究書籍的含金量,我希望這本書在這方面能有令人驚艷的論述。

评分

從「深/申論」這兩個字來看,這本書顯然想提供一個多層次的閱讀體驗。深度探討(深論)可能牽涉到公約精神的哲學基礎,例如人本主義、非工具性價值等,探討為什麼我們必須採納人權模式而非福利模式。而申論部分,則更偏向政策分析和立法建議,針對台灣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規進行逐條的比較審視,指出哪些條文需要修正才能完全與UN CRPD接軌,才能真正做到「零差距」的對接。這種雙管齊下的寫法,顯示了作者的企圖心——不僅要讓讀者理解「是什麼」,更要讓讀者思考「該怎麼做」。我非常期待看到作者對於「如何落實社會參與的實質平等」提出創新的論點,因為口號喊得響亮容易,但如何確保在選舉投票、公共事務決策中,身心障礙者不再是邊緣化的群體,而是被充分賦權的公民,這才是「人權公約」最終極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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