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著作在论述“国家赔偿”制度时,给我带来了全新的视角。作者并没有仅仅将国家赔偿视为一种“惩罚”机制,而是将其置于“国家责任”和“公法上的损害赔偿”的宏大理论框架下进行审视。书中对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如“公职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作为或不作为”、“损害”、“因果关系”、“国家赔偿义务”等,都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讨,并结合丰富的案例,展现了这些要件在实践中的具体认定过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公务员过失”的认定标准,以及“责任区分”的问题,都有着独到的见解,这对于理解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和赔偿数额的确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评分我尤其赞赏作者在梳理行政救济制度的历史沿革时所展现出的严谨性与洞察力。书中对于早期行政救济制度的萌芽、发展,乃至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比较,都做了详尽的考证。这让我得以窥见,我们如今所熟知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制度,是如何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演变、吸收、融合,最终形成我们台湾现行的面貌。特别是关于“司法审查”的演进,作者不仅介绍了其基本原则,还深入探讨了司法审查的范围、限度以及可能存在的“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消极主义”之间的张力。这种宏观的视角,使得读者在理解具体制度时,不会被琐碎的条文所困扰,而是能把握其核心精神和发展脉络。
评分这部《行政救济与行政法学(一)(平)》真是我近期读到过最能引发深度思考的法律著作之一。不同于市面上一些流于表面、仅是罗列条文的教材,它深入剖析了行政救济制度背后的法学精神与实践困境。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论述行政救济的各个环节时,并非孤立地看待,而是将其置于整个行政法体系之中,展现出其与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程序法等其他制度的内在联系。例如,在探讨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时,作者不仅仅局限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更是联系了国家责任的理论基础,如“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等,并结合大量判例,详细阐述了在实践中如何界定“公权力之行使”与“私法行为”的界限,以及“职务行为”和“非职务行为”的区别。这一点对于理解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和责任边界至关重要。
评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书中对“行政行为的撤销”与“行政行为的废止”这两个概念进行了极为细致的区分与辨析。这种区分在理论上固然重要,但在实践中常常会引起混淆。书中结合了大量的案例,详细阐述了“撤销”通常是基于行政行为在作出时存在瑕疵,而“废止”则是行政行为在作出时合法,但由于事后出现某些法定事由,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将其撤销。作者还进一步探讨了,当行政机关依法撤销或废止行政行为时,可能产生的“信赖利益的保护”问题,以及如何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信赖之间的冲突。
评分这部著作在对“行政行为的效力”进行分析时,着实令我耳目一新。作者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对“行政行为的有效、无效、可撤销”等基本分类的介绍,而是深入探讨了这些效力状态背后的法理依据,以及它们对行政救济程序的影响。书中对“行政行为的自始无效”和“行政行为的可撤销性”进行了细致的区分,并结合大量案例,阐述了在不同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何种途径来寻求救济。例如,当行政行为被认定为“可撤销”时,其是否具有“溯及力”,以及如何处理由此可能产生的“信赖保护”问题,都得到了深入的探讨,这对于理解行政法的稳定性与变动性之间的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
评分我对作者在书中关于“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的论述尤为欣赏。不同于将法律责任简单归结于国家赔偿,作者区分了“行政机关作为整体的责任”与“公务员个人在执行职务中的责任”。书中深入探讨了行政机关在不作为、行政瑕疵、行政不当等情况下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通过不同的行政救济途径来追究这些责任。特别是在论述“国家赔偿”与“行政复议”的衔接方面,作者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强调了两者在功能和适用上的差异,以及如何通过有效的衔接,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评分《行政救济与行政法学(一)(平)》在探讨“行政契约”时,展现了其对现代行政法发展趋势的敏锐把握。作者不仅介绍了行政契约的概念、性质,以及其与普通民事契约的区别,还深入分析了行政契约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例如行政机关在缔结行政契约时是否享有“优益权”,以及当行政契约发生争议时,应如何通过行政救济途径来解决。书中对行政契约的效力、履行、解除等环节的论述,都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为理解这一日益重要的行政法律制度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评分在行政复议这一环节,作者的论述同样鞭辟入里。不同于单纯的程序性介绍,书中深入探讨了行政复议的性质、功能以及其在纠纷解决中的地位。作者尤其强调了行政复议作为一种“事后审查”机制,如何与行政诉讼形成互补,既可以达到迅速、经济地解决行政争议的目的,又可以间接起到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作用。书中对行政复议决定与行政诉讼判决之间关系的辨析,更是难能可贵。例如,当行政复议决定与法院判决出现冲突时,如何处理这种法律上的竞合,以及如何理解“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在其中的适用,都得到了详细的阐释。
评分《行政救济与行政法学(一)(平)》在探讨行政诉讼程序方面,展现了其理论深度与实践关怀的有机结合。作者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对行政诉讼“起诉、审理、判决”等基本流程的介绍,而是深入剖析了当事人适格、诉讼时效、举证责任分配等关键性程序问题。尤其是关于“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书中结合了“事实推定”、“形式证明”等理论,并列举了诸多案例,详细阐述了在不同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如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原告和被告的证明责任,以确保司法公正。这一点对于法律实务工作者和学生来说,都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评分这部著作在行政行为的审查方面,给出了极为精辟的见解。作者不仅详细解释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包括程序合法性、实体合法性,还着重强调了“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中的核心地位。通过对大量行政判例的剖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当行政机关的行为可能对人民造成不利益时,法院是如何运用这些原则来衡量行政行为的妥当性。例如,在论述行政罚的裁量时,作者结合了“阻却违法事由”、“责任能力”等概念,指出罚款的金额、幅度应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后果、行为人的过错程度相适应,而非一味地从重处罚。这种对原则的深刻理解和实践应用,对于我们理解行政法的精神有着非凡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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