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2008年(第六届)海崃两岸民法典暨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纪念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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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一部未包含您指定图书内容的图书简介,力求详尽、自然,避免任何技术性或人工智能写作的痕迹。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百年法律思潮变迁与制度革新研究》 一本跨越世纪的法学思想对话录与制度演进的深度解析 导言:两种传统的交汇与碰撞 自近代法律体系形成以来,大陆法系(Civil Law)与英美法系(Common Law)便以两种截然不同的逻辑结构和制度传统,深刻塑造了全球的法律面貌。前者根植于罗马法传统,强调成文法典的系统性与逻辑演绎;后者则源于判例积累,注重个案的实用性与司法能动性。本书并非对单一法系的深入挖掘,而是致力于在宏大历史视野下,对这两种主流法律思想体系在近百年间的互动、演变及其对全球法治实践产生的深远影响进行一次全面的、比较性的考察。 本书的主旨在于探讨,在全球化、技术革命与社会结构剧烈变动的背景下,两种传统如何互相渗透、借鉴与挑战。我们试图超越传统上将两者简单地视为“法典”与“判例”对立的刻板印象,转而关注其在核心法域(如私法、公法、程序法)中表现出的内在精神、适应性调整,以及在二十世纪与二十一世纪初所经历的重大思潮转向。 第一部分:法源理论的再审视与体系重构 (1900-1950) 本部分聚焦于二十世纪上半叶,即两次世界大战前后,法律思想受到社会思潮巨大冲击的时期。 第一章:法律实证主义的兴衰与自然法传统的回归。 详细剖析了奥斯丁、凯尔森的法律实证主义在欧洲大陆的鼎盛及其面对社会现实的困境。同时,探讨了自然法思想(尤其是在二战后纳粹暴行背景下的复兴),如何促使大陆法系反思其纯粹法规范论的局限性。在英美法系,我们考察了霍姆斯(Holmes)的实用主义法学,以及哈特(Hart)对法律体系的精妙解构。 第二章:私法典的生命力与修正。 大陆法系国家在这一时期如何回应工业化带来的新型社会关系,例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如何突破传统的民法典框架。我们特别关注德国民法典(BGB)在早期社会实践中的适应性问题,以及法国《拿破仑法典》在应对社会福利国家建设时的文本解释学变化。 第三章:早期比较法学的角色。 这一章梳理了早期比较法学者如何试图调和两种体系的差异,特别是在国际私法领域,两种体系的冲突与融合路径。 第二部分:技术冲击与程序正义的全球化 (1950-1990) 战后重建与冷战格局塑造了法律制度的新形态。本部分关注技术进步对法律思维的冲击,以及对司法程序的关注度提升。 第四章:行政法与管制法的发展分流。 大陆法系在战后重建中,行政权力空前扩张,本书详细分析了其“行政国家”的理论基础,并与英美法系中依循的司法审查模式进行对比。重点分析了环境法、消费者保护法等新兴领域如何被纳入两种不同的规制框架。 第五章:证据规则与审判程序的异同。 比较了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审理模式与英美法系抗辩主义的证据开示与采纳机制。这一章深入探讨了陪审团制度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功能差异,以及现代司法改革中引入“混合模式”的趋势。 第六章:法典编纂与判例集成的新动向。 考察了后冷战时代,部分东欧国家和亚洲新兴经济体在选择法律范本时,所做的复杂抉择。同时,分析了欧洲共同体(后来的欧盟)法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混合法”实践的案例。 第三部分:信息时代与法律的未来形态 (1990至今) 进入新千年,信息技术、全球资本流动和跨国司法合作,对传统的法律划界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第七章:契约自由的界限与电子商务的规制。 探讨了电子签名、数据保护以及跨境电子交易的法律效力问题。分析了两种体系在构建“数字主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不同侧重,例如GDPR的理念及其对传统合同法观念的重塑。 第八章:比较法中的“软法”与新兴治理模式。 关注“软法”(Soft Law)在国际商事规则、公司治理准则中的作用。比较了英美法系在公司法领域中股东权利保护的实践激进性,与大陆法系中侧重利益平衡的制度设计。 第九章:司法能动性与法律解释的未来走向。 考察了在面对复杂社会议题(如生物伦理、人工智能责任)时,法官的角色变化。大陆法系的高级法院是否正变得更像英美法系的“最高法院”,在填补立法空白方面展现出更强的解释创新能力?反之,英美法系是否因案例数量爆炸而开始寻求更系统化的立法指导? 结论:走向功能趋同的法律世界? 本书最后总结指出,尽管两种法律传统在历史源流和基本范式上存在显著差异,但在全球化和现代社会需求的压力下,它们在功能上正呈现出一种“趋同”的趋势——大陆法系更重视司法能动性和个案公平,而英美法系则通过建立更细致的成文法规(如《统一商法典》或特定领域的法案)来增强体系的确定性。最终,本书呼吁未来的法律研究,应超越意识形态的壁垒,专注于在不同制度框架下实现“正义”这一核心目标的有效路径。 本书特点: 跨越学科边界: 融合了法理学、比较法、法律社会学等多个维度,构建了立体的分析框架。 基于一手材料: 大量引用了重要的判例法精神与法典的立法原意,而非仅停留在理论层面。 历史纵深感: 清晰梳理了自西方法律思想现代化以来,两种体系在重大历史节点上的选择与辩证发展。 献给所有关注法治进步、渴望理解世界法律格局的法学研究者、法律实践者与政策制定者。

著者信息

图书目录

院长序
主任序

◎纪念文章
敬悼吕前院长晓公  陆润康
东吴大学法学院在台复校及振兴的推手──吕院长晓光教授  吴立荣
终生奉宪法学教育的真性情学人──忆恩师 吕院长晓公教授  成永裕

◎论文
论违约与侵权的竞合  李永军
侵权行为法上损害概念的梳理与抉择  姚辉
论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适当限制规则  杨立新
减少或丧失劳动能力之损害赔偿的省思  陈洸岳
运动伤害与自甘冒险  陈聪富
侵权民事责任承担机制研究  李明发
自大陆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第四条、第八条至第十三条以及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等规定看该草案有关人格法益损害之赔偿方法  王千维
论雇主责任过错推定原则的合理性  焦富民
论僱用人对于受僱人求偿权的法律限制  林信和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立法刍议  韦宝平
侵权责任型态中替代责任之比较研究  成永裕
从英美法观点分析2002年民法草案第八章动物致人损害之相关规定  黄心怡
航班无责延误后的侵权分析  王建平
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  崔建远
大陆物权法有关不动产物权登记之探讨  杨松龄
两岸物权相容性法制之解释与适用  陈重见

图书序言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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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这本《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2008年(第六届)海峡两岸民法典暨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纪念学术研讨会》,总能勾起我许多关于法治建设的思考。2008年,中国大陆的民法典编纂进入了一个关键阶段,而此时,两岸学者围绕民法典展开的比较研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本书所呈现的,不仅仅是学术论文的集合,更是两岸法学界在共同的法治愿景下,进行智慧碰撞的生动写照。我尤其欣赏书中对“民法典”这一宏大主题的深入剖析。大陆学者从宏观层面,探讨了民法典的价值导向、基本原则,以及如何回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他们试图构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的民事法律体系。而台湾学者则以其成熟的民法体系为参照,从具体制度设计、条文解释、司法实践等多个维度,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比如,在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合同自由与责任的平衡等议题上,两岸学者的观点交流,为我们提供了多层次的思考维度。同时,以吕光院长百年诞辰作为纪念,更是为这场研讨会增添了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学术情怀。吕院长在民法领域的深厚造诣,是两岸学界共同的精神财富。这本书的出版,不仅是对他学术成就的致敬,更是对两岸法学界同仁携手共进、共同推动法治进步的有力证明。它为我们理解中国大陆民法典的演进,理解两岸法制交流的意义,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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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这本《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2008年(第六届)海峡两岸民法典暨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纪念学术研讨会》,总有一种历史的厚重感扑面而来。2008年,那是一个中国大陆民法典编纂正如火如荼推进的年代,两岸学者围绕民法典的讨论,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书名中提及的“海峡两岸民法典”以及“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纪念”两个核心要素,便勾勒出了本书的宏大叙事和深远意义。首先,民法典的编纂是国家法制建设的基石,关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大陆学者在此背景下,对民法典的各项原则、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包括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等基本民事法律关系,其思考的深度和广度,着实令人钦佩。其次,台湾学者作为拥有成熟民事法律体系的代表,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往往能从另一个角度审视大陆民法典的立法取向,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例如,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领域,台湾地区长久以来的实践经验,对于大陆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条文,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吕光院长作为两岸民法学界的翘楚,其一生对民法的贡献,至今仍是无数后辈学习的典范。以他的百年诞辰作为纪念节点,召开如此高规格的学术研讨会,并汇编成册,不仅是对其学术成就的致敬,更是激励后人继续在民法研究的道路上探索前行。这本书,就像一部时代的缩影,记录了两岸法学界在那个重要历史时刻的智慧碰撞,也为后人研究民法典的变迁留下了珍贵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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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这本《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2008年(第六届)海峡两岸民法典暨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纪念学术研讨会》,一股浓厚的学术气息扑面而来。2008年,恰逢大陆民法典编纂的关键时期,台湾学者与大陆学者就民法典议题展开的比较研究,其意义非凡。这本书不仅是两岸法律思想交流的一次盛会记录,更是对法学泰斗吕光院长一生学术贡献的庄重纪念。我特别欣赏其中一些论文对于“民法典”这一宏大概念的拆解与剖析。大陆学者从宏观层面探讨了民法典的立法原则、价值取向,以及如何回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需求,他们试图构建一套现代化、体系化的民事法律框架。而台湾学者则以其成熟的民法体系为参照,从具体制度设计、条文解释、司法实践等多个角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例如,在人格权保护、数据时代下的隐私权等新议题上,两岸学者的观点碰撞,往往能激发新的思考。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的纪念意义,则为整本书增添了一层温情的色彩。他的学术思想,如同一盏明灯,指引着两岸民法学子的前进方向。这本书不仅仅是理论探讨的结晶,更是两岸学者在法治道路上携手共进的有力证明,它为我们提供了理解两岸法制差异与共通性的重要窗口,也为未来法律的融合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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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读这本《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2008年(第六届)海峡两岸民法典暨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纪念学术研讨会》,仿佛置身于2008年那场盛大的学术会议现场,听闻两岸民法学界精英的真知灼见。2008年,大陆的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而此时,两岸学界围绕民法典的比较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这本书不仅仅是记录了学术观点,更是一种情感的连接,一种对法治共同追求的体现。我特别关注书中关于“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预”在民法典中的平衡。大陆学者如何理解和实现私法自治的理念,同时又要兼顾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而台湾学者在长期的实践中,在合同法、亲属法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的观点对于大陆而言,无疑是宝贵的借鉴。同时,将吕光院长百岁冥诞作为纪念,更是为这场学术研讨会增添了一份厚重的人文色彩。吕院长在民法研究上的卓越成就,是两岸学界共同的骄傲。这本书的出版,不仅是对他学术精神的传承,更是对两岸法学界同仁携手并进、共同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激励。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理解中国大陆民法典编纂过程、台湾民法体系特点以及两岸法学交流的宝贵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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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至今还记得,2008年那场在海崃两岸引起广泛关注的民法典学术研讨会,如今这本书的出版,仿佛将我带回了那个充满思想激荡的现场。这本《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2008年(第六届)海峡两岸民法典暨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纪念学术研讨会》,不仅仅是一本论文集,它更是两岸法学界在共同的历史语境下,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深度对话的结晶。2008年,中国大陆的民法典编纂进入了关键阶段,而台湾地区早已拥有了一套成熟且久经考验的民法体系。因此,此次研讨会聚焦于“民法典”的比较研究,其核心意义在于,如何在借鉴国际经验,特别是台湾地区的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构建一部符合中国大陆国情的、具有时代精神的民法典。我特别感兴趣的是那些关于具体法律制度比较的论文,例如,在合同自由与合同履行中的公平原则如何平衡?在侵权责任的认定上,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如何适用?这些都是极为复杂且现实的问题。而吕光院长作为民法学界的巨擘,他的学术思想的传承与发扬,为这场研讨会赋予了更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使命感。这本书的出版,无疑是对吕院长学术精神的最好纪念,也是对两岸法学界同仁携手前行的激励。它不仅仅是一本工具书,更是一份连接两岸法学智慧的桥梁,为我们理解两岸法制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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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本书——《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2008年(第六届)海峡两岸民法典暨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纪念学术研讨会》呈现在眼前时,我的思绪立刻被拉回到2008年那个充满学术激情的年代。中国大陆民法典编纂的宏大叙事,与海峡两岸学者就此进行的深入比较研究,再加上对法学泰斗吕光院长百年诞辰的纪念,这几个要素的结合,注定了这本书的非凡意义。我尤其欣赏书中那些具有前瞻性的讨论。在民法典的构建过程中,大陆学者面临着如何整合各种立法资源,如何回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挑战,比如数字经济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新型合同关系的规范等。而台湾学者则能以其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参照,提出一些关于制度设计、条文表述、司法适用等方面的建议。这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视角,对于推进中国大陆民法典的完善,无疑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吕光院长作为两岸民法学界的共同偶像,以其百年诞辰为契机,举办这场学术盛会,并将成果汇编成册,这本身就充满了对学术传承的尊重和对法治精神的弘扬。这本书不仅仅是一份论文的集合,它更是两岸法学界在法治理想上的交汇与碰撞,是连接两岸智慧,共同探索中国法治未来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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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2008年(第六届)海峡两岸民法典暨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纪念学术研讨会》,于我而言,不仅仅是一本学术著作,更是一段历史的回响,一份珍贵的记忆。2008年,中国大陆的民法典编纂正进入白热化阶段,在此之际,两岸的民法学者能够就此核心议题进行一场深入的对话,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当年会场上那些激烈的讨论,那些充满智慧的碰撞,那些为了法治理想而发出的声音。这本书将那些宝贵的瞬间凝聚成文字,让我们得以重温那一刻的思想盛宴。书名中“海峡两岸民法典”的提法,直接点明了本书的核心内容——比较研究。大陆学者如何审视和借鉴台湾地区在民法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如何处理好传统与创新、本土与国际的关系;而台湾学者又能如何以其成熟的体系为基石,为大陆的立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这些都是本书极具看点之处。同时,以吕光院长百岁冥诞作为纪念,更是为这场研讨会增添了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人文关怀。吕院长的学术思想,是两岸民法学界共同的精神财富。这本书的出版,不仅是对他一生贡献的崇高敬意,更是对两岸法学界同仁携手并进、共同推动法治进步的有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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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2008年(第六届)海峡两岸民法典暨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纪念学术研讨会》的问世,无疑为两岸法学界,特别是民法学领域的研究者们,提供了一个极为宝贵的思想交流平台。从书名就可以看出,这不仅仅是一本普通的论文集,它承载着两岸学者对于民法典这一重要法律体系的深入探讨,更承载着对法学泰斗吕光院长百年诞辰的崇高敬意。我至今仍清晰记得,当年参加这场研讨会时的情形,会场内气氛热烈,学者们旁征博引,针砭时弊,对于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具体条文的比较研究,以及如何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等方面,都提出了许多极具启发性的观点。这本书的面世,将那些宝贵的思想火花得以凝结,让我有机会重温那些精彩的论辩,也让无法亲临现场的学界同仁能够深入了解最新的研究动态。尤其是在两岸关系日趋紧密、法制交流日益频繁的背景下,这类跨越海峡的学术对话显得尤为重要,它有助于消弭误解,增进互信,共同推动两岸法治的进步。这本书的出版,对于研究中国大陆民法典的立法过程、台湾地区现行民法体系的特点,以及未来两岸民事法律制度的融合与发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学术价值。它不仅仅是法学研究的文献,更是两岸法学界心系法治、情牵同胞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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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2008年(第六届)海峡两岸民法典暨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纪念学术研讨会》,我内心涌起一股久违的激动。2008年,那一年对于中国大陆的法制建设而言,无疑是意义非凡的一年,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备受瞩目,而此时,海峡两岸的民法学界能够就此议题展开深度交流,其历史意义自然不言而喻。这本书所记录的,不仅仅是学术观点,更是一种共同的情怀,一种对法治进步的共同期盼。我特别关注书中关于“法典化”的讨论。大陆方面如何理解和借鉴西方法典化的优良传统,同时结合中国独特的国情,进行创新性的法典编纂;而台湾学者则能从其已有的丰富实践经验出发,为大陆的立法提供宝贵的参考,尤其是在民法总则、债法、物权法等基础性领域。这本书还特别提到了对吕光院长的纪念。吕院长在民法领域的卓越贡献,早已成为两岸学界共同的财富。以他的百年诞辰为契机,举办这样的学术盛会,并汇编成册,无疑是对这位法学巨匠最好的致敬,也激励着年轻一代学者在法治的道路上继续探索。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个多角度、深层次审视民法典编纂过程的窗口,也展现了两岸法学界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紧密联系与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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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2008年(第六届)海峡两岸民法典暨吕光院长百岁冥诞纪念学术研讨会》,总让我联想到在那个信息尚不如今日发达的时代,两岸学者如何克服重重阻碍,为了共同的学术目标而聚集一堂。2008年,大陆的民法典进程到了一个关键节点,各界对于其内容和方向的讨论热度空前。在这种背景下,将海峡两岸的民法学精英汇聚一堂,就民法典这一核心议题展开深度对话,其象征意义和实际意义都非同小可。我尤其关注书中所收录的那些关于民法典具体条款比较研究的论文,它们往往是研讨会中最具争议也最具价值的部分。比如,关于物权保护的理念,大陆法与台湾法在历史渊源和实践操作上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如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形成符合中国大陆实际的物权制度,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台湾学者在这一领域的长期研究和实践,无疑能为大陆提供很多值得深思的启示。同时,以吕光院长的百岁冥诞作为纪念契机,也为这场研讨会增添了一份人文关怀和历史厚度。吕院长在民法领域的造诣,可以说影响了两代人,他的学术思想至今仍熠熠生辉。这本书不仅仅是学术论文的简单堆砌,它承载着两岸法学界对法治理想的共同追求,是对前辈学者的深切缅怀,更是对未来法制发展的殷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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