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特杜纳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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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史岱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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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当我想到她时,心中充满了欲望和渴求,如此汹涌, 就像过去的种种回忆和很久以前的声音, 流水,强风,使我的心难以承受。 亲爱的,我们必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那里来的…… 一黑一白──合为一体 美国一场史无前例争取自由的暴动事件 《苏菲的抉择》威廉.史岱隆 1968年普立兹文学奖之作! 究竟是为了什么心理成因, 让原本应当普爱世人的杜纳牧师, 日后却疯狂地杀害白种人呢? 《时代》杂志百大最佳英文小说之一! 美国黑人作家 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赞誉──他开启了我们共同的历史! 郝誉翔、张铁志、谢哲青 一致推荐 创作灵感来自于美国史上唯一一次大规模的黑奴暴动事件发起者──奈特杜纳在狱中写下的告白书。威廉史岱隆以第一人称角度,构筑了黑人牧师奈特杜纳曲折的一生。 奈特杜纳的外婆在18世纪从黄金海岸来到美国,被卖给维吉尼亚州的白人──奥非尔斯.杜纳,从此烙背下世袭的奴隶身分,年仅13岁的外婆生下奈特的母亲不久便断食而死。奈特的母亲长大后和农庄一名黑奴生下了奈特,父亲因为不满主人掌掴,出逃以后永远地消失在奈特的世界里。 奈特从小聪明灵敏,深得主人喜爱,因此识字、精研圣经、学习木工,成为主人最能干的帮手,主人告诉奈特,当他木工技艺纯熟,且满25岁之时,会让他自由,然而这个自由梦在主人农庄连年亏损以后破碎了,奈特辗转来到一个有鸡姦癖的牧师家,三年后又被卖到白人文盲的手上。 黑人生活的折磨是多样而难以描述的:奈特幼时目睹母亲在厨房遭白人强暴;身为最能干的奴仆他时常被出租以增加主人收益;在白人的蔑视目光下,他必须收起尊严,隐忍着青春期对性、对爱情的渴望;在情绪感知上,黑人被要求像个无感的透明人,在工作负荷上,被要求像个畜生不停地做,有时甚至被要求如马戏团的公鸡互斗,提供娱乐……愤恨、悲伤、无奈,奈特都靠着《圣经》的慰借忍受下来了。 日复一日,奈特明白黑人的命运好比过去被奴役的希伯来人一样,要有一个摩西来带领黑奴逃离古埃及,在流着奶与蜜的地方有尊严地活着。他在禁食与模煳的幻象中辨识出神下达的讯息──屠杀白人。 1831年,他号召十多个黑奴起义造反,杀了五十多个白人,包括他所倾慕的白人女孩,不久之后即被补入狱处决。他在狱中告白书中痛陈千千万万同他一样黑皮肤的人所受的屈辱,诉说一个良善的人如何被白人逼到墙角,进而步上复仇之路……史岱隆以历史学家之眼、社会学家之胸怀、良知雕刻家的手、心理学家之刀,以及丰富的小说家想像力,将这份告白书成就为经典之作。 美国黑人人权大事纪 1831年 奈特杜纳屠杀白人抗暴事件 1861年 美国南北战争(直至1865年) 1870年 美国国会正式通过宪法第十五修正案,保障黑人男性拥有投票权 1920年 美国女权运动者的努力下,美国国会通过宪法第十九修正案,赋予所有妇女投票权 1908年 世界有色人种拳击冠军──杰克强森击败世界冠军加拿大裔白人汤米本斯,成为第一位正式获世界重量级拳击冠军的黑人 1947年 杰基罗宾森以先发一叠手身分代表布鲁克林道奇队出场,为史上第一位登上美国职棒大联盟的黑人球员 1950年代 马丁路德金恩博士的黑人民权运动 1950年 查克库珀成为NBA选秀第一位被选中的黑人球员,同年11月因为赛制之系厄尔洛伊德成为第一位走上NBA赛场的黑人球员 1964年 美国国会通过《公民权利法案》,1965年通过《选举权利法》,正式以立法形式结束美国黑人受到的在选举权方面的限制和各种公共设施方面的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制度 1964年 马丁路德金恩博士获颁诺贝尔和平奖 1968年 马丁路德金恩博士遭暗杀 1972年 雪莉奇斯霍姆成为美国众议院第一位黑人女性 1986年 欧普拉主持的《欧普拉脱口秀》播出(直至2011年),成为美国史上第四高收视率的电视节目 2008年 欧巴马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2009年1月上任) 得奖记录 1968年普立兹文学奖之作。 《时代》杂志百大最佳英文小说之一(1923-2005)。 美国前总统比尔柯林顿最喜欢的书之一,收藏于柯林顿总统图书馆。 本书特色 1.黑奴时代唯一一件大规模的叛乱运动──竟然,那么长的时代里只有这一件,值得我们探讨,并了解起义与失败的背景因素。 2.从杜纳牧师原本七千字的「告解Confessions」发展成二十六万字的历史小说。作者以奈特杜纳为第一人称去发想创造,就像是奈特的自传一般。 3.不只是一本犯罪心理小说,更是一部美国黑奴时代的生活史,了解当时(1831年)美国的价值观,黑奴的生活细节描写,他们的吃、住、消遣,了解黑奴的社会地位乃作为白人的财产(动产),黑奴不是人,财产可以任意买卖处置,更惨的是黑奴是一脉世袭的,永无翻身之日。 4.对每个人物的刻画活灵活现,每个人的表情、样貌、心态都跃然纸上。第一人称叙事更提供一个从黑奴(从下往上)窥看白人的全新视角,使读者认识到黑奴眼中的白人:自大傲慢愚蠢。 5.本书的重点是人物的心理建构与犯罪者的心理转折──【从畜生的日子中觉醒】。 为什么主角会从爱人的牧师到放弃原本坚守的道德价值,成为复仇者与杀人者?这种心理过程是「角色的扮演」的放弃与重新选择。从小奈特选择善良与好人的角色扮演,这让他有机会受教育,而随着黑人不平事件的压力积累,让他原本的角色崩溃,也就是一个平和的人走上杀人的转折描写。 6.1967年出版后,遭到诸多黑人知识分子抵制,认为白人不可能了解奈特.杜纳身为黑奴所遭受的苦难和复杂的叛变动机,此外也认为史岱隆写杜纳对白人女子的幻想和同性恋情节将杜纳污名化。 7.1831年这个事件在当时已然蠢蠢欲动的黑奴解放上扮演关键角色,若有有力之士在事件后发起解放之声,或许美国黑人历史会改写,也就不见得有日后的南北战争。 名人推荐 郝誉翔、张铁志、谢哲青 一致推荐 这本书不只重构一段重要的美国族群史,其关于受压迫者/反抗者的苦闷与愤慨的书写,也不断在历史与此刻回响。──张铁志(《号外》杂志主编兼联合发行人) 以民主法治自豪的美利坚合众国,透过一八三一年的南安普敦暴动,全体公民开始学习寛容、信任与尊重。这是奈特・杜纳留给我们世界最大的精神遗产。──谢哲青(文史旅行家) 史岱隆让读者知道奈特.杜纳是一个人,像你,像我,像白人,有人的情感和复杂性,可能受到诱惑也可能犯错,但绝对不是像白人眼中跟动物一样的非人,更何况他对玛格莉特的情感最后使他在临死前找到了爱,是圣经中阐释的唯一真理,也只有爱可以化解仇恨。我想这正是史岱隆对黑人读者不愿看这本书感到遗憾最大的原因:他并没有丑化那个以宗教狂的草莽留名于白人历史的黑奴,而是深入他的内心去剖析他的人性。──谢瑶玲(东吴大学英文系教授) 他开启了我们共同的历史──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美国黑人作家)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威廉.史岱隆 William Styron


  1925年生于维吉尼亚州,毕业于杜克大学,曾在美国海军陆战队服役,被誉为继海明威和福克纳之后最伟大的作家之一。1951年,长篇小说处女作《在黑暗中躺下》一问世就获得美国文学艺术学会的大奖。1967年出版的《奈特杜纳的告白》为其摘下1968年普立兹文学奖桂冠。1978年由着名的兰登书屋出版的《苏菲的抉择》成为美国当代小说的经典之作,被誉为「西方小说史上的里程碑作品」,为史岱隆赢得当年的美国国家书卷奖。其小说惯于将死亡与性,残酷与激情融为一体。另着有《漫长的行程》、《纵火焚屋》、《静静的灰尘》和《看得见的黑暗》等。

译者简介

谢瑶玲


  美国伊利诺大学比较文学博士,东吴大学英文系及政治大学教授。从事翻译工作多年,译作超过两百本,有《苏菲的抉择》、《玫瑰的名字》、《英美儿童文学简介》、《女教皇》、《花园宴会》、《标点符号全面通》、《最动人的英文》、《布莱森之英文超正典》、《死也要上报》等。目前从事教学、研究、论述,并持续翻译,从不间断。

图书目录

图书序言

译序       

  A great book should leave you with many experiences, and slightly exhausted at the end.

  一本鉅着应该让你得到许多经验且在读完后觉得有点筋疲力尽。──威廉.史岱隆

  我第一次接触到威廉.史岱隆(William Styron)是在三十几年前,当时大学毕业不久但从事专业翻译的我,非常幸运的,得以翻译他的杰作,《苏菲的抉择》(Sophie’s Choice, 1979),主要是那年小说被拍成电影,而且卡斯坚强,由梅莉.史翠普饰演逃过奥许维兹集中营的波兰女子苏菲。虽然我还年轻,当时也没有足够的资料了解该书引起的争议,包括它在南非和波兰等地都成为禁书,但译完《苏菲的抉择》后,我的感觉恰如史岱隆所形容的,不但对二次大战的波兰和纳粹集中营有深入的了解,且感到有点「筋疲力尽」,因为读好书时总不免被书牵引情绪,情感深入其中,以致读完(更别说译完)后令人不免觉得有种虚脱。后来,该书在两千年时不断被选入各种「二十世纪一百本最佳好书」或「二十世纪百本最佳英文小说」等书单,前几年又被时代杂志选入「自一九五零年以来一百本最佳小说」中,令我感到与有荣焉。不过,虽然《苏菲的抉择》可以说令我在翻译界「扬名立万」(年轻的笔,资料不足,使我其实常希望有机会重审,幸好这次借小说重新出版,总算有机会重新审视且修改了),且屡次被中国大陆的出版社盗版上市,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有机会再译史岱隆的作品,而且是争议性更大的《奈特.杜纳的告解》(The Confessions of Nat Turner)。

  《奈特.杜纳的告解》是作者于1967年出版的一本关于维吉尼亚州黑奴暴动的历史小说,由于六零年代越战和黑人运动的纷乱背景,使得该书后来受到许多黑人知识分子的抵制,并唿吁黑人不要阅读这本「充满种族歧视」的书,尽管该书不但得到诸多好评与回响,且赢得1968年的普立兹小说奖。作者对于小说无法得到黑人读者的认同深感遗憾,在本版书后的「后记」中加以解释,并引述其好友,黑人作家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对他的鼓励与赞赏,读者可自文中得知不同的评论,包括批判与支持,与作家的感受,此处不再赘言。很有趣的是,史岱隆因为身为白人作家却以一个黑人男性的叙事者谈论其叛变的动机及经过──包括奈特对一个白人少女的强暴幻想和他年轻时与一个黑人少年在林中有同性恋行为──而饱受批评,而在此同时他的好友鲍德温也因其小说《他乡异国》(Another Country)中以一个白人女子叙述她与黑人男性的情爱而受到攻击。这牵涉到长久以来的几点争议:第一,白人和黑人对于异族的异性是否有某种迷思,而使得两位如此重量级的小说家也要把这种迷思写进书中?第二,异族恋情或同性恋情算是禁忌吗?所以只要触及就会引起大众挞伐、抵制?最后,一个作家只能写他亲身经历的事物吗?所以一个作家要先当舞女才能写舞女的经历,要先杀人才能写凶手的心理?男性作家不能写女性叙事者,因为他不是女人,年轻的女作家也无法描述年长男性的心态?最后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文学史上,有多少作家都用过不同于自己的声音说故事,留下许多跨越时空、感动人心的佳作。所以,这件争议的结论应该是,只要有过人的敏感度、深入的想像力和惊人的创造力,再加上足够的经验和研究,作家可以表达任何人物的思维并呈现任何主题,就像史岱隆借由奈特.杜纳来阐述美国史上唯一一次大规模的黑奴暴动一样。

  再者,抨击他的黑人知识分子,除了指出史岱隆是白人,不可能了解奈特.杜纳身为黑奴所遭受的苦难和复杂的叛变动机之外,也认为他写对白人女子的幻想和同性恋情节将杜纳污名化。或许当时是比较保守的时代,异族恋或通婚非常少见,同性恋者也几乎不可能出柜,但站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对异族恋情早已司空见惯,更可以轻易评断:否认性幻想只是假道德,而认为同性恋情节是污名化的想法,已经把同性恋污名化了。在我读来,史岱隆如此描述,是要让读者知道奈特.杜纳是一个人,像你,像我,像白人,有人的情感和复杂性,可能受到诱惑也可能犯错,但绝对不是像白人眼中跟动物一样的非人,更何况他对玛格丽特的情感最后使他在临死前找到了爱,是圣经中阐释的唯一真理,也只有爱可以化解仇恨。我想这正是史岱隆对黑人读者不愿看这本书感到遗憾最大的原因:他没有丑化那个以宗教狂的草莽留名于白人历史的黑奴,而是深入其内心去剖析他的人性。因此这次的阅读(翻译)经验,再次使我感到虚脱,但绝不是空虚的,而是使心灵得到满足的深刻体验。
    
  我在前几段中一再将翻译的过程与阅读划上等号──我想有翻译经验的人都知道,那是因为翻译一本书就是阅读、精读、细读的一个过程。一般读者可以不去细究每一个字的意义,但一个译者却必须了解作者写出每一个字句的用意为何,再以最正确的方式传达给读者,同时又必须保留作者的文采,所以说,文学翻译不是只要会两种语言就可以进行的事。史岱隆的文笔好,从本书中各种精彩的描述和高超的文学笔法──如各种隐喻、比喻、形容词的堆砌、文句结构的复杂等──可见一般,因此在翻译这类文句时令译者感到非常过瘾,并可借机传达中文词藻之美。不过,除此之外,在翻译此书时仍遇到几个问题,有些是在翻译学上持续受到讨论的,借此略加说明。
    
  第一个是,由于奈特.杜纳自命为牧师,熟读圣经,因此从旧约的文字中找到复仇和杀人的指示,发起叛变,所以小说中大量引述旧约圣经的章节。我在处理圣经章节时,选择以中文新译本为主(因为文句比较通顺),后面再加上一个括弧,说明出处,其他相关记录或细节就不再叙述,以免因枝节过多而干扰读者阅读。这牵引出加註解的问题:我个人的习惯是,除非必要不会任意加註解,理由同样是为了避免中断阅读的乐趣,因为在全神贯注的阅读中,任何註解都会干扰阅读的情绪和书中情节的节奏与进行。所以译文中的註解多半是针对一些中文读者并不熟悉的人名或地名而加,至于多数人可能知道的,就不再赘言。
    
  另一个问题是语言的问题。文中的人物所用的英文并不一致;南方受过教育的白人说的自然是正统的、惯用的英文,奈特.杜纳身为受过教育的黑人,又熟读圣经,因此在叙述中用的也是一般的英语,但是当他与黑人对话或故意要取信于白人时,他选择用黑人的英文,因发音不同而拼字不同,且文法也诸多错误。黑人英文或许经历过时代的演变,但至今仍广泛使用。它的起源是因为最早被送到美国(或英国)当奴隶的非洲人完全听不懂英语,又没有机会学习文字后再去了解这个语言,只能从听主人和白人的话中慢慢去模拟其发音与意义,所以自然会产生诸多不正确的说法和文法,但经过一段时间后,它却成为黑人之间通用的语言,可以传达彼此的熟悉感和认同,所以至今仍然存在。在翻译时,我原想过是否要用台湾国语的方式来呈现,因为那也具有某种熟悉和认同,但最后依然作罢,因为牵涉到台湾国语的复杂性与认同度,在中文上也可能对台湾之外的其他华人造成区隔。另一个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书中说不正统英文的还有所谓的「穷白人」(white trash),这些白人因为穷困或住在乡下,也没受过教育,说话低俗,同样有许多拼字和文法的错误,但却和黑人的用语不同。最后,我在处理这两种语言时一律以读者习惯的中文译出,但语气和用语会有差异,夹杂各种顿词和脏话(依原文为主),以免使读者搞混或误读。
    
  我教授弱势文学已经有好多年了,对于黑人文学也略有研究,而因为此书使我更深入了解奴隶制度对人性的残害以及黑人所承受的历史重担。这就是为什么欧巴马当选美国总统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以及为什么他可以立刻得到诺贝尔和平奖的原因。《奈特杜纳的告白》终于译为中文出版,在全球化的今天,除了让中文读者进一步了解美国黑人的苦难与根源外,也应该具有某种启发吧。那就是人并不因为肤色或种族不同而有差异,也许后天环境影响而使人有不同的想法或认同,但归根结底,每个人都具有相同的人性,同样的面对许多因活着而不可避免的问题,所以人必须跨出自我的侷限、跳出自我的框架,才能互相沟通、接纳,彼此拥抱而向前迈进。的确,在人性的缺失下,这真的很难,但冲突是人生的必要因素──如何化解冲突才见智慧。在台湾、世界各地都冲突不断的今天,任何纷争都不容易化解。但至少因为人性有善的一面,也有共通之处,所以我们可以希望也可以期盼更美好的明天,不是吗?

谢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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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我必快来? 刘容安


  读过史岱隆的小说《苏菲的抉择》,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一个母亲为了保下儿子不得已选择女儿进瓦斯室的至痛,本来以为史岱隆其他作品很难超越这一本了,但等到我一口气读完他更早些年出版,荣获1968年普立兹小说奖桂冠的《奈特杜纳的告白》,再次深深折服于威廉.史岱隆解剖人性的功力。不仅好看,更是历史小说创作的典范!

  身为白人作家,史岱隆在黑人民权运动方兴未艾的六0年代,无惧地以1831年美国史上唯一一场争取自由的黑人暴动事件发起者──奈特杜纳在狱中写下的七千字告白书,以第一人称角度(想像自己是黑奴奈特),创造出黑人牧师奈特杜纳短暂却充满惊爆的一生。

  白人作家勇于去挑战以黑人为主角的小说,而且是从一个历史事件所改编创作,在那个黑人民权尚未被正式实践的六0年代,黑白种族的隔阂仍未消融,光这一点勇气就使人敬佩,而他描写奈特对一个白人少女的强暴幻想以及奈特和一个黑人少年在林中的同性恋行为,在当时所可能引发的反弹更是难以想像的。

  为了重现1830年代的美国南方,穿透并诠释主角奈特的心理,除了研究作为主要灵感的原始告白书,小说家必须搜集足够广度与深度的资料以取得故事的信服力,进而使人着迷。史岱隆为读者铺展开的是一幅南北战争(1861年)爆发前的黑人世界,黑奴群象图,读的彷彿是美国南方版的「清明上河图」。时空背景所在的维吉尼亚州,种的不是棉花,而是大量的菸草田,此刻正因为过度开发地力而走向贫瘠,导致白主人的农庄领地、财产正在萎缩(黑奴也是白主人的动产),一件一件地变卖出去,人们生活在一个从富有走向荒贫的年代与土地。白人主人尚且如此,黑人奴隶的生活连带只有更悲惨。

  贴着奈特的视角望出去,巡过他的童年、青少年及至成年:窥见自己的母亲在厨房被白人工头强暴、和另一个少年(就像《汤姆历险记》的汤姆和哈克一样)在河边烤肉嬉戏、看见两个黑人朋友被白主人要求互殴以提供娱乐、看见他对心仪的白人女孩心动却无法表态、看见自己的劳力被白人无限地剥削……最后令人心酸已极的,是看见他终于在砍杀一位白主人才第一次抬头看清他的面孔:

  「想到这是多年来我第一次如此接近他,第一次直视他。我像亲人一样,听过他的声音,知道他的身影;我的目光望向他的嘴和脸颊和下巴至少上千次,但却从未望向他的眼睛。那是我自己的错,是我天生的畏惧──不重要了。现在我看出了在那表面的困惑和困倦中,他的眼睛是棕色的,而且十分忧郁,熟知劳力,也许有些遥远,有些不知变通,但却不会残酷无情。我觉得我终于认识他了。」

  「我的目光望向他的嘴和脸颊和下巴至少上千次,但却从未望向他的眼睛。」这种从下往上看白人的视角,把读者你我──不管原本是什么肤色──都转成黑人一双卑微的眼睛,那样细腻而幽微而真诚的书写,如此触人心弦。

  那场空前绝后的暴动当然是这本书的高潮:为什么奈特杜纳要屠杀白人?他如何组织一群黑人酒鬼变成一支有力部队?他如何选择良辰吉日杀入小镇(小镇上人最少的一天)?他如何杀人又杀不了人?而又导致他的统帅地位受到杀人魔的威胁而朝夕不保?他最后为何兵败如山倒?每一段叙述读来都让人血脉贲张、屏息以对,读后又不觉感叹再三。

  非裔黑人的不自由与被奴役是这么不合理!很难想像,1831年南安普敦这场事件竟是美国几百年奴隶史上唯一一次大规模的黑人暴动事件!这本小说带出太多的历史脉胳需要去耙清,我思忖为什么黑人无法更早组织有规模的抗暴来抵抗白人的剥削以求得解放?可能是因为当时的黑奴没有谋生能力,无法独立于白人主人生存,没有一技之长的黑奴一旦身分自由了,不是潦倒沦落路上乞讨,就是被白人莫名凌虐至死,所以宁可被剥削,因为当个奴隶至少还能活着。

  这个事件的失败是否导致非裔黑人的历史转折多绕了一些路,我无从验证。整理黑人人权大事纪,历经南北解放战争,直至马丁路德金恩博士的黑人民权运动,一直要等过了一百多年,透过许多有良知的人的努力,以及黑人逐步取得权力与财产后,黑白平权的时代才终于来临。

图书试读

不过回头再谈寇布吧,真是很迂回,而且再一次透过哈克来说。哈克对于奇特怪异有种特殊的感应力:他要是能读能写、是个白人、自由且生活安乐,而不只是一项可任人讨价还价的财产,在不景气的市场上仅值六百元,那他可能会是一个律师。令我失望的是,基督的教诲(主要是我的)在他的心灵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所以他没有什么宗教的规则或束缚,以致于他对人生的疯狂面最有反应,可以肆无忌惮地大笑,对于每天新鲜荒谬的事感到刺激。简而言之,他对疯狂和出乎意料的事物最有感觉;大致上说来,这令我感到有些嫉妒。例如,当我们连在车轮铺后方的披棚尚未完工时,有一次我们的主人在一场勐烈的暴风雨中来访,他望着从屋顶倾盆而下的雨水,说:「这里面漏水。」哈克回答:「不对,先生,约瑟夫主人,是外面漏水。这里面在下雨。」同样的,每个黑人心里都会有一种感觉,就是在他十二岁、十岁、或甚至更小的时候,他会意识到在白人眼中他只是一种商品,货物,没有个性或道德感或灵魂,这种几乎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感觉,只有哈克可以加以表达。他称这种感觉为「黑屁都不值」,而这是我所知道最能表述每个黑人心中那种麻木和惧怕的词汇。「无论他们是谁,奈特,好人或坏人,甚至约瑟夫主人,他们白人,他们就是会叫你觉得黑屁都不值。从没有一个白人对我微笑而不会让我觉得比起之前更是加倍的黑屁都不值的。怎么说呢,奈特?你以为一个白人好好对待你,你就会觉得白屁吗?才怪!小姐、太太对我甜言蜜语,我只觉得黑屁都不值,完完全全的。我想等我上天堂去,像你说我总有一天会的,我站在上帝的金宝座前,上帝本身,甚至他也会让老哈克觉得黑屁都不值。他那么白,像雪一样白,对我甜言蜜语一番,使我觉得像一个黑屁都不值的天使,因为我很快就会知道他要说什么,是呀!是呀!我很快就会听到他喊道:『哈克!亲爱的孩子!我要金銮殿里一尘不染的。快点工作,你这个黑屁都不值的无赖!快点动手清洁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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