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三地侵權法主要詞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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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在現代世界,大都會人煙稠密,人際關係復雜,「侵權法」(Law of Torts)遂成社會發展之必然産物。誠如諾貝爾經濟學奬得主朗奴高斯(Ronald H. Coase)所言,世上衆人皆有其自身之權益,侵權法正好迴應社會「以閤理成本解決爭議」之需求,最終達緻減少侵權事故之目標。中國內地、香港及颱灣三個華人地區,基於曆史原因採用不同之法律製度。香港迴歸中國後,按照《基本法》繼續採用英國普通法。內地與颱灣則屬大陸法體係,以成文法為主要法律來源。隨著近年三地交往頻繁,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關係日益密切,三地法律詞匯諸多相同相異之處,實值得深入研究討論。
 
  本書分為甲乙兩部分。甲部以香港普通法為基礎,剖析13個侵權法重要詞匯在兩岸三地之法律意義,如“Negligence”(疏忽/過失/過失)、“Strict Liability”(嚴格法律責任/嚴格責任/嚴格責任)、“Nuisance”(妨擾、妨擾事故、妨擾事件、滋擾/妨礙、妨害、公害/侵入、公害)、“Defamation”(誹謗)及“Sexual Harassment”(性騷擾)等。每篇文章先講述該詞匯在普通法之概念,再探討內地與颱灣相關之法律定義和解釋,其中涵蓋三地譯詞、法例及應用實例。全書共有49個案例,大部分為英國及香港之普通法案例,務求協助讀者全麵理解中港颱侵權法之核心概念。乙部收錄英漢詞匯共102條,以香港法律為基礎,再加入內地與颱灣詞匯,其中逐一羅列所根據之法條及詞典來源,方便讀者查閱。
 
  本書是兩岸三地法律專業人員及翻譯員之必備參考書,法律係教授和學生亦可用作教學及研究。其他專業,如翻譯、中文及語言學係、新聞及傳播學係、社會學係、工程學係及工商管理學係等,亦可藉此研究相關之法律課題,從中熟習法律知識。此外,侵權法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故本書對各界人士均具有參考價值。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陳可欣


  香港中文大學學士及碩士,澳洲昆士蘭大學博士,工作期間曾修讀英國法律,現於香港城市大學任教中英翻譯。近年緻力研究法律翻譯及法律詞匯、專業翻譯及理論、翻譯教學等,曾在香港及國際學術期刊發錶多篇文章。

圖書目錄

甲部 侵權法主要詞匯

第一章 導言

01 Tort
侵權

第二章 一般原則
01 Negligence
疏忽/過失/過失
02 Strict Liability
嚴格法律責任/嚴格責任、無過錯責任/無過失責任、危險責任
03 Vicarious Liability
轉承責任/替代責任/替代責任、僱用人侵權責任
04 Limitation
時效

第三章 侵權法之特定侵權行為
01 Occupiers Liability
佔用人/管理人、組織者/佔有人
02 Trespass
侵入、侵犯、侵入行為、侵犯行為/侵佔、侵害/逾越地界、侵入
03 Animal’s Liability
須對該動物或鳥類⋯⋯所造成的任何損壞負責/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動物損害賠償責任
04 Nuisance
妨擾、妨擾事故、妨擾事件、滋擾/妨礙、妨害、公害/侵入、公害
05 Sexual Harassment
性騷擾
06 Defamation
誹謗/誹謗/誹謗、不法侵害……名譽
07 Assault and Battery
襲擊、侵犯、毆打/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侵害……健康權/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
08 False Imprisonment
非法禁錮/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侵害人身、侵害他人人身權益/不法侵害他人之⋯⋯自由

乙部英漢詞匯對照錶

圖書序言



  本書《兩岸三地侵權法詞匯》是作者編著《法律翻譯係列》之第二部著作。能於一年間再度齣版新著作,筆者深感欣慰。係列之第一部《兩岸三地閤約法詞匯》於去年在香港書展推齣以來,讀者反應積極。不少法律界及翻譯界的人士不吝購買該書,筆者尤感鼓舞,希望此兩部著作有助於業界之翻譯及起草工作,加強中港颱法律交流。《兩岸三地侵權法詞匯》秉承《兩岸三地閤約法詞匯》之精神,竭誠協助讀者領悟侵權法的基本概念,尤其是普通法的概念,以增進法律知識。本書為理論與實用並重的案頭書,介紹三地主要侵權法詞匯,以至整個侵權法在兩大法係之主要原則及發展,並舉齣多個案例及媒體例句,務求內容充實,更添趣味。書中收集並整理三地共102個中文譯詞,為實務翻譯工作提供必要之參考。本書無論對法律界人士、法律翻譯員乃至各界人士而言,皆能在實際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發揮清晰明瞭的參考作用。
 
  本書分為甲、乙兩大部分。甲部以香港普通法概念為基礎,重點分析中港颱共13個侵權法術語,其按三地現行侵權法之曆史來源、一般原則及特定侵權行為,分立為三章。第一章〈導言〉概述「侵權」(“Tort”)一詞之涵義,分析中國古代侵權法製之興衰,以及現今兩岸三地侵權概念之異同。第二章〈一般原則〉介紹侵權法的四個概念,分彆為「疏忽」(“Negligence”)、「嚴格法律責任」(“Strict Liability”)、「轉承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及「時效」(“Limitation”)。第三章比較中港颱多個「特定侵權行為」(“Specific Torts”),包括「佔用人法律責任」(“Occupiers’ Liability”)、「侵入」(“Trespass”)、「動物侵權責任」(“Animal’s Liability”)、「滋擾」(“Nuisance”)、「性騷擾」(“Sexual Harassment”)、「誹謗」(“Defamation”)、「襲擊及毆打」(“Assault and Battery”),及「非法禁錮」(“False Imprisonment”)。以上各個詞匯之中文翻譯皆源自香港,內地及颱灣之翻譯及用語,內文會逐一羅列並舉。
 
  筆者為闡述各個侵權法術語,重新翻譯49個對香港法院具約束力或指引作用之重要案例。此49個案例大多取自20及21世紀之香港及英國,涵蓋案情(fact)、爭議焦點(issue)及判決(holding)三部分。香港案例包括震驚學界之「中大偷拍案」(Yuen ShaSha v Tse Chi Pan DCEO 1/98)﹔影星呂有慧及伍衛國之雜誌誹謗案(LokKwai-fu v YC Chan [1978] HKLR 225),以及法庭就晚上十一時後淋浴拒頒禁令之滋擾案(Capital Properties Ltd & Another v Sheen Cho Kwong [1999] 1 HKLRD 633)。此外,在Yim Tai Fai v Attorney General [1986] HKLR 873 案,法庭使用「疏忽」概念中之「可預見原則」(foreseeability),裁定警務處處長對於疑犯自殺不負有「謹慎責任」(duty of care)。每個詞匯之結尾部分,皆列舉中港颱三地新聞引用實例,以加深讀者對三法域侵權法之瞭解。
 
  第二部分是英漢詞匯錶,一共收錄瞭102條中港颱英漢侵權法的詞匯。編纂詞匯錶,旨在提供三地侵權法之中文翻譯「功能對等詞」(functional equivalents),為法律草擬及翻譯的實務工作提供參考詞匯。該錶以香港普通法之侵權概念為基礎,據雙語法例及法律詞典列齣共102條中英對照的詞條,再加入內地與颱灣相關的詞匯整閤而成。由於三地法製不同,內地與颱灣之譯詞對應普通法英文術語會有若乾之法理差異。
 
  筆者特彆鳴謝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多位學生的協助,使本書順利齣版。他們分彆是香港同學李懿律、麥俊強、李泳傳及潘穎強,以及內地同學李誌遠、王一及魏帥,其中有幾位已畢業並投身法律界工作。此外,十分感謝翻譯課程的劉京菁及林詩虹同學校對本書;趙米卿小姐及劉宓慶教授協助解決書中的語文問題;香港城市大學齣版社編輯陳傢揚先生、副編輯陳明慧小姐、編輯助理李倩誼和邱學琳同學,以及市場市務主任郭惠菁小姐為本書設計、排版及推廣。
 
  法律翻譯及語言之研究及發展工作,在大中華地區方興未艾,需求殷切。筆者特彆藉此機會,感謝華東政法大學屈文生教授贈與大作《從詞典齣發 — 法律術語譯名統一與規範化的翻譯史研究》,香港公開大學潘慧儀教授送贈其與李宗鍔法官等新修訂之《英漢法律大詞典》,以及香港理工大學退休教授李剋興贈與法律翻譯之著作及教材,包括《高級法律翻譯與寫作》。三位學者對於區內之法律翻譯及語言研究,成就傑齣,貢獻卓越。筆者有幸獲贈珍貴的學術成果,感激之情,難以言錶。此外,香港律政署法律草擬專員尹效良先生及副法律草擬專員毛錫強先生在去年六月安排演講,讓筆者有機會與三十多位法律草擬科律師分享雙語立法的理論。多承垂青,不勝感銘。筆者還要感謝香港翻譯學會陳德鴻教授、潘漢光教授及王淩博士等邀請,參加剛於五一勞動節在商務圖書中心舉辦的新書講座,與八十位興緻勃勃的讀者會麵,分享三地閤約法詞匯的特點及翻譯心得。此外,感謝冼景炬教授、鄒嘉彥教授及謝聰教授一直以來的支持和鼓勵,以及剛榮歸天國的鄭滋斌教授,在上年底搬辦公室時饋贈中文及翻譯書籍,當中有他準備法律中文課的書籍。筆者亦感謝吳尚智教授在榮休時饋贈的法律語文書籍。最後,筆者肅穆紀念去年安息主懷的外祖母,深感生命無常,惟上主是人永遠的福樂依靠。
 
  承濛香港城市大學「教學發展補助金」(Teaching Development Grant, No. 6000404)的資助,本書方能順利誕生。本書構思源於筆者的教學研究計畫,其旨在提高法律中文課程學生對中文法律詞匯的興趣及認識,以配閤大學「重探索、求創新課程」(Discovery-enriched Curriculum)之教學方嚮。在此,特彆鳴謝香港城市大學教育發展及精進教育處,以及法律中文課程各位同學。
 
  本書如有不足錯漏之處,懇請各界專傢人士賜教斧正。

圖書試讀

在兩岸三地,“tort”一詞均翻譯為「侵權」,意指「違反閤約範疇外法律責任所引緻之民事錯失」。
 
其原為法文詞語,源自拉丁詞t orq u e re ,含有「扭麯」(twisted) 之意(薛波,2003:1348; Garner,2009:1626; Heuston and Buckley, 1996:13; Law and Martin,2009:551)。侵權法則實源於刑法,因此不少刑事行為可構成侵權行為,譬如「襲擊」(assault)、「毆打」(battery)(見第三章07“Assault and Battery”)、「永久形式誹謗」(libel)(見第三章06“Defamation”)等。
 
本文共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論述中國古代侵權觀念及法製之發展,以及其為西法取代之背景。第二部分概述近代兩岸三地吸納西方侵權法之原因,及現代侵權法之功能。第三部分則分析中港颱侵權法製度之主要差異。
 
1. 中國古代侵權法製之興衰
 
1.1 中國古代侵權法律與侵權行為
 
不少學者認為,中國古代〔1〕法律係統主要集中於刑事範疇,缺乏民事法律(Chen, 2011:18)。古人觀念中刑、法、律不分(張中鞦,2001:80–84)。《爾雅‧釋詁》雲:「刑,法也;律,法也。」主宰中國古代法學之法傢學說(Legalism),則強調「以吏為師」,使刑法治國傢,行權術控臣民(瀋傢本,1985:2243;張國華,1982:126, 131–133;陳秉纔,2007)。至於「民事」之紛爭衝突,則似未受到重視。
 
究中國古代刑法較民法完善之因,與傳統文化推崇「無訟」有莫大關係。萬世師錶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論語‧顔淵》)中國傳統文化認為訴訟損害情誼,不利社會。鬍石壁於《宋明公書判清明集》(1987:123,引自劉硯冰,2002:139),清晰寫齣當時社會對訴訟之負麵評價:詞訟之興,初非美事,荒廢本業,破不傢財,管吏誅求,卒徒斥辱,道途奔走,稈獄拘囚。與宗族訟,則傷宗族之恩;與鄉黨訟,則損傷鄉黨之誼。幸而獲勝,所損已多;不幸而輸,雖悔何及。
 
古人懼怕為民事糾紛告上官衙,除瞭訴訟會帶來情財損失,亦因他們深受「生不入官門,死不入地獄」之觀念影響。國人一直忽視「侵權」概念,亦因傳統以來認為,「權利」與「仁義」對立,頗有貶義(張晉藩,2003:367)。真正規管民間行為之「執法係統」,乃是「人際關係」(guanxi) (Chen,2011:18; Li and Li, 2013:25–26)。「侵權」一詞屬舶來品,至晚清改革時期(公元1908–1911 年)修訂《大清民律草案》時,始引入中國(陳濤、高在敏,1995:48)。

用戶評價

评分

這本書的編撰方式相當獨特,它沒有像傳統的法律詞典那樣,隻是簡單地羅列詞匯和定義,而是將每個詞匯都放在一個更廣闊的法律語境中進行解讀。這種方式讓我感覺就像是在進行一場跨地區的法律文化之旅,不僅可以學習到不同的法律術語,還可以瞭解不同地區的法律製度和思維方式。我尤其欣賞書中所舉的案例,這些案例都具有很強的代錶性和現實意義,能夠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法律概念的實際應用。例如,書中對於“侵占”這個概念的解釋,不僅涵蓋瞭颱灣的民法規定,還引用瞭大陸的刑法和香港的盜竊罪相關條款,並分析瞭三地在認定侵占行為、量刑標準、以及民事責任上的差異。這種比較分析的方式,讓我對兩岸三地侵權法的整體框架有瞭更清晰的認識。當然,這本書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例如,有些詞匯的解釋過於簡略,缺乏深入的探討。但總體而言,它仍然是一本值得細細品讀的法律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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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兩岸三地侵權法主要詞匯》啊,說實話,我一開始抱持著試試看的態度,畢竟法律用詞實在太專業,又加上兩岸的法律體係雖有共通之處,但細節差異還是不少。沒想到翻開後,真的讓我眼前一亮!它不是那種單純的詞匯堆砌,而是將每個詞匯都放在具體的案例背景下進行解釋,這對於我們這些非法律專業人士來說,簡直是福音。以前看新聞或是遇到一些法律問題,常常會摸不著頭腦,現在至少能理解一些基本的概念。書裏對於大陸、颱灣、香港的法律術語差異,都有清晰的說明,而且還會舉例說明在實際應用中的不同,這部分尤其實用。我之前因為一些商業閤作的問題,對大陸的“不正當競爭”概念一直不太理解,看瞭這本書後,纔發現它跟颱灣的“商業詆毀”雖然意思相近,但在認定標準和救濟方式上還是有很大的區彆。這本書的編排也很用心,詞匯按照字母順序排列,方便查找,而且每個詞匯的解釋都簡潔明瞭,不會讓人覺得晦澀難懂。總之,這本書對於想要瞭解兩岸三地侵權法基本概念的人來說,絕對是一本值得推薦的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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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說,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填補瞭一個市場空白。長期以來,我們颱灣的法律從業者,在處理涉及大陸或香港的侵權案件時,常常麵臨著語言和法律概念上的障礙。雖然現在網絡資源發達,但要找到一個係統、權威、且能清晰解釋兩岸三地侵權法術語差異的資料,實在不容易。這本書恰好滿足瞭這種需求。它不僅僅是簡單的詞匯翻譯,更重要的是,它深入探討瞭每個詞匯背後的法律邏輯和製度差異。例如,對於“損害賠償”這個概念,書中詳細分析瞭三地在計算賠償金額、責任承擔、以及訴訟程序上的不同規定。這對於我們律師來說,在製定訴訟策略、評估案件風險、以及與大陸或香港律師進行溝通時,都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當然,這本書也並非完美無缺,有些比較新的法律規定可能還沒有及時更新,但總體而言,它仍然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法律工具書。我個人認為,這本書對於法律專業的學生、律師、以及經常與大陸或香港進行商業往來的企業人士,都具有很高的實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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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買這本書純粹是抱著“瞭解一下”的心態,畢竟我對法律這方麵實在不精通。但讀完之後,卻意外地發現它比我想象中要有趣得多!作者並沒有用那種高高在上的姿態來講解法律,而是用一種平易近人的方式,將復雜的法律概念轉化為通俗易懂的語言。書裏有很多生動的案例,讓我感覺就像是在看一部法律版的連續劇,每一個詞匯都跟一個真實的故事聯係在一起,這讓我更容易理解和記憶。以前我對“知識産權”這個概念一直很模糊,隻知道它跟專利、商標、版權有關,但具體是什麼意思,以及如何保護自己的知識産權,卻一無所知。這本書詳細解釋瞭知識産權的各個方麵,包括專利的申請流程、商標的注冊注意事項、以及版權的保護範圍。而且,它還特彆強調瞭在大陸、颱灣、香港進行知識産權保護時,需要注意的法律差異。這對於我們這些小企業主來說,實在是太重要瞭!這本書讓我意識到,法律並不是遙不可及的,它其實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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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以為法律詞匯書會枯燥乏味,但這本書卻讓我大吃一驚!它不僅僅是一本詞匯書,更像是一本法律入門讀本。作者在解釋每個詞匯時,都會結閤相關的法律背景和案例,深入淺齣地講解法律原理。而且,書中的語言風格非常幽默風趣,時不時會穿插一些有趣的法律故事,讓人在輕鬆愉快的氛圍中學習法律知識。我之前對“過失”這個概念一直很睏惑,不知道它跟“故意”有什麼區彆,以及在侵權責任認定中的作用。這本書通過一個生動的案例,將“過失”和“故意”的區彆解釋得淋灕盡緻,讓我一下子就明白瞭。此外,這本書還特彆關注兩岸三地法律製度的差異,對於那些經常與大陸或香港進行商業往來的颱灣企業來說,具有很強的實用價值。它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瞭解不同地區的法律風險,並采取相應的防範措施。總而言之,這本書是一本集實用性、趣味性和權威性於一體的法律佳作,強烈推薦給所有對法律感興趣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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