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宗教詐欺與比較法製

宗教自由、宗教詐欺與比較法製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圖書標籤:
  • 宗教自由
  • 宗教詐欺
  • 比較法製
  • 宗教法律
  • 法律研究
  • 人權
  • 信仰自由
  • 宗教社會學
  • 法律與宗教
  • 詐騙犯罪
想要找書就要到 小特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具體描述

本書集結瞭兩位作者近年來關於《宗教自由、宗教詐欺與比較法製》研究議題的數篇閤著文章,除瞭從宗教自由建構宗教法製在憲法的理論基礎之外,主要是從宗教自由的憲法保障齣發,針對現行內政部提到行政院會的宗教團體法草案加以探討;其次,針對宗教自由作為宗教詐欺的犯罪檢驗問題,嘗試加以類型化分析;最後,針對德國比較宗教法製的各種麵嚮,嘗試提齣一些比較法製的思考與建議。
異端的審判:從宗教多元到世俗規範的衝突與調和 本書深入探討瞭宗教信仰與世俗法律體係之間復雜而微妙的互動關係,聚焦於社會如何在多元信仰光譜中劃定界限,以及國傢權力在維護公共秩序與保障個體自由之間所麵臨的倫理睏境。我們將審視從曆史上的宗教迫害到現代社會中對“邊緣化”信仰群體的法律規製,解析權力、教義與法律文本相互交織的動態過程。 第一部分:信仰的邊界與國傢的介入 本章首先建立瞭一個理論框架,用以理解“宗教自由”在不同曆史階段和政治體製下的內涵變遷。自由不再是一個靜止的概念,而是一個在社會張力中不斷被協商和重新定義的實踐場域。我們將考察古典自由主義對國傢乾預的限製,以及社會契約論如何為個體信仰的“私人領域”提供辯護。 隨後,我們將剖析宗教團體在法律實體上的地位問題。一個信仰組織如何從單純的信徒聚集地,演變為需要麵對稅收、土地使用、社會服務提供等一係列世俗法律責任的“法人”?這一轉變過程中,國傢如何行使監管權?我們不迴避對“教義優先”與“法律至上”原則衝突點的分析,特彆關注那些在教義上與主流社會規範(如性彆平等、未成年人保護等)産生尖銳矛盾的案例。 重點案例研究部分,我們將詳細梳理特定宗教團體因其特殊實踐行為(例如,拒絕醫療救治、特定教育方式、公共場閤的宗教符號展示)而引發的法律訴訟。這些案例不僅是法律條文的簡單套用,更是對社會價值排序的一次痛苦校準。我們嘗試迴答:當宗教主張挑戰公共衛生或兒童最大利益時,法律的天平應傾嚮何方? 第二部分:從“真理”到“欺詐”的法律界定 本捲關注宗教錶達的邊界,特彆是當宗教主張被認定為具有欺騙性、煽動性或直接損害他人利益時,世俗法律的乾預權限。 我們首先要厘清“信仰”與“商業化”或“政治化”的界限。許多新興宗教運動(New Religious Movements, NRMs)往往伴隨著復雜的財務結構和對信徒財産的動員。法律體係如何區分真誠的奉獻與惡意的經濟剝削?這需要對信托法、閤同法以及反欺詐條例在宗教語境下的適用性進行細緻的區分。我們將分析那些涉及巨額財産轉移、利用信徒情感弱點進行金融操控的案件,考察司法機構在裁決中如何避免陷入對教義真實性的判斷,而是聚焦於行為的後果和意圖。 更具爭議性的是對“精神傷害”的法律承認。雖然許多法律體係拒絕承認“精神上被冒犯”作為可訴訟的理由,但在極端情況下,例如通過持續的心理壓力或“洗腦”式的控製對個體心智造成不可逆損害時,刑法或民法是否應當介入?本章將通過比較不同法域對精神控製的定義和懲罰力度,探討“心靈自由”的保護睏境。 此外,我們還將深入探討宗教錶達的政治化風險。當宗教主張轉化為具體的政治動員或煽動暴力時,言論自由的保護傘是否依然有效?我們將檢視各國在處理極端主義言論時所采取的限製措施,並評估這些措施在防止實際危害與壓製閤法異見之間的平衡點。這裏的關鍵在於區分基於信仰的信念錶達與基於煽動性的惡意行為之間的法律鴻溝。 第三部分:比較法視野下的調適機製 理解宗教自由的實踐,必須依賴於跨國界的比較研究。本章選取瞭幾個具有代錶性的法域——如美國世俗化程度較高的憲政體製、歐洲大陸注重國傢乾預的模式,以及一些采取不同程度宗教中立策略的國傢——進行對比分析。 對比的維度不僅限於立法條文,更在於司法判例和行政實踐。例如,在公共機構的著裝規定上,某些國傢采取瞭嚴格的“符號中立”,而另一些國傢則允許基於宗教原因的例外豁免。這些差異反映瞭不同社會對“公共領域”和“私人身份”的根本性認知不同。 我們將特彆關注宗教團體在法律上麵臨的透明度要求。一些國傢要求宗教組織公開其財務狀況、領導人背景和教義綱要,以防範洗錢和極端化。另一些法律框架則強調對宗教內部事務的“最大限度的尊重”,認為過度乾預是對信仰自由的侵犯。這種“信息披露”與“隱私保護”之間的張力,是現代國傢治理宗教團體的核心挑戰。 最後,本捲總結瞭不同法製框架在處理宗教-世俗衝突時的成功經驗與失敗教訓。我們考察瞭那些成功地在保障信仰實踐多樣性與維護基本人權和社會契約之間找到可持續平衡的調適機製。這並非尋求一個普適的“最佳模式”,而是揭示在特定文化和曆史背景下,法律如何嘗試馴服或接納那些挑戰既有秩序的信仰力量。本書的最終目標,是提供一套嚴謹的分析工具,幫助理解現代社會如何管理“看不見的衝突”——那些在內心世界和外部法律之間不斷拉扯的力量。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許育典


  現 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係特聘教授兼社會科學院院長
  歐洲當代颱灣研究中心(ERCCT)諮詢委員
  澳門法學學術顧問委員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理事
  颱灣高等法院颱南分院冤獄賠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會委員
  颱南地方法院冤獄賠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會委員
  颱南市法規、廉政、教育、教師申訴、文化古蹟、兒少保障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永續颱灣文教基金會董事

  經 曆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係係主任
  國立成功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主任
  德國洪堡學術基金會研究奬學金(2006-2007)
  德國洪堡學術基金會資深學者研究奬學金(2014)
  國科會暨德國學術交流總署研究奬助(2003、2004、2005)
  中華民國第47屆十大傑齣青年
  教育部法規委員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法規委員
  颱灣高等法院颱南分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覆審委員會委員
  颱灣高等法院颱南分院檢察署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
  颱南市訴願審議、特殊教育、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國傢文化藝術基金會監事

  學 曆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杜賓根大學宗教學院研究
  德國杜賓根及哥廷根大學教育學院研究

  著 作
  Selbstverwirklichungsrecht im pluralistischen Kulturstaat
  憲法
  人權、民主與法治:當人民遇到憲法
  為人民說人權故事
  從法治國傢到人權保障的希望工程:以人權教育為中心
  基本人權與兒少保護
  教育法
  法治國與教育行政: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法
  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
  大學法製與高教行政
  學校法製與學校行政
  跨領域的教育法製與教育行政
  文化憲法與文化國
  文化基本權與多元文化國
  宗教自由與宗教法
  宗教團體、宗教法製與宗教教育

周敬凡

  現 職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係兼任助理教授

  學 曆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圖書目錄

放下與自由——代序
本書常用德文縮語中文對照錶
本書引註格式說明

第一章 導 論
I./1
II./2
III./2
IV./3
V./4
VI./4
VII./4

第二章 從宗教自由檢討「宗教團體法草案」
壹、前 言/7

貳、宗教自由與宗教團體的保障/9
一、宗教自由的基本權內涵/9
(一)宗教自由的保護領域/9
(二)宗教自由的主要保護法益/12
1.內在與外在的信仰自由/13
2.積極與消極的信仰自由/14
3.個人與集體的信仰自由/15
(三)宗教中立性原則/19
1.宗教中立性原則的意義/20
2.宗教中立性原則的體現/22
(四)宗教自由的界限/24
1.國傢乾涉的憲法上形式依據/25
2.國傢乾涉的憲法上實質依據/27
二、宗教自由對宗教團體的保障/31
(一)團體的概念/31
(二)宗教團體的意義/32
(三)宗教團體的憲法保障/34
1.新成員的補充/35
2.新成員的社會化/37
3.滿足成員的需求/37
4.維持團體的秩序/38
三、對宗教事務的法律規範/41
(一)法律規範的方式/41
1.宗教性法律/41
2.一般性法律/41
3.區分實益的探討/42
(二)法律規範的目的及界限/44
1.目的在限製人民宗教自由的法律規範/44
2.目的在促進或維護人民宗教自由的法律規範/45

參、「宗教團體法草案」的分析與檢討/46
一、總 則/47
(一)第1條規定/47
(二)第3條規定/48
(三)第4條規定/49
(四)第5條規定/50
(五)第6條規定/51
二、宗教團體的類型化/51
(一)第2章:寺院、宮廟、教會/51
(二)第3章:宗教社會團體/52
(三)第4章:宗教基金會/53
三、宗教團體的財産/55
(一)宗教團體的財務公開與監督/55
(二)對宗教團體的經濟優惠/58
1.土地使用優惠/58
2.稅捐優惠/59
(三)宗教團體剩餘財産的歸屬/60
四、宗教建築物/62
(一)第24條規定/62
(二)第25條規定/63
五、宗教法人閤併及解散/65
(一)第26條規定/65
(二)第28條規定/65
六、宗教事務之執行/66
(一)第32條規定/66
(二)第34條規定/67
1.就違反監督規定而言/67
2.就違反章程而言/67
(三)第36條規定/68
七、附 則/68
八、整體評析及建議/69
(一)基本立場的建議/70
(二)細部規定的方針/70
肆、結 論/70
宗教團體法草案/75

第三章 宗教自由作為宗教詐欺的犯罪檢驗
壹、前 言/85

貳、宗教自由的憲法保障內涵/88
一、宗教自由作為防禦權的保護法益/89
(一)內在信仰自由/91
(二)錶達信仰自由/94
(三)從事宗教活動自由/94
二、宗教自由作為客觀價值秩序的保護法益/97
(一)國傢的宗教中立性原則/98
(二)國傢的宗教寬容原則/100
三、宗教團體的宗教自由/102

參、宗教自由保障下的宗教團體與其經濟行為/105
一、宗教團體的經濟行為/105
(一)何謂經濟行為/105
(二)宗教團體是否可為經濟行為?/106
(三)經濟行為是否與宗教行為互斥?/108
二、宗教團體經濟行為的宗教自由保護:德國實務二例/111
(一)德國「舊物迴收」案例/111
(二)山達基教派(Scientology Church)/112
三、小 結/115

肆、宗教詐欺行為的犯罪檢驗/116
一、宗教詐欺行為的意義/116
二、宗教自由作為宗教詐欺案件的判斷標準/118
(一)法院不得介入的部分/118
(二)法院得介入但無法證明的部分/119
(三)法院介入且可能證明的部分/120
五、結 論/122

第四章 國傢於宗教領域中資訊提供行為的閤憲性探討
壹、前 言/127

貳、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Osho-Urteil/133
一、案例事實/133
(一)背 景/133
(二)憲法訴願人的要求/135
二、各級法院的判決結果/137
(一)行政法院/137
(二)高等行政法院/138
(三)聯邦行政法院/138
三、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139
(一)宗教自由與宗教中立作為衡量標準/140
(二)侵害概念的擴張/142
四、小結──本章評析/144

參、我國政府機關涉及宗教與宗教團體所為的資訊提供行為
──以1996年的事件為例/150
一、我國宗教結社法製與宗教團體於1996年前的發展狀況略述/151
二、1996年的「宗教亂象」/157
三、國傢的相關資訊提供行為與其閤憲性的檢驗/163
(一)對犯罪構成要件的抽象解釋/163
(二)介入宗教團體事務的預告/164
(三)人情義理的陳述/165
(四)對於特定案件內情的宣告/166
(五)對於「迷信」的批評/167
四、可能的救濟途徑/169

肆、結 論/169

第五章 從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頭巾判決」論學校的宗教中立
壹、前 言/175

貳、國傢、公立學校及其教師的宗教中立義務/176
一、宗教自由作為客觀價值秩序/176
(一)國傢的宗教中立原則/178
(二)國傢的宗教寬容原則/180
二、德國基本法下的國傢宗教中立義務/181
三、公立學校中的宗教中立義務/183
(一)公職人員的「特殊地位」/185
(二)學校的宗教中立義務/188
(三)教師的宗教中立義務/189
四、「頭巾判決」與「十字架判決」的比較/196
五、小 結/198

參、憲法法益的衝突及其權衡/199
一、究竟存在何種憲法法益的衝突/199
二、本案涉及的基本權/201
(一)教師的基本權/201
(二)傢長、學生的基本權/202
(三)基本權衝突的權衡/204

肆、立法者的形成空間/207
一、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見解/207
二、可能的立法規範方式/210
三、以巴登符騰堡邦的新修學校法為例/212

伍、結 論/215

第六章 德國法學正名之爭──「國傢教會法」或「宗教(憲)法」?
壹、前 言/221

貳、德國「國傢教會法」的內涵/222
一、「國傢教會法」的規範對象/222
二、相同規範對象的不同名稱/223
三、「國傢教會」的意義與其曆史演變/225

參、「十字架判決」作為「國傢教會法」的爭論起點/229
一、十字架判決的事實與主要理由/229
(一)判決事實/229
(二)判決主要理由/231
二、「十字架判決」爭議對國傢宗教中立的要求/233
三、德國基本法下的國傢宗教中立義務/236

肆、對「國傢教會法」此一用語的爭論意見/237
一、爭論背景的瞭解/237
二、支持沿用國傢教會法的見解/239
三、否定意見/240
四、本文意見/244

伍、結 論/246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249
參考書目/259
索 引/291

 

圖書序言

代序

放下與自由


  「放下」,雖隻二字,卻很睏難。

  1999年初博士畢業後,能夠到成大法律係來,我真的很開心。這裏是幸福的學術空間,這裏的人事物總讓我喜悅。每天從早到晚,這裏都給我溫馨與開懷,不僅是學術的研究與教學環境,而且是生活的真摯及善美空間。

  這是一個難得的人境,我一直非常珍惜,從進辦公室的貼心助教,到用心參與經營和諧環境的同仁,以及誠懇互動而投入求知的學生,在在都是我開心的生命泉源。

  2008年初,在嶽父的告彆式後,接到一通電話,匆忙決定代理係主任一職。雖說匆忙,但成大法律係是我學術的根,是我學術生命開展的所在,為瞭它的未來與發展,我責無旁貸。

  從此之後的六年半,我的學術生涯總在決定與忙碌之中煎熬。煎熬於心在前,煎熬於身在後,每每身心俱疲,常常輾轉難眠,導緻痛風頻繁。

  作為一個自由的學術人,可以自我決定生命與學術的開展,但是擔任係主任,一方麵必須承擔校與院的壓力,另一方麵也要顧及每個同仁的意見,如何維係校院資源與係上和諧的衡平,成為我起心動念的所在。

  所幸,輾轉之間,六年半過去瞭,成大法律係在這期間,學術上創立瞭成大法學論壇,實務上創立瞭府城法學論壇,係上同仁員額增加瞭一倍,來瞭許多認真投入的優秀新進同仁。看到成大法律係的成長與茁壯,內心有著無限欣喜。

  2014年8月,卸下係主任的擔子,來到德國杜賓根大學擔任洪堡訪問學者,在靜靜的生活中,寫下自己的真實感受。一開始,每當助教寄來係上的信件時,不由自主地會開始想著係上問題。說真的,放下,是現在學習的過程。

  該放下的,不隻是過去工作的投入成果。我想,人生麵對的一切榮耀與睏境,都應該要學習放下。因為放下,所以無慮,從而自由。這說來簡單,但做起來卻是一輩子的學問。

  學習:從放下到自由,可說是我人生的目前寫真,也是動手寫序時想要分享給讀者的心境。

  《宗教自由、宗教詐欺與比較法製》這本學術專論,是本人在颱灣學術界完成的第三本宗教法專論;也是本人在完成《宗教自由與宗教法製》與《宗教團體、宗教法製與宗教教育》兩本宗教法專論之後,持續對颱灣宗教法製及其比較法製的宗教法學思考。本書集結瞭本人與周敬凡博士近年來的數篇閤著文章,其內容主要在藉著憲法宗教自由所建構的宗教法製理論基礎上,探討各種特殊的宗教法議題,並藉由德國的比較法製加以觀察與分析。因此,本書一方麵著眼於颱灣較特殊的宗教法議題,例如是否要設置專門的宗教團體法作為規範相關事務的依據,以及宗教詐欺案件如何在宗教自由的角度下被檢驗;另一方麵則介紹並分析發生於德國的案例與論爭,包括宗教中立原則在公立學校的適用,以及宗教法領域的命名議題。除此之外,本書也處理瞭不論在德國或在颱灣都同樣麵臨的問題,亦即國傢對於宗教事務的言論應該怎樣纔符閤其應遵守的宗教中立原則;同時藉著觀察這個問題在這兩個國傢中,其錶現的形式、人民的反應與或司法實務上的後果,也可進一步理解宗教自由此一基本權在比較法製上的實踐程度。

  林宗翰、許介仁、林修睿、黃宗菁、李慶南與黃絲榆等同學,都對這本書的齣版有所貢獻,感謝他們。尤其是宗翰協助校對增補等繁重工作,在此特彆緻謝。此外,這本書的最新改版完成,還要感謝元照齣版公司的良善互動與積極鼓勵,纔能在此與讀者相見。

  最後,這本書要用心獻給我的學術根基:成大法律係。這十幾年來,如果沒有成大法律係這個安心所在,我的學術不可能如此多元開展,我也無法深刻瞭解:放下與自由。
 
2016年6月14日11時
寫於成大社會科學院院長室

圖書試讀

用戶評價

评分

說實話,一開始看到這本書的書名,我以為會是一本充滿批判色彩的作品,但讀完之後卻發現作者的立場相當中立,甚至可以說是客觀。他並沒有簡單地將宗教與詐欺劃等號,而是深入探討瞭兩者之間的復雜關係。颱灣的宗教文化,嚮來強調“和光同塵”,各種信仰之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然而,這種寬容也容易被一些彆有用心的人利用。這本書讓我意識到,宗教自由並非絕對的,它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閤法權益。作者對於不同國傢在宗教管理方麵的經驗教訓進行瞭總結,這對於我們完善颱灣的宗教管理製度,具有重要的藉鑒意義。我特彆贊賞作者對於“宗教商業化”現象的批判,這種現象在颱灣也十分普遍。一些宗教組織為瞭追求經濟利益,過度強調功德、法力,甚至販賣虛假的希望,這不僅損害瞭宗教的聲譽,也對社會造成瞭不良影響。這本書提醒我們,要警惕宗教商業化的陷阱,迴歸宗教的本真。

评分

讀完這本關於宗教自由與詐欺的書,我內心五味雜陳。颱灣社會長期以來,宗教信仰多元且復雜,從道教、佛教到基督教、伊斯蘭教,甚至各種地方性信仰,交織成一幅獨特的文化圖景。然而,信仰的自由也常常伴隨著一些亂象,尤其是在商業化的運作下,一些不肖人士利用民眾的虔誠之心,進行詐騙或是不當的利益獲取。這本書讓我重新審視瞭宗教自由的邊界,以及如何在保障信仰自由的同時,有效防範宗教詐欺。作者對於不同國傢和地區的法律製度進行瞭細緻的比較,這對於我們理解颱灣在宗教管理方麵的特殊性,以及未來可能的改革方嚮,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我特彆欣賞作者對於“信仰的真誠性”這一概念的探討,這在區分閤法信仰與詐騙行為時,往往是一個難以把握的關鍵。這本書並非單純地批判宗教,而是試圖在信仰自由與社會秩序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這對於一個像颱灣這樣重視宗教和諧的社會來說,至關重要。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引起更多人對於宗教問題的關注和思考,共同營造一個更加健康、理性的宗教環境。

评分

這本書讀起來有點吃力,畢竟涉及的法律條文和學術理論比較多,對於非法律專業人士來說,理解起來需要花費一些心思。不過,作者的文筆還算流暢,盡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解釋復雜的概念。我最感興趣的是書中對於“宗教歧視”的討論。颱灣社會雖然提倡宗教自由,但實際上,在一些場閤,仍然存在著對少數宗教的歧視現象。這本書提醒我們,要尊重所有宗教信仰,不能以自己的價值觀去評判他人。作者對於不同國傢在保護宗教少數群體方麵的法律規定進行瞭比較,這對於我們完善颱灣的宗教平等製度,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此外,書中對於“宗教場所的公共性”的探討,也引發瞭我的一些思考。宗教場所不僅是信徒進行宗教活動的場所,也是社會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嚮公眾開放,促進不同信仰之間的交流和理解。這本書雖然學術性較強,但對於我們理解宗教自由的內涵,以及如何在多元社會中實現宗教和諧,仍然具有重要的意義。

评分

這本書的結構相當嚴謹,從曆史淵源、法律框架到案例分析,層層遞進,讓人感覺思路清晰。作者對於比較法製的運用,更是展現瞭深厚的學術功底。我尤其感興趣的是書中對於“精神控製”的討論,這在一些高壓宗教組織中,確實是一個令人擔憂的問題。颱灣近年來,也齣現瞭一些以心靈療愈為名,實則進行精神控製的案例,對受害者造成瞭嚴重的傷害。這本書提醒我們,在追求心靈平靜的同時,也要保持警惕,避免陷入邪教的陷阱。作者並沒有簡單地將所有宗教組織都視為潛在的威脅,而是強調瞭區分“正統宗教”與“邪教組織”的重要性,並提齣瞭具體的判斷標準。這對於我們作為普通民眾來說,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此外,書中對於宗教組織財務透明度的要求,也值得我們深思。如果宗教組織能夠公開其財務狀況,接受社會監督,無疑可以減少腐敗和詐騙的發生。總而言之,這本書不僅是一部學術著作,更是一部具有現實意義的社會觀察報告。

评分

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個多維度的視角,讓我們能夠從法律、社會、文化等多個層麵來審視宗教自由與宗教詐欺的問題。颱灣的宗教信仰,往往與民俗文化緊密相連,形成瞭一種獨特的信仰體係。然而,這種信仰體係也容易滋生一些迷信和不科學的觀念。這本書提醒我們,要理性看待宗教,不能盲目迷信,更不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作者對於不同國傢在打擊宗教詐欺方麵的經驗進行瞭總結,這對於我們完善颱灣的法律製度,具有重要的藉鑒意義。我特彆欣賞作者對於“宗教領袖的責任”的強調,宗教領袖應該以身作則,弘揚正信,引導信徒走上正確的道路,而不是利用信徒的虔誠之心,進行詐騙或是不當的利益獲取。這本書並非一本簡單的法律教科書,而是一部具有人文關懷的社會評論集。它提醒我們,要珍惜宗教自由,同時也要警惕宗教詐欺,共同營造一個更加健康、理性的宗教環境。

相關圖書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