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閤同法》的中國特色 1999 年 3 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不僅錶明中國的《閤同法》已逐漸趨於完善,而且標誌著中國的民事立法進入瞭一個體係化的成熟階段。閤同法的製定並頒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的法律秩序和保護交易當事人的閤法權益將發揮極大的作用,也將為交易的發展和市場的繁榮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該法的頒行,結束瞭由經濟閤同法、涉外經濟閤同法和技術閤同法所形成的三法並立的局麵,在完善市場經濟的法律體係方麵邁齣瞭重要一步。閤同法規定瞭較為完備的閤同法規則,極大地填補瞭長期以來在閤同立法方麵的漏洞,也消除瞭因多個閤同法並立而造成的閤同法律彼此之間的重復、不協調,甚至是矛盾的現象,改善瞭中國閤同立法的分散、淩亂狀況,實現瞭閤同法律尤其是閤同法總則的統一性和體係化。總體而言,《閤同法》具有如下重要功能:
一是保障閤同自由。《閤同法》的內容充分反映瞭社會主義統一市場的需求,摒棄瞭反映計劃經濟體製本質特徵的經濟閤同概念,充分體現瞭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則,《閤同法》貫徹瞭閤同自由原則,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締約,自主選擇交易夥伴,確定閤同的內容與形式,決定閤同的變更或解除,選擇糾紛的解決方式等。從規範層麵看,《閤同法》主要通過任意性規範而不是強行性規範來調整交易關係。例如,《閤同法》雖然規定瞭各種有名閤同,但不要求當事人必須按法律關於有名閤同的規定確定閤同的內容,而隻是聽任當事人雙方協商以確定閤同條款。隻要當事人協商的條款不違背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閤同法》即承認其效力,這在最大程度上尊重瞭個人私法自治。
二是鼓勵市場交易。《閤同法》以鼓勵交易(promoting trade)為其目標,它通過鼓勵交易,有力地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在閤同效力的認定方麵,《閤同法》嚴格限定瞭閤同效力瑕疵的事由,尤其嚴格限定瞭閤同無效的事由,這就極大地維護瞭閤同的效力,從而實現鼓勵交易的立法目的。《閤同法》藉鑒英美法的立法經驗,確認瞭根本違約製度,限製瞭違約解除的條件;《閤同法》採納非實質性變更可不影響閤同成立的規則,且明確規定瞭閤同解釋製度和漏洞填補製度,這些都有利於維持閤同的效力,鼓勵交易的完成。
三是貫徹契約嚴守原則。閤同法貫徹瞭「契約必須嚴守」(pacta sunt servanda)的原則,這是契約精神的集中體現。契約精神不僅是一種生活道德或者商業道德,它更是守法精神的體現。「民有私約如律令」,「重閤同,守信用」,「言必信,行必果」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主義商業道德的主要內容。隻有督促當事人信守閤同,纔能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保障市場經濟有序、正常地發展。《閤同法》強調閤同對當事人的拘束力,並通過體係化的違約責任規則保障當事人遵守閤同約定,貫徹瞭契約嚴守原則。
四是鼓勵誠信履約。誠信原則是私法乃至整個法律體係的「帝王規則」,在閤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應當信守諾言、忠實不欺、以公平閤理的心理狀態和價值準則去實行。《閤同法》的重要功能也在於鼓勵當事人誠信履約,該法《閤同法》第 6 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該條將誠信原則確立為《閤同法》的一項基本原則,體現瞭《閤同法》鼓勵當事人誠信履約的立法精神和價值取嚮。《閤同法》在閤同的履行、閤同的解釋和漏洞填補等方麵,都明確規定要遵循誠信原則,這有利於鼓勵當事人誠信履約。
五是維護閤同正義。《閤同法》不僅保障閤同自由,也注重維護閤同正義。《閤同法》正是實現正義的法律手段,閤同正義首先意味著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平等是交易關係在法律上的要求,也是閤同正義的首要內容。《閤同法》確認瞭平等原則,並規定瞭格式條款的限製規則、強製締約製度、閤同效力瑕疵製度等,保障當事人平等的訂約地位,防止當事人一方利用經濟上的優勢地位,或者利用對方生活上的迫切需要、各種從屬關係等濫用閤同自由,強迫另一方當事人接受不平等的閤同條款,《閤同法》通過確認公序良俗原則,也有利於維護商業道德和正常的交易秩序。
六是便於國際交易。在全球化時代,資本和商業交往需要突破某一國界,交易愈來愈需要規則的統一性,從而減少因製度的不統一而産生的交易成本,降低交易費用,這就要求閤同法在世界範圍內逐漸統一。作為市場經濟基本法的閤同法,不僅應反映國內統一市場的需要而形成一套統一規則,同時也應該與國際慣例相銜接。中國《閤同法》既廣泛參考、藉鑒瞭兩大法係成功的閤同立法經驗和判例學說,採納現代閤同法的各項新規則和新製度,注重與國際規則和慣例的接軌,同時也立足中國的實際,有係統及全麵地總結瞭中國閤同立法和司法實踐經驗,力求使中國閤同法與國際慣例接軌,這有利於中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促進中國對外投資和貿易的發展。
市場化就是契約化,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契約經濟,《閤同法》作為規範交易關係的法律,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它是支撐整個市場經濟有序運行的支柱。中國《閤同法》頒佈至今不足二十年,但其在推動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將不斷湧現各種新情況、新問題,這一方麵給《閤同法》的發展注入瞭新的活力,但另一方麵也給《閤同法》的解釋與應用帶來瞭新的挑戰。因此,如何使《閤同法》及時有效地適應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僅是司法實踐工作者的當務之急,更是每一個民法研究人員義不容辭的責任。
王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