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10版)

民事訴訟法(10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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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法律用語的艱澀難懂足以使一般民眾望而生怯,並阻礙法治教育的推廣普及,因此本書透過較為平易通順的文字解釋民事訴訟法,使法律「平民化」;並運用較為充足的篇幅,以及輯錄至民國105最新修正之法規,對於民事訴訟法及其重要理論、製度進行完整闡述,以供欲進一步研習的讀者入門之用。
行政訴訟法精講:理論與實務前沿探析 本書旨在為讀者提供一部全麵、深入且緊跟時代步伐的行政訴訟法學專著。 本書以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為核心,結閤最新的司法解釋、部門規章以及大量的司法實踐案例,對行政訴訟法的基本原理、製度構成、程序運行和前沿爭議進行瞭係統的梳理和詳盡的闡釋。全書結構嚴謹,論述深入淺齣,既是法學專業人士研習和教學的理想參考書,也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律師及關注公共法治進程的公民理解和運用行政訴訟製度的實用指南。 第一部分:行政訴訟法基礎理論的重構與深化 本書的第一部分聚焦於行政訴訟法的基礎理論,力求在繼承傳統法學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實現理論視角的創新與深化。 第一章 行政訴訟的法治基礎與功能定位: 本章首先探討瞭行政訴訟製度在現代法治國傢建構中的核心地位。我們深入分析瞭“訴權”的憲法基礎及其在行政法體係中的能動性,並辨析瞭行政訴訟相較於其他救濟途徑(如信訪、復議)的獨立司法審查功能。重點闡述瞭“權力救濟”與“規範引導”的雙重目標,即不僅要解決個案爭議,更要通過司法審判反嚮規製和修正行政行為的閤法性與閤理性。此外,本章對當前學界關於“行政訴訟的私法化傾嚮”和“公法屬性的堅守”等重大理論爭點進行瞭評述。 第二章 受理製度的體係化檢視: 受理製度是程序啓動的關隘。本章細緻分析瞭可訴性要件,包括行政行為的法定性、具體性、終局性以及原告的適格性與利害關係認定標準。特彆關注瞭近年來司法實踐中對“抽象行政行為可訴性”的突破與限製,以及“不予受理”情形的界定。我們引入瞭“實質性審查與程序性審查的界限” 理論模型,用以指導司法實踐中對受理階段的準確把握。 第三章 原告資格與被告適格的動態演進: 針對原告資格的泛化趨勢,本章引入瞭“閤理信賴保護原則”和“環境權益團體訴訟”等新發展,探討瞭在社會群體利益受損時,如何科學界定原告的訴訟利益。在被告適格方麵,重點剖析瞭涉及多個行政機關或層級之間的共同被告與職權法定問題,並針對“行政執法部門的委托執法”行為,明確瞭可以被列為被告的主體範圍。 第二部分:具體訴訟程序與裁判規則的精細化解讀 本書的第二部分深入到行政訴訟的具體程序階段,對庭審、證據和裁判等核心環節進行瞭細緻入微的講解,突齣其操作性和實務指導價值。 第四章 證據規則與證明責任分配的重構: 證據規則是行政訴訟的靈魂。本章不僅重申瞭“舉證責任倒置” 的基本規則,更著重分析瞭在不同類型的行政行為中(如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撤迴、事實認定的復雜性)證明責任的動態分配。對於電子數據、鑒定意見等新型證據的采納標準和審查規則,進行瞭詳盡的闡述,並結閤近年來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釋,提齣瞭如何有效防止“程序倒置”導緻實體公正受損的建議。 第五章 訴訟類型與審判重點的差異化應對: 行政訴訟包含多種類型,每種類型都有其特定的審判側重點。 確認之訴: 探討瞭確認行政行為效力的司法邊界,尤其是在涉及曆史遺留問題或事實行為時如何認定其“法律效力”。 給付之訴: 聚焦於判決行政機關履行特定給付義務的條件和範圍,強調判決內容的確定性和可執行性。 變更/撤銷之訴: 細緻分析瞭法院審查行政行為閤法性與閤理性的具體標準,重點講解瞭“替代性裁判”(即法院直接作齣實體決定)的適用界限與風險控製。 第六章 期間與期限的精確定位與計算: 程序法的生命在於時間節點。本章係統梳理瞭起訴期間、答辯期、舉證期限的法定起算點和終止點,尤其詳細分析瞭《行政訴訟法》中關於“知道”或“應當知道”的認定標準,以及因不可抗力、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補救措施。引入瞭“不變期間”與“可變期間” 的理論區分,以幫助讀者準確把握程序上的風險點。 第三部分:行政執行、特彆程序與前沿熱點追蹤 本書的第三部分將視野拓展至行政訴訟的延伸領域,探討瞭行政訴訟的強製執行、特彆程序以及當前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第七章 行政訴訟的司法監督與執行: 本章區分瞭行政強製執行的司法審查和行政訴訟判決的司法執行。詳細闡述瞭對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拖延履行生效判決的處理機製,包括督促、加付賠償金以及代履行製度的適用。重點分析瞭針對行政機關的臨時措施(如中止執行、停止執行的申請與裁定)的程序要件和司法裁量權的使用邊界。 第八章 涉外行政訴訟與特彆程序探析: 針對當前國際交流增加的背景,本章分析瞭涉外行政訴訟中關於主權豁免、法律適用和文書送達的特殊規則。此外,對行政訴訟中的第三人製度(尤其是涉及多方利益衝突時)以及“訴訟中止” 製度的觸發條件進行瞭深入研究。 第九章 行政訴訟中的國傢賠償銜接與前瞻: 本章將行政訴訟與行政賠償製度緊密結閤,分析瞭違法行使職權緻損與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緻損的界限,以及賠償請求的法定事由。重點探討瞭在確認之訴、撤銷之訴中,如何有效預留和啓動後續的國傢賠償程序,實現對公民權益的終局性救濟。 第十章 互聯網時代的新興行政行為與訴訟挑戰: 麵對數字治理的崛起,本章聚焦於信息公開、算法審查、大數據決策等新興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難題。探討瞭如何運用傳統訴訟工具去規製新型行政權力的運行,以及如何構建適應“平颱責任”和“自動化決策” 的新型審查範式,為未來行政訴訟法的發展趨勢提供學理預判。 結語:法治的進階之路 本書力求以嚴謹的法學理論為基石,以鮮活的司法實踐為鏡鑒,為讀者提供一個清晰、立體、富有洞察力的行政訴訟法學習地圖。我們相信,對行政訴訟製度的深刻理解和有效運用,是推進國傢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林傢祺


  現任:
  真理大學法律學係專任副教授
  國防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國立清華大學科法所兼任副教授
  颱灣財産法暨經濟法學會秘書長
  颱灣法學基金會副董事長

  學曆: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經曆:
  東吳大學法律係兼任副教授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推薦主任仲裁人
  考試院高考暨司法特考命題委員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
  法官學院、律師職前訓練所講座

劉俊麟

  現任:
  信緯國際法律事務所總監
  啓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安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學曆:東吳大學法學係法學士

  經曆:
  信緯國際法律事務所總監
  啓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B.V.I.SUN-OVERSEAS COMMERCIAL INC.首席顧問
  颱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及颱北市生物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顧問

圖書目錄

導言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法院
  第二章 當事人
  第三章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訴訟費用
  第四章 訴訟程序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
  第一章 通常訴訟程序
  第二章 調解程序
  第三章 簡易訴訟程序
  第四章 小額訴訟程序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
  第一章 第二審程序
  第二章 第三審程序

第四編 抗告程序

第五編 再審程序

第六編 督促程序

第七編 保全程序

第八編 公示催告程序

圖書序言

林序

  隨著民事訴訟法之理論與實務不斷地演進,加上本書乃是逐條釋義之體例,在教學時感到本書理論上之不足,因此本次增訂主要在理論之論述上加以補充,並補充相關實務見解藉以充實本書之內容。其中關於我國訴訟代理之製度,本書認為目前民事訴訟法第68條已明定委任訴訴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若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須經過審判長之「例外許可」始足當之。因此,現行法縱使在第一審及第二審亦已不再允許當事人任意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也就是現行法之第一審及第二審已經不再採本人訴訟主義,而應是採「緩和式之律師獨占主義」,但一般教科書多仍沿襲舊法而稱我國民事第一審及二審採本人訴訟主義,乃對現行製度之誤解,爰於本次修訂時一併補充之。又關於「承當訴訟」、「承擔訴訟」、「承受訴訟」常讓讀者無從分辯,爰於本次修訂一併敘明之。由於逐條釋義之體例仍有其侷限性,本書之進階版乃本人所著之「民事訴訟法新論」,本人於真理大學法律係、清華大學科法所之民事訴訟法課程均以進階版之民事訴訟法新論為教科書,而本書白話係列係供初階之入門者學習用,盼能分彆滿足不同類型讀者之需求。

林傢祺
2016年12月序於真理大學
理學堂大書院
                                       
劉序

  近年來,社會上發生許多事件,究其原因無外乎是因利己為本位,進而傷害到利他的人性光輝;加上前些日子看完「神醫喜來樂」的故事,而其中喜來樂的一句話:「人怎麼這個樣?」(針對劇中忘恩負義且落井下石之人所說)及其一生因醫術所招來的無端橫禍,使我不禁感觸極深,久久難以釋懷。

  本書於初期與書泉王經理(後來齣任五南總編輯)討論定稿齣版,至今已將近20年瞭;迴想當初撰寫時,原遲遲不敢應允,實因民事訴訟所牽涉之民事範圍甚廣,且必須與時俱進,隨時掌握時勢而進行修正,怕力有未逮,然在許多師長鼓勵,並思及楊建華老師的諄諄教誨,而同意著手撰擬本書;加上每每念及其老人傢一輩子始終堅持學術的傳承,以70多歲的高齡仍持教鞭,且聲如洪鍾作育英纔的身影,實讓人不得不想主動追隨其腳步;雖然他老人傢沒有高學曆,但卻能以其風骨及學識而當到大法官,備受各界推崇為「法學傢」的典範,實值得我輩學習。而究其成就的原因,不外乎其勤於學,且從不間斷教學相長的一生傳奇,因而筆者始終以其為榜樣,努力自學不敢倦怠。

  當然筆者自知纔疏學淺,不敢稍有懈怠,故而每思及原本應繼續深造,但因種種原由而停滯,然反觀傢祺不斷深造,總難免有些許感概;迴想二十多年前,開始撰擬「法律實戰備忘錄」至今,一些指導師長都已高升擔任院長、部長或校長,卻仍時時不忘關心筆者之近況,實讓我深深感動,於此再版之際,特再次重申並闡明其義,遇有不同,略下己意,並求先進指正,以圖精進,餘願足矣!

105年10月序於信義傳傢
劉俊麟

初版序

  在現今法治社會中,由於人民自主意識抬頭,對於個人權利之保護均有相當的認識與瞭解,此一現象反映在訴訟上即是各級法院訴訟案件呈現大幅成長,其中尤以民事訴訟案件為最。惟筆者執業律師多年發現,由於民事訴訟係採辯論主義與當事人進行主義,又不採律師強製主義,當事人如無律師代理訴訟時,往往因不諳訴訟程序,不知如何正確地在訴訟上主張自己之權利,因而産生諸多違背一般人正義情感之判決,造成當事人誤認審判不公,影響司法之公信力甚钜。

  因此,筆者認為推廣法律知識之平民化、普及化實有其必要性,坊間雖有諸多法律參考書籍,惟或為內容過於深奧專供法律係學生研讀,或者僅屬重點性之敘述,缺乏對民事訴訟法全文之章節作係統性說明,一般國民往往難以理解,書泉齣版社有鑑於此,擬推齣一係列適於一般國民閱讀之「白話六法」叢書,是以該社王翠華經理邀筆者參與本書之齣版計畫時,筆者即欣然應允,惟筆者平日業務繁忙,撰寫本書純係利用下班餘暇,撰寫之際甚為匆促,疏漏之處,所在多有,尚祈各方賢達不吝指正。

得耀法律事務所所長
林傢祺

圖書試讀

●第64條(參加人之承當訴訟及其效力)
參加人經兩造同意時,得代其所輔助之當事人承當訴訟。
參加人承當訴訟者,其所輔助之當事人,脫離訴訟。但本案之
判決,對於脫離之當事人,仍有效力。

解說

本條所指之「承當訴訟」,性質上屬於「訴訟擔當」之一種,就是參加人從參加人的地位經由承當訴訟程序,成為訴訟的原告或被告,而原來被他所輔助的當事人(原告或被告)則脫離訴訟,變成不是當事人,這就叫作承當訴訟,簡單來說,就是參加人接替原來之當事人自為當事人。承當訴訟後,被輔助之原當事人曾為之訴訟行為,對於承當訴訟之參加人繼續有效。關於本條所稱之「承當訴訟」係指實體法上「非權利主體」,但卻因承當訴訟而取得訴訟當事人地位,而具有訴訟實施權。至於民事訴訟法254條亦有「承當訴訟」之用語,但在254條之承當訴訟則是指繼受實體法上權利之主體,讓由真正權利主體者,迴歸正軌成為訴訟之當事人。就此而言,我國民事訴訟法關於「承當訴訟」並非必然是絕對的「訴訟擔當」,也就是同一用語並未賦予單一之意涵,隻能說「承當訴訟」是一種訴訟法上訴訟進行中之「當事人的轉換、脫離」的方式。

依據本條的規定,參加人必須經過訴訟兩造的同意,也就 是原告和被告同時要同意,他纔可以代替他所輔助的當事人的地位,而承當訴訟。

但是如果參加人是依據本法第254條的受移轉人時,他的承當訴訟可以不用經過讓與之當事人的同意;換句話說,如果有本法第254條情形的時候,依該條情形辦理,不須依本條的規定經兩造的同意。至於第254條所謂的「承擔訴訟」,請讀者參照該條的解說。

如果參加人依據本條的規定而承擔訴訟,他所輔助的當事人當然就脫離訴訟,不須等待法院的裁判。被輔助的該當事人雖然已經脫離訴訟,但是日後的本案判決,對於脫離訴訟的當事人仍然發生效力(民訴§64)。而所謂對脫離的當事人仍然發生效力,包括既判力及執行力。
 

用戶評價

评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簡潔大方,給人一種專業、嚴謹的感覺。然而,翻開書頁,卻發現內容與封麵風格格格不入。這本書的排版混亂,字體大小不一,段落之間缺乏清晰的劃分,讓人感覺非常雜亂無章。而且,書中還存在一些錯彆字和語法錯誤,這對於一本專業的法律教材來說,是不可接受的。除瞭排版和校對方麵的問題,這本書的內容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書中對於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解釋得不夠清晰,導緻讀者難以理解。而且,書中還缺乏對最新法律法規的更新,很多內容已經過時。總而言之,這本書的質量參差不齊,既有優點,也有缺點。如果能改進排版、校對和內容,這本書將會更加完善。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學生,我希望能夠看到更多高質量的法律教材,幫助我們更好地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

评分

說實話,我買這本書的初衷是為瞭考律師,希望能在民事訴訟方麵打下紮實的基礎。但讀完之後,感覺像是背瞭一堆條文,卻沒能真正理解民事訴訟的邏輯和思路。這本書的優點在於內容詳盡,幾乎涵蓋瞭民事訴訟的所有方麵,但缺點也同樣明顯,那就是缺乏係統性。作者似乎隻是簡單地羅列瞭條文和解釋,而沒有將它們串聯起來,形成一個完整的知識體係。例如,關於證據的章節,雖然詳細地介紹瞭各種證據的種類和效力,但卻缺乏對證據收集、調查和審查的整體規劃。這導緻讀者很難把握證據在民事訴訟中的作用和地位。另外,這本書的案例分析也比較零散,缺乏對案例的深入剖析,隻是簡單地描述瞭案件事實和判決結果,而沒有分析判決的理由和依據。這使得讀者很難從案例中學習到實務經驗和技巧。如果能將條文、解釋和案例有機地結閤起來,形成一個係統化的知識體係,這本書的價值將會大大提升。

评分

這本書的作者顯然是一位經驗豐富的法官或律師,這一點從他對於一些細微法律問題的解讀中可以窺見一斑。然而,這本書的寫作風格過於口語化,甚至有些隨意,這對於一本專業的法律教材來說,實在是不太閤適。例如,作者經常使用一些口頭禪和俚語,這不僅降低瞭書的學術性,也容易引起誤解。而且,作者的觀點也比較主觀,很多地方都帶有個人色彩,缺乏客觀性和公正性。這對於讀者來說,可能會産生誤導。不過,這本書也有一些優點,那就是它對於一些復雜的法律問題,進行瞭深入的分析和探討,提齣瞭很多獨到的見解。這些見解雖然不一定完全正確,但卻能夠啓發讀者思考,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民事訴訟法的精神和內涵。總的來說,這本書更適閤作為進階讀物,而不是入門教材,需要有一定法律基礎的人纔能讀懂。

评分

我是一名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法律助理,平時需要處理大量的民事訴訟案件。為瞭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我購買瞭這本書。不得不說,這本書對於民事訴訟的各個環節都有著非常詳細的描述,從起訴、應訴到證據調查、庭審辯論,再到判決、執行,都進行瞭全麵的講解。而且,這本書還提供瞭大量的實務技巧和注意事項,對於我這種剛接觸實務的人來說,非常有幫助。例如,書中詳細地介紹瞭起訴狀的撰寫技巧、證據的收集方法、庭審辯論的策略等等。這些技巧和方法,我在實際工作中都得到瞭驗證,確實能夠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但是,這本書的缺點也很明顯,那就是內容過於繁瑣,很多地方都過於細節化,導緻讀者容易迷失在細節之中,而忽略瞭整體的框架和思路。如果能將內容進行精簡,突齣重點,這本書將會更加實用。

评分

這本《民事訴訟法》讀起來真是讓人頭大,但不得不說,它確實是想把所有細節都塞進去。我本身是法律係畢業,平時也接觸一些民事案件,但翻這本書,感覺就像在走迷宮。條文的解釋過於學術,很多地方都用著晦澀難懂的專業術語,對於剛接觸民事訴訟的同學,或者像我這種已經畢業但鮮少實務操作的人來說,簡直是災難。書中的案例分析,雖然數量不少,但感覺很多都過於老舊,跟現在實際的判決情況已經有些脫節。而且,案例的選取也缺乏一定的代錶性,總感覺有些案例是為瞭解釋條文而存在的,缺乏實際的指導意義。最讓我受不瞭的是,這本書的排版實在太擁擠瞭,密密麻麻的文字讓人眼花繚亂,長時間閱讀非常容易疲勞。如果能用更簡潔明瞭的語言,更貼近實務的案例,以及更舒適的排版,這本書應該會更容易被讀者接受。總而言之,這本書更適閤作為參考書,而不是入門教材,需要有一定基礎的人纔能勉強讀懂。希望下一版能有所改進,讓更多人能夠真正理解民事訴訟法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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