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的法學者:「現代」樂園的漫遊者群像

殖民地的法學者:「現代」樂園的漫遊者群像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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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作為統治核心的專業法律人,對殖民地颱灣留下瞭什麼刻痕?

  本書是一本正統的法思想史學術著作,運用嚴謹、專業的比較思想史的方法,加入法社會學的觀點,追溯日本在颱殖民法律人──法學者、法官、檢察官與律師──思想的根源、特質,歸納其類型,並且深入地評價其影響。

  在〈導論〉之後,第一章分析及評價殖民統治初期,日本法學者岡鬆參太郎如何嘗試將颱灣的慣習法體係,改造成近代德國法體係的事蹟及其法思想。第二章則以私法學的角度,檢討颱灣的慣習法中與颱灣人自我認同關係最深的「祭祀公業」製度的法律性質,以及祭祀公業之沒落,如何改變瞭颱灣人民族認同的形式與內涵。

  第三章以颱灣進入現代法體係之後首次發生的政治裁判──治警事件的裁判過程為背景,探討當時的颱灣知識分子,如何運用法庭抗爭與殖民者進行對抗的戰術及其極限。第四章則透過顯密二教兩種類型的法學傢的介紹與比較,說明「凡庸之善」姉歯鬆平與「凡庸之惡」増田福太郎,在知識與意識形態成反比例消長的曆史情境下如何自處,從而改變瞭殖民地颱灣對於現代法的信念。

名人推薦

  ★中央研究院颱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吳叡人——專文導讀

  王泰升(颱灣大學法律學院颱大講座教授)
  吳密察(國史館館長)
  李茂生(颱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若林正丈(日本早稻田大學教授)
  許玉秀(前大法官)
  黃文雄(颱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
  黃丞儀(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聯閤推薦(依姓氏筆劃排列)

  這本書告訴我:看起來掙脫於被殖民之外,卻又受睏於被殖民之中;看起來緻力於追求價值之中,卻同時置身於價值之外;看起來努力邁嚮現代化,卻更像處處背離現代化。是前進,是後退?衝突與矛盾的化解之道?一反省!——前大法官許玉秀

  關心人權(human rights)的人都不能不同時關心「人枉」(human wrongs),不論後者——來自節製不足的國傢權力、規約不足的市場經濟、還是帝國與殖民,法律都是一個重要的介麵和機製。本書從透視現代性的視野,俯瞰日本把從德國繼受的法學和法製應用到殖民地颱灣的「辯證」過程。因為所用的不是「通史」而是比較少見的多觀點、跨觀點的「問題史」取徑,讓非法律人的讀者如我,反而在增加瞭對法律史的瞭解之外,不但對這段颱灣史的掌握在其他麵相上得到不少啓發,也對作者已立下「書」狀將處理戰後時期的下一冊,充滿期待。——颱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 黃文雄

  日本統治颱灣五十年,至少有三個世代的日本法律人投入殖民地的經營。過去對於日治時期的法律史研究較為側重法律規範與司法裁判,偶見以颱灣法律人為對象的研究。本書當屬第一本全麵針對日本法學傢、法曹和律師在颱灣的嘗試與業績,進行長時段、跨地域的比較與批判。從初期的舊慣調查事業、中期受到大正民主影響的內地延長和政治審判,到末期極富法西斯風格的皇道法學思想,本書縱橫捭闔,汪洋閎肆,深入探究殖民者的內在理路,見人所未見。作者對於殖民地法學者的批判,不僅再次凸顯瞭日本近代國傢的曖昧睏境,也展現瞭殖民者與被殖民者共同經曆的探險,更反身指涉國族建構與階級宰製在當代颱灣的臨水照鏡。本書不隻是颱灣法律史所結齣的奇花異卉,更是關心颱灣法律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人,不得不讀之書。——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黃丞儀
現代都市的邊緣:一個觀察者的側影 在鋼筋水泥的叢林中,時間似乎以一種固執而緩慢的節奏流淌。故事的主角,陳默,並非一個追求宏偉敘事的英雄,而是一個習慣於在城市肌理中穿梭的“邊緣人”。他沒有固定的職業,卻擁有一雙能洞察人性的眼睛。他將自己的生活定義為一場無休止的觀察與記錄。 陳默的生活哲學源於一次早年的挫敗。他曾試圖融入主流社會,追求穩定與體麵,卻發現那套精心構建的體係,其內在邏輯充滿瞭自洽的荒謬。從那時起,他選擇退居幕後,將觀察世界視為自己的唯一使命。他的“戰場”不是談判桌,而是深夜裏亮著霓虹燈的街角,是人潮湧動的地鐵車廂,是那些被城市遺忘的角落——老舊的工廠區、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便利店,以及那些在淩晨三點仍在進行某種秘密交易的地下空間。 第一章:霓虹下的幽靈 故事從陳默在一傢老式咖啡館裏與一位前數據分析師的偶遇開始。這位分析師,名叫李薇,曾經為一傢大型科技公司構建用戶畫像模型,對數據背後的“人”的流動軌跡瞭如指掌。然而,她因目睹瞭算法如何被用來操縱大眾情緒而選擇瞭辭職。 “你知道嗎,陳默,”李薇低聲說,她的目光穿過彌漫的煙霧,投嚮窗外閃爍的廣告牌,“我們以為自己在控製數據,但最終,是我們被數據塑造成瞭需要的樣子。就像生活,你以為你在選擇,但你隻是在預設的路徑上加速。” 陳默記錄下這段對話。對他而言,現代都市最迷人的地方,就在於這種“被設計好的自由”。人們在擁擠的街道上奔跑,相信自己在追逐夢想,但實際上,他們不過是在執行一個龐大的、看不見的腳本。 李薇嚮陳默展示瞭一組她私下收集的“噪音數據”——那些被主流社交媒體過濾掉的、充滿憤怒、迷茫和無序的言論片段。陳默從中嗅到瞭一絲真實的氣味。他開始追蹤這些聲音的源頭,試圖理解,當社會秩序的錶象開始鬆動時,個體是如何重新定義自己存在的價值的。 第二章:廢墟的守望者 陳默的觀察領域很快擴展到瞭城市快速擴張背後的犧牲品——那些被拆遷、被遺忘的老社區。在城市邊緣一個即將被夷為平地的老舊居民區,他遇到瞭老周。 老周是一位退休的工程師,他拒絕搬走,堅守著那棟搖搖欲墜的紅磚房。他不是為瞭抗議,而是為瞭保護他親手搭建的一個小型“記憶檔案館”——一個堆滿瞭老照片、舊報紙和手寫信件的房間。 “他們要蓋高樓,要新的‘未來’,”老周指著窗外正在施工的巨型塔吊,語氣平靜卻帶著一種近乎宗教般的虔誠,“但未來不能沒有過去。我們是誰?我們從哪裏來?如果把根拔瞭,上麵開再多的花也是虛的。” 陳默在老周那裏停留瞭數周。他學會瞭辨認不同年代建築材料的特性,明白瞭每一條裂縫背後可能隱藏的故事。老周代錶瞭一種與時代脫鈎的堅韌——一種對“緩慢”和“永恒”的執念,這在追求效率和迭代的現代社會中,顯得異常突兀。 通過老周的口述曆史,陳默開始拼湊齣這座城市過去幾十年的社會變遷。他意識到,現代性的推進,往往伴隨著對某些特定經驗和記憶的係統性清除。 第三章:加密的通訊與影子遊戲 隨著陳默對“噪音數據”的深入挖掘,他開始接觸到一群生活在數字陰影中的人。他們是網絡的邊緣用戶,擅長使用加密通訊、搭建去中心化的信息節點,以躲避無處不在的數字監控。 這群人被稱為“編織者”。他們不追求政治顛覆,隻追求信息流動的純淨性。他們相信,真正的反抗不在於宏大的口號,而在於個體信息主權的維護。 其中一位核心成員,代號“零點”,通過一係列復雜的暗語與陳默取得聯係。零點嚮他展示瞭如何利用社會工程學和代碼漏洞,在不觸犯法律的灰色地帶,進行信息的中轉和保護。 “現代社會為你提供瞭一個完美的囚籠,陳默,”零點在一次屏幕對談中說,背景是一片閃爍的代碼流,“它看起來很舒適,有Wi-Fi,有外賣,但你的思想,你的注意力,都在被持續收割。我們隻是想找迴我們自己的‘帶寬’。” 陳默發現,這些“編織者”並非傳統意義上的黑客,他們更像是數字時代的僧侶,在信息洪流中苦修,試圖找到一條不受汙染的錶達路徑。他開始嘗試用他們的方法記錄自己的觀察——不存儲在任何中心服務器,而是分散在不同的、看似不相關的數字碎片中。 第四章:身份的流變 觀察的深入讓陳默開始質疑自身的定位。他既不是建構現代秩序的法學傢,也不是被時代浪潮捲走的普通大眾。他像一個幽靈,遊走在結構與瓦解的縫隙之間。 他遇到瞭一位曾經的學者,現如今以“體驗設計顧問”的身份活躍於商界。這位學者熱衷於設計“沉浸式”的消費場景,讓顧客在購買商品時獲得一種近乎宗教般的滿足感。 “我們不再銷售産品,我們銷售感受,”這位顧問對陳默炫耀道,“人類對意義的渴望從未停止,隻是我們學會瞭用消費來填補這個空洞。如果你能控製一個人對‘意義’的體驗,你就控製瞭他的一切。” 這次會麵讓陳默感到一種深層的疲憊。現代性似乎提供瞭一個無限的“意義製造”工廠,但其産齣的成品卻越來越空洞。他開始反思,自己的觀察——這些關於邊緣、噪音和抵抗的記錄——是否也正在被某種潛意識的欲望所驅動?他是否也在無意中,成為另一種“體驗”的提供者? 尾聲:留白處的書寫 隨著時間推移,李薇選擇瞭迴到一個偏遠地區的非營利組織,用她分析數據的能力去幫助弱勢群體爭取權益;老周的房屋最終被拆除,但他帶著他的檔案館,搬進瞭城市邊緣一個由藝術團體改造的老倉庫;而“零點”和他的編織者們,則徹底消失在瞭加密網絡深處,隻留下幾行令人費解的代碼注釋。 陳默站在城市最高樓的觀景颱上,俯瞰著腳下永不停歇的燈火。他沒有得到任何明確的答案,也沒有建立起任何清晰的理論體係。他隻是收集瞭無數個側麵、無數個瞬間、無數次微弱的掙紮。 他意識到,現代性並非一個可以被完全解釋的整體,而是一係列不斷自我修正、自我欺騙的過程的集閤。而他能做的,就是保持那個“漫遊者”的位置——不被同化,不被收編,隻是忠實地記錄下那些在宏大敘事中被忽略的“人像”。他的記錄,如同散落在各個角落的碎片,等待著下一個同樣在邊緣徘徊的觀察者,去進行碎片化的重組與解讀。他的存在,就是對確定性的一種持續質疑。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吳豪人


  1964年生於颱北。日本國立京都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法律學係專任教授,研究領域為基礎法學與人權思想。除發錶多篇學術論文外,編有《大正十三年治安警察法違反事件豫審記錄》(中央研究院颱灣史研究所齣版)。

  最常說的一句話是:「我不懂實體法。」天生自由人,遭際冷硬派。非自願型人權工作者。滴酒不沾,痛恨西裝,不會打領帶,會打撐人結。不喜奔競,避官如避禍。曾口占二句以明誌:「我是佛門鴦堀子,不學人間富貴禪。」

圖書目錄

圖輯
「颱灣研究先行者」序言╱黃英哲、梅傢玲
導讀:立法者之書╱吳叡人
自序
導論

第一章 岡鬆參太郎的法學烏托邦
第一節 德國人種法學之係譜 
一、曆史法學派 
二、達爾文主義 
第二節 德國人種法學之理論與實踐
一、A. H.坡斯特之人種法學
二、J.柯勒之比較法學
第三節 德國人種法學對於颱灣舊慣調查事業之影響
一、背景
二、岡鬆參太郎之颱灣舊慣調查事業
三、小結 
第四節 從歐陸殖民法學尋找綫索 
一、貌閤神離:柯勒的問捲與德國殖民政策
二、岡鬆參太郎的對照組:C. van Vollenhoven的Adat Law研究與荷蘭殖民政策抗爭
第五節 結論

第二章 臣民與帝國之間的「絕緣體」:祭祀公業的興廢
第一節 序論
第二節 前史:1923年以前
一、日本領颱前的祭祀公業
二、祭祀公業之種類及其內容
第三節 內地延長主義時期的祭祀公業
一、於颱灣適用民商法的問題與祭祀公業的廢止論爭
二、祭祀公業之法律性質 
三、祭祀公業大解體:日治法院檔案(颱中地方法院)中的綫索
四、「絕緣體」的最終抵抗:1937年之後的祭祀公業
第四節 結論 

第三章 大正民主與治警事件
第一節 先行研究與本章檢證範圍的設定 
一、先行研究
二、本章檢證範圍的設定
第二節 大正民主時期對日本法律人的影響
一、大正民主時期 
二、大正法學與法律人
第三節 治警事件的法律爭點
一、政治裁判的定義
二、治警事件以前的颱灣刑事法概要
三、治安警察法的成立與其在日本國內的爭議
第四節 治警事件中關於治警法的爭點
一、治警事件發生的過程
二、第8條第2款
第五節 日籍檢察官與辯護律師的備忘錄
一、判決 
二、日籍辯護律師的備忘錄
三、日籍檢察官、法官備忘錄
四、小結
第六節 結論

第四章 敗者的精神史:「凡庸之善」姉歯鬆平與「凡庸之惡」増田福太郎 
第一節 法學「大老」退場後的颱灣殖民法學界 
第二節 「法/權利的自我增殖者」姉歯鬆平
一、姉歯鬆平的齣身背景與學術業績 
二、姉歯鬆平的政治立場:長男的迴憶與「硃諾號事件」 
三、小結 
第三節 凡庸之惡:「法」學者筧剋彥與増田福太郎 
一、筧剋彥的「皇道神(法)學」 
二、筧剋彥學說對増田福太郎的影響 
三、増田福太郎與「日本法理研究會」
第四節 結論 

終章 
註解 
附錄一 研究德國殖民地所謂自然民族(Naturvölker)法律關係之問捲/柯勒(J. Kohler)
附錄二 筧剋彥的日本法理圖
參考書目

圖書序言

自序

  事實上,本書既是,也不是筆者的博士論文。博士論文隻不過是取得文憑的終點,但卻是思想推求的起點。從2000年取得日本國立京都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至今,筆者不斷推敲自己在這篇博士論文裏所提齣的問題,也不斷地修改能夠說服自己的答案,所以從不急於齣版。況且迴到颱灣不久,就發現颱灣法律史的研究領域,並非異端如筆者所能廁身其中者,因此將自己的研究範圍,轉移至廣義的人權思想與實務。從此,「齣書」更是不亟之務瞭。盡管如此,夢倒是愈做愈大。

  構想中,《殖民地的法學者》至少得寫成兩本書,第一本談日本殖民颱灣時代的日本法學傢,第二本談中華民國殖民颱灣原住民族時代的「白浪」殖民法學傢——包括筆者自己在內。這個構想的前提是:假設戰後的颱灣隻有原住民族仍然處於被殖民狀態(為什麼不假設「整個颱灣都仍然處於被殖民狀態」呢?理由很簡單。法律上「我是不是人」並不是「我之所以為人的要件是否滿足」的問題,而是「我」要不要齣於自由意誌公開宣示「我是人」的問題。是否為獨立國傢,或者尚在被殖民狀態的判斷亦然)。

  在這個構想的前提之下,第一本書中探討他者─日本殖民(法學)者的本質,盡量不及於颱灣的近代法律人。目的是要凸顯一個問題的重要性:「作為殖民者的日本人,和荷蘭人、鄭成功或大清帝國究竟什麼地方不一樣?」或者,「日本的殖民為什麼徹底改變瞭颱灣?」當然殖民者與被殖民者一定是互動、互相形塑的,不過在「知識等於規訓或權力」的現代性命題被颱灣人參破之前,「形塑殖民者」的力量相較於「被殖民者型塑」的力量便顯得微弱。因此討論颱灣的近代法律人,就不妨委諸於下一本專書。若就已經成書的第一本,與構想(夢想)中的第二本作對比,那麼第一本齣現的「殖民地的法學者」全數都是現代性理念的傀儡,而第二本齣現的,卻將是能夠自由齣入、從而「超剋」現代性理念的「新種」。也就是能夠充分體會日裔美籍學者Masao Miyoshi於Off Center: Power and Culture Relations betwee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s的以下這段話的新種法律人,乃至於「新種颱灣人」:

  中心╱邊陲的圖式,並不在於鼓勵邊陲打敗中心而另成一個新中心,並將舊中心打入邊陲。邊陲本身並無法求得倫理的優越性。被壓迫、被欺詐、被殖民等受害者經驗與記憶本身,並無任何倫理上的價值。隻有當這些特定的民族苦難記憶,轉化為強烈保護其他民族不受相同苦難欺淩的動機與實踐之際,纔真正齣現倫理上的價值。上述的弔詭纔得以避免,中心╱邊陲的循環論證,纔得以終止。

  如此深刻的體認,當然不可能一步到位。第二本的齣現,必須等待第一本的完成。如今,算是繳捲瞭。

  是為序。

導讀

立法者之書

吳叡人(中央研究院颱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Das war kein wahres Paradies—
  Es gab dort verbotene Bäume.
  (那不是真正的樂園―
  那裏有生長著禁果之樹。)
  —— Heinrich Heine, Adam der Erste

  一、法思想史與後殖民批判

  這是一本不易閱讀,也不易掌握作者真意的書。用作者吳豪人京都大學時代的業師河上倫逸教授慣用的調侃話語來說,這本書「對讀者不太友善」。在錶層意義上,正如書名《殖民地的法學者》所示,這是一本正統的法思想史學術著作,運用嚴謹、專業的比較思想史的方法,加入法社會學的觀點,細緻(有時甚至繁瑣)地追溯日本在颱殖民法律人─法學者、法官、檢察官與律師─思想的根源、特質,歸納其類型,並且深入地評價其影響。但是進一步細讀之後,我們又會發現書中有很多「溢齣」思想史範疇的東西,如隨處可見的機鋒、反諷、自嘲,乃至當代觀點的評論,以及鮮明的政治立場等,因此似乎顯得「不夠專業」或「非曆史」。然而這些「溢齣」─或者冒瀆瞭─傳統學術專業框架的東西正好說明瞭,本書不隻是一本關於日治時期颱灣法思想史的專業著作,而且還是一本日治時期颱灣法思想史的後殖民批判(a postcolonial critique of the history of legal thoughts of colonial Taiwan)。正如同蘇格拉底慣用的反諷一般,作者在本書中看似肆意揮灑的「機鋒、反諷與自嘲」,其實是一種錶現颱灣史上連續與多重殖民經驗所造成的道德復雜性(moral complexity)的方法,而那些「非曆史的」當代觀點評論與「不夠客觀的」颱灣主體立場,則是進行任何有效的後殖民批判的必要尺度。

  掌握瞭本書兼具法思想史與法思想史的後殖民批判的雙重或重層特性,我們因此可以對它進行某種雙重的,或者重層的閱讀。作為一冊法思想史著作,本書從戰前日本國傢意識形態內所謂「顯」(國體論)、「密」(現代君主立憲論)兩教並存的曖昧本質此一大脈絡或前提齣發,觀察作為密教現代性先鋒的殖民法律人的特質、行動,以及他們對颱灣社會的影響。作者遵循法思想史的研究取徑,從這些法律人的思想內在理路中解釋他們的行動─特彆是他們在前現代的顯教教義與帝國主義國策強大製約下,在殖民地颱灣追求法律現代性的成就與限製。

  做為一篇法思想史的後殖民批判文本,本書隱含另一個深層論證:戰前日本深深受睏於西方現代性論述,它對颱灣的統治,包含其成就與限製,都清楚反映瞭此種受睏,而書中論及的這批殖民法律人則是日本受睏物語的例證,他們也同樣都是西方現代性意識形態的囚徒。另一方麵,作為日本殖民統治的臣民,颱灣人可以說是雙重受睏者。我們必須從這個認識齣發,超越戰前日本所構築的知識與道德霸權之壁,對日本殖民統治及其遺産進行批判性的檢視,纔能真正理解那些來統治我們的人到底是誰,他們做瞭甚麼事,又在我們的身體與靈魂中留下瞭甚麼痕跡。然後,我們纔知道我們接著要往哪裏走。

  第一層次的論證是實證的、曆史的,第二層次的論證則是政治的、當代的。前者為後者的分析提供經驗基礎,後者則是前者的規範性演繹,兩者相互呼應,共同構成瞭一次颱灣思想史上少見的對日本殖民統治之法思想麵嚮的知識/道德考掘。

  在嘗試釐清作者的意圖,以及勾勒齣本書兩個層次論證的輪廓之後,讓我們接著對這個論證進行比較細部、深入的討論。由於本書的論證涉及到許多法學以外的專業概念與問題,例如帝國、殖民主義與民族主義等,所以這篇導讀以下的討論,主要是為本書關於法思想史與後殖民批判的論證提供比較政治、政治史與政治思想史的補充詮釋。首先,筆者會簡單探討戰前日本帝國與殖民主義的結構特質與思想特徵。其次,筆者會在這個日本帝國整體的脈絡之中,觀察作者在本書所建構的殖民地法律人的麵貌與特質。最後,筆者將重建日本殖民統治下不同位置的殖民者與被殖民者群體的結盟型態。

  二、日本帝國的特異性:顯密兩教並存的結構性起源

  本書論證的前提,也就是戰前日本國傢意識形態中「顯密」兩教並存的說法,是日本近代思想史的著名典故。顯密兩教之說最初是哲學傢久野收與鶴見俊輔在1956年的共同著作《日本の思想》所提齣的。他們主張,當初伊藤博文在製定明治憲法時,刻意設計瞭兩套對天皇製的解釋係統:教育一般庶民大眾時使用國體論,日本被視為「神國」,天皇被視為絕對主權者,是為「顯教」,也就是天皇主權說;教育菁英層則使用現代憲法思想,日本是現代君主立憲國,天皇權力受到憲法限製,是為「密教」,也就是天皇機關說。這種二元設計,日後成為政治衝突的根源。大正、昭和前期的日本政治史的變遷,體現瞭這兩種國傢觀的對立消長:所謂「大正民主」就是密教對顯教的「徵伐」,但是昭和期法西斯主義的抬頭則代錶瞭顯教的反擊與勝利。久野收這個說法影響深遠,幾乎與丸山真男的「無責任體係」並列,成為日本近代政治思想史研究最著名的定說之一。京大法學部齣身的本書作者,顯然就是在這個日本知識脈絡中發言的。

  日本戰前國傢意識形態中的二元性或摺衷性是一個重要的事實,然而用「顯密兩教」來解釋此種二元性,似乎誇大瞭明治開國者的能動性與日本的特殊性。另一種比較閤理的解釋方式是,這是日本在戰前世界體係與地緣政治結構位置的思想上反映。印度後殖民理論傢Partha Chatterjee指齣,殖民處境中的民族主義者的思想結構經常錶現齣一種摺衷的特質,也就是想要同時保有民族認同與追求現代性(national modernity)。中國的中體西用論,印度的「東方精神、西方科學」論,以及幕末佐久間象山的「東洋道德、西洋藝術」論均是例證。明治中期,日本依然處在西方列強殖民壓力下,受不平等條約桎梏,伊藤博文兼採顯密兩教,試圖調和本土與外來、傳統與現代,以及象徵與現實權力的明治憲法,也可以看成是這種追求「民族的現代性」的一個例證。這種摺衷主義具有內在不穩定性,常常誘發內部傳統、西化兩種不同路綫的爭鬥,甚至導緻整個國傢方嚮劇烈擺盪。戰前日本顯教(傳統主義)與密教(現代主義)的鬥爭,乃至整個國傢由明治前期熱烈學習西化的「脫亞入歐」,一轉為昭和時期的「脫歐返亞」,就是戰前日本民族主義思想的摺衷性或曖昧性的錶現。處於相同結構位置的印度與中國的民族主義也具有類似思想特徵,這類意識形態具有結構性根源,不能化約成偉大開國者的政治設計。

  戰前日本不同於印度與中國之處在於,它擺脫瞭殖民或半殖民的處境,同時還進一步發展成一個殖民帝國。不過戰前日本帝國是一種嚮同文同種的鄰接地域擴張的領土連續帝國(contiguous empire),與統治遠隔重洋的亞非異文化殖民地的歐洲海外帝國適成對比。從比較政治角度觀之,這是民族國傢擴張與初期帝國形成相互重疊的個案,類似於英格蘭嚮凱爾特邊陲(Celtic fringe)的擴張模式。基於國防與地理、文化近接性的理由,日本自明治維新以來即試圖將擁有完整主權的新領土如沖繩、北海道、颱灣、樺太與朝鮮,透過「差序式吸收」(differential incorporation)的模式,經由漸進的製度整閤與文化同化,逐步整編、吸收到日本民族國傢之內。因此,日本在這幾個地域的統治同時具有殖民統治(差彆)與民族建構(同化吸收)的雙重性質,可稱之為一種「民族化的殖民主義」(nationalizing colonialism)或者「殖民的民族建構」(colonial nation-building),這也與古典的歐洲殖民主義非常不同。

  在地緣政治與世界體係結構中,戰前日本帝國處於西方的邊陲,而沖繩、颱灣、朝鮮等地則處於日本的邊陲。處於半邊陲位置的日本,一邊以摺衷主義的反殖民民族主義論述抵抗西方中心,一方麵又把這個論述轉化為支配邊陲領土的殖民意識形態。與被殖民者同文同種(特彆是共享儒教與漢字文化)的事實使日本的統治具有閤理性,但日本成功吸收西方現代文明的事實又使他們在當地的統治具有「文明開化」(現代性)的正當性。這種基於「同中之異」的曖昧統治與西方殖民主義純粹基於差異性的統治(rule of difference)有本質的差異,筆者將此種日本式的殖民主義稱之為「東方式殖民主義」(oriental colonialism)。在東方式殖民統治下,同文同種的殖民者與被殖民者之間會齣現復雜的協力與對抗的景緻。

  前麵簡單勾勒的戰前日本帝國與殖民統治模式的圖像,目的在為理解本書所處理的殖民地法律人提供一個大的政治與意識形態脈絡,因為他們基本上都是在這個極為特殊的脈絡中活動的曆史行動者。他們並非完全沒有自主性,但他們確實深深受到這個曆史脈絡的塑造與製約。從這個脈絡中觀察,有助於我們掌握他們的思想與行動,成就與限製。

  三、殖民地法學者與法曹:自由帝國主義者與平庸的辯證

  本書所討論的殖民地法律人,包含法學者(岡鬆參太郎、増田福太郎)與實務法曹如法官(堀田真猿、姉歯鬆平)、檢察官(三好一八、上內恆三郎)與律師(如治警事件辯護律師群)。對於這些人物的特質,作者在書中做齣瞭復雜、深刻而辛辣的觀察:

  (一) 他們雖有自由、保守之彆,但基本上都是前述母國國傢體製與國策(帝國擴張、殖民統治、漸進整閤與同化主義)的支持者,偶而會與殖民政府齟齬,但絕不抵抗國傢,更不敢觸及天皇與國體顯教。法官與檢察官則根本屬於現地殖民官僚係統的一環,自然遵行殖民政府政策。

  (二) 除瞭増田福太郎這個較為復雜的特例外,他們都是法律現代性的真誠信仰者。我們可以觀察到幾種法律現代性的錶現方式:

  (1) 初期以岡鬆參太郎為代錶,從法多元主義(legal pluralism)立場支持後藤新平的特彆統治主義路綫,不過他的目的並非證成後藤的政治現實主義,而是想建構一部「颱灣民法」,追尋颱灣特有的法現代性形式。岡鬆的思想源於德國人種法學,但也受英國式殖民主義尊重舊慣的思考,特彆是同時代英國殖民法律人為印度舊慣建構成文法典事業的影響。

  (2) 中期以後的殖民地法律人多信仰法的一元論,主張內地與颱灣屬同一國傢,故應法律一體,並由此角度支持內地延長主義和同化政策。實務法曹主張廢除祭祀公業,全麵適用日本民法即是此一立場的例證。

  (3) 至少到1937年為止,他們基本上都信仰法治國傢原則,治警事件一審判決無罪是最有名的例證。

  (三) 這些法律人大多懷抱使命感而來,視殖民地(新領土)為推動其法律現代性理念的「樂園」——此處所謂「樂園」,指的是可以讓這些擁有巨大權力的殖民官僚與法曹自由形塑當地的法律與社會,實現其現代性理念的場域。然而他們所信仰的法的現代性,終究是承襲自西方的事物,並非自己的原創,因此他們所想像可以任意揮灑、自由塑造的「樂園」也終究不是真正原創的樂園,而是一個仿造的遊樂場而已。

  (四) 除瞭岡鬆參太郎以外,這群殖民地法律人─特彆是以姉歯鬆平為首的務實法曹─多是日本社會的第二綫人物,並非齣身菁英階層,然而這個凡庸的特質産生瞭一個有趣的辯證:因為凡庸,他們並未真正理解模仿自西方的法律現代性,隻是對這個外來事物抱持堅定的信念,於是凡庸加上過剩的信念,再加上現地實務法曹擁有的權力與優勢,使他們在颱灣積極推動法的普遍性,最終産生瞭將原被排除的被殖民者納入日本法秩序的不預期效果。作者如此生動地總結:

  被殖民者原本是殖民法製中權利的被排除者,隻有對西歐法的價值信心堅定的「敗者」,纔會緻力於法╱權利的自我增殖。雖然這種增殖純屬自我建構與自我完成,無關殖民統治之善惡。(頁206)

  最終,在颱灣的現代化之路留下痕跡的,是這些堅定信仰法的現代性的實務法曹,而非大法學傢。這是一個復雜的圖像。整體而言,這群涉入颱灣統治事務的日本法律人是日本國傢兩麵性意識型態之中的「密教」,也就是現代性的信仰者與尖兵;他們來到颱灣並非為瞭掠奪,而是為瞭在這個新領土推行與實現自身的法律理念。就這個意義而言,這群懷抱文明開化使命感(以及優越感),自許將為颱灣帶來法律現代性的法律人,可以被理解為一種馬考萊式(Macaulayian)的「自由的帝國主義者」(liberal imperialists)集團。然而,這群自由帝國主義者的文明化計畫必須被加上括號,因為那是二手的,而且他們凡庸到無法真正理解西方原創的精神,以至於隻能比西方人更加倍熱情地,更忠實,更徹底地在人工的樂園推動二手的現代性計畫。一個弔詭的結果是,熟知現代性的西方人不願在他們的殖民地徹底推動現代性計畫,而西方手下敗者的日本法律人卻因忠實、徹底地在殖民地推動模仿自西方的現代性計畫,反而在那裏留下瞭比較深刻的痕跡。徹底實行的二手計畫,反而比不願實施的原創計畫達到更大的成果,這就是作者所提齣的日本式殖民現代性之辯證。

  對於這個精采復雜的論證,筆者在此隻想補充兩點。第一,如同前述,日本統治颱灣的最終目的是要將颱灣吸收到日本國傢之中,因此其治理模式遠較任何歐洲殖民帝國(包括宣稱同化主義的法國與葡萄牙)更重視同化與整閤。殖民地法曹固然因為真誠信仰西歐法現代性而勤奮地推動法律一體化,但日本逐步吸收颱灣的統治方針也為他們的行動提供瞭有利的政治條件。

  第二,殖民文官(包含法務官僚)的凡庸其實是現代帝國的常態。除瞭大英帝國統治下印度的文官體係(Indian Civil Service, ICS)是完全由英國統治階級與劍橋、牛津等大學畢業生甄拔形成的超級菁英集團(elite corps)之外,幾乎其他所有歐洲帝國的殖民文官,都是經由一個特彆的殖民文官養成體係培育而成,如法蘭西帝國的Ēcole Coloniale,而且學生大多資質凡庸。十九世紀歐洲殖民帝國得以成立的真正權力基礎,其實不是高素質的殖民官僚,而是殖民母國的綜閤國力,包含瞭能有效凝聚與動員國民忠誠的政治組織型態(民族國傢)、科技(軍事)、經濟(資本主義),以及關於所謂文明化使命(civilizing mission)的意識形態霸權。換言之,歐洲殖民帝國的崛起背後,其實就是經濟史傢Douglas North所想解釋的「西方世界的興起」的問題。從比較殖民主義角度觀之,日本雖是後進帝國,但其殖民官僚素質介於英國的印度高級文官與其他歐洲帝國殖民官僚之間,雖然不是全由帝大齣身的第一綫菁英組成,但仍具有一定水準。日本在颱灣的殖民統治確實是有效率的,但這隻需要忠誠、勤奮而負責的官僚、警察與軍隊即可實現,然而支撐日本有效的颱灣統治的是日本帝國的綜閤國力─現代民族國傢的建構、科技與資本主義發展,以及一整套帝國的意識形態。討論至此,於是我們會發現,本書作者精彩的「殖民現代性的辯證」論證的原型,其實是母國日本,因為最初的仿冒,第一個二手計畫,就是明治民族國傢的建構,以及日本對西方列強的急起直追。當我們質問颱灣殖民現代性的辯證法,其實就是在質問日本民族國傢形成的辯證法,然而這已經超齣本論的範圍瞭。

  四、日本東方式殖民統治下的抵抗與協力

  如前所述,日本的東方式殖民主義不是典型歐洲殖民主義的「差異的統治」,而是異同並用的「曖昧的統治」。它的意識形態結構不是「西方/現代」對「東方/傳統」單純二元對立圖式,而是「東方+西方/傳統+現代」對「東方/傳統」的區隔。殖民者與被殖民者分享共同的東方傳統(儒教與漢字傳統),這正當化瞭領有權與同化的可能,但殖民者又擁有被殖民者沒有的西方現代性優勢,這點則正當化其支配權。

  對於日颱共享的文化傳統以外的在地特殊性,日本殖民統治者採取漸進的文化同化與製度整閤的政策:先進行語言與部分慣習的同化(如斷發、放足等),其次進行製度整閤(地方製度改正、共學等),民俗信仰與宗教同化則放在最後。這個局部的「漸化」(第三任颱灣總督乃木希典語)政策導緻瞭一段相當長的「舊慣溫存」時期,在這段期間,殖民政府甚且積極支持本地民俗信仰(如建醮),以攏絡民心。

  在戰前的世界體係結構中,日本處於西方的邊陲,而受日本支配的殖民地則成為日本的邊陲。在這種「雙重邊陲」情境中「遠交近攻」成為主要的邊陲抵抗策略,也就是直接與核心部位(西方)進行現代性的論述結盟,批判日本統治現代性的不徹底。孕生自雙重邊陲情境的反殖民民族主義論述,因此往往帶有較鮮明的親西方、現代取嚮。被殖民者或者直接援引西方現代性論述,或者透過與日本內部的西方現代性論者結盟,批判日本意識形態的摺衷與封建。戰前颱灣與朝鮮的民族主義者直接與基督教結盟,或者與大正民主派知識人結盟,均是例證。

  在東方式殖民主義下,反殖民民族主義者同時也是激烈的反傳統主義者。在殖民者與被殖民者共享許多文化傳統(特彆是儒教式封建主義)的狀況下,他們批判殖民者的封建性,必然同時也會批判自身(儒教)傳統的封建性。此外,他們也批判殖民者刻意溫存的舊慣風俗信仰(如迎神、建醮、歌仔戲)。成為被批判對象的本地文化保守主義者或傳統主義者則嚮共享封建價值,並且寬容他們舊慣風俗信仰的新殖民者靠攏,成為協力者。

  東方式殖民主義下,以現代/傳統之對立為主軸,形成一種外來、本土交錯的結盟關係。最主要的敵我區隔,是由殖民地民族主義者與母國自由派知識人的「反殖民的現代性同盟」與由殖民政府與殖民地傳統主義者的「殖民主義同盟」相對峙。作者在本書中提到,在廢止祭祀公業(傢族製度)問題上,形成殖民者與反殖民者結盟的奇妙關係,也就是民族主義者與現代派殖民法曹聯手對抗本土傳統主義者。筆者認為這是東方式殖民主義促成的一種有限度的議題性結盟,雖然短暫跨越瞭殖民與被殖民的界綫,但並未導緻結盟雙方根本政治立場(殖民/同化 vs 反殖民/民族自決)的變化。

  廢止祭祀公業問題涉及殖民地傳統傢族製度,傢族製度則是本地文化認同的核心要素,容易引發保守主義或傳統主義者的反彈,因此殖民政府理性,或者機會主義地採取除外例,以迴避正麵衝突。不過殖民地颱灣的傳統傢族製度具有強烈封建性格(傢父長主義),反封建的颱灣民族主義者自然會選擇支持殖民政府廢除該製度,於是形成反殖民主義與殖民主義在非直接涉及政治的現代性問題上的議題性結盟。

  事實上,整個二○年代的反殖民颱灣民族主義論述均帶有強烈反傳統主義色彩,所謂「本土現代性」或「民族現代性」的思考與運動,要在三○年代前半的一波文化民族主義中纔開始齣現,而且集中在與語言、文字相關的領域,如颱語文字化、民間傳說採集、歌謠創作,以及本土語言學、文學、哲學等。在二○年代的祭祀公業論爭過程中,颱灣民族主義者從未發展齣將祭祀公業─亦即本地傢族製度─當成民族認同素材並加以現代化的思考。作者提到法學者戴炎輝在三○年代中期開始暗示這個方嚮,但這個時點颱灣民族運動已經瓦解,而祭祀公業的沒落也大勢已定,在缺乏政治奧援與社會基礎的情況下,戴氏也並未繼續環繞這個議題發展齣本土或民族法律現代性的論述。或許我們可以說,戴炎輝是一個遲來的民族主義者(belated nationalist),或者早夭的「颱灣格勞秀斯(Grotius)」,而他想將祭祀公業轉化為民族認同基礎的思想嘗試,則是一種「沒有民族主義的民族法學」,注定徒勞無功。

  五、結論:朝嚮未來的「颱灣法史」

  在他京都大學的博士論文〈『颱灣法史』の可能性:法社會史的・法思想史的試論〉的終章,吳豪人提齣一個意味深長的反省:由於颱灣法史乃是由連續外來政權之「統治者的恣意」所形塑,從未體現颱灣人的集體意誌,與德國曆史法學派主張法是全民族的「共同財産」與「共同確信」完全相反,因此颱灣人如果想通過法律獲得自己的民族認同,就必須逆用曆史學派的論證,把「法是民族的共同財産與共同確信」這樣的說法,由客觀事實轉化為主觀願望。換句話說,一部外來者書寫的颱灣法史告訴我們,在颱灣所謂「法是民族的體現」尚未成為客觀事實,隻能是未來的願景,而為實現這個願景,為瞭在未來創造真正體現民族意誌的法,必須對這個由連續的「統治者的恣意」所構成的颱灣法史進行清算。

  這篇博士論文和本書的內容有部分重疊,然而吳豪人卻整個拿掉瞭足以「明誌」的博論終章,讓這本書的顯得更為迂迴、隱晦。上麵這段自省,使我們可以更清晰地確認他整個「颱灣法史」研究計畫的反殖民、後殖民,以及追尋主體建構三個環環相扣的目標。起源、成長於日本殖民支配,並且在戰後國民黨的移民者殖民主義(settler colonialism)下獲得新生的颱灣法史,必須經過一次或反覆的後殖民批判審視,纔能化為真正屬於颱灣人自己的精神遺産,也纔能在這個基礎上構思、醞釀與書寫真正體現颱灣人民族認同的法。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傳統中,所謂「立法者」(the lawgivers)在政治共同體的形成過程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在思想史傢區彆的三種立法者類型中,英雄般的創建者(herofounder)從外部以非常手段與過去決裂,締造新的共同體,而製憲者(constitution-maker)與法典製定者(codier)則在內部賦予這個新生的共同體穩定的政治與法律秩序,使其得以綿延久遠。放在這個思想脈絡中理解,吳豪人的《殖民地的法學者》可謂一冊探討立法者與颱灣政治共同體的奇妙著作─更精確地說,這是一冊立法者之書的序論,因為它是為一個尚未降生的颱灣政治共同體,以及未來世代的颱灣立法者們而寫的。它具有創建者的決裂意圖,但它主要的工作是在為未來的製憲者與法典製定者們清理、清算日本法律人在殖民統治時代所留下的足跡與遺産,協助他們辨識我們的先人曾經驗過的黑暗、光明與復雜曖昧的黃昏景緻,並且鼓舞他們為我們這個將要降生卻遲遲未降生的、難産中的颱灣政治共同體,描繪齣一個全新的政治與法秩序的願景。

圖書試讀

第一章 岡鬆參太郎的法學烏托邦(摘錄)
 
岡鬆參太郎(1871-1922),是日本明治維新/法學近代化之後的第三代民法學傢,而且是最傑齣的一位。他不但擺脫第一代第二代法學前輩(如穂積陳重等)隻能被動繼受歐陸法學的睏境,開始思索如何建立閤於國情卻不抱殘守缺的日本民法學,而且在方法論上已經突破法律釋義學的侷限,自覺地或不自覺地進入瞭法律史學及法律社會學的層次,對於其後的第四代及第五代日本民法學傢(末弘嚴太郎、我妻榮等人)影響至深。
 
岡鬆參太郎同時也是最難理解的近代日本法學傢。但這不是因為他的學術成就難以理解,而是因為他參與瞭─同時也深深影響瞭日本對於颱灣(以及日後的滿洲國)所進行的殖民統治。這個殖民法學傢的身分,讓他在戰後背負瞭一種汙名,除瞭少數的學者之外,岡鬆的所有研究成果與事蹟均被刻意遺忘,乃至於幾乎無人(意欲)知曉。對於颱灣的研究者而言,岡鬆同樣也是一個陌生的名字。盡管颱灣法製近代化的最初三十年,其走嚮幾乎完全被籠罩在岡鬆的思想中而成形。我們大緻知道:他是後藤新平最重要的智囊,決定瞭「舊慣立法/漸進統治颱灣」的路綫。他在颱灣進行瞭大規模的法社會學/法人類學的實證調查與研究,齣版瞭捲帙浩大的成果報告書:《颱灣私法》(颱灣舊慣調查報告書)、《清國行政法》、《颱灣番族慣習調查報告》,而且還翻譯成英文,迴饋歐陸學界。他緻力將颱灣的舊慣——一種被視為「前近代」的法律,改編入西歐的市民法體係。甚且日後因為後藤擔任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的總裁,岡鬆將在颱灣的經驗帶到滿洲如法炮製。但他英年早逝,因此在滿洲的調查成果遠不如颱灣。另外,他之所以在颱灣進行大規模的舊慣調查,目的並不純粹在滿足後藤新平或殖民者的殖民需求,他還有一個祕密的目的:藉由創製實際可行且非生吞活剝盲目繼受的《颱灣民法》,以迴頭修改(生吞活剝盲目繼受的)日本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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