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的法学者:「现代」乐园的漫游者群像

殖民地的法学者:「现代」乐园的漫游者群像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图书标签:
  • 殖民地
  • 法学
  • 现代性
  • 知识分子
  • 文化研究
  • 历史
  • 亚洲
  • 社会
  • 思想
  • 乐园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特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作为统治核心的专业法律人,对殖民地台湾留下了什么刻痕?

  本书是一本正统的法思想史学术着作,运用严谨、专业的比较思想史的方法,加入法社会学的观点,追溯日本在台殖民法律人──法学者、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思想的根源、特质,归纳其类型,并且深入地评价其影响。

  在〈导论〉之后,第一章分析及评价殖民统治初期,日本法学者冈松参太郎如何尝试将台湾的惯习法体系,改造成近代德国法体系的事蹟及其法思想。第二章则以私法学的角度,检讨台湾的惯习法中与台湾人自我认同关系最深的「祭祀公业」制度的法律性质,以及祭祀公业之没落,如何改变了台湾人民族认同的形式与内涵。

  第三章以台湾进入现代法体系之后首次发生的政治裁判──治警事件的裁判过程为背景,探讨当时的台湾知识分子,如何运用法庭抗争与殖民者进行对抗的战术及其极限。第四章则透过显密二教两种类型的法学家的介绍与比较,说明「凡庸之善」姉歯松平与「凡庸之恶」増田福太郎,在知识与意识形态成反比例消长的历史情境下如何自处,从而改变了殖民地台湾对于现代法的信念。

名人推荐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吴叡人——专文导读

  王泰升(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台大讲座教授)
  吴密察(国史馆馆长)
  李茂生(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若林正丈(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
  许玉秀(前大法官)
  黄文雄(台湾人权促进会前会长)
  黄丞仪(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联合推荐(依姓氏笔划排列)

  这本书告诉我:看起来挣脱于被殖民之外,却又受困于被殖民之中;看起来致力于追求价值之中,却同时置身于价值之外;看起来努力迈向现代化,却更像处处背离现代化。是前进,是后退?冲突与矛盾的化解之道?一反省!——前大法官许玉秀

  关心人权(human rights)的人都不能不同时关心「人枉」(human wrongs),不论后者——来自节制不足的国家权力、规约不足的市场经济、还是帝国与殖民,法律都是一个重要的介面和机制。本书从透视现代性的视野,俯瞰日本把从德国继受的法学和法制应用到殖民地台湾的「辩证」过程。因为所用的不是「通史」而是比较少见的多观点、跨观点的「问题史」取径,让非法律人的读者如我,反而在增加了对法律史的了解之外,不但对这段台湾史的掌握在其他面相上得到不少启发,也对作者已立下「书」状将处理战后时期的下一册,充满期待。——台湾人权促进会前会长 黄文雄

  日本统治台湾五十年,至少有三个世代的日本法律人投入殖民地的经营。过去对于日治时期的法律史研究较为侧重法律规范与司法裁判,偶见以台湾法律人为对象的研究。本书当属第一本全面针对日本法学家、法曹和律师在台湾的尝试与业绩,进行长时段、跨地域的比较与批判。从初期的旧惯调查事业、中期受到大正民主影响的内地延长和政治审判,到末期极富法西斯风格的皇道法学思想,本书纵横捭阖,汪洋闳肆,深入探究殖民者的内在理路,见人所未见。作者对于殖民地法学者的批判,不仅再次凸显了日本近代国家的暧昧困境,也展现了殖民者与被殖民者共同经历的探险,更反身指涉国族建构与阶级宰制在当代台湾的临水照镜。本书不只是台湾法律史所结出的奇花异卉,更是关心台湾法律过去、现在与未来的人,不得不读之书。——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黄丞仪
现代都市的边缘:一个观察者的侧影 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中,时间似乎以一种固执而缓慢的节奏流淌。故事的主角,陈默,并非一个追求宏伟叙事的英雄,而是一个习惯于在城市肌理中穿梭的“边缘人”。他没有固定的职业,却拥有一双能洞察人性的眼睛。他将自己的生活定义为一场无休止的观察与记录。 陈默的生活哲学源于一次早年的挫败。他曾试图融入主流社会,追求稳定与体面,却发现那套精心构建的体系,其内在逻辑充满了自洽的荒谬。从那时起,他选择退居幕后,将观察世界视为自己的唯一使命。他的“战场”不是谈判桌,而是深夜里亮着霓虹灯的街角,是人潮涌动的地铁车厢,是那些被城市遗忘的角落——老旧的工厂区、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以及那些在凌晨三点仍在进行某种秘密交易的地下空间。 第一章:霓虹下的幽灵 故事从陈默在一家老式咖啡馆里与一位前数据分析师的偶遇开始。这位分析师,名叫李薇,曾经为一家大型科技公司构建用户画像模型,对数据背后的“人”的流动轨迹了如指掌。然而,她因目睹了算法如何被用来操纵大众情绪而选择了辞职。 “你知道吗,陈默,”李薇低声说,她的目光穿过弥漫的烟雾,投向窗外闪烁的广告牌,“我们以为自己在控制数据,但最终,是我们被数据塑造成了需要的样子。就像生活,你以为你在选择,但你只是在预设的路径上加速。” 陈默记录下这段对话。对他而言,现代都市最迷人的地方,就在于这种“被设计好的自由”。人们在拥挤的街道上奔跑,相信自己在追逐梦想,但实际上,他们不过是在执行一个庞大的、看不见的脚本。 李薇向陈默展示了一组她私下收集的“噪音数据”——那些被主流社交媒体过滤掉的、充满愤怒、迷茫和无序的言论片段。陈默从中嗅到了一丝真实的气味。他开始追踪这些声音的源头,试图理解,当社会秩序的表象开始松动时,个体是如何重新定义自己存在的价值的。 第二章:废墟的守望者 陈默的观察领域很快扩展到了城市快速扩张背后的牺牲品——那些被拆迁、被遗忘的老社区。在城市边缘一个即将被夷为平地的老旧居民区,他遇到了老周。 老周是一位退休的工程师,他拒绝搬走,坚守着那栋摇摇欲坠的红砖房。他不是为了抗议,而是为了保护他亲手搭建的一个小型“记忆档案馆”——一个堆满了老照片、旧报纸和手写信件的房间。 “他们要盖高楼,要新的‘未来’,”老周指着窗外正在施工的巨型塔吊,语气平静却带着一种近乎宗教般的虔诚,“但未来不能没有过去。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如果把根拔了,上面开再多的花也是虚的。” 陈默在老周那里停留了数周。他学会了辨认不同年代建筑材料的特性,明白了每一条裂缝背后可能隐藏的故事。老周代表了一种与时代脱钩的坚韧——一种对“缓慢”和“永恒”的执念,这在追求效率和迭代的现代社会中,显得异常突兀。 通过老周的口述历史,陈默开始拼凑出这座城市过去几十年的社会变迁。他意识到,现代性的推进,往往伴随着对某些特定经验和记忆的系统性清除。 第三章:加密的通讯与影子游戏 随着陈默对“噪音数据”的深入挖掘,他开始接触到一群生活在数字阴影中的人。他们是网络的边缘用户,擅长使用加密通讯、搭建去中心化的信息节点,以躲避无处不在的数字监控。 这群人被称为“编织者”。他们不追求政治颠覆,只追求信息流动的纯净性。他们相信,真正的反抗不在于宏大的口号,而在于个体信息主权的维护。 其中一位核心成员,代号“零点”,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暗语与陈默取得联系。零点向他展示了如何利用社会工程学和代码漏洞,在不触犯法律的灰色地带,进行信息的中转和保护。 “现代社会为你提供了一个完美的囚笼,陈默,”零点在一次屏幕对谈中说,背景是一片闪烁的代码流,“它看起来很舒适,有Wi-Fi,有外卖,但你的思想,你的注意力,都在被持续收割。我们只是想找回我们自己的‘带宽’。” 陈默发现,这些“编织者”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黑客,他们更像是数字时代的僧侣,在信息洪流中苦修,试图找到一条不受污染的表达路径。他开始尝试用他们的方法记录自己的观察——不存储在任何中心服务器,而是分散在不同的、看似不相关的数字碎片中。 第四章:身份的流变 观察的深入让陈默开始质疑自身的定位。他既不是建构现代秩序的法学家,也不是被时代浪潮卷走的普通大众。他像一个幽灵,游走在结构与瓦解的缝隙之间。 他遇到了一位曾经的学者,现如今以“体验设计顾问”的身份活跃于商界。这位学者热衷于设计“沉浸式”的消费场景,让顾客在购买商品时获得一种近乎宗教般的满足感。 “我们不再销售产品,我们销售感受,”这位顾问对陈默炫耀道,“人类对意义的渴望从未停止,只是我们学会了用消费来填补这个空洞。如果你能控制一个人对‘意义’的体验,你就控制了他的一切。” 这次会面让陈默感到一种深层的疲惫。现代性似乎提供了一个无限的“意义制造”工厂,但其产出的成品却越来越空洞。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观察——这些关于边缘、噪音和抵抗的记录——是否也正在被某种潜意识的欲望所驱动?他是否也在无意中,成为另一种“体验”的提供者? 尾声:留白处的书写 随着时间推移,李薇选择了回到一个偏远地区的非营利组织,用她分析数据的能力去帮助弱势群体争取权益;老周的房屋最终被拆除,但他带着他的档案馆,搬进了城市边缘一个由艺术团体改造的老仓库;而“零点”和他的编织者们,则彻底消失在了加密网络深处,只留下几行令人费解的代码注释。 陈默站在城市最高楼的观景台上,俯瞰着脚下永不停歇的灯火。他没有得到任何明确的答案,也没有建立起任何清晰的理论体系。他只是收集了无数个侧面、无数个瞬间、无数次微弱的挣扎。 他意识到,现代性并非一个可以被完全解释的整体,而是一系列不断自我修正、自我欺骗的过程的集合。而他能做的,就是保持那个“漫游者”的位置——不被同化,不被收编,只是忠实地记录下那些在宏大叙事中被忽略的“人像”。他的记录,如同散落在各个角落的碎片,等待着下一个同样在边缘徘徊的观察者,去进行碎片化的重组与解读。他的存在,就是对确定性的一种持续质疑。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吴豪人


  1964年生于台北。日本国立京都大学法学博士,辅仁大学法律学系专任教授,研究领域为基础法学与人权思想。除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外,编有《大正十三年治安警察法违反事件豫审记录》(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出版)。

  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不懂实体法。」天生自由人,遭际冷硬派。非自愿型人权工作者。滴酒不沾,痛恨西装,不会打领带,会打撑人结。不喜奔竞,避官如避祸。曾口占二句以明志:「我是佛门鸯堀子,不学人间富贵禅。」

图书目录

图辑
「台湾研究先行者」序言╱黄英哲、梅家玲
导读:立法者之书╱吴叡人
自序
导论

第一章 冈松参太郎的法学乌托邦
第一节 德国人种法学之系谱 
一、历史法学派 
二、达尔文主义 
第二节 德国人种法学之理论与实践
一、A. H.坡斯特之人种法学
二、J.柯勒之比较法学
第三节 德国人种法学对于台湾旧惯调查事业之影响
一、背景
二、冈松参太郎之台湾旧惯调查事业
三、小结 
第四节 从欧陆殖民法学寻找线索 
一、貌合神离:柯勒的问卷与德国殖民政策
二、冈松参太郎的对照组:C. van Vollenhoven的Adat Law研究与荷兰殖民政策抗争
第五节 结论

第二章 臣民与帝国之间的「绝缘体」:祭祀公业的兴废
第一节 序论
第二节 前史:1923年以前
一、日本领台前的祭祀公业
二、祭祀公业之种类及其内容
第三节 内地延长主义时期的祭祀公业
一、于台湾适用民商法的问题与祭祀公业的废止论争
二、祭祀公业之法律性质 
三、祭祀公业大解体:日治法院档案(台中地方法院)中的线索
四、「绝缘体」的最终抵抗:1937年之后的祭祀公业
第四节 结论 

第三章 大正民主与治警事件
第一节 先行研究与本章检证范围的设定 
一、先行研究
二、本章检证范围的设定
第二节 大正民主时期对日本法律人的影响
一、大正民主时期 
二、大正法学与法律人
第三节 治警事件的法律争点
一、政治裁判的定义
二、治警事件以前的台湾刑事法概要
三、治安警察法的成立与其在日本国内的争议
第四节 治警事件中关于治警法的争点
一、治警事件发生的过程
二、第8条第2款
第五节 日籍检察官与辩护律师的备忘录
一、判决 
二、日籍辩护律师的备忘录
三、日籍检察官、法官备忘录
四、小结
第六节 结论

第四章 败者的精神史:「凡庸之善」姉歯松平与「凡庸之恶」増田福太郎 
第一节 法学「大老」退场后的台湾殖民法学界 
第二节 「法/权利的自我增殖者」姉歯松平
一、姉歯松平的出身背景与学术业绩 
二、姉歯松平的政治立场:长男的回忆与「朱诺号事件」 
三、小结 
第三节 凡庸之恶:「法」学者笕克彦与増田福太郎 
一、笕克彦的「皇道神(法)学」 
二、笕克彦学说对増田福太郎的影响 
三、増田福太郎与「日本法理研究会」
第四节 结论 

终章 
註解 
附录一 研究德国殖民地所谓自然民族(Naturvölker)法律关系之问卷/柯勒(J. Kohler)
附录二 笕克彦的日本法理图
参考书目

图书序言

自序

  事实上,本书既是,也不是笔者的博士论文。博士论文只不过是取得文凭的终点,但却是思想推求的起点。从2000年取得日本国立京都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至今,笔者不断推敲自己在这篇博士论文里所提出的问题,也不断地修改能够说服自己的答案,所以从不急于出版。况且回到台湾不久,就发现台湾法律史的研究领域,并非异端如笔者所能厕身其中者,因此将自己的研究范围,转移至广义的人权思想与实务。从此,「出书」更是不亟之务了。尽管如此,梦倒是愈做愈大。

  构想中,《殖民地的法学者》至少得写成两本书,第一本谈日本殖民台湾时代的日本法学家,第二本谈中华民国殖民台湾原住民族时代的「白浪」殖民法学家——包括笔者自己在内。这个构想的前提是:假设战后的台湾只有原住民族仍然处于被殖民状态(为什么不假设「整个台湾都仍然处于被殖民状态」呢?理由很简单。法律上「我是不是人」并不是「我之所以为人的要件是否满足」的问题,而是「我」要不要出于自由意志公开宣示「我是人」的问题。是否为独立国家,或者尚在被殖民状态的判断亦然)。

  在这个构想的前提之下,第一本书中探讨他者─日本殖民(法学)者的本质,尽量不及于台湾的近代法律人。目的是要凸显一个问题的重要性:「作为殖民者的日本人,和荷兰人、郑成功或大清帝国究竟什么地方不一样?」或者,「日本的殖民为什么彻底改变了台湾?」当然殖民者与被殖民者一定是互动、互相形塑的,不过在「知识等于规训或权力」的现代性命题被台湾人参破之前,「形塑殖民者」的力量相较于「被殖民者型塑」的力量便显得微弱。因此讨论台湾的近代法律人,就不妨委诸于下一本专书。若就已经成书的第一本,与构想(梦想)中的第二本作对比,那么第一本出现的「殖民地的法学者」全数都是现代性理念的傀儡,而第二本出现的,却将是能够自由出入、从而「超克」现代性理念的「新种」。也就是能够充分体会日裔美籍学者Masao Miyoshi于Off Center: Power and Culture Relations betwee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s的以下这段话的新种法律人,乃至于「新种台湾人」:

  中心╱边陲的图式,并不在于鼓励边陲打败中心而另成一个新中心,并将旧中心打入边陲。边陲本身并无法求得伦理的优越性。被压迫、被欺诈、被殖民等受害者经验与记忆本身,并无任何伦理上的价值。只有当这些特定的民族苦难记忆,转化为强烈保护其他民族不受相同苦难欺凌的动机与实践之际,才真正出现伦理上的价值。上述的弔诡才得以避免,中心╱边陲的循环论证,才得以终止。

  如此深刻的体认,当然不可能一步到位。第二本的出现,必须等待第一本的完成。如今,算是缴卷了。

  是为序。

导读

立法者之书

吴叡人(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Das war kein wahres Paradies—
  Es gab dort verbotene Bäume.
  (那不是真正的乐园―
  那里有生长着禁果之树。)
  —— Heinrich Heine, Adam der Erste

  一、法思想史与后殖民批判

  这是一本不易阅读,也不易掌握作者真意的书。用作者吴豪人京都大学时代的业师河上伦逸教授惯用的调侃话语来说,这本书「对读者不太友善」。在表层意义上,正如书名《殖民地的法学者》所示,这是一本正统的法思想史学术着作,运用严谨、专业的比较思想史的方法,加入法社会学的观点,细致(有时甚至繁琐)地追溯日本在台殖民法律人─法学者、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思想的根源、特质,归纳其类型,并且深入地评价其影响。但是进一步细读之后,我们又会发现书中有很多「溢出」思想史范畴的东西,如随处可见的机锋、反讽、自嘲,乃至当代观点的评论,以及鲜明的政治立场等,因此似乎显得「不够专业」或「非历史」。然而这些「溢出」─或者冒渎了─传统学术专业框架的东西正好说明了,本书不只是一本关于日治时期台湾法思想史的专业着作,而且还是一本日治时期台湾法思想史的后殖民批判(a postcolonial critique of the history of legal thoughts of colonial Taiwan)。正如同苏格拉底惯用的反讽一般,作者在本书中看似肆意挥洒的「机锋、反讽与自嘲」,其实是一种表现台湾史上连续与多重殖民经验所造成的道德复杂性(moral complexity)的方法,而那些「非历史的」当代观点评论与「不够客观的」台湾主体立场,则是进行任何有效的后殖民批判的必要尺度。

  掌握了本书兼具法思想史与法思想史的后殖民批判的双重或重层特性,我们因此可以对它进行某种双重的,或者重层的阅读。作为一册法思想史着作,本书从战前日本国家意识形态内所谓「显」(国体论)、「密」(现代君主立宪论)两教并存的暧昧本质此一大脉络或前提出发,观察作为密教现代性先锋的殖民法律人的特质、行动,以及他们对台湾社会的影响。作者遵循法思想史的研究取径,从这些法律人的思想内在理路中解释他们的行动─特别是他们在前现代的显教教义与帝国主义国策强大制约下,在殖民地台湾追求法律现代性的成就与限制。

  做为一篇法思想史的后殖民批判文本,本书隐含另一个深层论证:战前日本深深受困于西方现代性论述,它对台湾的统治,包含其成就与限制,都清楚反映了此种受困,而书中论及的这批殖民法律人则是日本受困物语的例证,他们也同样都是西方现代性意识形态的囚徒。另一方面,作为日本殖民统治的臣民,台湾人可以说是双重受困者。我们必须从这个认识出发,超越战前日本所构筑的知识与道德霸权之壁,对日本殖民统治及其遗产进行批判性的检视,才能真正理解那些来统治我们的人到底是谁,他们做了甚么事,又在我们的身体与灵魂中留下了甚么痕迹。然后,我们才知道我们接着要往哪里走。

  第一层次的论证是实证的、历史的,第二层次的论证则是政治的、当代的。前者为后者的分析提供经验基础,后者则是前者的规范性演绎,两者相互唿应,共同构成了一次台湾思想史上少见的对日本殖民统治之法思想面向的知识/道德考掘。

  在尝试釐清作者的意图,以及勾勒出本书两个层次论证的轮廓之后,让我们接着对这个论证进行比较细部、深入的讨论。由于本书的论证涉及到许多法学以外的专业概念与问题,例如帝国、殖民主义与民族主义等,所以这篇导读以下的讨论,主要是为本书关于法思想史与后殖民批判的论证提供比较政治、政治史与政治思想史的补充诠释。首先,笔者会简单探讨战前日本帝国与殖民主义的结构特质与思想特征。其次,笔者会在这个日本帝国整体的脉络之中,观察作者在本书所建构的殖民地法律人的面貌与特质。最后,笔者将重建日本殖民统治下不同位置的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群体的结盟型态。

  二、日本帝国的特异性:显密两教并存的结构性起源

  本书论证的前提,也就是战前日本国家意识形态中「显密」两教并存的说法,是日本近代思想史的着名典故。显密两教之说最初是哲学家久野收与鹤见俊辅在1956年的共同着作《日本の思想》所提出的。他们主张,当初伊藤博文在制定明治宪法时,刻意设计了两套对天皇制的解释系统:教育一般庶民大众时使用国体论,日本被视为「神国」,天皇被视为绝对主权者,是为「显教」,也就是天皇主权说;教育菁英层则使用现代宪法思想,日本是现代君主立宪国,天皇权力受到宪法限制,是为「密教」,也就是天皇机关说。这种二元设计,日后成为政治冲突的根源。大正、昭和前期的日本政治史的变迁,体现了这两种国家观的对立消长:所谓「大正民主」就是密教对显教的「征伐」,但是昭和期法西斯主义的抬头则代表了显教的反击与胜利。久野收这个说法影响深远,几乎与丸山真男的「无责任体系」并列,成为日本近代政治思想史研究最着名的定说之一。京大法学部出身的本书作者,显然就是在这个日本知识脉络中发言的。

  日本战前国家意识形态中的二元性或折衷性是一个重要的事实,然而用「显密两教」来解释此种二元性,似乎夸大了明治开国者的能动性与日本的特殊性。另一种比较合理的解释方式是,这是日本在战前世界体系与地缘政治结构位置的思想上反映。印度后殖民理论家Partha Chatterjee指出,殖民处境中的民族主义者的思想结构经常表现出一种折衷的特质,也就是想要同时保有民族认同与追求现代性(national modernity)。中国的中体西用论,印度的「东方精神、西方科学」论,以及幕末佐久间象山的「东洋道德、西洋艺术」论均是例证。明治中期,日本依然处在西方列强殖民压力下,受不平等条约桎梏,伊藤博文兼採显密两教,试图调和本土与外来、传统与现代,以及象征与现实权力的明治宪法,也可以看成是这种追求「民族的现代性」的一个例证。这种折衷主义具有内在不稳定性,常常诱发内部传统、西化两种不同路线的争斗,甚至导致整个国家方向剧烈摆盪。战前日本显教(传统主义)与密教(现代主义)的斗争,乃至整个国家由明治前期热烈学习西化的「脱亚入欧」,一转为昭和时期的「脱欧返亚」,就是战前日本民族主义思想的折衷性或暧昧性的表现。处于相同结构位置的印度与中国的民族主义也具有类似思想特征,这类意识形态具有结构性根源,不能化约成伟大开国者的政治设计。

  战前日本不同于印度与中国之处在于,它摆脱了殖民或半殖民的处境,同时还进一步发展成一个殖民帝国。不过战前日本帝国是一种向同文同种的邻接地域扩张的领土连续帝国(contiguous empire),与统治远隔重洋的亚非异文化殖民地的欧洲海外帝国适成对比。从比较政治角度观之,这是民族国家扩张与初期帝国形成相互重叠的个案,类似于英格兰向凯尔特边陲(Celtic fringe)的扩张模式。基于国防与地理、文化近接性的理由,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即试图将拥有完整主权的新领土如沖绳、北海道、台湾、桦太与朝鲜,透过「差序式吸收」(differential incorporation)的模式,经由渐进的制度整合与文化同化,逐步整编、吸收到日本民族国家之内。因此,日本在这几个地域的统治同时具有殖民统治(差别)与民族建构(同化吸收)的双重性质,可称之为一种「民族化的殖民主义」(nationalizing colonialism)或者「殖民的民族建构」(colonial nation-building),这也与古典的欧洲殖民主义非常不同。

  在地缘政治与世界体系结构中,战前日本帝国处于西方的边陲,而沖绳、台湾、朝鲜等地则处于日本的边陲。处于半边陲位置的日本,一边以折衷主义的反殖民民族主义论述抵抗西方中心,一方面又把这个论述转化为支配边陲领土的殖民意识形态。与被殖民者同文同种(特别是共享儒教与汉字文化)的事实使日本的统治具有合理性,但日本成功吸收西方现代文明的事实又使他们在当地的统治具有「文明开化」(现代性)的正当性。这种基于「同中之异」的暧昧统治与西方殖民主义纯粹基于差异性的统治(rule of difference)有本质的差异,笔者将此种日本式的殖民主义称之为「东方式殖民主义」(oriental colonialism)。在东方式殖民统治下,同文同种的殖民者与被殖民者之间会出现复杂的协力与对抗的景致。

  前面简单勾勒的战前日本帝国与殖民统治模式的图像,目的在为理解本书所处理的殖民地法律人提供一个大的政治与意识形态脉络,因为他们基本上都是在这个极为特殊的脉络中活动的历史行动者。他们并非完全没有自主性,但他们确实深深受到这个历史脉络的塑造与制约。从这个脉络中观察,有助于我们掌握他们的思想与行动,成就与限制。

  三、殖民地法学者与法曹:自由帝国主义者与平庸的辩证

  本书所讨论的殖民地法律人,包含法学者(冈松参太郎、増田福太郎)与实务法曹如法官(堀田真猿、姉歯松平)、检察官(三好一八、上内恆三郎)与律师(如治警事件辩护律师群)。对于这些人物的特质,作者在书中做出了复杂、深刻而辛辣的观察:

  (一) 他们虽有自由、保守之别,但基本上都是前述母国国家体制与国策(帝国扩张、殖民统治、渐进整合与同化主义)的支持者,偶而会与殖民政府龃龉,但绝不抵抗国家,更不敢触及天皇与国体显教。法官与检察官则根本属于现地殖民官僚系统的一环,自然遵行殖民政府政策。

  (二) 除了増田福太郎这个较为复杂的特例外,他们都是法律现代性的真诚信仰者。我们可以观察到几种法律现代性的表现方式:

  (1) 初期以冈松参太郎为代表,从法多元主义(legal pluralism)立场支持后藤新平的特别统治主义路线,不过他的目的并非证成后藤的政治现实主义,而是想建构一部「台湾民法」,追寻台湾特有的法现代性形式。冈松的思想源于德国人种法学,但也受英国式殖民主义尊重旧惯的思考,特别是同时代英国殖民法律人为印度旧惯建构成文法典事业的影响。

  (2) 中期以后的殖民地法律人多信仰法的一元论,主张内地与台湾属同一国家,故应法律一体,并由此角度支持内地延长主义和同化政策。实务法曹主张废除祭祀公业,全面适用日本民法即是此一立场的例证。

  (3) 至少到1937年为止,他们基本上都信仰法治国家原则,治警事件一审判决无罪是最有名的例证。

  (三) 这些法律人大多怀抱使命感而来,视殖民地(新领土)为推动其法律现代性理念的「乐园」——此处所谓「乐园」,指的是可以让这些拥有巨大权力的殖民官僚与法曹自由形塑当地的法律与社会,实现其现代性理念的场域。然而他们所信仰的法的现代性,终究是承袭自西方的事物,并非自己的原创,因此他们所想像可以任意挥洒、自由塑造的「乐园」也终究不是真正原创的乐园,而是一个仿造的游乐场而已。

  (四) 除了冈松参太郎以外,这群殖民地法律人─特别是以姉歯松平为首的务实法曹─多是日本社会的第二线人物,并非出身菁英阶层,然而这个凡庸的特质产生了一个有趣的辩证:因为凡庸,他们并未真正理解模仿自西方的法律现代性,只是对这个外来事物抱持坚定的信念,于是凡庸加上过剩的信念,再加上现地实务法曹拥有的权力与优势,使他们在台湾积极推动法的普遍性,最终产生了将原被排除的被殖民者纳入日本法秩序的不预期效果。作者如此生动地总结:

  被殖民者原本是殖民法制中权利的被排除者,只有对西欧法的价值信心坚定的「败者」,才会致力于法╱权利的自我增殖。虽然这种增殖纯属自我建构与自我完成,无关殖民统治之善恶。(页206)

  最终,在台湾的现代化之路留下痕迹的,是这些坚定信仰法的现代性的实务法曹,而非大法学家。这是一个复杂的图像。整体而言,这群涉入台湾统治事务的日本法律人是日本国家两面性意识型态之中的「密教」,也就是现代性的信仰者与尖兵;他们来到台湾并非为了掠夺,而是为了在这个新领土推行与实现自身的法律理念。就这个意义而言,这群怀抱文明开化使命感(以及优越感),自许将为台湾带来法律现代性的法律人,可以被理解为一种马考莱式(Macaulayian)的「自由的帝国主义者」(liberal imperialists)集团。然而,这群自由帝国主义者的文明化计画必须被加上括号,因为那是二手的,而且他们凡庸到无法真正理解西方原创的精神,以至于只能比西方人更加倍热情地,更忠实,更彻底地在人工的乐园推动二手的现代性计画。一个弔诡的结果是,熟知现代性的西方人不愿在他们的殖民地彻底推动现代性计画,而西方手下败者的日本法律人却因忠实、彻底地在殖民地推动模仿自西方的现代性计画,反而在那里留下了比较深刻的痕迹。彻底实行的二手计画,反而比不愿实施的原创计画达到更大的成果,这就是作者所提出的日本式殖民现代性之辩证。

  对于这个精采复杂的论证,笔者在此只想补充两点。第一,如同前述,日本统治台湾的最终目的是要将台湾吸收到日本国家之中,因此其治理模式远较任何欧洲殖民帝国(包括宣称同化主义的法国与葡萄牙)更重视同化与整合。殖民地法曹固然因为真诚信仰西欧法现代性而勤奋地推动法律一体化,但日本逐步吸收台湾的统治方针也为他们的行动提供了有利的政治条件。

  第二,殖民文官(包含法务官僚)的凡庸其实是现代帝国的常态。除了大英帝国统治下印度的文官体系(Indian Civil Service, ICS)是完全由英国统治阶级与剑桥、牛津等大学毕业生甄拔形成的超级菁英集团(elite corps)之外,几乎其他所有欧洲帝国的殖民文官,都是经由一个特别的殖民文官养成体系培育而成,如法兰西帝国的Ēcole Coloniale,而且学生大多资质凡庸。十九世纪欧洲殖民帝国得以成立的真正权力基础,其实不是高素质的殖民官僚,而是殖民母国的综合国力,包含了能有效凝聚与动员国民忠诚的政治组织型态(民族国家)、科技(军事)、经济(资本主义),以及关于所谓文明化使命(civilizing mission)的意识形态霸权。换言之,欧洲殖民帝国的崛起背后,其实就是经济史家Douglas North所想解释的「西方世界的兴起」的问题。从比较殖民主义角度观之,日本虽是后进帝国,但其殖民官僚素质介于英国的印度高级文官与其他欧洲帝国殖民官僚之间,虽然不是全由帝大出身的第一线菁英组成,但仍具有一定水准。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确实是有效率的,但这只需要忠诚、勤奋而负责的官僚、警察与军队即可实现,然而支撑日本有效的台湾统治的是日本帝国的综合国力─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科技与资本主义发展,以及一整套帝国的意识形态。讨论至此,于是我们会发现,本书作者精彩的「殖民现代性的辩证」论证的原型,其实是母国日本,因为最初的仿冒,第一个二手计画,就是明治民族国家的建构,以及日本对西方列强的急起直追。当我们质问台湾殖民现代性的辩证法,其实就是在质问日本民族国家形成的辩证法,然而这已经超出本论的范围了。

  四、日本东方式殖民统治下的抵抗与协力

  如前所述,日本的东方式殖民主义不是典型欧洲殖民主义的「差异的统治」,而是异同并用的「暧昧的统治」。它的意识形态结构不是「西方/现代」对「东方/传统」单纯二元对立图式,而是「东方+西方/传统+现代」对「东方/传统」的区隔。殖民者与被殖民者分享共同的东方传统(儒教与汉字传统),这正当化了领有权与同化的可能,但殖民者又拥有被殖民者没有的西方现代性优势,这点则正当化其支配权。

  对于日台共享的文化传统以外的在地特殊性,日本殖民统治者採取渐进的文化同化与制度整合的政策:先进行语言与部分惯习的同化(如断发、放足等),其次进行制度整合(地方制度改正、共学等),民俗信仰与宗教同化则放在最后。这个局部的「渐化」(第三任台湾总督乃木希典语)政策导致了一段相当长的「旧惯温存」时期,在这段期间,殖民政府甚且积极支持本地民俗信仰(如建醮),以拢络民心。

  在战前的世界体系结构中,日本处于西方的边陲,而受日本支配的殖民地则成为日本的边陲。在这种「双重边陲」情境中「远交近攻」成为主要的边陲抵抗策略,也就是直接与核心部位(西方)进行现代性的论述结盟,批判日本统治现代性的不彻底。孕生自双重边陲情境的反殖民民族主义论述,因此往往带有较鲜明的亲西方、现代取向。被殖民者或者直接援引西方现代性论述,或者透过与日本内部的西方现代性论者结盟,批判日本意识形态的折衷与封建。战前台湾与朝鲜的民族主义者直接与基督教结盟,或者与大正民主派知识人结盟,均是例证。

  在东方式殖民主义下,反殖民民族主义者同时也是激烈的反传统主义者。在殖民者与被殖民者共享许多文化传统(特别是儒教式封建主义)的状况下,他们批判殖民者的封建性,必然同时也会批判自身(儒教)传统的封建性。此外,他们也批判殖民者刻意温存的旧惯风俗信仰(如迎神、建醮、歌仔戏)。成为被批判对象的本地文化保守主义者或传统主义者则向共享封建价值,并且宽容他们旧惯风俗信仰的新殖民者靠拢,成为协力者。

  东方式殖民主义下,以现代/传统之对立为主轴,形成一种外来、本土交错的结盟关系。最主要的敌我区隔,是由殖民地民族主义者与母国自由派知识人的「反殖民的现代性同盟」与由殖民政府与殖民地传统主义者的「殖民主义同盟」相对峙。作者在本书中提到,在废止祭祀公业(家族制度)问题上,形成殖民者与反殖民者结盟的奇妙关系,也就是民族主义者与现代派殖民法曹联手对抗本土传统主义者。笔者认为这是东方式殖民主义促成的一种有限度的议题性结盟,虽然短暂跨越了殖民与被殖民的界线,但并未导致结盟双方根本政治立场(殖民/同化 vs 反殖民/民族自决)的变化。

  废止祭祀公业问题涉及殖民地传统家族制度,家族制度则是本地文化认同的核心要素,容易引发保守主义或传统主义者的反弹,因此殖民政府理性,或者机会主义地採取除外例,以回避正面冲突。不过殖民地台湾的传统家族制度具有强烈封建性格(家父长主义),反封建的台湾民族主义者自然会选择支持殖民政府废除该制度,于是形成反殖民主义与殖民主义在非直接涉及政治的现代性问题上的议题性结盟。

  事实上,整个二○年代的反殖民台湾民族主义论述均带有强烈反传统主义色彩,所谓「本土现代性」或「民族现代性」的思考与运动,要在三○年代前半的一波文化民族主义中才开始出现,而且集中在与语言、文字相关的领域,如台语文字化、民间传说採集、歌谣创作,以及本土语言学、文学、哲学等。在二○年代的祭祀公业论争过程中,台湾民族主义者从未发展出将祭祀公业─亦即本地家族制度─当成民族认同素材并加以现代化的思考。作者提到法学者戴炎辉在三○年代中期开始暗示这个方向,但这个时点台湾民族运动已经瓦解,而祭祀公业的没落也大势已定,在缺乏政治奥援与社会基础的情况下,戴氏也并未继续环绕这个议题发展出本土或民族法律现代性的论述。或许我们可以说,戴炎辉是一个迟来的民族主义者(belated nationalist),或者早夭的「台湾格劳秀斯(Grotius)」,而他想将祭祀公业转化为民族认同基础的思想尝试,则是一种「没有民族主义的民族法学」,注定徒劳无功。

  五、结论:朝向未来的「台湾法史」

  在他京都大学的博士论文〈『台湾法史』の可能性:法社会史的・法思想史的试论〉的终章,吴豪人提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反省:由于台湾法史乃是由连续外来政权之「统治者的恣意」所形塑,从未体现台湾人的集体意志,与德国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全民族的「共同财产」与「共同确信」完全相反,因此台湾人如果想通过法律获得自己的民族认同,就必须逆用历史学派的论证,把「法是民族的共同财产与共同确信」这样的说法,由客观事实转化为主观愿望。换句话说,一部外来者书写的台湾法史告诉我们,在台湾所谓「法是民族的体现」尚未成为客观事实,只能是未来的愿景,而为实现这个愿景,为了在未来创造真正体现民族意志的法,必须对这个由连续的「统治者的恣意」所构成的台湾法史进行清算。

  这篇博士论文和本书的内容有部分重叠,然而吴豪人却整个拿掉了足以「明志」的博论终章,让这本书的显得更为迂回、隐晦。上面这段自省,使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确认他整个「台湾法史」研究计画的反殖民、后殖民,以及追寻主体建构三个环环相扣的目标。起源、成长于日本殖民支配,并且在战后国民党的移民者殖民主义(settler colonialism)下获得新生的台湾法史,必须经过一次或反覆的后殖民批判审视,才能化为真正属于台湾人自己的精神遗产,也才能在这个基础上构思、酝酿与书写真正体现台湾人民族认同的法。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传统中,所谓「立法者」(the lawgivers)在政治共同体的形成过程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在思想史家区别的三种立法者类型中,英雄般的创建者(herofounder)从外部以非常手段与过去决裂,缔造新的共同体,而制宪者(constitution-maker)与法典制定者(codier)则在内部赋予这个新生的共同体稳定的政治与法律秩序,使其得以绵延久远。放在这个思想脉络中理解,吴豪人的《殖民地的法学者》可谓一册探讨立法者与台湾政治共同体的奇妙着作─更精确地说,这是一册立法者之书的序论,因为它是为一个尚未降生的台湾政治共同体,以及未来世代的台湾立法者们而写的。它具有创建者的决裂意图,但它主要的工作是在为未来的制宪者与法典制定者们清理、清算日本法律人在殖民统治时代所留下的足迹与遗产,协助他们辨识我们的先人曾经验过的黑暗、光明与复杂暧昧的黄昏景致,并且鼓舞他们为我们这个将要降生却迟迟未降生的、难产中的台湾政治共同体,描绘出一个全新的政治与法秩序的愿景。

图书试读

第一章 冈松参太郎的法学乌托邦(摘录)
 
冈松参太郎(1871-1922),是日本明治维新/法学近代化之后的第三代民法学家,而且是最杰出的一位。他不但摆脱第一代第二代法学前辈(如穂积陈重等)只能被动继受欧陆法学的困境,开始思索如何建立合于国情却不抱残守缺的日本民法学,而且在方法论上已经突破法律释义学的侷限,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进入了法律史学及法律社会学的层次,对于其后的第四代及第五代日本民法学家(末弘严太郎、我妻荣等人)影响至深。
 
冈松参太郎同时也是最难理解的近代日本法学家。但这不是因为他的学术成就难以理解,而是因为他参与了─同时也深深影响了日本对于台湾(以及日后的满洲国)所进行的殖民统治。这个殖民法学家的身分,让他在战后背负了一种污名,除了少数的学者之外,冈松的所有研究成果与事蹟均被刻意遗忘,乃至于几乎无人(意欲)知晓。对于台湾的研究者而言,冈松同样也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尽管台湾法制近代化的最初三十年,其走向几乎完全被笼罩在冈松的思想中而成形。我们大致知道:他是后藤新平最重要的智囊,决定了「旧惯立法/渐进统治台湾」的路线。他在台湾进行了大规模的法社会学/法人类学的实证调查与研究,出版了卷帙浩大的成果报告书:《台湾私法》(台湾旧惯调查报告书)、《清国行政法》、《台湾番族惯习调查报告》,而且还翻译成英文,回馈欧陆学界。他致力将台湾的旧惯——一种被视为「前近代」的法律,改编入西欧的市民法体系。甚且日后因为后藤担任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的总裁,冈松将在台湾的经验带到满洲如法炮制。但他英年早逝,因此在满洲的调查成果远不如台湾。另外,他之所以在台湾进行大规模的旧惯调查,目的并不纯粹在满足后藤新平或殖民者的殖民需求,他还有一个祕密的目的:借由创制实际可行且非生吞活剥盲目继受的《台湾民法》,以回头修改(生吞活剥盲目继受的)日本民法典。

用户评价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