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总论(修订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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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意义、行政法意义、行政法法源、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执行、行政救济、行政罚、公物、公务员、国家赔偿、征收补偿等相关规定。本书主要目的在于介绍上述各相关规定所共同形成的架构及基本概念,引导初学者进入行政法的领域。本书用字浅显及简洁,表达清晰而容易阅读。若想对行政法总论获得系统且基础的了解,本书是一本适当的读物。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不同主题的图书简介,旨在提供详尽的内容描述,且不涉及《行政法总论(修订八版)》的内容。 --- 图书名称:中国古代园林艺术:从私家园林到皇家宫苑 图书简介 本书深入剖析了中国古代园林艺术的千年发展脉络、核心美学理念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形态演变。它不仅是一部艺术史的梳理,更是一扇通往古代文人精神世界与权力空间构建方式的窗口。 第一部分:园林思想的源起与哲学基础 中国园林并非单纯的景观设计,而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哲学与文学思想之中。本书首先追溯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避世”、“隐逸”思想对造园理念的影响。通过对山水诗、道家“自然无为”观的探讨,阐明了园林如何成为“天人合一”哲学的物质载体。重点分析了“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境界追求,这种追求不仅要求技艺的精湛,更要求对自然规律的深刻洞察与模拟。 本部分详细梳理了私家园林发展的早期形态,如东晋陶渊明笔下的田园生活对后世文人园的启示。接着,我们深入探讨了宋代美学理论的成熟,特别是苏轼、米芾等人对“意境”与“拙朴”的推崇,如何将园林从单纯的游憩之所提升为寄托个人情操的“精神栖居地”。通过对现存遗址和文献的交叉比对,揭示了宋代园林从注重结构到注重氛围营造的转变。 第二部分:皇家园林的恢弘叙事与权力象征 与注重含蓄内敛的文人园林形成鲜明对比,皇家园林代表了集权政治下对自然资源的极致调配与宏大叙事的展现。本书将焦点投向秦汉时期的苑囿制度,分析了早期皇家园林如何融合狩猎、祭祀与享乐功能,是统治者“代天牧民”思想的物质化体现。 重点篇幅集中于隋唐至明清的皇家园林建设,尤其对“三山五园”的营建过程进行了详尽的考证。我们不仅描述了颐和园、圆明园等皇家园林在规划布局上的磅礴气势、建筑的等级制度和装饰符号,更深入挖掘了其背后的政治意图。例如,如何通过模仿江南名胜(如“江南三山”)来象征皇帝对全国山川形胜的掌控。本部分辅以大量的官方史料、营造档案及宫廷画作,力求重现皇家园林从规划、动工到最终落成的全过程,揭示其工程技术的先进性与劳役调动的规模。 第三部分:地域风格的多元并存与技术革新 中国园林并非铁板一块,不同地域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地方文化孕育出了风格迥异的流派。本书详细辨析了苏派园林(以拙政园、留园为代表)的精巧布局、叠山理水的细腻手法,以及岭南园林(如广东四大名园)为应对炎热气候而发展的通风纳凉设计,如砖雕、灰塑、石湾陶的应用。 技术革新是园林艺术得以实现的关键。第三部分专门辟出章节,探讨了中国古代叠山技术的发展——从早期的块石堆砌到宋代以来对“分层分层、自然缝合”技法的掌握。同时,对水系处理,包括引水、蓄水、驳岸、驳岸材料的选择以及水景的声光效果模拟,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对于漏窗、月洞门等元素,不仅分析其形式美,更揭示其在空间引导和光影控制中的功能性作用。 第四部分:文人精神的寄托与园林的文学化 园林是文人雅集的场所,也是诗词、绘画的创作背景。本书的最后一部分回归到“人”与“景”的关系。通过对明清小说、戏曲中园林场景的分析,如《红楼梦》中的大观园,展示了园林如何成为承载复杂情感叙事(如兴衰、悲欢)的文学母题。 我们探讨了文人如何通过匾额题咏、楹联对仗,以及在园中栽种特定花木(如梅、竹、菊)来构建一套只有内行才能理解的符号系统。这种“可游、可居、可观、可咏”的综合体验,使得中国园林超越了单纯的建筑范畴,成为一种高度浓缩的文化景观。本书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的认知框架,理解中国古代园林艺术的深刻内涵与永恒魅力。 --- 图书名称:全球供应链管理与风险控制:后疫情时代的韧性构建 图书简介 本著作聚焦于当前全球经济格局下供应链管理面临的结构性挑战与转型需求。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以及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的背景下,传统的“精益化”与“成本最优”供应链模式已显现出其脆弱性。本书旨在提供一套前沿的、系统的风险识别、量化评估与韧性(Resilience)构建的实操框架与理论指导。 第一部分:全球供应链的演变与新挑战 本书首先回顾了过去三十年全球供应链从“集中化、扁平化”向“分散化、多中心化”过渡的关键节点。详细分析了“黑天鹅”与“灰犀牛”事件(如新冠疫情、苏伊士运河堵塞、芯片短缺)对不同行业(如汽车制造、电子消费品、医药健康)造成的冲击模型。 本部分强调了地缘政治因素对供应链安全的影响,例如关键原材料的“武器化”风险、技术转移的管制以及贸易壁垒的增加。通过案例分析,阐释了地缘政治“去风险化”(De-risking)战略的实施路径及其对企业采购策略的重塑。 第二部分:供应链风险的识别、量化与预警机制 本书核心在于建立一套多维度的风险管理体系。我们摒弃了以往仅依赖历史数据的风险评估方法,转而引入了前瞻性指标体系。这包括: 1. 宏观风险指标: 政治稳定性指数、汇率波动性、关键港口吞吐量实时监测。 2. 运营风险指标: 供应商集中度指数(HHI)、在制库存的脆弱性分析、运输路径的单一依赖度。 3. 财务风险指标: 供应商的偿债能力与现金流压力分析。 本部分详细介绍了“压力测试”模型的应用,企业如何模拟多重不利情景(如主要供应商工厂停摆、核心航线中断30天),并利用蒙特卡洛模拟来预测对最终交付时间(OTD)和总成本的影响。同时,本书提供了建立实时“数字孪生供应链”(Digital Twin)预警系统的技术路线图。 第三部分:供应链韧性(Resilience)的策略构建 韧性并非简单地增加库存,而是一种系统性的能力。本书从三个层面构建了韧性策略: 策略层面(Strategy): 探讨“近岸化”(Nearshoring)、“友岸外包”(Friend-shoring)和“区域化”的战略选择。分析了在不同产品生命周期和风险偏好下,如何平衡效率与安全。 结构层面(Structure): 详细介绍了“多源采购”(Multi-sourcing)的有效实施路径,如何从物理布局上优化库存的安全冗余,以及如何构建“二级、三级供应商”的可视化网络,避免“牛鞭效应”在风险冲击下被放大。 流程层面(Process): 重点阐述了供应链协同(Supply Chain Collaboration)在危机中的作用。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增强信息透明度,缩短决策反应时间,以及建立跨职能的“危机响应小组”(CRT)的运作流程。 第四部分:技术驱动下的未来供应链转型 面向未来,本书深入探讨了人工智能(AI)、物联网(IoT)和自动化技术如何重塑供应链的韧性: 1. AI驱动的预测性维护与需求规划: 如何利用机器学习算法识别设备故障的早期信号,从而提前调整生产计划。 2. 自动化仓储与最后一英里配送: 介绍自动导引车(AGV)、无人机在提升配送速度和减少人力依赖方面的应用。 3. 可持续性与透明度: 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标准纳入风险评估。如何利用技术追踪产品的碳足迹和劳工标准,以应对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并将其视为一种重要的非财务风险管理手段。 本书的实践案例覆盖了从高价值/低容量的航空航天部件到低价值/高容量的消费品制造等多种情景,为企业管理者、风险分析师和供应链专业人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工具和前瞻性的战略视野。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黄异


  学历/
  辅仁大学法学士
  德国蔓茵兹大学法学博士

  经历/
  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教授
  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海洋研究所所长
  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所长
  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总务长
  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暨研究所教授
  国立中正大学法学院院长
  育达商业科技大学教授
  崇右技术学院教授
  中原大学财经法律学系教授
  中原大学财经法律学系系主任
  中原大学法学院院长

许春镇

  学历/
  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 
  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硕士 
  国立台湾海洋大学(前台湾海洋学院)海洋研究所法学硕士
  私立辅仁大学法律系法学士 

  经历/
  育达商业技术学院财经法律系 专任助理教授
  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 专任助理教授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法规委员会委员

  现职/
  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 专任副教授兼所长兼海洋法政学士学位学程主任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诉愿审议委员会及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委员会委员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小组委员
  基隆市政府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小组委员
  基隆市政府法规审查小组委员

图书目录

修订八版序
初版序
 
第一章 行 政   1
第一节 行政的意义   3
第二节 行政的种类   5
 
第二章 行政法   9
第一节 行政法的意义   11
第二节 行政法的种类   11
第一项 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11
第二项 国际行政法   14
第三节 行政法的公法属性   15
第四节 行政法的法源   17
第一项 法源的意义及种类   17
第一目 概 说   17
第二目 宪 法   18
第三目 法 律   18
第四目 行政命令   20
第五目 自治规章   23
第六目 习惯法   23
第七目 法官法   24
第八目 国际法   25
第九目 法基本原则   26
第二项 法源的效力范围   26
第三项 法源的位阶关系   28
第四项 法源的解释   29
第五节 行政法律关系   30
第一项 行政法律关系的意义   30
第二项 行政法律关系的种类   31
第三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36
第四项 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   37
第五项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与消灭   39
第六节 一些行政法的特别问题   40
第一项 依法行政原则   40
第二项 裁 量   44
第三项 不特定法律概念   46
第四项 人民对于公权力主体的特殊请求权   47
 
第三章 行政组织   49
第一节 行政主体   51
第一项 概 说   51
第二项 公法社团   52
第三项 公法财团   53
第四项 公营造物   54
第二节 行政机关   54
第一项 行政机关的意义与种类   54
第二项 行政系统   57
第三项 职权恆定原则与例外   59
第四项 职权争议   61
第五项 行政机关间的协力   62
第六项 「管辖」的概念   64
第七项 受託人   65
第三节 国 家   66
第四节 地方自治团体   70
第一项 基本概念   70
第一目 地方自治团体的意义与性质   70
第二目 自治事项   71
第三目 地方自治团体的基本权利   71
第四目 自治区域   72
第五目 自治人民   73
第六目 自治机关   74
第七目 自治监督   74
第二项 宪法的规定   75
第三项 现行台湾地区的制度   78
第一目 概 说   78
第二目 自治事项   78
第三目 自治区域   81
第四目 自治人民   81
第五目 自治机关   82
第六目 自治法规   84
第七目 自治监督   86
第八目 检 讨   88
第五节 农田水利会   89
第六节 行政法人   90
 
第四章 行政行为   93
第一节 行政行为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95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形态   100
第一项 概 说   100
第二项 事实行为   101
第三项 私法行为   102
第四项 行政处分   103
第一目 行政处分的意义   103
第二目 行政处分的种类   109
第三目 行政处分的生效   114
第四目 行政处分的附款   115
第五目 合法行政处分与违法行政处分   118
第六目 违法行政处分的效果   121
第七目 行政处分的废弃   123
第五项 行政契约   127
第一目 行政契约的意义   127
第二目 行政契约的种类   129
第三目 行政契约的缔结   130
第四目 行政契约的无效   131
第五目 行政契约的调整与终止   132
第六目 行政契约的履行及自愿接受执行   132
第六项 行政计画   133
第一目 行政计画的概念   133
第二目 计画裁量   134
第七项 行政单方行为   136
 
第五章 行政程序   137
第一节 概 说   139
第二节 行政程序的一般规定   140
第一项 行政程序的主体   140
第二项 行政程序的开始与结束   142
第三项 事实认定   144
第四项 资讯公开   144
第五项 听证程序   145
第六项 费 用   146
第七项 送 达   146
第三节 行政程序的特别规定   147
第一项 行政处分   147
第一目 陈述意见及听证   147
第二目 行政处分的作成   148
第三目 重新开始行政程序   149
第四目 证书、物品的缴还   151
第二项 法规命令与行政规则   151
第三项 陈 情   152
第四项 行政计画   153
 
第六章 行政执行   157
第一节 概 说   159
第二节 行政执行的方法   160
第一项 行为或不行为义务的执行方法   160
第一目 代履行   160
第二目 怠 金   161
第三目 直接强制   161
第二项 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方法   161
第三节 行政执行的机关   162
第四节 行政执行的程序   163
第一项 通 则   163
第二项 行为或不行为义务的执行程序   164
第三项 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程序   165
第五节 即时强制   167
 
第七章 行政救济   169
第一节 概 说   171
第二节 诉 愿   171
第一项 概 说   171
第二项 诉愿条件   172
第三项 诉愿管辖机关   173
第四项 诉愿人、参加人、辅佐人   175
第五项 诉愿的提起   177
第六项 诉愿的审理   180
第七项 诉愿的决定   181
第八项 诉愿程序的停止、诉愿的承受与行政处分执行的停止   184
第三节 行政诉讼   185
第一项 概 说   185
第二项 行政诉讼的种类   185
第三项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187
第四项 行政诉讼的提起   188
第五项 行政诉讼的审理   189
第六项 行政诉讼的裁判   190
第七项 再审与重新审理   191
 
第八章 行政罚   193
第一节 概 说   195
第二节 行政不法行为   196
第三节 制 裁   197
第一项 制裁的种类   197
第二项 裁 量   198
第四节 管辖机关   199
第五节 裁处程序   200
第六节 行政罚与刑罚竞合的处理   203
第七节 消灭时效与执行时效   203
 
第九章 行政主体的给付义务   205
第一节 概 说   207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私法损害赔偿责任   208
第三节 行政主体的公法损害赔偿责任   209
第一项 赔偿责任的意义与性质   209
第二项 赔偿责任的条件   212
第三项 赔偿的方法与范围   215
第四项 责任主体与赔偿义务机关   215
第五项 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216
第六项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216
第一目 协 议   216
第二目 诉 讼   220
第三目 假处分   221
第四目 强制执行   221
第七项 行政主体的求偿权   221
第四节 行政主体的损失补偿义务   222
第一项 具财产价值权利征收所生的补偿义务   222
第二项 具财产价值权利准征收及类似征收所生的补偿义务   224
第三项 不具财产价值权利征收所生的补偿义务   226
第四项 不具财产价值权利类似征收所生的补偿义务   228
第五项 渔业征收与补偿   228
 
第十章 公务员   231
第一节 概 说   233
第二节 公职人员与公务员的意义   233
第三节 公务员的类别   234
第四节 公务员关系的发生   235
第一项 任命的条件   235
第二项 任命的意义与生效   237
第三项 任命的瑕疵   237
第五节 公务员关系的内容   239
第一项 公务员的义务   239
第二项 公务员的权利   244
第六节 公务员的惩戒责任   247
第一项 惩戒的原因与对象   247
第二项 惩戒的方法   248
第三项 惩戒程序   249
第四项 惩戒处分与刑事裁判的关系   252
第七节 公务员的赔偿责任   252
第八节 公务员关系中的变动   254
第九节 公务员关系的消灭   255
第十节 公务员的保障   256
 
第十一章 公 物   261
第一节 概 说   263
第二节 公物的意义   263
第三节 公物的设置与管理   264
第四节 公物的设定、变更与废除   265
第五节 公物的种类   266
第六节 公物的使用   267
第一项 行政使用物   267
第二项 公众使用物   268
第七节 海 域   269
第一项 概 说   269
第二项 指定为交通使用的海域   269
第一目 设 定   269
第二目 管 理   270
第三目 使 用   270
第三项 公共水域   271
第一目 设 定   271
第二目 管 理   271
第三目 使 用   271
第八节 商 港   272
第一项 设 定   272
第二项 管 理   273
第三项 使 用   273
 

图书序言

修订八版序

  本书在修订七版序中曾经把「规定」与「法规」做了区别,并依此调整书中用语,但事后仍然发现许多疏漏的地方。本次修订则希望把此方面的瑕疵予以排除。

  另外,本书也依据目前生效中的规定,做一次检修。不过,此项工作是由许春镇教授担任。春镇博士治学严谨,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学术人。他的投入,让本书蓬荜生辉。

  一本教科书不仅要迎合当前规定,也应赶上理论的发展。但是,人的年华有限,不可能永续耕耘。在此,特别谢谢春镇博士,愿意在往后的时间里,继续修订本书。另外,也感谢周怡良博士在打字、校对及联系方面提供协助。祝他们在学术及工作上一帆风顺。

黄异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澳大利亚‧伯斯

图书试读

第1章  行政

第一节 行政的意义


「行政」一词,在德国行政法学中谓之“öffentliche Verwaltung”。“öffentliche Verwaltung”有两种基本上不同的用法:

(一)指组织,即:机关。

(二)指机关的作用,即:各种措施。

在我国的法学领域中,「行政」一词用来指「作用」,很少用来指「机关」。那么,行政的意义为何?在早期行政法教科书中,能找到的行政定义,约有下列各种:

(一)行政系指国家机关或公共团体,为完成任务,所实施的行为。

(二)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

(三)行政乃为积极实现国家目的,所实现的作用。

(四)行政乃适用法律的行为,亦即:将法律所规定的事项加以执行。

(五)行政乃国家统治权的中心作用。

(六)行政乃指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之外的国家作用。

前揭(一)至(四)之「定义」,能否称得上是定义,实在令人十分怀疑。因为,这些「定义」根本无法将行政与其他的国家作用,加以界定。(五)之定义显与权力分立原则不合,难被接受。前揭(六)之定义,为我国学者通说。

前揭(六)之定义,实即所谓的「剔除法定义」。「剔除法定义」源于德国威玛共和时代的法学家Walter Jellinek。Jellinek认为:行政是指立法及司法之外的国家作用。基此,欲了解行政,必先知晓立法及司法的意义。设若立法是指「一般而抽象之规定的制定」,而司法是指「客观地,依法定程序,针对具体事实,适用规定,而为的决定」,那么,行政应是指此两种作用之外的作用。

前揭Jellinek的行政定义,无法配合目前德国的体制。德国系採三权分立。三权是指立法、司法与执行。而执行分政府与行政。所谓政府,是指国家之统御作用,例如:政策之决定、外交方面措施、赦免行为、国家最高机关政务官之任命。政府对于行政来说,是立于导引与统御的地位。若配合德国体制,Jellinek的行政定义,应修改如下:所谓行政是指除立法、司法及政府之外的国家作用。

依据前述的剔除法定义,则立法机关针对单一具体事项所制定的「措施法」或通过预算案等,皆非属于立法,而是行政。行政命令之制定,非行政而是立法。行政机关的争议裁决,属于司法,而非行政。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的编排方式实在有点…传统。虽然内容涵盖了行政法总论的各个方面,但缺乏一些创新性和趣味性。大量的理论阐述,让人感觉有些枯燥乏味。而且,书中对于台湾本地的行政实践的讨论,相对较少,更多的是引用德国、法国等国家的案例,这对于我们这些台湾读者来说,可读性打了折扣。当然,这本书的学术性是毋庸置疑的,作者对于行政法基本概念的解释,以及对于各种学说的分析,都非常严谨和深入。但是,如果能加入一些更贴近台湾社会实际的案例,或者采用更生动活泼的写作风格,相信这本书会更受欢迎。我个人认为,行政法学习不应该只停留在理论层面,更应该注重实践应用。因此,希望未来的修订版,能够加强与台湾行政实践的结合,并增加一些案例分析和实务操作指导。总而言之,这本书是一本值得参考的学术著作,但对于追求轻松阅读体验的读者来说,可能不太适合。

评分

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个非常扎实的行政法理论基础。作者对于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行政程序的规范、行政救济的途径等,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结合了大量的判例和学说,让我对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尤其让我受益的是,书中对于“比例原则”的论述,它并非简单地将其视为一种法律原则,而是将其置于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进行分析,强调在适用比例原则时,必须权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并尽可能地选择对个人权利影响最小的方案。这种价值判断的视角,让我对行政法的理解更加全面和深刻。然而,这本书的写作风格略显晦涩,对于没有行政法基础的读者来说,可能会有些难以理解。而且,书中对于台湾的行政法实践的讨论,相对较少,这对于我们这些台湾读者来说,有些遗憾。如果能加入一些更贴近台湾社会实际的案例,或者采用更通俗易懂的语言,相信这本书会更受欢迎。尽管如此,这本书仍然是一本值得推荐的行政法教材,它为我打下了坚实的行政法理论基础,也为我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评分

说实话,一开始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是抱着“应付考试”的心态。毕竟,行政法是法学专业必修的课程,考试分数直接关系到我的学业。然而,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却逐渐被这本书所吸引。作者的文笔非常流畅,即使是晦涩难懂的法律概念,也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清楚。书中大量的案例分析,也让我对行政法的应用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例如,关于“行政诉讼”的章节,作者详细介绍了各种诉讼程序的特点和注意事项,并结合台湾的实际案例,分析了不同诉讼策略的优缺点。这对于我将来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更让我受益的是,这本书并非只关注法律条文,而是注重法律背后的社会现实。作者在书中多次强调,行政法并非僵化的规则,而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这种动态的视角,让我对行政法的理解更加全面和深刻。虽然这本书不能保证我考试一定顺利,但它却让我对行政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让我对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充满了信心。

评分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厚重”。它不仅仅是一本行政法教材,更像是一部行政法学的史诗。作者不仅系统地梳理了行政法的发展脉络,还深入探讨了行政法背后的哲学思想和政治背景。书中对于行政法学各派别流派的介绍,非常全面和深入,让我对行政法学的整体图景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福利国家”与“自由主义”在行政法上的冲突,作者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这种冲突的根源和影响,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这种批判性的思维,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内容过于庞杂,信息量太大,对于初学者来说,可能会感到有些吃力。而且,书中对于台湾的行政法实践的讨论,相对较少,这对于我们这些台湾读者来说,有些遗憾。但是,总的来说,这本书仍然是一本非常优秀的行政法著作,值得每一个对行政法感兴趣的人士阅读。它不仅仅是一本学习工具,更是一本启迪智慧的经典之作。

评分

读完这本行政法总论,感觉就像经历了一场漫长的思想洗礼。以往对政府行为的认知,总是停留在表面的“依法行政”层面,觉得只要程序合法,结果就应该被接受。但这本书却从根本上挑战了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模式。作者并非只是罗列条文,而是深入探讨了行政行为背后的权力逻辑、价值取向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行政裁量权”的论述,它并非简单地赋予行政机关自由发挥的空间,而是强调在法律规范的框架下,行政机关必须权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做出最合理的选择。这种权衡的过程,充满了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正是行政法研究的魅力所在。书中对于各种行政法学说的介绍,也并非照本宣科,而是结合台湾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让我对这些理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更重要的是,这本书激发了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让我意识到作为公民,我们有责任监督政府行为,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它不仅仅是一本学术著作,更是一本公民意识的启蒙书,值得每一个关心台湾社会发展的人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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