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箴 金钱无臭味
金钱是没有臭味的,它是对人类安逸生活的祝福。
--《塔木德》
犹太人认为,金钱来自天堂,是上帝派来人间的特使,它代替上帝说话。钱是没有善恶之分的。他们说,既然是钱,我就可以去赚,我关心的是钱,而不是钱的性质。
在他们看来,主观的区分钱的性质,不但浪费时间,而且束缚思想。
《塔木德》中便有这样的表述:金钱是没有臭味的,它是对人类安逸生活的祝福。
但是犹太人一直没有过上一种安逸的生活。他们不断地在世界上奔跑--寻找财富或者被迫离开。也许正是因为此,他们比其他的民族更会生存、更会赚钱,也更愿意享受现世的生活以及追求自由。
这种自由,当然是思想上的自由。体现在商场中,它就是:「什么生意都可以做,什么钱都可以赚,从不问钱的出处」。
「金钱无臭味」的犹太商法由此而生。
犹太人因此创办了千千万万的公司,经营着千奇百怪的项目。他们千辛万苦地为公司工作着,为获取高额利润工作着,但是,一旦确认公司的存在再也不能创造利润,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舍弃它:或宣佈倒闭,或把它卖掉。在这点上,他们是铁石心肠,从不会感情用事,而是决策果断。
他们的目的就是赚钱,所以不管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如何对立,他们都照样和这两种主义的信奉者做生意。
哈默是这种生意观的突出代表。在苏联刚成立时,世界上的资本家们都不敢涉足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只有这个美籍犹太人「胆大包天」,与苏联做生意,在苏联发了大财。
金钱无臭味,什么钱都可以赚,这条犹太商法被运用到了极致。犹太人甚至把神圣的契约也视为商品,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倒卖契约的商人。
当然,这种做法并不妨碍他们对契约的尊崇。他们始终牢记着他们的先祖「曾与上帝缔结彩虹之约」,极讲信誉,谨遵契约,只是没有把它供奉在神龛里。
倒卖契约的商人有两种经营方式,一种是将别的公司已签订的合同买下来,自己作为一个签约方履行合同,以从中赚取利润;第二种方式是把合同倒卖给第三方,以从中赚取佣金(从事倒卖契约的犹太商人叫「贩克特」,即「掮客」。他们是现代社会证券市场中「贩克特」的先驱者)。
即使是在军队服役的犹太人,也千方百计地随时捕捉商业的机会。他们甚至把军营作为放高利贷的场所。
在美国的军队里,具有犹太血统的士兵因此总是比其他的士兵有钱。他们简单有效的赚钱术,让其他的士兵惊叹不已。
金钱是没有臭味的,对此,犹太商法的另一种说法是:卖棺材的钱都可以赚。但是,要做到把「卖棺材的钱」都赚到,就得凭借渊博的知识、敏捷的反应、准确的判断和谨遵法律的品质。
金钱无臭味,这句话实际是在教人们,创造和积累财富时必须处心积虑,必须巧捕商机,必须妙用手腕。
如果你把十张来历不明的钞票凑到鼻尖嗅了又嗅,结果是每一张都散发着美妙的气息,那么,你就会在因熟悉而又平常的生活中,发现无处不在的商机。
谨遵犹太商法,坚信「金钱无臭味」,千千万万的富翁已在世界各地崛起。
他们甚至说:如果说,金钱在恶人手中就是恶的,那么把钱从恶人手中赚回来就是善行。
彻头彻尾的拜金主义,并没有使犹太人成为金钱的奴隶。虽然,对于犹太人来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赚钱是最重要的事,然而,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拜金主义者,在犹太商人中却少的可怜,他们之中大部分人是合法的赚大钱,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些君子们知识面广、反应敏捷、判断准确。只要有钱可赚,他们不会放过一个机会。
同样的,犹太商人在赚钱时,对于所能借助的东西,也从不存在一点感情。只要有利可图,且不违反法律,拿来用了就是,完全不必考虑过多。因此,就是在别人看起来无可借助的条件下,犹太商人也能顺顺当当地赚钱成功。
表面上,耶和华上帝是犹太人唯一的神,但实质正如犹太精英之一的卡尔.马克思所言:「钱是以色列人的妒忌之神;在他面前,一切神都要退位。」犹太人,尤其是犹太商人,为了取得「钱」上的成功而放弃犹太教信仰的,从来不乏其人。在着名的犹太银行家中,伦敦的哈姆勒、柏林的布莱希罗德等都皈依了基督教。
为了钱,追求钱,犹太商人的人生目标简单直截、清晰明确,这对在赚钱上取得成功极有助益。今天,犹太人的神成了「世俗的神,世界的神」
◇ 赚钱无定法 经商使犹太人掌握了大量金钱,但这却又变成他们新的「罪恶之源」,成为他们受到敌视、遭受迫害的另一主因。
对于犹太人来说,未来是难以预料的,反犹迫害不知何时会发生,只有金钱可以给他们提供某种保护。
因此,犹太人和金钱就这样走进了一个「魔鬼循环」:
为了生存,为了获得金钱这一「保护神」和「护身符」,犹太人必须拼命地赚钱,尽可能多地积累财富;而他们积累财富的手段,以及他们的财富本身,却又成为招致他人嫉妒和敌视的原因,最终导致反犹运动的发生。
他们靠钱生存,也因钱而受害。但是,为了生存下去,他们还得不断地去赚钱。
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犹太民族逐渐成了一个擅长赚钱和做生意的民族,在生财、理财和积财方面,表现出了某种特殊的能力。
犹太人对钱的观念自有所持,特别是犹太商人,他们认为「金钱无姓氏,更无履历表」。他们不像有些国家和民族那样,把钱分为「干净的钱」或「不干净的钱」。
他们自信,透过经营赚来的钱,让人心安理得。因此,他们千方百计地经营,尽量赚取更多更多的钱,而不管这些钱是农夫出卖了产品得来的,或是赌徒赢来的,还是知识份子靠脑力劳动得来的,都收之无愧、泰然处之。
旧上海大名鼎鼎的犹太富商雪拉斯.阿隆.哈同,又名欧司.爱.哈同,一八五一年生于巴格达,一八七二年只身出走香港谋生,次年来到上海。当时他二十四岁,年轻力壮,但除了身上穿的,几乎一无所有。他立志来中国赚钱发财,但自己一无资本,二无专业知识或技术。他决心从一个立足点开始。由于他长的身体魁梧,在一家洋行找到了一份看门的工作。要叫别人是不愿干的:自己相貌堂堂,年轻高大,却屈于当守门雇员。而哈同却不那么想,他认为看门赚来的钱是一种报酬,没有丢脸和失身份的感觉。另外,他更有深层次的考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这份工作上先找到一个立足支点,今后透过自己的努力奋斗、积蓄力量,最后终要找到能赚更多钱的路子。
哈同在当看门工时非常认真,忠于职守。晚间,他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各种经济和财务书籍,知识增长很快。老板觉得此人工作出色,脑子精灵,就把他调到业务部门当办事员。哈同一如既往,工作业绩不错,逐步被提升为行务员、大班等。这时,他的收入大为增加了,但早怀壮志的他并没有因此而知足。正如曹操所说的:「人苦不知足,既得陇,复望蜀。」他认为自己创业的时机到了,一九○一年,他找理由离开了工作岗位,自己开始独立经营商行。
哈同自办的商行取名为「哈同洋行」,为了赚取更多的钱,以经营洋货买卖为主。当时洋货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者不那么多,消费者难以「货比三家」,因此,哈同的经营获得了高额的利润,而市场却神不知、鬼不觉。几年间,他赚了许多钱。
随着资本的增多,哈同没有放缓自己的追求,开始了买卖土地和放高利贷业务。那些出卖土地的人往往急于等钱用,所以他把价钱压的很低,卖主不得不就范。接着,他将低价买入的土地租给别人造屋,到一定年限后收回,这样连房产也归他所有了。同时,他自己也投资建造楼房供出租,从中获取惊人的利润。后来,他甚至从事鸦片贩卖牟取暴利。几十年间,他从一个打工者变成了一个大富豪。
赚钱有术的犹太人数不胜数,以放债发迹的艾伦也是典型的一例。这位移居英国的犹太人从打工开始,用积蓄的一点小钱做些小生意。由于生意扩大,他需要资金周转,不得不向钱庄或银行借钱。他在自己的实践中发觉,向别人借钱的代价确实太高,往往与商业经营获得的利润相差无几。他想,自己辛辛苦苦地经营全是为银行打工,而且风险比银行还大,倒不如自己从事放债业务合算。
几年后,他开始了放债业务。他一边维持小生意经营,一边抽出部分资本贷给急需用钱的人。另外,他又从银行借来利率相对较低的钱,以较高的利率转贷给别人,从中赚取差额利润。有些等钱应急的生产者或个人,宁愿以月息20%借贷。这样,等于一百元放贷一年,可获得240%的回报率,这比投资做买卖更能赚钱。艾伦就是盯着这个赚钱的路子,迅速走上发迹之路的。
以上列举的两个例子说明,犹太人赚钱的方法无所谓贵贱,也无所谓方式,他们所赚的钱是你肯我愿,感觉受之无愧。这是犹太人的赚钱秘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