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美国哈佛大学博士。现任美国印第安那州私立德堡(DePauw)大学历史系教授。主要着作包括:《张君劢传》(台湾商务,1979);Social Engineering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19-1949(《社会工程与中国社会科学, 1919-1949》)(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Performing Masculinity and the Self: Love, Body, and Privacy in Hu Shi”(〈男性与自我的扮相:胡适的爱情、躯体、与隐私观〉),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63.2 (May, 2004), 305-332;“Womanhood, Motherhood and Biology: The Early Phases of The Ladies’ Journal, 1915-1925”(〈女性、母性与生物界通律:《妇女杂志》的前半期,1915-1925〉), Gender & History, 18.3(November 2006), 519-543;《星星‧月亮‧太阳——胡适的情感世界》(联经,2007;新星,2006);(增订版)(新星,2012);《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联经,2011;新星,2011);《舍我其谁:胡适,第二部:日正当中,1917-1927》(联经,2013;浙江人民,2013);“Appropriating Dewey: Hu Shi and His Translation of Dewey’s ‘Social and Philosophical Philosophy’ Lectures Series in China”(〈挪用杜威:胡适翻译杜威在华的「社会政治哲学」系列演讲〉), European Journal of Pragmatism and American Philosophy, 7.2 (December, 2015), pp. 71-97.
我们现在知道一个文本(text),并不是一串释放出一种「神祇的」(theological)意义(作者─神的「旨意」)的文字,而是五花八门的着作──其中没有一样具有原创性──掺杂、碰撞于其间的一个多维的空间。一个文本,就是从各色各样的文化中心(innumerable centres of culture)所撷取过来的引文(quotations)的组合。
我比较喜欢的,是傅柯(Michel Foucault)的观点。他在〈何为作者?〉(What Is An Author?)一文里说:
作者的名字不是其人在民法上的身分,也不是虚构的;它是处于那能让新论述群(new groups of discourse)及其特殊的存在模式诞生的断裂处的裂缝中。因此,我们可以说在我们的文化里,作者的名字是伴随着某些特定的──而非其他──文本而出现的一个变数:一封私信有署名者,但他不是作者;一个合约有担保人,但他不是作者;同样地,一张贴在墙上的无名海报也许有制作者,但他不可能是作者。在这个意义下,作者的功能(the function of an author)在于显示出一个社会里某种论述的存在、流通,以及运作。
荷马、亚理斯多德、基督教的元老,以及最早的数学家、希波克拉底传统(Hippocratic tradition)〔注:希腊医学传统〕的缔造者所扮演的就是这种角色。这种类型的作者,我相信跟我们的文明有着同样悠久的历史。但是,我认为十九世纪欧洲出现了一种异类的作者。我们不能把他们和文学「大师」、宗教经典的作者、或科学创始者放在一起。我随手拈来,就称唿他们是「论述的创始者」(initiators of discursive practices)。
我们对文化──不管是复数还是单数意义下的文化──的认识,是以跳跃式(spurts)的方式进展的。文化分析不是一条逐步积累成长的曲线,而毋宁是类似那种以断裂、但却又具有连贯性关系的越来越浓密的点状来呈现的(a disconnected yet coherent sequence of bolder and bolder sorts)。研究并不是建立在先前研究的基础上的,亦即,不是在前人所歇息之处接手挺进的;而是基于更好的讯息、更好的观念,而对同样的问题作更深入的分析。任何严谨的文化分析都是从另辟蹊径开始,一直到它穷尽了其思想的激力而后矣。它会去运用前人所发现的事实,它会去使用前人所发展出来的观念,它会去测试前人所建构出来的假设。但其进程不是从已证的命题去发展出新证的命题,而是一种跌跌撞撞式的摸索(an awkward fumbling)。从最基本开始,从已证的主张到超越它。一个研究之所以能被视为是一个突破,是因为它比先前的研究更为精到(incisive)──不管我们如何定义这个字眼。我们与其说它是建立在前人的肩膀上,不如说它是在前人的挑战之下挑战前人,与他们竞逐。
又:
文化研究在本质上是残缺不全的。更糟的是,我们越往深处走,它越是不完整。它是一个诡异(strange)的科学。其最能动人心弦(telling)的诠释,往往就是建立在立足点上最如履薄冰的基础上(tremulously based)。这种诠释会──在研究者自己心里与别人心里──激起强烈的怀疑,质疑其正确性。但这──再加上用丈二金刚抓不着头脑(obtuse)的问题去折磨心思细腻的人──就是民族学者所作的事……人类学,至少诠释人类学,是一种科学,其进步的象征不在于达到意见一致(consensus)的境界,而毋宁是在于精益求精的辩难(a refinement of debate)。那进步的所在,就展现在我们唇枪舌剑时招招精准的表现(the precision with which we vex each other)。
序幕
胡适1950年在美国《外交季刊》(Foreign Affairs)上发表了〈在史达林战略里的中国〉(China in Stalin’s Grand Strategy)。在这篇文章里,胡适回忆了他1927年4月经过东京的时候,在《东京朝日新闻》的一个展览之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