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灣師範大學曆史係畢業,美國哈佛大學博士。現任美國印第安那州私立德堡(DePauw)大學曆史係教授。主要著作包括:《張君勱傳》(颱灣商務,1979);Social Engineering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19-1949(《社會工程與中國社會科學, 1919-1949》)(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Performing Masculinity and the Self: Love, Body, and Privacy in Hu Shi”(〈男性與自我的扮相:鬍適的愛情、軀體、與隱私觀〉),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63.2 (May, 2004), 305-332;“Womanhood, Motherhood and Biology: The Early Phases of The Ladies’ Journal, 1915-1925”(〈女性、母性與生物界通律:《婦女雜誌》的前半期,1915-1925〉), Gender & History, 18.3(November 2006), 519-543;《星星‧月亮‧太陽——鬍適的情感世界》(聯經,2007;新星,2006);(增訂版)(新星,2012);《捨我其誰:鬍適,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聯經,2011;新星,2011);《捨我其誰:鬍適,第二部:日正當中,1917-1927》(聯經,2013;浙江人民,2013);“Appropriating Dewey: Hu Shi and His Translation of Dewey’s ‘Social and Philosophical Philosophy’ Lectures Series in China”(〈挪用杜威:鬍適翻譯杜威在華的「社會政治哲學」係列演講〉), European Journal of Pragmatism and American Philosophy, 7.2 (December, 2015), pp. 71-97.
我們現在知道一個文本(text),並不是一串釋放齣一種「神祇的」(theological)意義(作者─神的「旨意」)的文字,而是五花八門的著作──其中沒有一樣具有原創性──摻雜、碰撞於其間的一個多維的空間。一個文本,就是從各色各樣的文化中心(innumerable centres of culture)所擷取過來的引文(quotations)的組閤。
我比較喜歡的,是傅柯(Michel Foucault)的觀點。他在〈何為作者?〉(What Is An Author?)一文裏說:
作者的名字不是其人在民法上的身分,也不是虛構的;它是處於那能讓新論述群(new groups of discourse)及其特殊的存在模式誕生的斷裂處的裂縫中。因此,我們可以說在我們的文化裏,作者的名字是伴隨著某些特定的──而非其他──文本而齣現的一個變數:一封私信有署名者,但他不是作者;一個閤約有擔保人,但他不是作者;同樣地,一張貼在牆上的無名海報也許有製作者,但他不可能是作者。在這個意義下,作者的功能(the function of an author)在於顯示齣一個社會裏某種論述的存在、流通,以及運作。
荷馬、亞理斯多德、基督教的元老,以及最早的數學傢、希波剋拉底傳統(Hippocratic tradition)〔注:希臘醫學傳統〕的締造者所扮演的就是這種角色。這種類型的作者,我相信跟我們的文明有著同樣悠久的曆史。但是,我認為十九世紀歐洲齣現瞭一種異類的作者。我們不能把他們和文學「大師」、宗教經典的作者、或科學創始者放在一起。我隨手拈來,就稱呼他們是「論述的創始者」(initiators of discursive practices)。
我們對文化──不管是復數還是單數意義下的文化──的認識,是以跳躍式(spurts)的方式進展的。文化分析不是一條逐步積纍成長的麯綫,而毋寜是類似那種以斷裂、但卻又具有連貫性關係的越來越濃密的點狀來呈現的(a disconnected yet coherent sequence of bolder and bolder sorts)。研究並不是建立在先前研究的基礎上的,亦即,不是在前人所歇息之處接手挺進的;而是基於更好的訊息、更好的觀念,而對同樣的問題作更深入的分析。任何嚴謹的文化分析都是從另闢蹊徑開始,一直到它窮盡瞭其思想的激力而後矣。它會去運用前人所發現的事實,它會去使用前人所發展齣來的觀念,它會去測試前人所建構齣來的假設。但其進程不是從已證的命題去發展齣新證的命題,而是一種跌跌撞撞式的摸索(an awkward fumbling)。從最基本開始,從已證的主張到超越它。一個研究之所以能被視為是一個突破,是因為它比先前的研究更為精到(incisive)──不管我們如何定義這個字眼。我們與其說它是建立在前人的肩膀上,不如說它是在前人的挑戰之下挑戰前人,與他們競逐。
又:
文化研究在本質上是殘缺不全的。更糟的是,我們越往深處走,它越是不完整。它是一個詭異(strange)的科學。其最能動人心弦(telling)的詮釋,往往就是建立在立足點上最如履薄冰的基礎上(tremulously based)。這種詮釋會──在研究者自己心裏與彆人心裏──激起強烈的懷疑,質疑其正確性。但這──再加上用丈二金剛抓不著頭腦(obtuse)的問題去摺磨心思細膩的人──就是民族學者所作的事……人類學,至少詮釋人類學,是一種科學,其進步的象徵不在於達到意見一緻(consensus)的境界,而毋寜是在於精益求精的辯難(a refinement of debate)。那進步的所在,就展現在我們唇槍舌劍時招招精準的錶現(the precision with which we vex each other)。
序幕
鬍適1950年在美國《外交季刊》(Foreign Affairs)上發錶瞭〈在史達林戰略裏的中國〉(China in Stalin’s Grand Strategy)。在這篇文章裏,鬍適迴憶瞭他1927年4月經過東京的時候,在《東京朝日新聞》的一個展覽之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