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八日生于日本长崎市,一九六〇年,父亲赴英国国家海洋学院从事研究,举家迁居英国。大学时代,石黑一雄进入肯特大学(University of Kent)就读,主修英文和哲学,毕业后赴东英吉利大学(University of East Anglia)攻读创意写作学位,当时即练就细腻优雅的独特文风。年轻时,尚未以作家为业的石黑一雄曾短暂投入社福工作,小说作品如今已被翻译超过三十种语言,他以「国际主义作家」自居,由于移民作家的特殊身分,并与另两位印度裔小说家维迪亚德哈尔.奈波尔(V. S. Naipaul)、萨鲁曼.鲁西迪(Salman Rushdie)称「英国文坛移民三雄」。论者以为石黑一雄是亚裔作家中,少数不以移民背景或文化差异作为主要创作题材的作者,「移民身分」正是石黑一雄作品最隐晦且不被置诸题旨的「反高潮」,其作品不刻意操作亚裔的族群认同,往往关怀普遍的人情、感性经验与个体的孤独景况,深沉的特质使他被英国《卫报》评论为「最近乎卡夫卡小说世界」的当代作家。一九九五年,因为对文学的卓越贡献,获英国皇室颁发文学骑士勋章(官佐勋章,简称OBE);一九九八年获授法国艺术暨文学骑士勋章(Ordre des Arts et des Lettres),现为英国皇家文学会研究员,与其妻女定居于伦敦。迄今石黑一雄有七部长篇小说:一九八二年《群山淡景》获「英国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 of Literature)温尼弗雷德.霍尔比奖(Winifred Holtby Prize);一九八六年《浮世画家》获英国曁爱尔兰图书协会(Booksellers Association of the UK and Ireland)颁发「惠特布莱德」年度最佳小说奖(Whitbread Book of the Year Award),并获英国布克奖(Booker Prize)提名;一九八九年《长日将尽》获英国布克奖,并登上《出版家週刊》年度畅销榜书单;一九九五年《无可抚慰》赢得「契尔特纳姆」文学艺术奖(Cheltenham Prize);二〇〇〇年《我辈孤雏》入围布克奖提名;二〇〇五年《别让我走》入围曼布克奖(Man Booker Prize)最后决选名单,并获「欧洲小说奖」(European Novel Award)。二〇〇五年出版睽违十年的长篇新作《被掩埋的巨人》。
爱蜜丽和我一样,喜欢老派的美国百老汇歌曲。她偏好快节奏的曲目,像是欧文.柏林(Irving Berlin)的〈贴脸相偎〉(Cheek to Cheek)和柯尔.波特(Cole Porter)的〈爱的开始〉(Begin the Beguine),我则偏好苦甜参半的民谣—像〈又见雨天〉(Here's That Rainy Day)、〈不曾入心〉(It Never Entered My Mind)。虽然差距颇大,但那个时代要在英国南部的大学校园找到同好,简直近乎奇蹟。现在的年轻人可能各种音乐类型都听。我有个姪子今年秋天上大学,迷上了阿根廷探戈音乐,他也喜欢爱迪.琵雅芙(Edith Piaf)以及最新的独立乐团。不过,在我们那个年代,品味选择没这么广。学生大致分成两派:一是长发宽衣的嬉皮,酷爱「前卫摇滚」;一是整齐端庄的古典乐迷,其他音乐一概弃如敝屣。偶尔,你会巧遇嗜爱爵士的人,但这些人通常是所谓的跨界类型—狂放无尽的即兴,而那些最初始、让人爱上音乐的美丽歌曲,他们是不会看在眼里的。
头一年爱蜜丽住校,她的房里有台手提式唱机,是当年相当流行的机种。看起来就像只大帽盒,浅蓝色的表皮,单颗内嵌式喇叭,得先掀开盖子才能看见里面的转盘。以现在的标准来看,音质满粗糙的,但我还记得,当年我们俩总窝在一块儿,开心地连听上好几个小时;取下一张唱片,再小心翼翼地把唱针挪去另一张上头。我们喜欢比较同一首歌的各种版本,然后相互讨论歌词和歌手的诠释:这段非得唱得这么酸不可?〈我心上的乔治亚〉(Georgia on My Mind)—究竟该把乔治亚当成个女人、还是美国的一个地方来唱?我们尤其喜欢那种歌词明明洋溢着欢乐、唱腔却令人彻底心碎的唱片—像是雷.查尔斯(Ray Charles)的〈或雨或晴〉(Come Rain or Come Sh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