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题型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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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书特色

  准备国家考试除了需要熟悉重要的法条,还要理解实务见解跟百家争鸣的学说理论。对于一个考生来说,单单从无到有准备一门科目,可能已经耗费不少的时间。但仅仅如此,还是不足以应付瞬息万变的考场,考试题型每年都不断地进化,题目越来越灵活,近几年的国家考试已经不是单纯地背诵就能获得高分,而是需要从题目中找出争点加以解析,这样方有可能从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

  本书就历年来考古题加以蒐罗、筛检,就刑法分则各罪条文相关之考古题依序编排,借以让读者练习并熟悉各条文相关题型之争点,以达事半功倍之效。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欧啪司


  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
  律师高考及格
  现为执业律师

  笔者本身喜欢美食、旅行跟创作,现阶段的梦想是吃遍美食,探索生活美好的事物,将来可能是开一间游乐园般的民宿,或是一间民歌乡土餐厅,你呢?别囿于现实的框框,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决定自己想要的模样,多做一点梦,人生会更美好。
 

图书目录

本科准备方法与本书使用方法 ‧I -1

Chapter 1 关于国家法益之犯罪
第一节 渎职罪 ‧1-4
题型 1-1-1 公务员定义【96 退除役转任三等一般行政民法总则与刑法总则第 3 题】 ‧1-8
题型 1-1-2 公务员身分之判断【96 地特四等法律政风刑法概要第1题】 ‧1-9
Try again 【94 调特三等调查工作组刑法总则第 1 题】 ‧1-11
Try again 【103 地特四等法律廉政第 2 题】 ‧1-12
Try again 【96 身心三等一般行政民法总则与刑法总则第 3 题】 ‧1-14
题型 1-1-3 贿赂罪构成要件【92 升官等简任一般民政、安全保防民法及刑法第 3 题】 ‧1-15
Try again 【93 地特三等法制、政风刑法第 4 题】 ‧1-17
题型 1-1-4 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与受贿违背职务罪【105 司特三等书记官刑法第 4 题】 ‧1-17
题型 1-1-5 受贿违背职务罪—「免除债务」之不正利益、洩漏国防以外秘密罪【103 司特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3 题】 ‧1-19
Try again 【102 升官等荐任法制刑法第 3 题】 ‧1-21
题型 1-1-6 违背职务行贿罪【107 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第 1 题】 ‧1-22
题型 1-1-7 滥用职权逮捕罪之行为主体【102 司特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3 题】 ‧1-23
题型 1-1-8 滥权追诉处罚罪【96 第二次警特三等行政警察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1-25
题型 1-1-9 凌虐人犯罪【107 身心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4 题】 ‧1-27
题型 1-1-10 洩漏或交付国防以外秘密罪Ⅰ—行为主体之认定
【102 司特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1 题】 ‧1-28
题型 1-1-11 洩漏或交付国防以外秘密罪Ⅱ—应「秘密」文书之判断【96 邮政人员升资政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1-30
题型 1-1-12 洩漏或交付国防以外秘密罪Ⅲ—通缉、前科资料是否为应「秘密」文书【107 上校转任廉政刑法及犯罪学第 2 题】 ‧1-31
题型 1-1-13 公务员废弛职务酿成灾害罪、公务员图利罪之构成要件【94 升官等简任法制刑法第 3 题】 ‧1-33
题型 1-1-14 公务员与无公务员身分之人共犯图利罪【105 高考一级暨二级法制第 2 题】 ‧1-34
题型 1-1-15 邮电人员妨害邮电秘密罪【93 邮政人员升资员级晋高员级政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1-36
题型 1-1-16 不纯正渎职罪之处罚理由【96 司特四等监所管理员刑法概要第 1 题】 ‧1-37
题型 1-1-17 不纯正渎职罪之构成要件【93 电信人员升资员级晋高员级政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1-38
Try again 【94 第二次地特法制刑法第 1 题】 ‧1-39

第二节 妨害公务罪及妨害投票罪 ‧1-40
题型 1-2-1 妨害公务罪【102 调特三等法律实务组刑法第 1 题】 ‧1-41
题型 1-2-2 妨害公务罪、侮辱公务员罪及不能安全驾驶罪【95 警特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与刑事诉讼法概要第 2 题】 ‧1-44
题型 1-2-3 妨害公务罪、侮辱公务员罪【92 地特三等法制刑法第 3 题】 ‧1-45
题型 1-2-4 妨害公务罪、侵害公务上职掌文书罪【96 第二次警特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与刑事诉讼法概要第 2 题】 ‧1-47
题型 1-2-5 虚伪迁徙户籍投票罪【105 原民四等法警刑法概要第 4 题】 ‧1-48
题型 1-2-6 投票行贿罪之罪数计算【103 一般警察三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1-51
Try again 【102 高考三级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2 题】 ‧1-54

第三节 妨害秩序罪 ‧1-55
题型 1-3-1 聚众不解散罪Ⅰ【95 原民四等法警、监所管理员刑法概要第 4 题】 ‧1-56
Try again 【94 基警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第 2 题】 ‧1-57
题型 1-3-2 聚众不解散罪Ⅱ—首谋解散而助势者不解散【102 调特三等调查工作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1-58
题型 1-3-3 恐吓公众罪【94 升官等荐任法制刑法第 4 题】 ‧1-61
题型 1-3-4 煽惑他人犯罪【97 第一次司特司法事务官三等刑法第 1 题】 ‧1-62

第四节 脱逃罪 ‧1-65
题型 1-4-1 普通脱逃罪Ⅰ【93 高考三级第二试观护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1-66
题型 1-4-2 普通脱逃罪Ⅱ【97 军法官、三等书记官刑法第 2 题】 ‧1-67
题型 1-4-3 普通脱逃罪Ⅲ─私力拘禁之人非属本罪主体【96 升官等荐任矫正刑法第 3 题】 ‧1-69
Try again 【103 司特四等书记官、法警刑法概要第 2 题】 ‧1-71
Try again 【93 基警四等行政警察人员刑法概要第 2 题】 ‧1-72
题型 1-4-4 公务员纵放或便利脱逃罪【102 原民四等监所管理员刑法概要第 3 题】 ‧1-72
题型 1-4-5 普通脱逃罪、公务员过失致脱逃罪【105 一般警察三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1-73
Try again 【105 律师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1 题】 ‧1-76

第五节 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罪 ‧1-78
题型 1-5-1 顶替罪─行为主体须为犯人或逃脱人以外之人【93 调特三等法律实务组刑法第 2 题】 ‧1-79
题型 1-5-2 妨害刑事证据罪Ⅰ【103 地特四等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3 题】 ‧1-80
题型 1-5-3 妨害刑事证据罪Ⅱ【102 原民四等监所管理员刑法概要第 2 题】 ‧1-82
题型 1-5-4 藏匿人犯罪、妨害刑事证据罪【102 升官等简任廉政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研究第 2 题】 ‧1-84
Try again【92 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民法总则与刑法总则第 2 题】 ‧1-86
Try again【93 退除役转任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民法总则与刑法总则第 4 题】‧1-87
题型 1-5-5 妨害刑事证据罪、诬告罪【103 高考三级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2 题】 ‧1-87
Try again【104 司特、调特三等观护人、法律实务组等刑法第 1 题】 ‧1-89

第六节 伪证及诬告罪 ‧1-91
题型 1-6-1 伪证罪之构成要件【96 地特三等法制、法律政风刑法第 2 题】 ‧1-92
题型 1-6-2 伪证罪—「虚伪陈述」之判断【105 高考三级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4 题】 ‧1-94
题型 1-6-3 诬告罪【96 普考法律政风刑法概要第 4 题】 ‧1-96
Try again【92 高考三级第二试观护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1-98
题型 1-6-4 未指定犯人诬告罪Ⅰ【103 普考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4 题】 ‧1-98
题型 1-6-5 未指定犯人诬告罪Ⅱ【102 退除役转任三等法律廉政刑法第 3 题】 ‧1-99
题型 1-6-6 诬告罪之罪数计算【103 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等民法总则与刑法总则第 4 题第 1 小题】 ‧1-101

Chapter 2 关于社会法益之犯罪
第一节 公共危险罪 ‧2-4
题型 2-1-1 放火罪Ⅰ【102 地特四等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1 题】 ‧2-7
Try again 【107 身心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3 题】 ‧2-9
题型 2-1-2 放火罪Ⅱ—罪数之计算【93 高考三级法制、政风刑法第 4 题】 ‧2-10
题型 2-1-3 失火罪Ⅰ【94 地特法制刑法第 3 题】 ‧2-13
题型 2-1-4 失火罪Ⅱ【96 身心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3 题】 ‧2-14
题型 2-1-5 漏逸气体罪【94 升官等荐任一般行政、法院通译民法概论及刑法概论第 3 题】 ‧2-15
题型 2-1-6 妨害公众往来罪Ⅰ【95 警察升官等行政警察、海岸巡防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实务第 1 题】
‧2-16
题型 2-1-7 妨害公众往来罪Ⅱ【95 港务人员升资员级晋高员级民法概要与刑法概要第 3 题】 ‧2-18
题型 2-1-8 妨害公众往来罪、不能安全驾驶罪【106 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4 题】 ‧2-19
Try again 【96 地特三等法制、法律政风刑法第 3 题】 ‧2-21
题型 2-1-9 不能安全驾驶罪—行为客体「动力交通工具」【97 警察升官等行政警察、海岸巡防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实务第 2 题】 ‧2-22
题型 2-1-10 肇事逃逸罪Ⅰ—立法目的【94 身心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3 题】 ‧2-24
题型 2-1-11 肇事逃逸罪Ⅱ—「致人死伤」之解释【103 身心三等法制刑法第 3 题】 ‧2-25
Try again 【107 司特四等法警、监所管理员刑法概要第 4 题】 ‧2-28
题型 2-1-12 肇事逃逸罪Ⅲ—「逃逸」意义【103 普考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2 题】 ‧2-28
题型 2-1-13 过失伤害、遗弃与肇事逃逸罪之竞合【93 军法官刑法第 3 题】 ‧2-30
题型 2-1-14 不能安全驾驶、伤害与肇事逃逸罪之竞合【103 警特四等一般警察刑法概要第 4 题】 ‧2-32
Try again 【97 警特三等行政警察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2-34
Try again【94 铁路人员、公路人员升资员级晋高员级民法概要与刑法概要第 3 题】 ‧2-35
Try again【92 公路人员升资佐级晋员级政风民法概要及刑法概要第 2 题】 ‧2-35
题型 2-1-15 肇事逃逸罪、正当防卫【103 原民四等法警刑法概要第 4 题】 ‧2-36
题型 2-1-16 不能安全驾驶罪、过失伤害罪、肇事逃逸罪【103 警察升官等警正行政警察人员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实务第 2 题】
‧2-38
题型 2-1-17 不能安全驾驶致重伤罪、肇事逃逸罪【107 身心三等户政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1 题】 ‧2-40
Try again 【95 高考三级法制、法律政风刑法第 3 题】 ‧2-43
题型 2-1-18 阻塞逃生通道罪、窃佔罪【92 港务人员升资员级晋高员级业务管理民法概要及刑法概要第 2 题】‧2-44
题型 2-1-19 毒化饮食饮品罪【94 调特法律实务组刑法第 3 题】 ‧2-46
Try again 【104 身心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3 题】 ‧2-49

第二节 伪造货币罪 ‧2-50
题型 2-2-1 行使伪造货币罪、诈欺罪Ⅰ【96 原民四等法警、监所管理员刑法概要第 3 题】 ‧2-50
题型 2-2-2 行使伪造货币罪、诈欺罪Ⅱ【102 高考二级法制刑法(包括刑事特别法)第 2 题】 ‧2-52

第三节 伪造有价证券罪 ‧2-55
题型 2-3-1 伪造有价证券罪—伪造「外国货币」【102 身心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4 题】 ‧2-55
题型 2-3-2 伪造有价证券、伪造公印文罪【97 原民四等法警刑法概要第 4 题】 ‧2-57
题型 2-3-3 伪造有价证券罪之罪数计算【103 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等民法总则与刑法总则第 4 题第 2 小题】 ‧2-60
题型 2-3-4 行使伪造支付工具罪、诈欺取财罪【93 司特三等检事官财经实务组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2-62

第四节 伪造文书印文罪 ‧2-65
题型 2-4-1 文书之定义及判断【97 国防二等书记官刑法第 4 题】 ‧2-67
Try again【106 普考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2 题】 ‧2-69
题型 2-4-2 有价证券与文书之区别【94 基警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第 1 题】 ‧2-70
题型 2-4-3 影本是否属于文书、特种文书之认定【103 年普考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1 题】 ‧2-73
题型 2-4-4 伪造之定义、影本是否属于文书【96 第二次司特三等监狱官刑法第 4 题】 ‧2-75
题型 2-4-5 以代理人名义伪造文书是否属伪造【102 普考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1 题】 ‧2-77
题型 2-4-6 变造公文书罪【106 司特四等书记官、法警等刑法概要第 3 题】 ‧2-79
题型 2-4-7 伪造文书罪、诈欺取财罪【103 上校转任廉政刑法与犯罪学第 2 题】 ‧2-81
题型 2-4-8 变造特种文书罪【92 公路人员升资员级晋高员级事务管理民法概要及刑法概要第 4 题】 ‧2-83
题型 2-4-9 伪造私文书罪—伪造讣文【94 公路人员升资员级晋高员级政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1 题】 ‧2-84
题型 2-4-10 行使伪造私文书罪—贩卖盗拷光碟【97 警特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与刑事诉讼法概要第 2 题】 ‧2-85
Try again【93 原民四等监所管理员刑法概要第 2 题】 ‧2-87
Try again【95 司特三等监狱官刑法第 3 题第 1、2 小题】 ‧2-88
Try again【93 升官等委任司法行政、法警、监所管理员等刑法大意第 4 题】 ‧2-89
Try again【103 原民三等法制刑法第 2 题】 ‧2-90
Try again【102 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2 题】 ‧2-91
题型 2-4-11 公务员登载不实罪【102 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第 4 题】 ‧2-92
Try again【107 高考三级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1 题】 ‧2-93
题型 2-4-12 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106 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第 4 题】 ‧2-94
Try again【94 高考三级法制、政风刑法第 2 题】 ‧2-96
题型 2-4-13 业务登载不实罪是否得以间接正犯方式犯之【105 身心三等户政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1 题】 ‧2-97
题型 2-4-14 伪造公印罪【96 基警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及刑事诉讼法概要第 2 题】 ‧2-99
Try again【94 司特四等书记官、监所管理员、法警、执达员刑法概要第 3 题】
‧2-101

第五节 妨害性自主罪及妨害风化罪 ‧2-103
题型 2-5-1 妨害性自主罪章之犯罪类型比较【97 国防二等书记官刑法第 3 题】 ‧2-105
题型 2-5-2 乘机性交罪【97 军法官刑法第 3 题】 ‧2-106
Try again【106 移民三等移民行政国境执法与刑事法第 3 题】 ‧2-108
题型 2-5-3 强制猥亵与性骚扰之界线【97 第二次司特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4 题】 ‧2-109
题型 2-5-4 加重强制性交罪—二人以上共犯【106 公务、关务升官等荐任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民法总则与刑法总则第 3 题】 ‧2-111
题型 2-5-5 加重强制性交罪、妨害性自主罪结合犯【106 司特三等书记官刑法第 1 题】 ‧2-112
Try again 【104 身心三等法制刑法第 4 题】 ‧2-115
题型 2-5-6 与幼年人性交罪、强制性交罪【103 原民四等刑法概要第 3 题】 ‧2-116
Try again 【106 退除役转任三等法律廉政刑法第 4 题】 ‧2-118
题型 2-5-7 与幼年人性交罪【95 普考法律政风刑法概要第 4 题】 ‧2-119
题型 2-5-8 妨害性自主罪及妨害风化罪章之告诉乃论之罪【94 升官等简任一般民政民法及刑法第 4 题】 ‧2-121

第六节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122
题型 2-6-1 通姦罪—「口交」是否为通姦【94 调特三等法律实务组刑法第 2 题】 ‧2-123
题型 2-6-2 相姦罪、与幼年人性交罪之间接正犯【95 司特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3 题】 ‧2-125

Chapter 3 关于个人法益之犯罪
第一节 杀人罪 ‧3-4
题型 3-1-1 普通杀人罪【102 原民特考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等刑法总则第 4 题】 ‧3-5
题型 3-1-2 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97 地特三等法制、法律政风刑法第 2 题】 ‧3-6
题型 3-1-3 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杀害收养关系下的本生父母【102 普考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4 题】 ‧3-7
题型 3-1-4 加工自杀罪Ⅰ—被害人之有效承诺【103 原民三等法制刑法第 3 题】 ‧3-10
题型 3-1-5 加工自杀罪Ⅱ—误认减轻事由之前提事实【103 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2 题】 ‧3-12
Try again 【106 普考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4 题】 ‧3-13
题型 3-1-6 加工自杀罪Ⅲ—未遂、免刑规定之适用【97 第一次司特三等司法事务官刑法第 3 题】 ‧3-14
Try again 【93 司特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3 题】 ‧3-16
题型 3-1-7 生母杀婴罪Ⅰ【97 身心三等户政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3-17
题型 3-1-8 生母杀婴罪Ⅱ【100 铁特员级法律政风刑法第 1 题】 ‧3-18
题型 3-1-9 堕胎罪、生母杀婴罪【94 升官等荐任监狱官、书记官刑法概论第 4 题】 ‧3-20
题型 3-1-10 业务过失致死罪—业务之认定【96 第二次司特四等书记官、法警等刑法概要第 3 题】 ‧3-21

第二节 伤害罪 ‧3-23
题型 3-2-1 伤害罪Ⅰ—伤害结果之判断【96 调特 3 等法律实务组刑法第 2 题】 ‧3-24
题型 3-2-2 伤害罪Ⅱ—重伤之判断【94 铁路人员、公路人员升资士级晋佐级公路:政风刑法大意第 3 题】 ‧3-25
题型 3-2-3 加暴行于直系血亲尊亲属罪、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95 警特行政警察三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3-27

第三节 遗弃罪 ‧3-29
题型 3-3-1 肇事逃逸罪、违背义务遗弃致死罪【102 原民三等法制刑法第 3 题】 ‧3-30
Try again 【95 地特三等一般行政民法总则与刑法总则第 4 题】 ‧3-32
Try again 【92 地特三等法制刑法第 2 题】 ‧3-33
题型 3-3-2 违背义务遗弃罪【107 普考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3 题】 ‧3-34
Try again 【107 司特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3 题 】 ‧3-36

第四节 妨害自由罪 ‧3-38
题型 3-4-1 剥夺他人行动自由因而致死罪【103 警特四等一般警察人员刑法概要第 3 题】 ‧3-39
题型 3-4-2 剥夺他人行动罪—善意保护【95 地特三等法制刑法第 3 题】 ‧3-41
题型 3-4-3 强制罪Ⅰ【103 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第 3 题】 ‧3-43
题型 3-4-4 强制罪Ⅱ【94 司特四等书记官、监所管理员、法警、执达员刑法概要第 2 题】 ‧3-44
Try again 【107 司特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2 题】 ‧3-46
题型 3-4-5 侵入他人住居罪Ⅰ【105 司特三等观护人、书记官刑法第 3 题】 ‧3-47
Try again 【106 高考二级法制刑法第 4 题】 ‧3-49
题型 3-4-6 侵入他人住居罪Ⅱ【96 第二次司特四等书记官第 4 题】 ‧3-49
题型 3-4-7 侵入他人住居罪Ⅲ—留滞他人住宅【94 升官等委任司法行政、法警、监所管理员刑法大意第 1 题】 ‧3-51
题型 3-4-8 违法搜索罪—行为主体【94 升官等荐任安全保防、政风刑法概论及刑事诉讼法概论第 1 题】 ‧3-52
Try again 【94 警特三等行政警察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3-54

第五节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3-55
题型 3-5-1 公然侮辱与诽谤之区别【94 升官等委任司法行政、法警、监所管理员等刑法大意第 3 题】 ‧3-56
题型 3-5-2 普通诽谤罪【99 第二次司特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2 题】 ‧3-57
题型 3-5-3 公然侮辱罪与加重诽谤罪【99 第二次司特三等观护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3-59
题型 3-5-4 侵入住居、妨害书信秘密罪【93 升官等委任司法行政、法警、监所管理员等刑法大意第 3 题】 ‧3-61
题型 3-5-5 窥视窃录罪Ⅰ—构成要件及性质【103 高考三级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3 题】 ‧3-63
题型 3-5-6 窥视窃录罪Ⅱ—「利用工具或设备」之解释【102 一般警察三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3-65
Try again【92 港务人员升资员级晋高员级政风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3-66
题型 3-5-7 窥视窃录罪Ⅲ—「非公开活动」之解释【102 调特四等调查工作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概要第 1 题】 ‧3-66
题型 3-5-8 窥视窃录罪Ⅳ—「身体隐私部位」之认定、洩漏业务上知悉他人秘密罪【102 升官等荐任、法制刑法第 4 题】 ‧3-69
题型 3-5-9 窥视窃录罪Ⅴ—依法令行为【94 升官等荐任警察行政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3-70
题型 3-5-10 窥视窃录罪Ⅵ、散布窃录内容罪【106 司特三等书记官刑法第 3 题】 ‧3-71
Try again 【92 警特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及刑事诉讼法概要第 1 题】 ‧3-74
Try again 【106 升官等考试、升资荐任矫正、法制刑法第 3 题】 ‧3-75
题型 3-5-11 洩漏业务上知悉持有秘密罪【107 司特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4 题】 ‧3-76

Chapter 4 关于财产法益之犯罪
第一节 窃盗罪 ‧4-4
题型 4-1-1 窃盗罪之着手、法益数、既未遂判断【96 高考三级法制刑法第 3 题】 ‧4-4
题型 4-1-2 窃盗罪与抢夺罪之区别【94 铁路人员、公路人员升资佐级晋员级公路:政风刑法概要与刑事诉讼法概要第 2 题】 ‧4-7
题型 4-1-3 窃盗罪与诈欺罪【103 调特四等调查工作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概要第 1 题】 ‧4-9
题型 4-1-4 窃盗罪与其他财产犯罪之区分、过失偶然防卫【102 升官等荐任廉政刑法与刑事诉讼第 2 题】 ‧4-10
Try again 【94 升官等荐任监狱官、书记官刑法概论第 3 题】 ‧4-12
题型 4-1-5 加重窃盗罪Ⅰ—着手之认定【104 升官等荐任廉政、警察行政、安全保防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1 题】 ‧4-13
Try again 【94 升官等荐任监狱官、书记官刑法概论第 2 题】 ‧4-15
Try again 【96 第二次司特三等监狱官刑法第 1 题】 ‧4-16
题型 4-1-6 加重窃盗罪Ⅱ—侵入住居、毁越门扇【103 警察升官等行政警察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实务第 1 题】 ‧4-17
题型 4-1-7 加重窃盗罪Ⅲ—携带兇器、结伙三人以上【93 军法官刑法第 4 题】 ‧4-19
题型 4-1-8 加重窃盗Ⅳ—结伙三人以上之人是否以完全责任能力人为限【96 第二次司特四等书记官刑法概要第 2 题】 ‧4-21
Try again 【102 普考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2 题】 ‧4-24
题型 4-1-9 亲属间窃盗【93 警察升官等行政警察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实务第 1 题】 ‧4-25
题型 4-1-10 犯意变更—窃盗变强盗【103 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第 2 题】 ‧4-26

第二节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4-28
题型 4-2-1 强盗与抢夺【93 原民四等监所管理员刑法概要第 3 题】 ‧4-29
题型 4-2-2 强盗罪与恐吓取财之区别【106 司特四等书记官、法警刑法概要第 1 题】 ‧4-31
题型 4-2-3 强盗罪—利用原先强制状态取财【95 地特三等法制刑法第 4 题】 ‧4-33
题型 4-2-4 准强盗罪Ⅰ—「当场」【105 身心四等书记官、执达员刑法概要第 4 题】 ‧4-34
题型 4-2-5 准强盗罪Ⅱ—「使人难以抗拒」【103 高考三级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4 题】 ‧4-36
Try again 【97 警特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与刑事诉讼法概要第 1 题】 ‧4-38
题型 4-2-6 准强盗罪Ⅲ—既、未遂判断【106 身心四等执达员刑法概要第 2 题】 ‧4-39
题型 4-2-7 准强盗罪Ⅳ—既、未遂判断【97 高考三级法制、法律政风刑法第 1 题】 ‧4-41
题型 4-2-8 强盗重伤罪【96 升官等荐任警察行政、政风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4-43

第三节 侵占罪 ‧4-47
题型 4-3-1 窃盗罪与侵占罪之区别Ⅰ【102 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第 2 题】 ‧4-47
题型 4-3-2 窃盗罪与侵占罪之区别Ⅱ【96 调特三等法律实务组刑法第 4 题】 ‧4-48
题型 4-3-3 业务侵占罪【93 基警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第 3 题】 ‧4-49
Try again【94 升官等荐任一般行政、法院通译民法概论及刑法概论第 4 题】 ‧4-51
Try again 【107 普考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4 题】 ‧4-52
题型 4-3-4 无身分者得否成立业务侵占罪【102 地特四等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3 题】 ‧4-53
Try again 【106 地特三等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2 题】 ‧4-55
Try again【94 铁路人员、公路人员升资员级晋高员级公路:政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4-56
题型 4-3-5 侵占罪之客体【96 普考法律政风刑法概要第 3 题】 ‧4-58

第四节 诈欺背信及重利罪 ‧4-60
题型 4-4-1 诈欺罪Ⅰ—着手之认定【102 升官等简任廉政、安全保防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研究第 1 题】 ‧4-60
题型 4-4-2 诈欺罪Ⅱ—施以诈术【106 高考三级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4 题】 ‧4-61
题型 4-4-3 诈欺罪与行使伪造有价证券【93 调特三等法律实务组刑法第 4 题】 ‧4-63
题型 4-4-4 诈欺罪与民事债务不履行【94 高考三级法制、政风刑法第 4 题】 ‧4-64
题型 4-4-5 伪造文书罪与诈欺罪【105 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第 3 题】 ‧4-65
题型 4-4-6 诈欺罪与贿赂罪【105 身心三等户政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4-67
题型 4-4-7 诈欺罪与恐吓取财【103 原民四等法警刑法概要第 2 题】 ‧4-70
题型 4-4-8 诈欺罪与过失致死罪【102 身心三等法制刑法第 1 题】 ‧4-72
题型 4-4-9 加重诈欺罪Ⅰ【105 一般警察三等行政警察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1 题】 ‧4-73
题型 4-4-10 加重诈欺罪Ⅱ【106 高考三级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3 题】 ‧4-75
Try again【107 移民行政三等国境执法与刑事法第 2 题第 1 小题】 ‧4-77
Try again 【106 一般警察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第 3 题】 ‧4-78
Try again 【97 普考法律政风刑法概要第 4 题】 ‧4-79
题型 4-4-11 诈欺罪与背信罪【102 调特三等法律实务组刑法第 3 题】 ‧4-79
题型 4-4-12 自动付款设备诈欺罪Ⅰ—「不正方法」【97 第一次司特司法事务官刑法第 4 题】 ‧4-82
题型 4-4-13 自动付款设备诈欺罪Ⅱ【97 地特三等法制刑法第 3 题】 ‧4-84
题型 4-4-14 背信罪Ⅰ【102 调特四等调查工作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概要第 2 题】 ‧4-86
题型 4-4-15 背信罪Ⅱ—以合法事务为限【103 身心三等法制第 4 题】 ‧4-87
题型 4-4-16 重利罪【105 司特四等书记官、法警刑法概要第 4 题】‧4-89

第五节 恐吓取财及掳人勒赎罪 ‧4-91
题型 4-5-1 恐吓取财罪与诈欺罪【103 普考法律廉政刑法概要第 3 题】 ‧4-93
题型 4-5-2 恐吓取财罪之既遂【93 警察升官等行政警察、水上警察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实务第 2 题】‧4-95
题型 4-5-3 强盗取财罪与恐吓取财罪之区别【102 原民三等法制第 2 题】 ‧4-96
Try again【102 一般警察三等行政警察、外事警察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1 题】 ‧4-98
题型 4-5-4 恐吓取财罪—手段与目的应具有合法关联性【97 普考法律政风刑法概要第 3 题】 ‧4-99
题型 4-5-5 掳人勒赎罪 Ⅰ【94 司特四等书记官、监所管理员、法警、执达员刑法概要第 4 题】 ‧4-101
题型 4-5-6 掳人勒赎罪Ⅱ—既遂之认定【107 海岸巡防三等海巡行政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1 题】 ‧4-103

第六节 赃物罪 ‧4-106
题型 4-6-1 赃物之定义、准赃物之范围【96 调特三等法律实务组刑法第 3 题】 ‧4-107
Try again 【107 高考三级法制、法律廉政刑法第 2 题】 ‧4-108
题型 4-6-2 赃物罪Ⅰ【105 司特、调特三等观护人、侦查实务组等刑法第 2 题】 ‧4-109
题型 4-6-3 赃物罪Ⅱ【103 一般警察三等行政警察、犯罪防治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1 题】‧4-110
题型 4-6-4 媒介赃物罪之既遂、准赃物之范围【96 高考三级法制刑法第 4 题】 ‧4-112
Try again【105 司特三等检察事务官财经实务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 2 题】 ‧4-114

第七节 毁弃损坏罪 ‧4-115
题型 4-7-1 毁损债权罪【105 身心四等书记官、执达员刑法概要第 3 题】 ‧4-115
题型 4-7-2 毁损他人文书罪【105 上校转任廉政刑法及犯罪学第 2 题】 ‧4-117
题型 4-7-3 普通毁损罪Ⅰ【102 身心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民法总则与刑法总则第 3 题】 ‧4-118
题型 4-7-4 普通毁损罪Ⅱ【94 铁路人员、公路人员升资士级晋佐级公路:政风刑法大意第 2 题】 ‧4-119

第八节 妨害电脑使用罪 ‧4-121
题型 4-8-1 入侵电脑罪、取得电磁纪录罪Ⅰ【94 调特三等法律实务组刑法第 4 题】 ‧4-121
题型 4-8-2 入侵电脑罪、取得电磁纪录罪Ⅱ【97 基警四等行政警察刑法概要及刑事诉讼法概要第 1 题】 ‧4-123
题型 4-8-3 变更电磁纪录罪—盗取网路虚拟宝物【93 调特三等法律实务组刑法第 3 题】 ‧4-125
 

图书序言

Chapter 1 关于国家法益之犯罪

第四节 脱逃罪

本节重点

一、本罪章所保护之法益是国家司法权之行使,首先较常出现在脱逃罪章的考点是,何者会构成自行脱逃罪(刑§161)的行为主体。简言之,本罪的行为主体为「依法逮捕、拘禁之人」,须为其身体已在公权力拘禁或监督之下,其余情形则无法构成本罪行为主体。举例言之,司法警察(官)逮捕之犯罪嫌疑人、羁押中的被告、在监执行之受刑人、在保安处分处所执行保安处分之人、遭管收之民事债务人、遭行政机关执行合法行政手段而受管束之人。至于私人依刑事诉讼法(刑诉§§87Ⅱ、88Ⅰ)关于现行犯规定逮捕之人,若尚未移交司法机关者,则因未置于公权力拘束之下,而无法成为本罪之主体。

二、另本罪章除规范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自行脱逃之外,亦有规范公务员以外之人及公务员提供脱逃助力之情形,如刑法第162条纵放或便利脱逃罪、第163条公务员纵放或便利脱逃罪,此部分亦具有考试重要性,请读者对于各罪之构成要件加以留意。

题型1-4-1  普通脱逃罪 Ⅰ

【93高考三级第二试观护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2题】

十七岁之某甲,正在少年辅育院中接受感化教育之执行。某甲之二十岁的友人某乙,与某甲通信时,鼓励某甲逃出少年辅育院。某甲受到某乙的信件内容之影响,于是设法逃亡,但是,某甲方才离开少年辅育院数公尺,即被随后追赶而至之管理人员捕获。试问某甲与某乙是否犯罪?如果犯罪,应成立何罪?(25分)

拟答:本题字数约562字

就甲、乙刑责分析之

(一)甲逃离少年辅育院数公尺,随即被管理人员捕获,成立刑法第161条第4项普通脱逃未遂罪

1.主观上,甲对于其依法受少年辅育院执行感化教育之事实有所认识,且决意自该机构之拘束、监督脱逃,具有脱逃之故意。

2.客观上,本件甲在少年辅育院中接受感化教育之执行,系属受保安处分,于此情形下,甲之身体行动自由仍系在公权力监督之下,应属依法拘禁之人 。甲未经有权机关许可,迳自以非法方式排除公权力之拘束而为逃逸,依主客观混合理论,应可认甲已着手脱逃行为,惟本件方才离开少年辅育院数公尺,即被随后追赶而至之管理人员捕获,实际上仍未脱离公权力之拘束、监督,故脱逃行为未遂 ,然刑法第161条第4项设有处罚未遂犯之规定,故甲构成要件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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