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傻瓜開倫敦老爺計程車環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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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艾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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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書作者締造兩項金氏世界紀錄:
  計程車旅行最長距離
  計程車旅行最高海拔
 
  因此開著老爺計程車載辣妹合唱團前進倫敦奧運閉幕式主舞台,接受8萬粉絲歡呼
 
  保羅、強諾和李易這三位好友點擊「購買」一輛最有倫敦特色的老爺計程車時,對未來有何遭遇毫無概念。他們開著計程車離開倫敦奔向雪梨,到過人跡罕至之地,以及世界上最危險致命的區域。接著又從澳洲橫越太平洋,跨過美洲,經大西洋抵達家鄉,儘管困難重重,他們繞了地球一圈,累計了43,000哩的旅程,並刷新了兩項世界紀錄。從與伊朗秘密警察相爭不下,到僥倖逃離塔利班,這三人的故事總是叫人捏把冷汗。來吧!隨著作者帶您踏上刺激緊湊的旅程,感受恐懼,享受樂趣,也見見這輛計程車沿途搭載的百名乘客。
 
佳評如潮
 
  如果我年輕些、勇敢些,而且有點兒失心瘋,就會像他們這樣上路旅行。——比爾.布萊森(Bill Bryson),英美暢銷作家,著有《別跟山過不去》(A Walk In The Woods)、《哈!小不列顛》(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一腳踩進小美國》(The Lost Continent)、《歐洲在發酵》(Neither Here, Nor There)、《澳洲烤焦了》(Down Under)、《比爾.布萊森的大不列顛碎碎唸:原來,英國跟你想的不一樣!》(The Road to Little Dribbling: More 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他的科普著作《萬物簡史》(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獲得艾凡提斯獎(Aventis Prize)和笛卡兒獎(Descartes Prize),為英國十年內非小說類書籍銷售的第一名。
 
  你大學畢業後都幹了什麼?找份無聊的辦公室工作,還是開一輛老爺計程車全球跑了43,000萬哩?海明威說,清醒時要兌現醉話。這幾個傢伙遵循教誨,籌到兩萬英鎊,還刷新兩項世界紀錄。酷斃了。——安迪.帕森斯(Andy Parsons) ,英國知名喜劇演員兼作家。
 
  既搞笑又胡鬧的超刺激歷險——只要擁有瘋狂構想加過人膽識,你就可能成功。——萊維森.伍德(Levison Wood),英國陸軍軍官兼探險家、作家與攝影師。曾於2013年花了9個月的時間,從盧安達開始徒步走遍整條尼羅河。
 
  激勵人心的故事,夾帶活力和幽默感。——雷諾夫.費恩斯爵士(Sir Ranulph Fiennes),英國探險家與作家。為史上第一位經陸路到過南北極的人,也是第一位徒步穿越南極洲的人。 並於65歲高齡登頂聖母峰。
《時光織錦:穿越百年的城市脈動與記憶迴廊》 第一部:霧鎖泰晤士,蒸汽與煤灰中的啟蒙之光 (1888 – 1914) 倫敦,十九世紀末的鋼鐵心臟。 當維多利亞時代的華麗外衣下,工業革命的塵埃正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覆蓋着每一個角落時,這座城市如同一個巨大的、永不停歇的熔爐。我們的故事,從白教堂區(Whitechapel)一條陰暗的小巷開始,那裡,空氣中瀰漫着劣質杜松子酒、汗水和即將到來的變革氣息。 主人公亞瑟·芬奇,一位初出茅廬的年輕記者,懷揣着對「真相」近乎偏執的渴望,在倫敦的迷宮中摸索前進。他不是那種熱衷於宮廷秘聞的文人,他關注的是蒸汽機的轟鳴背後,那些被社會邊緣化的聲音——那些在煤礦深處掙扎的童工,以及在東區工廠裡日夜不休的紡織女工。 芬奇的導師,是年邁的印刷匠伊萊亞斯·格雷夫斯。格雷夫斯先生是個老派的工匠,堅信鉛字排版的力量能夠撼動帝國的基石。他的印刷所裡,堆滿了泛黃的政治傳單、激進的社會主義小冊子,以及芬奇自己偷偷撰寫的、充滿尖銳批判的街頭紀實。 本書的開篇,聚焦於倫敦交通系統的劇變。隨著第一批電動電車和內燃機出租車的試驗性引進,傳統的馬車夫階層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芬奇深入馬車夫工會的秘密會議,記錄下他們在面對科技進步時的恐懼、憤怒與徒勞的反抗。他筆下的倫敦,不再是霧都的浪漫化身,而是階級鬥爭與技術革新激烈碰撞的戰場。 在這一階段,芬奇與一位名叫莉迪亞·霍爾的女性攝影師相遇。莉迪亞使用笨重的早期柯達相機,捕捉那些不願被記錄的瞬間:排成長龍等待救濟的流浪漢、富人區晚宴後散去的喧囂、以及在泰晤士河上如幽靈般穿梭的駁船。兩人的合作,將文字的力量與影像的衝擊力結合,他們的作品悄悄地在知識分子的小圈子裡流傳,成為對維多利亞時代虛偽面具的無聲控訴。 轉折點: 1905年,一場突如其來的罷工運動在碼頭爆發,引發了政府的強硬干預。格雷夫斯的印刷所因此遭受了不明身份者的突襲,鉛字散落一地,部分手稿被焚毀。這場暴力事件迫使芬奇和莉迪亞意識到,僅僅記錄是不夠的,他們必須找到一種更持久、更具穿透力的方式來傳播他們的「城市真相」。 第二部:戰火邊緣的浮光掠影 (1914 – 1925) 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徹底改變了倫敦的面貌。和平的假象被撕裂,城市被捲入一場全球性的瘋狂。芬奇作為戰地記者被派往西線,但他的心始終懸在倫敦。這段經歷,讓他從一個城市觀察者,轉變為一個直面人類極限的記錄者。 當他回到飽受空襲陰影籠罩的倫敦時,他發現城市如同經歷了一場集體的精神創傷。那些曾經引以為傲的工業設施,如今成為了敵機的首要目標。莉迪亞則留守城中,她將鏡頭對準了後方:那些在兵工廠裡代替男性勞作的女性,以及在療養院裡等待戰死沙場的愛子歸來的母親。 「計程車」的隱喻: 戰後,城市的重建伴隨著一種新的節奏。隨著汽車製造業的成熟,倫敦的黃色計程車開始真正意義上成為這座城市移動的標籤。芬奇開始觀察這些車輛的駕駛員。他們是戰後社會最複雜的群體:退役軍人、失業工人,以及那些試圖在戰後混亂中抓住一絲經濟機會的投機者。 他與一位名叫阿爾伯特·布萊克的資深黑色的士司機建立了聯繫。布萊克曾是馬車夫,現在是第一批擁有執照的內燃機出租車司機之一。他熟悉倫敦的每一條小巷,每一個秘密的後門,以及每一位常客的身份——從走私菸草的商販到試圖掩蓋醜聞的政客。布萊克成了芬奇的移動觀察站。通過布萊克的視角,芬奇看到了戰後英國社會的表層繁榮下,潛藏著的經濟蕭條和道德的鬆動。 書中詳細描繪了20年代爵士樂在蘇荷區的興起,那是對舊有秩序崩塌的一種狂野慶祝。芬奇在記錄這些地下俱樂部的同時,也敏銳地察覺到,新興的資本力量正試圖將這些自發的文化運動,納入商業化的軌道。 第三部:迷霧中的新秩序與記憶的重塑 (1926 – 1939) 進入二十年代末期,倫敦的城市規劃和文化景觀迎來了劇變。老舊的煤氣燈被電力取代,泥濘的街道被柏油覆蓋。但隨著「進步」的推進,許多承載着歷史重量的街區卻面臨著被拆除的命運。 芬奇,此時已是一位小有名氣的社會評論家,他開始質疑這種「現代化」的定義。他意識到,城市不僅僅是建築和交通工具的集合,更是一代又一代人生活軌跡所編織成的無形記憶網絡。 他與莉迪亞合作出版了一本名為《消失的輪廓》的攝影集,通過前後對比的影像,揭示了城市面貌變遷的殘酷性。他們將鏡頭聚焦於那些被遺忘的場所:倒閉的蒸汽磨坊、被填平的運河、以及即將被高樓大廈吞噬的老式市場。 倫敦作為中轉站: 隨著全球化貿易的加劇,倫敦港口迎來了來自世界各地的移民。芬奇和莉迪亞開始關注那些乘船抵達泰晤士河畔,並以倫敦為中轉站,繼續前往北美、澳大利亞等新大陸的家庭。這些「過客」的目光,總是停留在遠方,這與那些固守著倫敦舊日榮光的人們形成了鮮明對比。計程車司機布萊克,成了接送這些迷茫旅人的重要媒介,他見證了無數次告別與希望的交織。 尾聲:不安的預感 隨著1930年代的到來,經濟大蕭條的陰影籠罩了整個歐洲。倫敦的街頭出現了更多示威遊行,以及對極端意識形態的盲目追隨者。芬奇和莉迪亞的記錄變得愈發沉重,他們不再只是讚美城市的韌性,而是警惕著潛伏的危機。 故事在1939年夏末戛然而止。最後一章,筆墨聚焦於計程車司機布萊克在空曠的街道上等待著,他知道,那場席捲歐洲的戰爭陰影,很快就要投射到這座曾經傲慢的帝國首都之上。城市彷彿進入了一種屏息以待的狀態,過去百年的喧囂和積累,即將迎來一場徹底的洗禮與重構。本書旨在描繪,在一座偉大城市不斷變化的物理層面之下,其靈魂是如何透過普通人的視角、交通工具的變遷以及記憶的掙扎,完成自我定義與延續的史詩。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保羅艾契(Paul Archer)
 
  保羅.艾契(Paul Archer)從十七歲開始進行了許多探險活動。他創立並營運膽大包天公司(Daredevil Project),這是一家組織惡作劇式任務競賽的公司。他居住在英國倫敦。
 
強諾艾里森(Johno Ellison)
 
  強諾.艾里森(Johno Ellison)十八歲時加入英國皇家空軍,擔任直升機飛行員,之後進大學讀書,他現在是自由產品設計師。目前居住在馬來西亞吉隆坡。
 
譯者簡介
 
季晶晶
 
  美國南加州大學公共行政碩士,曾任加拿大RBC銀行西溫分行營運襄理,回台後轉任編譯,譯有《價值主張年代》、《成長駭客行銷》、《從0到1》、《顧客大反擊》、《一開口,就說不:談判必勝14策略》、《經營成長策略》等書。。

图书目录

佳評如潮I
作者的話IX
前言XI
01  絕不要在酒吧裡計劃冒險001
02  鐵石心腸漢娜007
03  不迴轉013
04  發情荷蘭貓 017
05  漢娜不見了023
06  香藥和嬉皮027
07  嬉皮風打扮的耶誕小精靈031
08  向東行039
09  俄羅斯傳統!043
10  舉杯賀國際友誼!053
11  莫斯科牢獄藍調 059
12  廢墟城市065
13  天體國!069
14  週一上午聽金屬樂075
15  車險綠卡079
16  乎乾啦!083
17  發不出音的地名089
18  右轉恐難保命095
19  露營奇遇 101
20  禁酒國家的特釀酒105
21  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壞了111
22  秘密警察117
23  遺棄垂死老人125
24  被伊朗驅逐出境 131
25  武裝護衛135
26  東方野地的警車追逐141
27  綁架!147
28  別緊張153
29  在印度就躲不掉的事161
30  失蹤人口169
31  印度龐德175
32  李易列清單181
33  爬聖母峰185
34  謝謝,你好,柴油193
35  破紀錄199
36  綁架弗雷德203
37  排球戰略207
38  玩輪胎漂流215
39  寮式醫療照護221
40  抵達終點再回頭?229
41  敲定商業協議235
42  威爾斯大塊頭241
43  檢疫247
44  給修車師傅小費要大方253
45  終點還遠著257
46  捲餅、麥芽酒、扳手265
47  「你們的計程車超牛逼」267
48  脫星和漢堡273
49  重裝雜誌27750 
50  美利堅沙拉摔角285
51  花10萬美元打車289
52  伯利恆小鎮293
53  邊境遇上麻煩301
54  與柏林夜店續前緣307
55朝家奔去313
後記321
致謝325

图书序言

  • ISBN:9789869558785
  • 叢書系列:旅行課
  • 規格:平裝 / 356頁 / 14.8 x 21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图书试读

作者的話
 
  這是我們三個人的故事,由兩人執筆。整本書從頭到尾,強諾(Johno)都會用這個字體,而保羅(Paul)用這個字體。
 
  兩人同時發聲寫一本書是一大挑戰。三個人則超出我們的能力範圍,所以我們的第三名成員,李易(Leigh),多半默不作聲(除了後記之外),但他對此行的貢獻不亞於我倆。
 
  這個故事是關於三個20歲出頭小夥子開輛老爺車去歷險,路上發生的故事。沒什麼了不起。不精明厲害,很可能應該被視為環遊世界的錯誤示範,但(不幸)本書所載均為事實。部分人名已被更改,以便保護我們沿途遇見的人。
 
前言
 
  那些士兵看起不確定該怎麼辦,不像遇過這種狀況。
  「讓我們過邊境,你們這群阿呆⋯⋯!」
 
  離得最近的那名士兵向後躍,不讓把頭伸出車窗、臉紅脖子粗的澳洲佬碰到他。那些沒被澳洲佬大吼大叫嚇到的其他人,握著AK-47突擊步槍往前擠。
 
  我怎會落到這步田地?在伊朗和巴基斯坦交界的俾路支沙漠(Baluchistan desert),我坐在一輛車齡20年的倫敦老爺計程車裡,身旁是搭便車的澳洲佬,他臉紅脖子粗,正想與一群武裝士兵打架。
 
  哦,對,沒錯,我聽了白癡朋友保羅的話。但如今他人呢?早走了。
  我閉上眼睛,想在混亂時刻暫時放空。
 
  再睜開時眼前全沒變。透過髒兮兮、有裂痕的擋風玻璃,我看到的仍是一綑綑的鐵絲刺圈,標示我們的終極目標,那個無比重要的邊界。
 
  汗水從我稀疏的鬍鬚滴下。
 
  我疲倦看向儀表板上的指針;引擎溫度似乎持穩,但油剩不到一半。想越過邊界還要大力仰仗這部老舊不堪又已長途跋涉的計程車不拋錨。此後的350哩路,是曝曬在50度高溫下、被塔利班控制的沙漠區。我的兩個至交好友遠在千百哩外,把我留下來,橫越這片最近發生過連串綁架、毒品走私和強盜案的荒蕪之地,還有一名似乎存心想害我倆被捕或發生更糟境遇的乘客。
 
  那個澳洲佬又開始了:「我要殺了你。你這阿呆⋯⋯」
  天殺的,我到底怎會落到這步田地?
 
  3年前的千哩外,另一輛老爺計程車疾駛在雨淅瀝瀝下的伯明罕快速道路上:
  「今晚忙嗎?」
  這傢伙被同樣的問題折騰了不少次吧?
 
  我並不真的在乎答案,他很清楚。我確定他也不在乎,但大家都是這樣開始閒扯淡的。他的答覆和給其他透過塑膠隔板付費孔問了同樣問題的人一樣:淡定評論交通流量、提及哪家夜店謝絕最多來客、感嘆一下最近的道路施工。
 
  我說:「酷。」然後重回陶陶然的感覺,克制自己別唐突開口問他何時下班。
 
  我打扮得像木偶劇《雷鳥神機隊》(Thunderbird)的成員。原因不復記憶,但我不擔心,因為派對裡其他人也都穿得很炫。我原本微醺而已,一直到被拉去拼酒,現在則堂堂進入「覺得那棵樹爬得上去」的興奮莽撞酩酊狀態。
 
  我雷鳥靴上緣的那圈黃色絨毛,已經因為夜店地板上的汗水、啤酒、嘔吐物、血汙、塵土和藍色甜酒,變得黑不溜丟。這些東西都不是黑色的,混在一起卻變成一種黑色黏液。考慮了幾秒鐘這個大哉問,直到我的意識重新回到這輛計程車怎麼跑了好久還沒載我到家的問題,家裡有溫暖的床——以及明天的宿醉——在等我。車資愈跑愈高了,不可置信的高。
 
  今晚稍早,我曾和最要好的朋友李易討論,畢業後想做什麼。啤酒灌下去,點子開始浮現;他想開車去歷險——「買張機票環遊世界卻只停留六個地方,是娘們做的事。」——而我覺得他說的事好像挺有趣。
 
  5分鐘後,計程車司機和我在快速道路上打屁,我開始好奇,搭計程車可以搭多遠。也許有人創下世界紀錄?擁有這種世界紀錄挺值得的!比不上百公尺短跑最快,或極地歷險與登山紀錄⋯⋯但絕對勝過全球最長指甲,或在全是燉豆的浴缸裡泡得最久⋯⋯
 
  「多少錢?」
 
  車子終於停在學生公寓外面,我像被打劫了。我考慮要聯絡金氏世界紀錄,說剛打破世界紀錄,搭了一程史上最貴的計程車。
 
  一進門就聽到葛瑞格(Greg)在他房裡打呼,而強諾房間上了鎖。當強諾鎖門,最好別理他在做什麼——更別談去打擾他——所以我進廚房搜括冰箱了。
 
  和保羅住有時是個大挑戰。他有獨特的大嗓門,似乎能刺透所有其他聲音。去年有幾次,保羅比我晚回家,還帶朋友過來。他們坐在我們簡陋的起居室批判社會,我能聽到他們全都壓低聲音⋯⋯保羅除外,整段對話就他的那一部分清晰可聞,即使是在我樓上。
 
  然而,今晚不同。似乎有個不一樣的聲音飄下樓,穿透我的門。我睡意濃,不確定有沒有聽對。那個聲音說:
 
  「⋯⋯群居可能導致特定問題⋯⋯」
  我從床上坐起,豎起耳朵,想聽這個陌生人講更多。
  「⋯⋯而不是下蛋⋯⋯」
  蛋?我套上睡袍冷得發抖。但我必須調查清楚。
  「⋯⋯通過媽媽毛皮,拉向她腹部的育兒袋⋯⋯」
  我睏乏地打開房門,爬上樓梯。上面在幹什麼?
  「⋯⋯上一季的小袋鼠現在都快獨立了。」
  打開起居室門時,我沒想到眼前的畫面。
 
  我最要好的朋友兼室友,一名20歲男子,穿的像《雷鳥神機隊》裡約翰.崔西(John Tracy),正狼吞虎嚥一塊披薩,緊盯著電視上英國廣播公司節目主持人大衛.艾登堡(David Attenborough)配音的袋鼠紀錄片。
 
  我並不是有耐性的人。
  「搞什麼鬼,你不能轉小聲點嗎?」
  他的眼睛沒離開螢幕。
  「抱歉,遙控器不見了⋯⋯但來看這些袋鼠⋯⋯牠們太神奇啦!你知道袋鼠寶寶住在育兒袋直到九個月大嗎?」
  「我不在乎,保羅,我在睡覺。」
  「兄弟!」他突然轉頭面向我:「我們開計程車去澳洲!」
  週二凌晨兩點碰上酒醉的《雷鳥神機隊》,叫我開車繞半個地球,所以,我很自然的做了每個人都會做的事。
 
  草泥馬的我叫他別犯蠢,上床睡覺去。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带给我的冲击,更多是在情感层面上。标题里的“傻瓜”二字,其实是一种褒义,它代表着那种不被世俗的功利心所累,敢于用最纯粹的热情去拥抱世界的人。我总觉得,真正的旅行不是为了收集护照上的签证,而是为了体验那种被未知挑战时的那种忐忑与兴奋并存的感觉。这群人开着一台“老爷计程车”——这种略显笨重和过时的工具——去环游世界,这本身就传达了一种强大的信息:工具的优劣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出发的意愿有多坚定。我希望看到他们如何处理旅行中的挫折与孤寂,那些在漫长旅途中难免出现的自我怀疑,是如何被他们彼此的陪伴和对目标的执着所驱散的。这种关于“人与人之间”的连接,远比那些异国风光来得更有价值和耐人寻味。

评分

读完之后,我有一个很强烈的感受,就是作者对那种“在路上”的哲思拿捏得非常到位。这不仅仅是一场物理意义上的环球旅行,更像是一次对现代社会快节奏生活方式的反思。那辆老旧的、自带慢节奏属性的伦敦TAXI,本身就是一个强烈的对比符号,它象征着一种被时间遗忘的、更注重过程而非终点的态度。我很好奇,当“三个傻瓜”面对着全球化的便利和效率时,他们是如何坚持用他们那台“老古董”去丈量世界的。这种坚持本身就带有一种对既有秩序的温柔反叛。我尤其关注旅途中那些“意料之外的插曲”,比如他们在某个偏僻小镇上,因为计程车出了状况而被迫停留数日,期间与当地人建立了深刻的连接。这种因“不完美”而带来的“完美邂逅”,往往是旅行文学中最动人的部分。我期待书中能有细腻的笔触去刻画这种“慢下来的力量”,以及如何从看似荒唐的旅程中提炼出人生的真谛。

评分

从文学性的角度来看,这本书的叙事结构如果处理得好,会非常具有可塑性。它不该是线性的时间记录,而更像是一张由无数小故事编织成的挂毯。每一个国家、每一个城市,都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片段”,它们可能因为一个突发的事件——比如计程车坏了、遇到一个奇怪的当地习俗、或者仅仅是因为一场大雨——而被串联起来。我期待作者能用非常生动的笔触去捕捉那些转瞬即逝的文化瞬间,那些只有真正深入当地才能体会到的细节,比如某个小吃摊的味道、清晨市场的声音、或是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处理问题方式的微妙差异。如果能用一种略带自嘲的口吻来讲述这些冒险,让读者在会心一笑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对世界的尊重和热爱,那这本书的层次感就出来了,它就超越了单纯的游记,成为了一部充满生活智慧的寓言故事。

评分

说实话,我买这本书的时候,是冲着“英国经典元素”去的。伦敦黑色出租车,那标志性的方正造型和内部空间,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符号。我设想,这群“傻瓜”是如何将他们有限的资源,改装或利用这辆车来完成史诗级的壮举的?是充满了机械师式的DIY精神,还是充满了随遇而安的乐观主义?我特别想知道,在面对不同国家的交通规则、燃料供应、甚至海关检查时,他们是如何运用那套“傻瓜式”的幽默感来化解危机的。这种情境喜剧般的设定,如果处理得当,会比任何精心策划的探险都要精彩。我更倾向于那些关于“如何搞定”的细节描写,比如如何找到一个能修英国老车的技工,或者如何用肢体语言和蹩脚的当地话语来完成复杂的任务。这本书如果能成功地将英式幽默的克制与全球旅行的野性结合起来,那绝对是佳作。

评分

这本书的标题真是太吸引人了,光是“三個傻瓜”和“倫敦老爺計程車”这两个元素放在一起,就让人忍不住好奇他们到底会闹出什么笑话。我猜想,这肯定不是一本严肃的历史或者地理著作,更像是一部充满荒诞和幽默的公路冒险故事。想象一下,几个看似不太靠谱的人,驾驶着一辆可能随时抛锚的经典伦敦TAXI,横跨欧亚非大陆,那种画面感简直太强烈了。我特别期待作者是如何描绘这些“傻瓜”在旅途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他们会不会因为语言不通而闹出啼笑皆非的误会?那辆老式计程车又会在哪些意想不到的地方“罢工”,迫使他们展现出惊人的应变能力?我希望看到那种深入当地生活、贴近普通民众的描写,而不是走马观花的景点打卡。如果能带出一些关于友情、梦想和“傻气”带来的纯粹快乐,那就更完美了。这本书的潜力在于它能够用一种非常接地气、甚至有点“胡闹”的方式,带我们进行一场精神上的环球旅行,让我们暂时逃离日常的循规蹈矩,去感受那种“说走就走”的洒脱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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