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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與腦神經科學
司法院大法官(104年10月出任) 黃虹霞
(前略)
《暴力犯罪的大腦檔案》一書提供給我非常多的啟示、反省與新知,比如:
1.演化的影響深遠,自私、利他都是演化的產物;犯罪行為與生物演化可能有關,群體反抗犯罪行為也與生物演化有關;是不是因此,死刑存廢正反意見爭議沸沸揚揚?
2.有其父必有其子,有科學上的跡證;但是壞竹出好筍,也有事例。天才與白痴可能只是一線之隔,作者指出無懼與有勇、暴力犯與自我犧牲的英雄間有其生理相似性。
3.行為的突然改變可能與腦功能異常有關;相同的腦傷也可能有不同的結局(蓋吉與西班牙蓋吉的事例),關鍵在環境因素差異,歸功於家人愛的支持力量(愛情克服一切)。
4.作者歸納得出若干犯罪行為之生理特徵,如腦功能缺失、靜止心跳率(恐懼制約)高低、多巴胺濃度高低、血清素濃度高低等等,可能與暴力行為相關,而且進一步分析如何有關(因此較具信服力);但作者也提醒只是可能相關,不等於是犯罪暴力的原因,並稱「基因與暴力行為之科學探索只是剛剛抓搔破皮而已,不知道的還多得多」及「科學研究最怕過度簡化真相」等等,作者的嚴謹科學研究態度,足堪法律事務處理之借鏡。
5.作者還區分反應式攻擊行為(受到刺激)與主動式攻擊(謀殺),兩者的分別從腦造影影像可以看得出來,這在刑事審判上量刑時是有意義的(同樣是殺人,前者可能因惡性較輕而量刑較低,後者則因預謀而量刑較重)。但作者把重複性暴力犯罪當作疾病看,以一般人之觀點,假如由社會安全的角度出發,重複性暴力犯罪的危害不是更高更大嗎?不罰或輕罰如何杜悠悠之口?
6.書中也揭露一些難以接納的案例,除了有犯罪而無罪惡感之人外,竟然還有從別人的恐懼中得到快樂的人。「快樂的珍」讓我思考她應該被依刑法第19條判決無罪嗎?刑法第19條規定在今日應該如何適用?
7.男女大腦不同,在本書中也肯認男性比女性更反社會,更愛犯罪,這與大腦結構不同有關。
8.除了基因,打從娘胎起的環境因素,如母親吸毒、抽菸(包括二手菸)、喝酒、營養不良、出生過程難產、親子關係不良、乏人照顧、經常搬家等等都與暴力犯罪相關。作者認為嬰兒與母親的聯結,家人(保母、兄姐)的愛非常重要,是生命早期的關鍵時刻。
9.作者舉例說明生物影響並非不可逆轉,主張暴力是公共衛生課題,若能採取預防措施(早期發現個案腦缺失,施以治療),除了可以直接救助該個案行為人,避免無辜者受害之悲劇發生外,從醫療支出及社會成本角度觀察,對整體社會也比較有利。作者分析有相當見地,但畢竟尚無犯罪行為,在公共衛生課題上之處理自應謹慎,個案保護之旨不宜偏離。
10.作者認為環境豐富可以減少暴力犯罪,故而營養不只是人道上的吃不吃得飽(溫飽)問題,而是涉及社會安全的議題。對孩子早期的努力可以減輕未來的犯罪(作者認為魚類所含的亞米茄三對防止個人暴力傾向有助益),這讓我聯想到學校營養午餐及對原住民學童的餐點補助。
11.書中還討論了性侵犯的去勢、化學去勢及假釋問題。腦造影設備已經相當普遍,在假釋處理作業中是不是要考慮加入腦造影分析呢?
12.作者以「自由意志到底有多自由」出發探討自由意志,並提出自己之看法,但也強調一個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13.第409頁強姦殺人犯佩吉給法庭的一封信,第432頁金科案法官宣讀判決時所說的話,以及第463頁至464頁柏林大學史特瑟教授的話,看了在我腦中久久不去,陷入沈思……。 這是一本值得法律人讀的書,也推薦給父母及教育人員,因為只有了解原因才能解決問題。這本書讓我們了解暴力犯罪行為的成因,了解了,才可能對症下藥,既幫助腦功能失常的孩子,也避免我們的孩子無辜受害。祝福大家,願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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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象牙塔裡的知識分享社會,造福群眾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黃富源
(前略)
這本書可讀性極高,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雷恩教授的筆法精煉且引人入勝,在撰述這本書時將普羅大眾設定為本書的閱讀群之一,所以雷恩教授自己說,他將自己設想為化身博士(Jekyll-and-Hyde),然後開始探討起人類千古以來就在探求的重大議題:人為何會犯罪?飽學的雷恩教授從孩童成長歲月裡的環境和遺傳因素一一分析,層層解構,推論出累積這些因子,再加上日後成長歲月中的社會負因,復以我們的社會不幸地缺乏了偵測和治療這些潛在犯罪者的機制時,這些先天失調的人就會變成犯罪者。雷恩教授的分析除了理性的思考外,更有著偵探小說般鍥而不捨的懸疑氛圍,因之會吸引讀者,廢寢忘食地讀完一段接著一段的章節,終於卒讀全書方止。
一般讀者會好奇,在於本書有實境呈現,比如雷恩博士在前言中即以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攻擊案為例,抽絲剝繭地反詰自己在攻擊事件發生的當下,如何處置的每個環節,過程緊張逼人,互動場景宛如電影,連續情節又極富張力,雷恩博士非刻意經營的文筆,卻驚人地形成動態緊湊的現場重現。
抑有進者,對專業的學術工作者和實務工作者而言,博學的雷恩教授也提供了非常生動的討論議題,諸如犯罪和暴力生物學在個體攻擊行為發動的剎那,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這些具體的行為有合理的解釋嗎?最新的生物學研究有什麼樣的發現?被害人所採取的行為,縱使是一位如雷恩博士一樣專業的學者,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反應?這種反應是安全的嗎?甚至實務工作者還會思考到,如此現象犯罪者的法律責任為何?毫無疑問的這是一本深淺皆宜,兼顧實務與學術兩端的好書!
第二,整本書譯筆流暢,用語精妙,不但容易吸收,而且在閱讀過程中,處處可以看得見洪蘭教授的用心。由於洪教授所學即為心理學與認知科學,尤其對大腦神經系統的研究,迭有研究發表,最近幾年對犯罪行為與神經醫學的研究也非常投入,在國際間已有多次發表,她願意從事這方面的翻譯工作,確是不二人選,也令人振奮。洪教授在翻譯界是眾所周知的人物,已經翻譯過五十多本心理學與生命科學方面的書籍,身為洪教授的後學兼粉絲,幾乎是每本都讀過,除了佩服其扎實的學術基礎外,更尊敬她為自己「深耕教育,推廣閱讀」的理想,數十年如一日,不計毀譽,打拚奮鬥的精神!這本書的問世,再一次證實了兩位教授,能夠將象牙塔裡的知識分享社會,貢獻國家的能力和堅持。
第三,這本書並不迴避深沉的人性探討,更直接觸及到人本與倫理的部分,再一次地兩位教授的文筆相輔相成,將如此複雜的問題,處理得條理井然,剔透分明。基本上本書主張造成犯罪的原因,是社會因素與生物力量交互作用的結果,並沒有生物決定論的偏見,但是對以往犯罪學界長久以來,對犯罪生物學的輕視提出了嚴肅的修正。延續這樣科學的辯證態度,對於自由意志的質疑,本書是以更新更嚴謹的證據,反覆地以實驗和研究發現來佐證他們的觀點,這種負責的態度,對此一領域的學術工作者和教育者而言,無疑是提供了一種最佳的教案和議題,一方面可以就本議題,在所呈現的文獻上深入探討,更可以提供讀者未來進一步選擇延伸的研讀素材與方向。這本書不但是值得現在出版時讀,更值得在未來深入研究類似議題時,精細地對照地讀!
雷恩教授四百多頁的原著,擇其精要,消化其重點,仍是四百多頁的中文鉅著,但是透過洪蘭博士融會貫通地翻譯,一本純中文、字句清新洗練、內容豐富的著作,已經呈現在我們面前。對於專業的學者專家和實務工作者,這本書將會有具體的幫助;對於初學者和一般讀者,在未來的社會安全的探索與日常生活對犯罪的防範對應上,這本書也將有極大的啟示與收穫。有限的文字無法表達我個人對雷恩教授、洪蘭教授的尊崇和對此書的欣賞,謹於本書出版前夕,撰文推薦!
譯者序
從大腦中尋找犯罪的可能性並加以預防
洪蘭
(前略)
犯罪是一個複雜的行為,它很像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說的:「每個幸福的家庭都相似,不幸的家庭則各有不同的故事。」每個犯罪人背後都有不幸的故事。過去,犯罪學家從社會大環境中尋找犯罪原因,現在,神經學家可以從大腦中尋找犯罪的可能性,知道原因就可以預先防範了。
雷恩教授到美國時,很幸運地找到南加大的教職,這是一所校友很肯捐錢的私立大學,所以研究經費充裕,讓他有先進的功能性核磁共振儀可用。加上學校附近有好幾所大型教學醫院,如加州大學洛杉磯校區(UCLA)及爾灣校區(UC Irvine)的醫學院都在方圓五十英里之內,人才濟濟,很容易找到會使用掃描儀的助理,使他得以收集到很多謀殺犯、死刑犯的大腦圖片,這是很多人可望而不可得的珍貴資料。
因為各項條件的成熟,犯罪學從以前的單一領域變成跨社會、生物學領域的一門學問,越來越多的刑事法庭找神經科學家去作證,而保守的法界也敞開大門,開始接受人的行為是來自大腦的決定。書中有一段關於「人有沒有自由意志?」非常精彩,七○年代我在加州大學時,從實驗上就知道大腦是比你先知道的,但是把它用到殺人犯的定罪上,卻是過去從來沒想到的;讀者可以搭配法國神經學家Stanislas Dehaene的《意識與大腦》(Consciousness and the Brain)一書一起閱讀,理解實驗的過程你才會被說服人是沒有自由意志的。
犯罪跟疾病一樣都是預防勝於治療,但是沒有找到犯罪的原因就無法對症下藥,當然也就達不到藥到病除的效果。本書中將犯罪的原因從基因、營養、大腦損傷、社會環境,一一詳細說明,並佐以實驗證據,是我多年第一次看到,扎實有科學證據支持的犯罪理論與防治實踐的書。在冬天的早上五點鐘要離開溫暖的棉被起來工作,若沒有意志力還真不容易做到,這一點我很感謝父親從小對我們的訓練,他不准我們虎頭蛇尾、有始無終。不過我偶爾也會有「眾人皆睡我獨醒」,何苦來哉的念頭,只希望這本書的出版能為臺灣的獄政、犯罪率,尤其是性侵犯藥物治療的觀念打開一條路。
雷恩教授一再強調,連續性侵犯是大腦裡的病,行為治療的效果很小。對高血壓我們服藥控制,為什麼不可以也讓性侵犯吃藥,用藥物控制他的性衝動,而要把他關在監獄中浪費老百姓的納稅錢,或讓他假釋出來繼續加害無辜的女孩呢?一個觀念的改變需要兩個世代,但是登高自卑,行遠自邇,現在若是不做,下一代仍然要受害。希望這本書能帶給大家不同的犯罪觀念,更希望立法委員能夠好好的閱讀後,修訂並加強我們對受害人的保護法。當大聲疾呼給性侵犯服藥不人道時,請想一想被強暴的受害人,她一生的人道又在哪裡?
最近有個性侵犯服刑期滿即將出獄,但是他在獄中並未受到教化,現在他要被放出來了,各縣市的婦女團體都很緊張;看到她們一週開三次緊急會議,不知把他放在哪裡好時,我心中在吶喊:給他藥物吧!打一針,他可以控制他的行為三個月,作者在書中說得很清楚了,不打針,他不可控制的性慾可能就會繼續加害其他人。為何放著科學上已證明有效的路不走,皮包裡去放電擊棒、辣椒水,萬一來不及拿出來用呢?
這本書裡的知識對犯罪防治很有建設性,例如作者以實驗的證據來說明如果增加孕婦和孩子的營養,母親在懷孕時不要抽菸、喝酒,一些衝動型的暴力犯罪就可以減少,而這些預防並不是困難的工作,幾乎只要有心就可以做得到。在高雄發生大寮監獄六名犯人挾持典獄長,最後全部飲彈自殺後,我更覺得這本書對臺灣整個社會的秩序、人民的居家安全感會有幫助。
我們在實驗中看到,大腦產生觀念,觀念引導行為,行為產生結果以後,回過頭去改變大腦。所以要改變一個人,一定要從觀念著手。預防勝於治療,改變觀念又比強制執行有效。教育是改善世界最勇猛的武器,一切從教育做起,觀念改變了,心就動了,手就動了,事就成了。
誠心希望臺灣社會能夠變得更和諧更安全,預防犯罪是防止犯罪的唯一方法,就像維持健康是不生病的唯一方法一樣。對大腦功能的深度了解,使預防犯罪變成你我都可以著力的事。希望這本書讓天下父母了解教養孩子成材是天職,即使不能成材至少不能危害社會。做父母不需十全十美,但必須盡心盡力;當每個人都盡到教養下一代的責任時,犯罪的人自然就減少了。
作者序
今天是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費城熱得像地獄的鍋爐架似的,辦公室的冷氣機卻正好壞掉,無可奈何,我只好回家裡樓上的書房寫這篇序。下午本來應該和芝加哥來的攝影團隊錄一段有關犯罪的紀錄片,但一早他們就發現攝影設備被偷了,所以錄影也只好作罷。在隨時都有人犯罪的費城,這不令人驚奇,昨天我就因為家裡遭小偷和兩位警探─賴登(Lydon)和波以耳(Boyle)─談過話。從香港飛過半個地球才在半夜返達家門,卻發現被小偷闖空門,幸好我的資料都隨身帶著,也是為什麼我還敢住在費城西區的原因之一。
環顧書房,牆上擺滿了各種犯罪和暴力的第一版書或絕版書,幸好小偷不要這些珍貴的書,我想他大概對犯罪的原因沒有我那麼感興趣。不過這些不是我的書,而是我搬進來之前的七十五年間,歷任屋主的收藏;大部分是世界著名的犯罪學家伍夫岡(Marvin Wolfgang)的手筆,他從一九六九年起就在這書房中寫他的書。在他之前的三十年,則是另一位世界著名的犯罪學家、也是伍夫岡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西林(Thorsten Sellin),他在二次世界大戰爆發的七個星期前買下了這棟房子。我現在就在他的書桌寫這篇序。這四分之三個世紀之間,兩位學術界的巨人─教授和導師─在賓州大學中重新定義了犯罪學,而我現在正在賓州大學教書。
因為坐在這麼有歷史的房間裡,我的心思自然轉到這本書的主要問題上:犯罪的原因有生物學上的關係嗎?有辦法治癒嗎?過去有人探索過這個問題嗎?其實,早在一百五十年前,義大利的一位醫生朗布羅索(Cesare Lombroso)就打破了學術傳統,用嶄新的、實證的方法研究過犯罪,而且想說服全世界犯罪是有大腦的原因的;但是,當二十世紀的腳步毫不停歇地向前走時,過去這個創新的想法很快就淡出,被社會學的觀點佔去了舞台。在那段期間裡,任何想保有飯碗的犯罪學家都不敢碰暴力的大腦原因或惡行的生物機制。
除了現在書房壁爐上面掛的朗布羅索肖像,伍夫岡還詳細登錄了朗布羅索的犯罪歷史分析。歷史上,沒有一個人像朗布羅索那樣同時被稱頌又被貶斥;伍夫岡既清楚朗布羅索如何被敵視犯罪的生物理論的人當作假想敵,也知道朗布羅索的研究有其極限,卻同時也看到這位義大利人的偉大貢獻。
在他事業末期時,伍夫岡深信犯罪的確有大腦裡的關係;他的指導教授西林也認同朗布羅索的生物看法,所以把焦點放在犯罪者身上而不是犯罪本身。這種看法既前所未有也影響深遠,我住在他們住過的房子裡,用他們用過的書房,實在很難不認同他們。
然而,犯罪學領域中的大多數人是不贊同他們的。在我當學生的一九七○和八○年代,沒人看得起生物學的暴力研究,像我這種夾在敵對兩方之間的研究者,說得好聽是生物決定論者,故意忽略社會的作用,說得不好聽,就是種族主義的優生學家。
或許是我血液中有反叛和固執的成分,這些負面的觀點從來沒有阻止我在我三十五年的研究生涯中,專注在犯罪的生物基礎上。然而,因為我不是在重刑犯監獄、就是在大學的象牙塔中工作,其實沒有接觸到很多可能跟我一樣,對生物學可以幫助犯罪的看法深感興奮的廣大群眾,這也就是我為什麼決定以寫這本書分享這些新知的理由。
所以我非常感謝凱勒曼(Jonathan Kellerman)鼓勵我寫這本適合大眾閱讀的科普書,推介我的犯罪研究心得。凱勒曼是世界頂尖的犯罪小說作家,也曾寫過一本非常有啟發性的科普書《野蠻產物》(Savage Spawn),討論學生帶槍到學校殘酷掃射、濫殺無辜的犯罪原因。
大約十五年前,有一天我們一起吃午飯,因為凱勒曼是臨床心理學博士,所以讀過我所發表的論文,認為我有一些重要的知識可以和普羅大眾分享,便介紹我他自己的經紀人;但當我寫了書的大綱給這名經紀人後,卻有如石沉大海,沒有下文。不論我如何努力,都沒有任何出版社想出我的書。
但也就在這十五年間,形勢改變了。因為人類基因體解碼,世界各國都不再局限於醫學、開始注意基因和生理因素對個人行為的重要性,幸運女神也開始眷顧我。我的賓州大學校友、威廉莫理斯娛樂媒體(William Morris Entertainment)的藝文經紀人陸浦芬(Eric Lupfer),有天在賓州大學的校刊上讀到學校記者針對我的研究的問答專訪,也感到大眾會對暴力犯罪的生物原因感興趣;我不可能有比他更好、更支持我的經紀人了,要是沒有他的幫忙和遠見,現在的我大概不會在這間充滿歷史的房間內為本書寫序。我也由衷感謝萬神殿出版公司(Pantheon)的亞歷山大(Jeff Alexander)對書稿的修飾、改正和指引,和他在一起的時光就像變魔術一樣驚奇迭起。萬神殿公司的卡爾斯(Josie Kals)和米勒(Jocelyn Miller)也提供了無價的支持與幫忙,我尤其感謝本書的執行編輯諾里斯(Kate Norris),她對初稿的潤飾和精準無誤的校對,使得本書得以順利出版。另外,我也感謝企鵝出版社(Penguin)的康福(Helen Conford)在漫長的撰寫過程中對我的大力支持與鼓勵。陸浦芬、亞歷山大和康福的共同努力使這本書得以問世,我對他們致上我最真誠的感謝。
這股改變的風潮也吹進了校園。世界頂尖的犯罪學家們發現跨領域研究能量可觀,現在也開始追隨伍夫岡和西林的腳步。在這股風潮下,世界最頂尖的社會學期刊《美國社會學評論》(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也都開始刊登暴力和犯罪上的分子生物學、基因在研究了。十五年前這是不可思議之事,現在則是新的神經犯罪學次領域有如雨後春筍,帶領著我們向前走。
劍橋大學犯罪研究所所長魯瑟(Friedrich Lsel)讓我在他的研究所中安靜地寫完這本書,在那裡我有幸能與波騰(Anthony Bottom)爵士、艾士納(Manuel Eisner)、法林頓(David Farrington)、威克斯璁(Per-Olof Wikstrm)和魯瑟本人討論細節,受益良多。賓州大學的勞佛(Bill Laufer),幫助我更加了解我的大腦造影研究和他的專長白領階級犯罪之間的關係;法拉(Martha Farah)讓我更關心神經倫理學,摩斯(Stephen Morse)則耐心教我神經法律學(neurolaw);能夠和這些一流學者共事,是我莫大的榮耀。我也很感謝培利(Richard Perry)的捐贈給了我這個講座教授的職缺,謝謝顧特曼(Amy Gutmann)對我的信任,把我納入她的「賓州知識整合提案」(Penn Integrates Knowledge Initiative)之中。
熱中犯罪的生物機制的也不僅是學術圈,還包括各大媒體。威廉莫理斯的康勞埃(Erin Conroy)把《暴力犯罪的大腦檔案》介紹給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的高登(Howard Gordon)和加薩(Alex Gansa),建議拍成影片,我們也已簽訂協議草約。謝謝你,康勞埃,也謝謝你,高登,能在這本書中找到吸引你們的地方,把它變成影集,這對我真是意義非凡。(編按:CBS的同名影集Anatomy of Violence已經在二○一三年播出。)
在過去的幾十年間,有許多合作的研究夥伴、同事和學術界的朋友都幫助我、鼓勵我、激勵我;這些人裡,我尤其感恩(名單下略),他們這麼多年來的友誼、支持和激勵對我意義重大。我在賓州大學的學生帶給我教學真誠的快樂,得天下之英才而教育之,誠然一樂也。在這些學生中,我特別要謝謝「四人幫」(Gang of Four)高瑜、格倫(Andrea Glenn)、舒格(Robert Schug)和楊雅玲;他們既是很有生產力的研究團隊,我也從這些很有天分的學生身上學到很多。
我們從很多不同的地方找到靈感,我特別感謝我博士論文的指導教授─約克大學的范納保(Peter Venables)教授─過去三十五年來對我的支持和鼓勵,尤其是我在監獄工作的那四年。在那段期間,我有七個月不但不掛意、根本就放棄了博士論文,但他始終沒放棄我,是我生命中的貴人。派興漢(Dick Passingham)在我還是牛津大學大學部學生時,就比任何人都更願意指導我,教我如何清楚有效地思考問題。五年前,謝爾門(Larry Sherman)引領我進入賓州大學犯罪學系,對他的恩情,我謝也謝不完;他堅信神經犯罪學是未來的趨勢,對我們後進小輩來說真是一盞明燈。賽利格曼(Martin Seligman)在寫這本書上幫助我很多,尤其是最後一章對未來場景的描述。
我從與利索(Julia Lisle)、洛克(Ed Lock)和馬克仕(John Marcus)及西姆斯(Sally Sims)的討論上學到很多,成果呈現在最後一章的社會和法律議題上。最後,我要特別感謝我的家人─菲利浦(Philip)、安得魯(Andrew)和江紅(Jianghong)─對我的耐心和諒解,不以我最近只有這麼少的時間可以陪他們為意。他們帶給我歡樂、支持和愛,使我走過寫書的辛苦時光,完成了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