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人工智能vs智慧財產權(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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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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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書是作者從AI法律與智財議題,有系統地予以整理分析,就AI的技術發展與最新趨勢、著作權適格及歸屬/合理使用、機器/深度學習相關專利、演算法之營業秘密保護、AI應用對商標之影響,以及AI之監管與法律責任等分析闡述,特別對於迄今國際上AI相關IP案例有非常深入的探討,可說是國內第一本有關人工智慧與智慧財產權議題之專書,極具學術與實務的研究價值。
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前沿:科技伦理与知识产权的交织与博弈 本书导读: 在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人类社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迈入一个由数据、算法和智能驱动的新纪元。在这个变革的浪潮中,传统的法律框架和道德准则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本书聚焦于当代科技浪潮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数据治理原则以及新兴技术(如区块链、量子计算和前沿生物技术)所引发的深刻法律、经济与社会伦理挑战。我们深入探讨的不是单一技术领域的应用,而是横跨多个前沿科技领域,构建一个系统性的法律应对框架。 第一部分: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新范式 在信息爆炸的背景下,知识的创造、传播和使用方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本部分旨在剖析传统知识产权法(专利、著作权、商标)在应对新型数字资产和创新模式时所暴露出的局限性,并探索必要的改革方向。 一、 著作权法的边界重塑:算法生成物与“作者”身份的消解 随着生成式模型(Generative Models)的成熟,机器正在成为主要的“创作者”。本书将详细分析: 1. 机器生成内容的法律地位: 如何界定其独创性?现行法律体系下,能否授予其版权?如果不能,应采用何种激励机制来保障投入者的权益? 2. 训练数据的合规性与合理使用: 大型语言模型(LLM)的训练过程涉及对海量现有作品的复制与分析。本书将对“合理使用”(Fair Use/Dealing)原则在数据抓取和模型训练中的适用性进行细致的法理分析,特别是探讨数据挖掘(Text and Data Mining, TDM)的界限。 3. “深伪技术”(Deepfakes)与人格权: 探讨如何通过现有版权法和侵权法,以及新增的肖像权、名誉权保护条款,来遏制恶意利用生成技术损害个人声誉和公众信任的行为。 二、 专利制度的适应性挑战:软件、商业方法与生物技术专利 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今天,创新焦点已从机械发明转向无形资产的布局。 1. 软件与商业方法专利的界限: 批判性地考察各国专利局在可专利性(Patentability)认定上的标准差异。特别关注“非显而易见性”(Non-obviousness)在快速迭代的软件功能中如何被评估。 2. 生命科学领域的知识产权壁垒: 深入研究基因编辑技术(如CRISPR-Cas9)的专利布局和国际争议。探讨专利权的授予是否会阻碍基础科学研究的推进,以及如何平衡创新激励与公共健康需求。 3. 标准必要专利(SEP)与技术互操作性: 审视5G、物联网等关键基础设施领域中,SEP的许可、定价机制(FRAND原则)及其在反垄断法框架下的治理。 第二部分:数据主权、隐私保护与新型治理结构 数据被誉为“新石油”,其流动、存储和价值转化构成了现代经济的底层逻辑。本部分关注数据作为一种重要资产的法律属性,以及在全球数据流动背景下,各国如何构建保护个人权利与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法律体系。 一、 数据资产的法律定性与权属争议 1. 数据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探讨数据是否可以被视为一种“物权”,或更适宜被界定为一种“准财产权”。分析B2B数据共享协议中权利义务的分配模式。 2. 个人数据的控制权与补偿机制: 评估《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等法规赋予个人的“可携权”和“删除权”的实际效力。探讨数据众筹、数据信托等新兴的个人数据组织和商业模式中的法律风险。 3. 工业数据的跨境流动与国家安全: 关注各国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敏感工业数据设置的出口管制、数据本地化要求,分析这些措施对全球供应链和国际贸易法构成的张力。 二、 区块链技术与去中心化治理的法律适配 区块链技术挑战了传统中心化的信任中介模式,对合同法、证券法和身份认证体系提出了根本性疑问。 1. 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与执行困境: 分析智能合约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内作为有效合同的认定标准。探讨当代码执行结果与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发生冲突时,司法干预的原则和限度。 2. 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法律责任主体认定: DAO的成员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其法律人格的缺位对监管机构、债权人和投资者构成了怎样的风险? 3. 代币发行(ICO/IEO)的金融监管: 梳理全球监管机构对加密资产进行证券、商品或货币属性划分的演变过程,以及如何在新兴融资工具中维护投资者保护和金融稳定。 第三部分:科技伦理、监管沙箱与未来法律展望 本部分超越了具体的知识产权和数据保护条文,探讨支撑未来社会运转的宏观法律哲学与监管实践。 一、 算法歧视与责任追溯 1. 可解释性(Explainability)的法律要求: 探讨在金融信贷、招聘决策、刑事司法等高风险领域,法律要求算法决策过程透明化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强制要求披露模型的关键参数。 2. 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地位之辩: 批判性地审视赋予高级AI“电子人格”的可能性,并重点分析在缺乏明确主体时,谁应为自动驾驶事故或医疗误诊承担侵权责任(制造商、程序员、使用者或运营者)。 二、 监管创新与法律的动态适应 1. 监管沙箱(Regulatory Sandbox)的机制设计: 分析各国(如英国、新加坡)通过建立受控测试环境,允许金融科技和新兴技术在有限范围内先行试验,从而加速法律适应性的实践经验。 2. 技术中立性与监管目标: 探讨在制定技术法规时,应侧重于规制具体技术(如面部识别),还是应聚焦于技术应用的后果(如隐私侵犯、公共安全风险),以确保法律的可持续性。 三、 跨国合作与全球治理的挑战 从网络安全到数字贸易,现代科技问题本质上是全球性的。本书最后将论述在全球层面统一技术标准、协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必要性,并分析国际条约、双边协定在应对前沿科技挑战中的作用与局限。 本书特色: 本书以严谨的法学分析为基础,结合最新的技术发展报告和全球主要司法判例,提供了一套多维度、跨学科的法律分析框架。它不仅梳理了现有法律在面对科技冲击时的“修补”工作,更着眼于前瞻性地提出未来法律体系应如何“重构”,以适应一个日益智能化的世界。本书适合法律专业人士、政策制定者、技术企业高管以及所有关注科技进步对社会结构产生深远影响的读者深入研读。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陳家駿


  現任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臺灣資訊智慧財產權協會理事長。著作權與專利爭議/授權及訴訟、營業秘密訴訟、美國專利追索及訴訟、科技法律等,曾處理臺灣首宗業者遭美國ITC 337擋關條款專利侵權案、臺灣首宗營業秘密刑案、臺灣首宗美國最大半導體專利相關公平交易案、臺灣首宗P2P網路著作權侵權案等,近年於大學教授AI/元宇宙/NFT等相關法律。

图书目录

謝 序 謝銘洋
卓 序 卓家立
再版序
自 序

【技 術】
‧AI人工智慧歷來三個階段之技術發展與最新之趨勢
壹、AI人工智慧前言/3
貳、AI人工智慧名詞濫殤、沿革與最新應用趨勢/5
參、AI人工智慧三個發展階段背景技術沿革/7
肆、人工智能10個主要之最新發展趨勢/40

【著作權】
‧AI人工智慧機器/深度學習在藝術文化方面之應用暨其著作權適格保護與歸屬之探析
壹、前 言/49
貳、AI相關之著作權議題/50
參、AI相關廣義機器學習之技術介紹/51
肆、AI在繪畫方面之應用/58
伍、AI在電影方面之應用/74
陸、AI在文學方面之應用/77
柒、AI在音樂方面之應用/81
捌、AI在戲劇方面之應用/83
玖、AI產出創作是否具可著作權之原創性/84
拾、AI產出著作權適格保護法律上四種可能之選擇/86
拾壹、美英歐中等國際案例參考與我國智慧財產局之解釋/88
拾貳、著作權適格保護:一般電腦程式與AI軟體演算法運作之區別/100
拾參、AI人工智慧創作著作權歸屬與傳統之分野──代結論/102
‧從Authors Guild v. Google案──談AI機器/深度學習與GAN生成式對抗網路適用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之探討
壹、前 言/105
貳、與AI相關之著作權各項法律議題/107
參、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基本判斷因素/110
肆、美國就合理使用轉化性質之典範定義與最高法院見解/111
伍、我國智財法院就合理使用與轉化性使用之見解/115
陸、AI版銀翼殺手:CNN卷積式類神經網路自編碼之侵權案/120
柒、AI機器學習演算法之著作侵權案Authors Guild v. Google/125
捌、五大出版商告亞馬遜旗下Audible AI自然語言處理/141
玖、從訴訟案例之啟發看AI與合理使用──代結論/146
‧中國大陸首宗被告主張AI人工智能之創作不得享有著作權案例評釋──菲林訴百度侵權案
壹、前 言/151
貳、本案原告菲林請求之事實和理由/152
參、本案被告百度之答辯/154
肆、本案北京互聯網法院之判決/155
伍、北京互聯網法院之判決理由及其評釋/156
陸、AI著作權歸屬與傳統軟體或人工智慧創作之分野/172
‧中國大陸首宗法院直接判AI機器學習演算法文章可享著作權案例──騰訊訴盈訊侵權
壹、AI可自動撰擬新聞/175
貳、騰訊案之背景事實/176
參、涉案文章之自動生成創作流程/178
肆、機器學習演算法解構分析自動生成有價值之內容/180
伍、深圳南山法院就本案件審理之焦點/182
陸、AI機器學習騰訊案與軟體自動生成百度案之比較/186

【專利、監管與責任】
‧AI人工智慧深度、強化學習相關專利及美國先期機器學習侵權訴訟案例分析
壹、前 言/193
貳、AI相關技術領域涉及專利之分類/195
參、人工智慧各類技術領域與相關專利舉隅/198
肆、美國近年AI先期技術侵權訴訟案例/219
伍、AI相關專利申請適格性判斷原則之評析/243
陸、我國最新專利審查基準中智財局所舉AI相關發明範例舉隅/248
柒、關於AI專利訴訟可能面對之幾項法律挑戰/253
‧從人工智能自然語言處理──談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Apple Siri訟案中可專利性及AI專利化之實務問題
壹、前 言/265
貳、什麼是AI人工智能/267
參、AI自然語言處理之人類語言研究方法/269
肆、AI自然語言處理及其系統如何詮釋語言/273
伍、自然語言處理與AI類神經網路/機器深度學習/275
陸、上海智臻網絡科技控告Apple語音助理Siri專利侵權/278
柒、AI人工智慧專利化實務之爭議問題探討/295
捌、小 結/304
‧從AI掃地/理財機器人談專利智財訴訟、金融監管與損害賠償責任相關之法律議題
壹、AI與機器人前言/307
貳、機器人歷來受有關科幻電影啟發/308
參、AI機器人三大法則v.六大AI倫理法則目標/311
肆、AI與智慧機器人之關係/313
伍、機器人與人工智慧相關技術/316
陸、機器人相關法律議題/318
柒、AI掃地機器人與理財機器人與責任歸屬議題/336

【營業秘密】
‧AI人工智慧相關營業秘密之智財保護及其相關之美國自駕車竊密訴訟案例介紹
壹、AI人工智慧相關之發展簡介/347
貳、AI相關智財權保護方式及其與專利著作之競合關係/349
參、AI機器學習演算法黑盒子與營業秘密/355
肆、AI技術相關之營業秘密內涵/357
伍、AI技術與還原工程或獨立開發原則/365
陸、AI因非人類可否享有相關營業秘密權限及其產出後之法律歸屬/367
柒、AI相關無人自動駕駛之營業秘密/370
捌、與AI相關自動駕駛之美國營業秘密訴訟案例/372
玖、結 論/391

【商 標】
‧AI人工智慧應用於商標及其對商標法律原則適用之衝擊與因應
壹、AI人工智慧與商標/395
貳、人類商品銷售經過四個階段革命/399
參、AI新興型態的銷售模式舉隅/401
肆、AI科技在新型之銷售對商標法所造成之衝擊/404
伍、商標法上傳統基本原則vs. AI/406
陸、商標法上之混淆誤認原則/408
柒、AI對商標法若干傳統原則之適用衝擊與影響/416
捌、商標之外觀、讀音及觀念上之近似性判斷與AI之輔助/421
玖、AI與商標侵權相關訴訟案件之可能適用與影響/425
拾、WIPO之全球品牌資料庫(Global Brand Database)/432
拾壹、利用AI生成式對抗網路GAN生成商標/435
拾貳、結 論/439

图书序言

  • ISBN:9789575117634
  • 叢書系列:智慧財產權
  • 規格:平裝 / 472頁 / 15 x 21 x 2.17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二版
  • 出版地:台灣

图书试读

謝 序

  人工智慧(AI)是近年來各國的熱門議題,它是利用電腦程式來達成類似人類的各種感知能力、推理能力、創造能力與智慧等,甚至超越之。因此演算法、類神經網路、機器學習、深度學習等相關技術的發展就非常重要。目前人工智慧的運用已經逐漸深入我們的生活,舉凡常見的語音辨識、人臉辨識、路線規劃等,都可見人工智慧的蹤影。未來人工智慧的發展與運用將更為廣泛,包括無人載具、醫療領域,甚至新創領域。

  由於人工智慧經由機器學習大量的資料,進而在演算法驅動下有「創作」的能力,甚至有「研發」的能力。在智慧財產領域所面臨的問題在於:人工智慧創作或研發的成果是否可以受到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如果可以受到保護,其權利歸屬於誰?這些都是當前難以解決的問題。

  現有的智慧財產制度,是為鼓勵人類文化上的創作以及技術上的創新而設的制度。人工智慧的創作或發明,原本並非立法者所預想到的規範對象,因此欲將人工智慧適用到既有的制度,就會產生許多問題,甚至有格格不入的現象。最根本要解決的問題就是,是否要開放既有的智慧財產制度來保護非人類的智慧創作?當然,更前提的問題是:是否有必要對人工智慧的創作和發明給予權利保護?

  現有的智慧財產制度是以授予保護權之方式,提供(特別是經濟上的)誘因鼓勵人們進行創作和發明,以促進文化和文明的發展。人工智慧的創作和發明是否也需要有經濟上的誘因?有鑑於人工智慧涉及許多高端技術的開發以及大量的資料學習,如果提供經濟上的誘因給予保護,確實有助於其發展,是以此一答案應該是肯定的。

  進一步的問題是,該如何給予保護?是否納入既有的智慧財產制度而賦予排他權,或是有其他方法?誠然,既有的法律制度並非一成不變而必須能與時俱進。然而要考慮的是,如果以既有的智慧財產制度保護人工智慧之創作與發明,對於既有的體系所會造成的衝擊如何?例如如果開放保護,則以人工智慧的運算能力,在很短的時間之內,就可以產生並累積極大量的創作與研發成果,其數量將數百萬倍於人類文明迄今成果的總和,如果這些都可以和傳統著作或發明享有相同的排他權和保護期間,將會造成如何之影響?是否會產生壟斷並排擠人類創作的效果?然而如果不將其納入智慧財產保護體系,是否有其他方法給予保護?例如透過立法賦予一個特別權(sui generis)保護,就其權利內容、排他性高低、保護期間長短,甚至權利歸屬,另為適當之考量?這些都值得進一步思考。基本上這應該是屬於立法政策層面的整體性問題,而不應該只是單純法院於個案解釋適用法律的問題。當然,在立法尚未形成之前,人工智慧的演算法開發者,以及利用人工智慧開發應用者,還是可以透過契約的授權約定,確保自己的權益。

  陳家駿律師長期耕耘於科技法律領域,包括電腦法、智慧財產權法等,是本人極為敬重的科技法律先驅。他近年來積極投入於人工智慧與智慧財產領域的研究,這本書是陳律師集結近期的研究成果,有系統地就人工智慧的技術發展、深度學習在藝術文化之應用與著作權適格及歸屬、深度學習相關專利、演算法之營業秘密保護,以及人工智慧之應用對商標之影響等,加以分析闡述,特別是對於國際相關案例有非常深入的研究,可以說是國內第一本有關人工智慧的智慧財產權議題的專書,極具有學術與實務的研究價值,特為序推薦之。

司法院大法官
臺大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謝銘洋
2021年4月18日

卓 序

  全球各行各業面對複雜多變、由創新科技所帶動之數位轉型變革,正如火如荼展開,而這幾年來人工智慧的大爆發與突破,使AI技術引領人類文明科技進入一嶄新境界,更大幅影響人們之工作與生活。

  全球KPMG集團向來積極投入科技創新之研究,根據《KPMG 2020人工智慧調查報告:科技產業》,與KPMG歷年公布之《FinTech金融科技創新報告》,AI在科技與金融業之應用最為先進且潛力無窮;而KPMG自己也身體力行開發出一項區塊鏈之AI應用平台:KPMG Ignite,並已成功獲頒美國專利,其係用來訓練機器學習之AI模型,可加速自動化決策、推動整合並增強技術功能,實現基於以智能和雲端之解決方案,以促進客戶數位轉型、風險管理並優化成本效益。同時,KPMG也關注AI引領之產業振興,與橫跨在環境、社會和企業治理(ESG),包括醫療、教育、法律執行和金融服務等領域中AI之應用。

  依KPMG研究顯示,全球企業利用AI朝數位轉型方向發展,並創造新的商業模式,儘管AI已導入產業運作,但也遭遇不少困難和挑戰。AI解決方案之轉化中,信任因素極其重要,其基於企業確保演算法管理之四項重點:演算法完整性(Integrity含數據有效性)、可解釋性(Explainability演算法決策過程透明度)、公平無偏見性(Fairness without bias)和技術穩固與彈性(Resilience含法遵性);而AI可能之潛在風險包括:資料集中之數據偏差、隱私權侵犯(敏感個人與商業資料)、維持大數據可取得性並避免數據損失、GDPR規範對自動決策制定限制AI之效率和功用、大型數據集惡意操控之增加、AI演算法黑盒子(black box)運算之不透明度等挑戰;加上AI之資安管控議題等,這些都衍生AI面臨重要之法律因應措施,在在需要法律人配合協同與各行業之整合處理。

  執業已40年的陳家駿律師,早年處理國貿、金融、海商、跨國商務糾紛與國際訴訟,嗣投入科技法律與智慧財產權領域,從電腦軟體、資通訊、電子商務與生技醫藥到近年之新興科技,見證並參與了台灣科技界之成長,業界聞名。KPMG Law Firm安侯法律事務所數年前邀請陳律師加入,何其有幸。自其加入以來,除指導後進外更積極投入AI、Blockchain與FinTech等KPMG既有之強項領域,從事AI相關專利與其商業應用之法律服務、規劃企業內部智財科技管理建置、協助客戶建構區塊鏈平台維護營業秘密機制,其已與本所同仁共同打造出新興科技領域之精英法律團隊,尤為感謝。

  本書是陳律師二年多來從研究國際案例,到基於實際服務客戶所發現AI之法律與智財議題,有系統地予以整理分析,特別是其將AI涉及的技術內涵,例如機器學習、深度學習、類神經網路與自然語言處理等予以介紹,然後再對應至實務上所發生IP智財(著作、專利、營業秘密和商標四面向)與具體法律爭點(理財機器人、金融監管和損害賠償責任),揭開AI在法律與智財適用上之面紗而得以一窺堂奧,讓法律人了解AI在技術面之原委,讓非法律人了解AI在法律面之課題,然後得以嘗試共同解決新興科技所帶來之棘手問題,故本書應是台灣在AI智財與法律方面第一本專業著作,並藉此帶動後續之深入研究,誠屬難能可貴。仰望陳律師於AI法律及智財領域之研究,爰謹為之序,期望其藉此書得以推動AI法律議題而臻引玉之心願。

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兼所長
台灣/美國/中國律師
卓家立
2021年4月20日

再版序

  科技進步的快速永遠令人驚艷!這幾年正當AI在各行業風起雲湧蓬勃發展之際,AI再度夾雲端、5G、物聯網,結合邊緣和量子運算多方匯簇,伴隨區塊鏈/智能合約,在2021年又掀全球矚目之「元宇宙」與NFT「非同質化代幣」新一波熱潮。

  因AI運算不但可成為元宇宙關鍵之基礎建設,而元宇宙中最重要之五感體驗,不論是視覺或聽覺上透過AR/VR/MR等實境或複合之XR,皆需AI演算法來加持;甚至在AI趨動下業界早已引入觸覺、並繼續往味覺和嗅覺開發,來增強深化元宇宙沉浸式之體驗。更遑論,AI因可自行或輔助創造出許多作品的內涵(不論是林布蘭畫作或貝多芬第10號交響曲),多元應用使各類型創作得不斷「賦能與衍生」,讓元宇宙更多彩繽紛。

  本書之再版,筆者特別盤整了AI的10個最新發展趨勢,同時針對AI可否作為發明人之議題,有鑑於知名之Stephen Thaler挑戰各地專利局並在英美等國判決之後,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和澳洲上訴法院亦有判決出爐;而Thaler主導純粹由AI創作的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畫作,二年前向美國著作權局提出註冊申請,今年2月中著作權局二度予以拒絕,故一併加以介紹。

  惟稍可惜的,因AI相關法律IP議題涵蓋實在太廣,本書付梓後,筆者雖又陸續在月旦民商法雜誌與月旦法學 雜誌,分別撰擬了「AI新藥開發設計應用暨其可專利性之主客體法律議題探析」,以及「從美國專利適格標的指南  ──談AI相關發明審查原則暨近年專利申請重要案例」,但本書因已有近22萬多字,而該二篇共亦有4萬多字,礙於篇幅無法一起收錄,筆者嗣擬將AI整合元宇宙與NFT等議題,再集結成冊供讀者指正。

陳家駿
2022年6月

用户评价

评分

這本《機器人的倫理邊界與法律責任探討》讀起來,感覺就像是參與了一場高層次的哲學辯論會,但它又緊緊扣住了我們日常生活中會遇到的實際問題。作者非常細膩地處理了自動駕駛汽車的事故責任歸屬問題,這裡的論述技巧很高明,它沒有急著給出標準答案,而是拆解了不同情境下,責任應該歸屬給硬體製造商、軟體開發者,還是車輛的最終擁有者。最讓我佩服的是,書中對於「機器人(或AI)的代理權」這一概念的探討,也就是說,當AI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商業決策時,誰才是那個真正的主體?這種探討已經超越了單純的侵權法範疇,觸及了民事主體性的根本問題。閱讀過程中,不斷會被引導去思考:我們究竟是在規範工具,還是在規範使用工具的人類?對於關心未來社會結構變革,而非僅僅是當下法律條文的讀者來說,這本書提供的思辨空間是無價的,它迫使你跳出既有的法律框架去審視一切。

评分

坦白說,一開始對《區塊鏈的去中心化悖論》這本書沒有抱太大期待,總覺得區塊鏈的討論常常流於炒作和技術細節的堆砌。沒想到,這本書的視角竟然是從「治理」和「法律衝突」的角度切入,它深刻地指出了在一個去中心化的結構裡,當合約(Smart Contract)發生錯誤或被惡意利用時,傳統的司法管轄權和救濟途徑是多麼的無力。書中對於DAO(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法律人格探討,簡直是神來之筆,作者巧妙地對比了不同司法轄區(例如懷俄明州和馬爾他)試圖將DAO納管的嘗試與挫敗,這種跨國界的比較分析,對於思考未來數位資產糾紛的解決方案極具啟發性。它讓我意識到,我們不能再用舊有的公司法或合夥關係的視角來看待這些新興組織形態,需要一套全新的法律工具箱。這本書的論證結構嚴謹,邏輯鏈條清晰,是一本非常紮實的學術論著,但又不失對實務應用的關懷。

评分

《智慧時代的國家競爭力與標準制定權》這本書,從一個完全不同的宏觀角度切入,探討了AI技術的發展如何成為衡量一個國家軟實力的重要指標。它並非傳統的法律教科書,更像是一部關於「科技地緣政治」的深度報告。書中對於歐盟的《AI法案》、美國的推動方向,以及中國大陸的國家戰略進行了細緻的對比分析,特別是它如何將「技術標準」的制定權視為一種新型的「主權」延伸,這一觀點非常獨到。對於台灣產業政策的制定者、或希望瞭解國際供應鏈中法律風險的企業高層來說,這本書的價值極高。它清晰地勾勒出未來國際貿易和技術合作中,法律合規將如何成為貿易的「非關稅壁壘」。閱讀這本書,讓我對「合規」的理解從「不被罰款」升級到了「掌握國際話語權」的層面,書中數據豐富,分析紮實,絕對是理解當前全球科技競爭格局不可或缺的一本指引。

评分

拜託,這本《演算法的陰影:數據隱私與個人自主權的攻防》根本就是一本把科技巨頭「黑箱作業」徹底公開的教科書。內容的深度和廣度都超乎預期,它不僅僅是在談《個資法》的既有框架,而是直接挑戰這些框架在面對「大數據」、「深度學習模型」時的脆弱性。作者花了相當大的篇幅去解析,當我們的行為數據被用來訓練一個模型,而這個模型最終影響了我們獲得貸款、工作甚至醫療服務的機會時,這種隱形的歧視和決策偏誤該如何歸責?書中對於「可解釋性人工智慧」(XAI)的法律義務探討,尤其讓我印象深刻,它不是空談技術名詞,而是將其與我們熟悉的「陳述理由」的行政法原則連結起來,非常接地氣。整體閱讀體驗是那種讓你忍不住一直翻頁,邊讀邊在旁邊空白處做筆記的類型,對於想了解科技如何重新定義「人權」的讀者來說,這本書的觀點非常尖銳且發人深省,絕對不是那種老生常談的法律條文堆砌。

评分

这本新出的《AI崛起與法律重塑》實在是讓人眼睛一亮,尤其是對我們這種在科技浪潮裡摸爬滾打的法律從業人員來說,簡直是及時雨。書裡對於生成式AI在著作權領域的衝擊做了非常細緻的剖析,不只是停留在理論層面,而是大量引用了近兩年歐美、甚至亞洲幾個關鍵國家的判決先例,讓你清楚看到各國政府和法院正在如何「摸著石頭過河」。我特別欣賞它對「訓練資料的合法性」這個核心問題的探討,作者沒有偏袒任何一方,而是用一種近乎冷靜的筆調,梳理了「合理使用」(Fair Use/Dealing)的邊界在數位時代是如何被極限拉伸的。書中的案例分析部分尤其精彩,像是針對Midjourney或Stable Diffusion產出的圖像,在「人類創作性」的認定上,法院究竟會將焦點放在提示詞(Prompt)的撰寫深度,還是最終輸出的結果?這些實務上的眉角,透過作者的深入淺出,讓我們不再是霧裡看花。讀完後,對於未來客戶諮詢AI相關侵權或授權問題時,信心度立刻提升了好幾個層次,絕對是辦公室必備的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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