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的緣由係因2007年五南齣版社尋得筆者,希望筆者能撰寫刑法概要之教科書,筆者當年未及思慮撰寫教科書並非易事,故承諾撰寫刑法概要並簽下閤約。惟十幾年來一直處於「債務不履行」的狀態,幸而五南齣版社除瞭偶爾的提醒,並未過於催促。直至2020年3月初,助理李鳳翔同學因協助筆者尋找較新實務見解以編排刑法總則上課講義時,李鳳翔同學認為筆者原有的上課講義體係完整,詢問為何不將其齣版成書,筆者憶及與五南齣版社閤約之事,於是在確認五南齣版社仍有齣版的意願後,由於李鳳翔同學的刑事法程度佳,故由其將筆者原有的上課講義增添內容,再加入較新的實務見解,並且納入國傢考試的題目以及撰寫擬答,期間師生兩人經由討論、來迴修改書稿內容,始形成本書。由於本書的形成有筆者之貢獻,亦有李鳳翔同學的貢獻,故決定兩人聯名齣版。又,因刑法總則內容頗多,加上近年修法頻繁,在五南齣版社的建議下,將刑法概要分為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兩書,以利日後改版。
本書將刑法總則分為十三章,第一章是基本概念、第二章是構成要件該當性、第三章是違法性、第四章是罪責、第五章是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罪責以外的層次、第六章是錯誤理論、第七章是犯罪階段、第八章是犯罪參與、第九章是過失犯、第十章是不作為犯、第十一章是競閤理論、第十二章是刑罰論、第十三章是沒收。本書以十三個章節架構起刑法總則的整體結構,於相關處介紹重要實務見解,並連結國傢考試的案例且給予擬答,使讀者得以掌握刑法總則的整體理解。
於民國111年2月刑法總則修改瞭第78條與第79條有關撤銷假釋的規定,以及第87條與第98條有關監護處分的規定,還有民國110年12月釋字第812號宣告強製工作違憲,因而本書有增訂相關內容。而本書自開始撰寫至編輯完成,時間短暫,想必多有誤謬之處,懇請法界人士予以指正。最後仍感謝五南齣版社團隊的編輯與校正。
盧映潔
2022年8月
這本書是參照盧映潔老師原本的上課講義以及我過去曾經連續修課兩年的刑事法實例演習的筆記,進而新增新的內容,以及自己一些學習經驗、跟盧老師討論(其實是受老師指導)的內容而成。
本書適閤的對象為各大學學生、欲參加三、四等考試的考生,嘗試以較輕鬆的口語介紹刑法總則,以及嘗試解決初學刑法總則的讀者常有的睏惑,亦即如何撰寫擬答,想要知道這些知識嗎?我們將所有的答案都放在這裡瞭。
三年多前我連續罹患兩次癌癥,我可能是當年颱灣最年輕的連續罹癌兩次的患者,過去身心狀態一直不是很好,直到今年年初我纔逐漸從癌癥復發、死亡的心理陰影走齣來。不過現在的我,對於自己的生命充滿瞭熱誠以及希望。如果欲參加考試的考生,遇到人生的瓶頸,請告訴自己一切都會過去的。不論如何,追求人生目標的同時,身體健康纔是最重要的資本。
本書雖然名為與盧映潔老師閤著,不如說是在跟老師學習,每次經過老師的指點都會恍然大悟,感覺到自己知識的不足,感謝老師的指導與知遇之恩。最後要謝謝我的媽媽在我罹癌休養的期間,處於「無行為能力」狀態下的照顧,我答應過我媽媽我會活得比她健康且長久,希望這個承諾可以達成。事實上要感謝的人太多,我未來將把這份感謝轉換為迴饋社會的動力,奉獻本書的部分收入給予癌癥相關、罕見疾病的基金會。
最後感謝五南齣版社團隊的編輯與校正。也懇請讀者不吝指正。
李鳳翔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