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不動產之確保與宗教自由之完善:宗教自由覺醒五週年兼談我國政教關係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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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淨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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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自民國106年7月23日,被訂為宗教自由覺醒元年後,有一群學者專家、法界及宗教界人士致力推廣宗教自由的保障。本書分為五章,包括:第一章、宗教自由覺醒五週年感言;第二章、宗教用地及宗教財產之保障;第三章、政教關係法制化與《宗教基本法》之制訂;第四章、宗教團體之財產保障及第五章、聯合國兩公約宗教自由保障與美國之「宗教自由報告」。冀望因此能促進《宗教基本法》立法,並在其的框架之下完成《宗教團體法》等相關立法,讓我國宗教團體的管理與宗教自由的保障能相輔相成。
探索古文明的智慧:失落的亚特兰蒂斯之谜 一部跨越时空,追溯人类文明起源的史诗巨著 本书简介: 本书并非聚焦于当代法律或特定宗教议题,而是带领读者潜入浩瀚的历史长河与神话传说之中,深入探究一个令无数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和神秘学爱好者魂牵梦绕的永恒谜团——亚特兰蒂斯。 我们试图剥离数千年来附着在“失落之城”上的浪漫主义色彩与无稽之谈,以严谨的考据精神和开放的学术视野,重构可能存在于公元前一万年的那个高度发达的文明的真实面貌。这不是一本单纯的考古报告,也不是一本玄学的猜想集,而是一次结合了地理学、人类学、古代文献解读和地质灾难研究的综合性探索。 第一部分:柏拉图的遗产与文本的解读 本书的起点,自然是那些古老的记载。我们将细致入微地分析柏拉图在《蒂迈欧篇》和《克里底亚斯篇》中对亚特兰蒂斯的描述。我们不仅仅关注其地理位置(赫拉克勒斯之柱以西的大西洋),更着重于对其社会结构、政治体制、军事力量以及其最终命运的描述。 我们邀请了古代语言学的专家,对这些关键文本的希腊原文进行了重新审视。通过对“亚特兰蒂斯”一词词源的深入挖掘,探讨其是否仅仅是一个道德寓言的载体,还是确有其事的历史遗存的扭曲记忆。书中将比对古埃及、古希腊以及地中海周边文明(如米诺斯文明)的早期记载,寻找可能存在的交叉验证点,解析这些记录是如何在口耳相传中被塑形和神化的。 第二部分:地理学的追寻与地质学的证据 亚特兰蒂斯的消失,被描述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和洪水。本书的地理学部分,将焦点投向了地质活动频繁的区域。我们不会盲目相信“大西洋中央的沉没岛屿”这一传统观点,而是转向一系列具有高度可信性的替代性假说: 1. 地中海的剧烈变动: 重点考察了公元前1600年左右的米诺斯文明(克里特岛与圣托里尼岛——锡拉火山爆发)。锡拉火山爆发是人类历史上已知最大的火山喷发之一,其引发的海啸和气候变化足以摧毁一个依赖海洋贸易的强大文明。书中将呈现最新的海底沉积物分析和火山灰层证据,论证米诺斯文明的崩溃是否是“亚特兰蒂斯传说”的原始蓝本。 2. 直布罗陀海峡与海洋气候学: 考察了冰河时期结束后,海平面上升对低洼沿海地区的影响。通过古气候模型重建,探讨了在公元前数千年,哪些特定的沿海高地可能因为快速的海洋侵蚀而“消失”,成为幸存者口中的“沉没的土地”。 3. 南美洲的潜在联系: 引入一个相对冷门的理论,即亚特兰蒂斯的影响力可能延伸到了大西洋彼岸。通过分析玛雅文明和印加文明早期神话中关于“洪水与智慧之源”的共同主题,探索跨洋交流的可能性,并对比了中美洲金字塔结构与古地中海建筑风格的异同。 第三部分:失落文明的科技与哲学 如果亚特兰蒂斯真的存在,它必然拥有超越其时代的技术水平。本书的这一部分,尝试从古代文献中提炼出关于其“高科技”的线索: 能源与金属: 深入研究“俄里哈尔根”(Orichalcum)的性质。我们不仅探讨它可能是何种合金(如黄铜或黄铁矿),更分析了古代文献中对其“发光性”和“导热性”的描述,推测其在能量采集或储存方面可能扮演的角色。 城市规划与水利工程: 基于柏拉图对圆形同心圆都市的描述,结合古罗马、古巴比伦先进的水利系统,我们重建了亚特兰蒂斯城邦可能的运作逻辑——一个极度依赖复杂水循环和灌溉系统的社会模型。 哲学与道德衰退: 亚特兰蒂斯覆灭的根本原因在于其人民的贪婪与傲慢。本书将这一道德叙事视为对任何高度发达文明的警示。我们将探讨古希腊哲学如何吸收了这一教训,并在其自身的神话体系中进行转化,强调“智力进步必须与道德完善同步”的核心命题。 第四部分:现代考古学的挑战与未来展望 本书最后一部分,聚焦于现代水下考古的局限性与未来机遇。我们分析了近年来在特定海域(如西班牙加的斯湾、摩洛哥海岸)进行的声纳扫描和遥感探测项目,探讨了将这些“异常点”解释为亚特兰蒂斯遗迹的科学合理性。 我们总结道,亚特兰蒂斯或许并非一个单一的、瞬间沉没的超级大陆,而更可能是一个由一系列在特定历史时期繁荣、最终因自然灾害而分散或消失的、具有共同文化基因的“前史联盟”。 通过这场穿越时空的探险,我们希望读者能更深刻地理解:人类文明的兴衰更迭,往往是自然伟力与人文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本书旨在激发人们对人类起源的敬畏之心,并警醒我们珍惜现有的知识与和平,以免重蹈那些被历史尘封的辉煌帝国的覆辙。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釋淨耀法師
 
  中國佛教會理事長、新北市佛教會理事長、中華民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理事長、土城慈法禪寺暨台北普賢講堂住持
 
釋法藏法師
 
  台灣宗教聯合會執行長
 
釋玄定法師
 
  台灣宗教聯合會副執行長
 
釋宏安法師
 
  台灣佛教總會理事長
 
釋常露法師
 
  中華佛教比丘尼協進會理事長
 
釋見引法師
 
  中國佛教會副理事長
 
李永然律師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
 
陳清秀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仉桂美副教授
 
  文化大學政治所教授,曾任監察委員、中選會委員、保訓會委員
 
林清汶副教授
 
  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
 
周志杰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政治學系暨政治經濟碩博士班專任教授、兩岸與華人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以及中華人權協會常務理事兼國際與兩岸交流委員會主委
 
郭永元經理
 
  永然法律研究中心講師及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法規顧問
 
李建忠法官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庭長
 
林彥廷律師
 
  執業律師

图书目录

李序

第一章 五週年感言
宗教自由覺醒五週年紀念感言──宗教人權覺醒的開展/釋玄定法師
關注宗教政策走向賡續推動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團體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立意雖佳仍應徹底謀求根本解決之道
從歷史脈絡看宗教團體面臨的困境及解決之道
破天荒的國際宗教人權平行報告
以宏觀的國際視野及維護世界人權深度速訂《宗教基本法》

第二章 宗教用地及宗教財產之保障
高度肯定內政部解決宗教界不動產歸屬問題的努力——兼談宗教不動產合法化的長期困境/釋淨耀法師
前言:高度肯定政府為宗教所做的努力
問題的發生
綜述宗教不動產暫行條例之運作大要
需特別注意宗教不動產暫行條例的兩個時效限制
宗教不動產合法化的長期困境
結論:讚嘆之餘,希望政府更進一步成熟我國更優質的宗教法制環境
宗教團體應迅速運用《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保障借名登記的不動產/釋宏安法師
完善立法,確保宗教團體的財產──從《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談起/李永然律師、林彥廷律師
台灣宗教寺廟與用地在法制上應有之保障與尊重──兼評《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通過之省思/林清汶副教授
一、前言
二、宗教土地在時效取得地上權上面臨之困境
三、世界先進國家對於宗教之態度
四、結論與建議
都市及非都市土地宗教建築用地概述/郭永元經理
一、緣起
二、非都市土地申請宗教建築使用概述
三、都市土地申請宗教建築使用概述
結語
宗教土地使用與宗教人權保障──美國《宗教土地使用與制度化人事法》之探析/周志杰教授
一、緒論
二、RLUIPA之主要規範與案例分析
三、RLUIPA對宗教土地使用之救濟與成效
四、結語
落實宗教人權保障,不得忽略宗教團體用地問題──從美國宗教土地利用的法律規範談起/李永然律師、林彥廷律師

第三章 政教關係法制化與《宗教基本法》之制訂
我國政教關係法制化——從傳統政教關係及宗教五種力量論政教三互關係之建立/釋法藏法師
前言:我國政教關係法制化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略述華人文化與西方文化在歷史上政教關係的差異
政教三互精神可作為我國政教關係法制化的基本精神
宗教擁有五種特殊的力量是國家應該積極善用的力量
制定《宗教基本法》是政教三互關係法制化的最基礎工程
制定《宗教基本法》是國家促進人民幸福的重要工作
結語
從互助之政教關係談《宗教基本法》之價值/仉桂美副教授
壹、《憲法》釋憲及公約中之宗教自由、平等
貳、宗教用地等重大爭議事項
參、《宗教基本法》制定之必要性與《國土計畫法》之問題
肆、政教互助之立基
伍、政教互助精神於民主法制之落實
陸、結論
願政府以關懷之心,完善宗教法制,與宗教界一起安定台灣社會/釋常露法師
宗教人權覺醒五週年,政府應積極制定《宗教基本法》/釋見引法師
從大法官釋字第573號解釋談《宗教基本法》草案/李建忠法官
一、緣起
二、現行宗教法制的缺失所在
三、釋字第573號解釋宣示之宗教人權保障
四、《宗教基本法》草案對宗教人權的落實
五、結語

第四章 宗教團體之財產保障
《憲法》上宗教團體財務自主權之探討——以比較法為中心/陳清秀教授
壹、問題之提出
貳、現行宗教團體財產管理處分之法令及其爭議問題
參、外國立法例有關宗教團體之自治權與財政管理自治權
肆、我國宗教法制有關宗教團體財務自主權規範之檢討
伍、結論

第五章 聯合國兩公約宗教自由保障與美國之「宗教自由報告」
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政府有關宗教回應之問題/仉桂美副教授
壹、國際審查會與宗教有關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貳、政府之回應
參、政教分離與合作
肆、兩公約國內適用於宗教之實務
伍、兩公約國內法化之效力
陸、結論
評美國對台灣的「宗教自由報告」/李永然律師
一、美國重視宗教自由
二、美國2020年、2021年對於台灣的宗教自由報告
三、美國對台灣宗教自由報告不夠深入
四、結語與建議

附錄
附錄一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
附錄二 聯合國《消除基於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
附錄三 大法官釋字第573解釋
附錄四 中華民國《憲法》(摘錄)
附錄五 《財團法人法》第75條
附錄六 2018年立法院王金平前院長等三十六位主委連署提案版《宗教基本法》草案
附錄七 台灣宗教聯合會民國109年11月26日版《宗教基本法》
草案
附錄八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

图书序言

  • ISBN:9789574855094
  • 叢書系列:人道人權讀饗系列
  • 規格:平裝 / 336頁 / 15 x 21 x 1.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图书试读

李序
 
  記得民國106年7月23日,由武德宮所發起的一場「眾神上凱道」陳情遊行活動,反映出台灣宗教團體對於「宗教自由」的期待,宗教團體也將「民國106年」定位為所謂的「宗教自由覺醒元年」。轉眼之間,已經過了五年,永然文化在這五年當中,每年都會針對「宗教自由」及「宗教立法」的議題邀請學者專家、法界及宗教界人士一同撰文來關心我國宗教團體之「宗教自由」的發展。今年仍依循往例,出版《宗教團體不動產之確保與宗教自由之完善──宗教自由覺醒五週年兼談我國政教關係法制化》一書,本書分為五章,包括:第一章、宗教自由覺醒五週年感言;第二章、宗教用地及宗教財產之保障;第三章、政教關係法制化與《宗教基本法》之制訂;第四章、宗教團體之財產保障及第五章、聯合國兩公約宗教自由保障與美國之「宗教自由報告」。經過這五年來,各界逐漸感受到每年針對「宗教自由」議題的討論,其廣度和深度都不斷地在強化之中。
 
  回顧台灣宗教立法之路,一開始是由內政部訂定《宗教管理法》草案,後來更名為《宗教團體法》草案,但由於草案內容的行政管制密度過高,不符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73號解釋之精神,而有侵犯「信仰宗教自由」的疑慮,致受到宗教界及人權團體反彈;因此,在數次進出立法院後又退回內政部,待取得全民共識之後再提出新的草案。其實宗教界人士並不反對《宗教團體法》的立法,而是希望政府在保障宗教自由的前提下,在立法技巧上,運用「基本法」的方式,先訂立《宗教基本法》做為「框架」,嗣後再訂立《宗教團體法》等相關宗教的法律;於是在民國107年間,由前立法院院長王金平領銜,共三十六位跨黨派的立委連署《宗教基本法》草案,並於立法院完成一讀,很可惜,到後來竟因受到「有心人士」刻意透過媒體帶風向曲解操弄之下,最終還是胎死腹中,誠屬令人扼腕。雖然無法完成立法,但至少因《宗教基本法》草案的提出,並在立法院經過一讀通過的歷史事實,代表著台灣在「宗教自由覺醒」的這個議題上已逐漸在成長之中。
 
  更可貴地在今年9月3日,由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與宗教研究中心」舉辦了一場「法律與宗教研討會」,研討會中針對了宗教自由、政教分離等議題進行討論,參與的學者、專家們分別提出很有見地的論文,參與研討會的人數也大幅增加,可見對於宗教自由、宗教立法、政教分離……等議題,在台灣已逐漸受到各界重視,相信透過大家不斷地努力,未來必定可見豐碩成果。
 
  如今,台灣宗教自由覺醒已屆滿五周年,政府於今年6月間總統公布立法院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目前該條例也已經自今年6月10日起正式施行,做為處理既有宗教團體不動產借用自然人名義登記,保障宗教團體財產權問題的依據。由此可知,當宗教團體、學術界、人權團體等一同關切宗教自由相關議題時,政府自然須因應民情而不斷地加以調整並改革。因此,我們希望未來,政府對於制定《宗教基本法》能積極取得各方共識後,儘速交由立法院進行三讀通過,並正式頒布施行,進而於《宗教基本法》的框架之下完成《宗教團體法》等相關立法,讓我國宗教團體的管理與宗教自由的保障能相輔相成。相信台灣未來不論是在我國依據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提出「國家人權報告」中「宗教人權」部分,或是美國針對全球(包含台灣)所做「宗教自由報告」,一定會有更好、更高的評價,屆時台灣在宗教自由的表現與發展,一定可以成為華人世界的表率。
 
永然文化出版(股)公司創辦人
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李永然律師
中華民國111年(西元2022年)9月23日

用户评价

评分

讀完之後,我最大的感受是,這本書提供了一個極其罕見的「宏觀視角」來看待台灣的政教互動史。許多時候,我們談論宗教自由,總容易聚焦在個案性的爭議,比如修法時的公聽會或是某個特定教派的發展狀況,但很少有人能像作者這樣,將時間軸拉得這麼長,從戰後初期的混亂狀態,一路梳理到現今追求法制化的階段。這種歷史縱深感,對於理解當前法規的形成邏輯至關重要。可以說,要理解為什麼今天的法律會長成這個樣子,就必須去探究過去幾十年來政府與不同宗教團體間那種微妙的、時而合作時而緊張的關係。這本書像是為我們提供了一把萬能鑰匙,讓我們能打開那些看似封閉的歷史檔案,看到權力如何界定與分配信仰空間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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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本書的價值遠超出了單純的法律研究範疇,它觸及到台灣社會身份認同的核心議題。當我們談論「宗教自由覺醒五週年」,這背後隱藏的,其實是台灣社會在追求自主性、擺脫威權陰影的過程中,對於「國家與公民社會邊界」的重新劃定。宗教團體作為社會中極具組織性和影響力的群體,其不動產權益的釐清,某種程度上也是在確認國家權力能夠滲透和規範的界線在哪裡。這本書讓我們看到,法制化並非只是文字遊戲,它是一場漫長且充滿張力的政治角力。讀者會從中意識到,每一次法律的修正或解釋,都可能悄悄地改變著數以萬計信徒的集會場所和文化傳承的物理基礎,這絕對是每個關心本土發展的人不能忽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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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題目光是唸完就覺得份量十足,結合了法律、宗教、歷史等多重面向,對於關心台灣社會變遷的人來說,絕對是值得一讀的深度論述。我尤其欣賞作者在處理這種敏感議題時展現出的細膩思維。畢竟,宗教團體在台灣社會扮演的角色相當複雜,他們不僅是信仰的中心,更是龐大的資產擁有者,如何妥善處理不動產的權益,同時不侵害憲法保障的宗教自由,這其中的平衡點拿捏,正是考驗法學理論與現實政治智慧的關鍵。光是想像要梳理出這麼多法律條文、判例和歷史脈絡,就覺得作者投入了極大的心血,這不是那種淺嚐輒止的通俗讀物,而是扎實的學術探討,能讓人對「政教關係法制化」這個口號背後的實質意義有更深刻的體悟,特別是當涉及到土地所有權這類牽動民生與信仰根基的議題時,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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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寫作風格來看,我認為作者在行文之間流露出的是一種深沉的、近乎憂慮的責任感。這不是那種高高在上、只為學術圈服務的閉門造車之作。可以感受到,作者是真正站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去思考這些法律規範如何落地執行,如何避免產生新的不公義。特別是在探討「完善」宗教自由時,那種對未來法制方向的期許與警惕並陳,讓人印象深刻。書中對於可能潛在的灰色地帶和潛在的法律漏洞的分析,顯得極為敏銳,彷彿一位經驗豐富的法律顧問,正在為國家未來的制度設計綢繆。這使得整本書讀起來充滿了緊迫感,讓我們明白,法律的建立只是起點,如何持續地「完善」和「監督」才是真正考驗社會成熟度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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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長期關注台灣公共議題的普通讀者,我必須說,這本書在論述上的「清晰度」處理得相當高明。面對「不動產確保」和「宗教自由」這兩個既相互支持又可能相互衝突的概念,作者沒有選擇走極端路線,而是採取一種極為務實的漸進式論證。我特別佩服作者在闡述法律條文時,那種將艱澀的法條文字,轉化為具有社會脈動感的敘事能力。這不只是單純的法律解說,它更像是在對話,試圖說服讀者,在一個多元價值並存的社會裡,如何透過完善的法律框架,來確保少數群體(無論是哪種信仰)的權利不受多數決的侵害,同時又能維護社會整體秩序的穩定性。這種對話式的寫法,大大降低了法律文本的閱讀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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