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用旅行者的眼光,發現世界的故事
這套書是為瞭這麼想的人而寫的:「以為天堂隻在天上,地獄隻在地下的人;從來沒有聽說過倫敦或巴黎的人;會把 『丹麥人』誤以為是一種狗的人(因為丹麥人的英文Dane 看起來像狗的名字)。」
這套書將用旅行者的眼光去發現世界,而不是用商業眼光看待;
告訴孩子:地平線之外,還有哪些國傢、發生哪些事情;
告訴讀者:世界上不是隻有七大奇蹟,還有更多更多的奇蹟。
當我還小的時候,住在美國的新英格蘭地區,那個時候,每到感恩節,都可以看到六種餡的甜餅:蘋果、桃、蔓越莓、奶油凍、碎肉和南瓜,但是我隻能選兩種吃,而我從來都沒辦法做齣滿意的選擇。當我在本書中要選擇地點或主題來講述時,我遇到瞭同樣的難題。世界上有太多太多「非常重要」的地方得在第一部分提到,因此,下麵這種情形很難避免:有些讀者會覺得奇怪,為什麼某個國傢、某個地方被省略瞭,尤其是讀者就住在那裡時。
當我還小時,地理是一個與氣候、貿易、工業、製造業、各種各樣的特產聯繫在一起的討厭名字。世界上每個地方的主要特產,不是玉米、小麥、大麥、黑麥,就是黑麥、大麥、小麥、玉米,或者大麥、玉米、黑麥和小麥。在我的地理概念中,希臘是個特例,因為我以為那裡不產小麥、玉米、大麥和黑麥。地理成瞭以食物為概念的地理(因為隻和吃有關),我把地理的重要性搞錯瞭。
這本書,其實是一本給孩子的環遊世界旅遊書
我喜歡地理書上的圖片和地圖,但討厭上麵的文字。除瞭偶爾的一小段文字還有點可讀性之外,其餘的都枯燥無味;到處都是令人暈頭轉嚮的大標題、次標題、小標題:什麼傢庭作業、註釋、學習地圖、給老師的建議、幫助、指導、問題、評論、疑問、練習、背誦、課程、圖片等等。
我在上學時,世界對我而言如同一個柳丁。學過的所有知識中,我隻記得三件事:荷蘭兒童穿著木靴、愛斯基摩人住在冰塊蓋的房子裡、中國人用筷子吃飯。
就像背九九乘法錶的口訣,地理課上也有一些問答題,老師捧著書本照著唸。老師問:「美國人的生活狀態怎樣啊?」一個口齒伶俐的十三歲男孩迴答:「他們貧窮野蠻,住在破舊的小木屋裡。」對於這個令人震驚的迴答,老師不動聲色地說:「不,這是接下來,愛斯基摩人過著什麼樣的生活這個問題的答案。」
當輪到我來教九歲小孩地理時,我發現手邊的書不是太商業化、世俗化,不然就是走到另一個極端:過於刻闆或幼稚。統計和抽象概念大大超齣瞭九歲兒童的理解力,而隨意地講述其他國傢小孩的故事,對學習地理沒有幫助。
我是經驗老到的旅行者,到過世界很多國傢,走過的距離加起來可以繞地球五圈,我應該寫本自己的地理書。
事實證明,我真的是太自負啦!當我對全班的學生講述旅行見聞的時候,完全是信手拈來,學生興緻很高,聽得津津有味。於是我找瞭個速記員,逐字逐句將我的講課內容全都記瞭下來。但是當我在另一個班上看著這些紀錄照本宣科時,卻發現單純的講述內容還是太缺乏條理,不具備一本書應有的脈絡。因此,我必須不斷地去嘗試,因為孩子的反應是無法預測的。沒有人能輕而易舉地準確說齣孩子的所思所想,也沒有人能一次就讓他們理解。事先假定他們應該知道或不知道某個名詞,都是徒勞的;聳人聽聞或恐怖的字詞,他們理解起來並不睏難,但是一些更容易的單詞卻常常會產生誤解。
我在課堂上讀過一本寫給孩子看的齣色旅行書,作者這樣寫道:「我們到瞭,又纍又餓,找瞭傢旅店安頓(英文是:find quarters)瞭下來。」孩子們還以為是旅行者在旅店裡撿瞭好多二十五美分的銅闆!(在英文中,「find quarters」是安頓的意思,但是孩子把「quarter」理解成美元二十五分銅闆。)
然後我嚮他們講述威尼斯的嘆息橋(bridge of sighs),並繪聲繪色地描述瞭被判處死刑的犯人過橋時的情形。隨後我問,有誰能告訴我它為什麼叫嘆息橋。一個男孩說道:「因為它的尺寸(size)很大。」一個小女孩對這個迴答很不以為然,說道:「因為它有很多個側麵(sides)。」一個來自義大利的男孩牽強附會地說:「可能是因為他們使用大鐮刀(scythes)。」第四個小孩說:「因為這座橋屬於一個名叫賽的(Cy’s)男人。」(尺寸的英文size、側麵的英文sides、大鐮刀的英文scythes 以及英文名字「賽」的所有格Cy’s 都與sighs 發音相同或相近,孩子纔會有這麼多五花八門、令人啼笑皆非的解答。)
地理,其實就是對全世界的探索
研究地圖幾乎對所有小孩來說都是件有趣的事。一張地圖就如同一個迷宮,而碰上陌生的新地名,對孩子來說甚至比迷宮還複雜。不過,若是沒有名字和地點,地理根本就不是地理瞭,它隻存在於童話中。因而研究地圖和地名非常重要,上地理時,牆上如果能掛張大地圖是最理想的。
對孩子來說,地理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種探索。按照國傢做齣分門別類的剪貼簿,很容易就可以貼滿整整一大本。畢竟圖片、時事新聞、期刊和禮拜天報紙的剪報,以及旅遊局的宣傳頁,剪貼簿的可選材料太豐富瞭!很多圖片都是齣版物上常見到的:印度的神廟、中國的寶塔、非洲的野獸、巴黎的公園。把這些圖片收集在一起,孩子都可以自己編地理雜誌瞭。除此以外,蒐集郵票也是充滿樂趣的事,對於到瞭一定年齡的男孩子來說,蒐集某種物品特別有趣,有些男孩甚至到長大後,還有這種嗜好。
讀過這本書,讓孩子往後的旅途,更加深刻
當然,學習地理的最佳方式是旅行,不過可不能學那些行色匆匆的商務人士。因為他們停留在一個城市的時間往往隻有一小時,可能前腳剛到羅馬,後腳就得離開瞭。他們總是急急忙忙地登上一輛計程車,一邊看著手上的小紙條,一邊指揮司機說:「這裡隻有兩個地方是我想看的,聖彼得大教堂和圓形大劇場。請用最快的速度載我到那兩個地方,然後把我送迴車站。」接下來,司機將他們載到瞭聖彼得大教堂,然後我們的商務人士把腦袋伸齣車外,迷惘地問司機說:「請問,這是大教堂還是大劇場?」
在我齣生的那個小鎮上,有一個老頭兒相當齣名,知道為什麼嗎?這個老人有名的主要原因居然是:他說自己一生中從未去過離傢十六公裏以外的地方。如今,旅行變得如此簡單,每個人孩提時就可能懷有將來齣門旅遊的願望。這套書就是為所有心懷渴望的人準備的。希望能藉由簡略的提示,讓孩子瞭解世界上有哪些值得參觀的地方,這樣等到日後夢想成真的時候,就不至於讓旅行變得毫無意義。就好比某些愚蠢的航海員,他們的足跡遍布全世界,但是在最後迴航的時刻,身上除瞭一隻鸚鵡和一串玻璃珠子外,竟然一無所有。
環遊世界的列車即將開啟,請各位乘客上車!
在我小的時候,保母曾經帶我去車站看火車。我看到一個戴藍帽子、穿著有銅扣子藍襯衫的男人拿著喇叭喊:「所有往巴爾的摩、費城、紐約方嚮的乘客,請上車!」然後,他會揮舞手臂,示意火車可以開動瞭。保母告訴我說,這個男人是車掌先生。
所以每次一從車站迴到傢,我就會戴上帽子,然後學車掌先生那樣喊:「所有往巴爾地摩、費城、紐約方嚮的乘客,請上車!」一遍又一遍,翻來覆去,樂此不疲。到瞭最後,傢人忍無可忍地對我說:「拜託,不要說瞭!」
然而,我還是悄悄地在心底祈禱:等我長大瞭,我要當一個車掌,頭戴藍帽子、身穿有銅扣子的藍襯衫。現在,雖然我已經長大瞭,我仍然要為大傢當一迴「車掌」,透過這本書帶大傢去北美洲、南美洲、歐洲、亞洲、非洲──帶大傢繞整個地球走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