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主宰與敬畏,誰有權利寬恕兇手:黑色法袍的由來、正義女神蒙上雙眼的原因、刑訊背後的祕密 (電子書)

司法的主宰與敬畏,誰有權利寬恕兇手:黑色法袍的由來、正義女神蒙上雙眼的原因、刑訊背後的祕密 (電子書)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張建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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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如果法律沒有說,公民就不能去做,
那麼,自由就將不復存在──
因為我們的舉手投足,一顰一笑,都沒有法律根據。


為什麼法官袍是黑色?
為什麼正義女神蒙著雙眼?
為什麼英美盛行陪審團制度?


▎關於刑訊心理學
──刑訊存在的根苗就在制度和人心

美國學者羅伊‧鮑麥斯特說:「人類受難時,魔鬼就會發笑。」
不過,我想面對刑訊,魔鬼一定不會再笑。
刑訊太多了,要是每一起都笑一笑,再厚的臉皮都得痙攣。

刑訊為何如此盛行,許多論者不約而同羅列了各種原因,
其實,刑訊盛行的原因不過是──
約束偵查人員的相應制度沒有建立或者不夠健全罷了。

拷問者不會說應該招供什麼(因為他們自認為希望得知真相),
但是在得到一份令人滿意的供詞之前,他們不會停止拷打。
受害者最終試著去猜測拷問者需要什麼樣的假供詞,
然後開始虛構各種罪行,拷問者將其忠實記錄下來⋯⋯

「如果你的敵人是撒旦,就不要再去顧慮一般的規則。」
刑訊者往往把被刑訊的受害者視為罪有應得,
甚至不把他們看作與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正常人際關係的人。

也許,我們有必要記住──

為了崇高的目的而訴諸惡的手段,
它往往帶來更多的惡,而不是善。

▎關於被告人衣著
──適當穿著是「無罪推定」的一種表徵

被告人衣服穿得讓人一眼看去像個罪犯,
對於職業法官和非職業法官都會造成暗示作用,
那就是──被告人有罪!

既然被告人受無罪推定原則的保護,
就沒有理由讓他在法庭上帶上罪犯的「符號」。

因此,被告人出庭可以西裝革履,可以手執《聖經》,
法庭上這些外在的表現,與無罪推定的內在精神相契合。

被告人在法庭上穿什麼,
彰顯一個國家的司法文明。

▎關於對抗制訴訟
──僅一個手勢,損失九萬五千美元

美國一名家庭主婦被轎車撞傷,她求償十萬美元,
內科醫師支持此說法,因為事故發生後是由他診治的。
當他順利提供完證詞走下證人席,經過原告及其律師身邊時,
他亮出了勝利的V字形手勢,這是最初也是唯一的一個錯誤,
但,卻是代價昂貴的錯誤──
陪審團看到了這個手勢,他們認為這位醫生是偏袒一方的,
其證詞不可完全信賴,於是最終裁決只賠償那位婦女五千美元。

這是依法律的正當程序審理的案件,
陪審團的表現無可指責:
他有權根據庭審中形成的心證作出裁決,
儘管心證可能因無必然關聯的小細節影響而有所偏頗。
──這就是對抗制訴訟!

這一訴訟模式的突出特點:
當你踩響地雷時,竟會渾然不知。

如今,英美式的對抗制訴訟模式使不少人為之傾倒,
但我們不妨記住日本學者的忠告──

從犯罪現場到監獄之間,有著許多岌岌可危的橋,
有時人會墜落於水中,美國就處在這危險的境地之中。

★本書為隨筆集,書中配有作者親筆插畫,妙語橫生,引人深思。

《法律的殿堂:权力、道德与秩序的交织》 本书深入剖析了法律体系的构建、演变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复杂作用。它不再仅仅关注具体的法律条文或案例分析,而是将目光投向法律制度背后的哲学基础、历史脉络以及权力运作的深层机制。 第一部分:法律的起源与演进——从神谕到成文法 本书首先追溯了法律概念的源头,探讨了早期社会中“规则”是如何从部落习俗、宗教戒律和君主专断中脱胎而出的。我们考察了汉谟拉比法典、古罗马的《十二表法》以及普通法传统的形成过程。这不是一部简单的法史教科书,而是着重于探讨:法律的“正当性”是如何被构建起来的?当社会从基于血缘和神权的秩序转向契约和理性的秩序时,法律的角色发生了怎样的根本性转变? 我们分析了自然法理论与实证法理论之间的长期拉锯战。自然法坚信存在超越人为制定的普世道德原则,法律必须与之相符才能具有真正的约束力;而实证法则强调法律的有效性仅取决于其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这种哲学上的分歧,深刻地影响了立法者的思维方式和司法者的裁判尺度。 本书特别聚焦于“法律的世俗化”过程。随着启蒙运动的兴起,法律逐渐脱离教会的掌控,成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工具。这一转变带来了效率的提升,但也催生了新的问题:当法律完全依赖于国家意志时,如何确保它不沦为统治阶层的工具,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二部分:权力的结构与制衡——法袍下的政治博弈 法律并非真空中的纯粹理性,它是权力的载体和表现形式。本部分深入剖析了现代司法体系内部的权力制衡机制,特别是三权分立原则的实际运作及其张力。 我们探讨了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复杂关系。立法者如何通过制定概括性的法律,间接影响司法解释的空间?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界限何在?而司法机关,作为最终的规则解释者,其独立性如何才能在政治压力和公众舆论的夹缝中得以维持? 书中详细分析了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的争论。在社会快速变迁、传统法律规则难以应对新型挑战时,法官是否应该扮演积极的社会改革角色?还是应该严格遵守制定者的原意?这种张力不仅存在于理论层面,更体现在具体案件的判决中,反映了不同司法流派对社会秩序的不同愿景。 此外,本书批判性地考察了法律职业的精英化倾向。律师、法官、检察官群体在知识、资源和话语权上形成的壁垒,如何影响了法律的普及性和公正性?法律的语言——晦涩的术语和复杂的程序——是否无意中构建了一道屏障,使普通民众难以真正“拥有”法律? 第三部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边界的划定与重塑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法律哲学中最具永恒魅力的话题之一。本书认为,法律试图通过强制力来确立社会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但它永远无法完全涵盖人类行为的全部复杂性。 我们分析了“恶法亦法”的困境。在面对明显不公、违背基本人性的法律时,公民和司法人员应如何抉择?抵抗、消极服从还是积极修正?书中引用了历史上关键的转折点,如纽伦堡审判,探讨了超越国内法、诉诸普遍良知的判决所具备的伦理基础和历史意义。 本书还探讨了法律对新兴道德议题的反应滞后性。例如,生物技术、人工智能伦理、数字隐私等前沿领域,往往在现有法律框架构建完成很久之后才出现,这迫使法律系统不断地进行自我调适和创新。这种“追赶”过程揭示了法律的僵化性与社会变迁的迅猛性之间的内在矛盾。 第四部分:司法的实践与人性——程序正义与实体结果 程序的正义被认为是维护司法信誉的基石,但它与实体结果的公正之间常常存在断裂。本部分深入探讨了司法实践中的人性化与制度化之间的永恒矛盾。 我们审视了证据规则的复杂性。为何某些本可能揭示真相的间接证据被排除在外?程序上的严苛要求,其目的究竟是为了保护无辜者免受国家权力的侵害,还是可能成为掩盖真相的工具?本书对“正当程序”的代价进行了细致的计算和评估。 此外,书中还探讨了量刑的艺术与科学。在刑罚的设定中,报应、威慑、改造和隔离这四种目的如何相互作用?法官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所依赖的不仅是冷硬的证据,还包括对社会风险的预判和对个体生命的考量。这要求司法者必须具备超越技术性知识的道德洞察力。 结论:面向未来的法律秩序 本书总结指出,法律体系是一个持续的、开放的、充满张力的系统。它不是一个已经完成的蓝图,而是一个需要不断被审视、辩论和修正的社会契约。真正的法律秩序,不在于其外在的威严,而在于其内部对正义、理性与人性的持续追求。理解法律的起源、权力的运作以及道德的边界,是每一个现代公民参与构建更公正社会的前提。

著者信息

張建偉,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現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著有《司法競技主義》、《刑事司法體制原理》等學術專著。學術隨筆集有《法律皇帝的新衣》和《法律/稻草人》,並著有教材《刑事訴訟法通義》。論文代表作為《法學之殤》、《對抗與和合》、《證據法學的理論基礎》等,在法學雜誌和報刊發表論文、隨筆二百餘篇。

图书目录


第一章 正義的圖騰
 司法的意象
 泰美斯的眼睛
 聽聽曹劌怎麼說
 智慧不遺傳
 百代皆行秦政制
 法官對抗國王
 司法統制的假期
 老袁都懼它三分
 彼拉多式司法
 國情也分好歹
 新威權主義的法制
第二章 站起來的我們
 喪鐘為誰而鳴
 公民學
 法律沒有說
 無罪推定濫觴於中國嗎?
 跪還是不跪,這是個問題
 主宰與敬畏
 點名撞見「鬼」
 刑訊心理學
 公堂上,穿著細事也莫等閒看
 我們還用「竄至」行文嗎?
 閒讀妙判
 法治不在線
第三章 拉著古人聊聊天
 追念李離
 石奢的選擇
 李斯來信
 酷吏的終局
 戴胄的失信論
 《申報》與楊乃武案
 歷史的裸臉
第四章 巴掌大的一塊青天
 誰有權利寬恕兇手
 沉默是金
 社會正義的「活人祭」
 面子、心態與法律的尊嚴
 等不來的果陀
 不自願豈可得乎
 尷尬的「福爾摩斯」
第五章 活人的司法
 司法四病
 謀殺好法官的六大方法
 黑色的法袍,緘默的法官
 活到這年紀沒有一個汙點
 法官該分等級嗎?
 誰動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伽利略與知識等級制
 檢察官,你可以做得更好
 「怨偶」意識
 行賄者的好日子到頭了嗎?
 縱然一夜風吹去
第六章 卻疑春色在鄰家
 刑事法庭內的壁畫
 從案件名稱看訴訟對抗性
 代價昂貴的手勢
 會錯意的一幕
 龐德的忠告
 家.城堡.垃圾箱
 電視觀眾看得見的正義
 安斯蒂與「貪汙巴士」
 法院門前的掮客

图书序言

  • EISBN:9786267145005
  • 規格:普通級
  • 出版地:台灣
  • 檔案格式:EPUB流動版型
  • 建議閱讀裝置:手機、平板
  • TTS語音朗讀功能:無
  • 檔案大小:2.3MB

图书试读


  讀一篇美國學者的文章,文章中反覆提到「像法律人一樣思考」(thinking like a lawyer),我對這個短語產生了一點興趣。按照作者的說法,「像法律人一樣思考」意味著相信法律工具(首要的是對抗制)是解決所有難題的理想手段。如果與法律制度無關的某一生活領域的事項出了問題,這個解決手段會將法律制度擴張到該領域。在英美法系國家的人眼裡,「法律人」包含受私人委託的律師,也包括在檢察機構從事訴訟活動的律師(檢察官被稱為「控方律師」),甚至在法庭上執槌司法的法官。所以,在這裡,對「法律人」一詞不妨作寬泛理解。
  像法律人一樣思考,是指具有律師思考方式的特性,這種特性植根於法律職業的特性、法律活動本身的傳統和性質。它是一種職業習慣,一種角色心理,是養成的,烙印在所有律師的精神裡。我想,一個法律人的意識構造中應包括如下要素:
  現代訴訟中實行證據裁判主義,認定案件事實應依賴於證據,證據是律師武器庫中的制勝利器,法律人進行訴訟活動和訴訟外的諮詢代理活動,不能不重視證據。有證據意識者,能夠注重保全證據、提供諮詢意見或者辯論言之有據、依證據為判斷。
  律師以維護權利為己任,受私人委託的律師,基於維護當事人利益的目的進行活動,應主動維護權利。身為「控方律師」的檢察官,不但要維護被害人的權益,對於嫌疑人、被告人的權益,也要公平注意。故而許多國家的法律要求檢察官對待有利於和不利於嫌疑人、被告人的證據應一律加以注意,以維護其正當權益,展現和實現正義。法官居中裁判,更應有尊重當事人自由權利的意識,否則怎麼配當「上帝」在人間的代理人?要知道,裁判人之善惡的法官的位置是人間的法官代坐的。
  公平競賽(fair play),來源於競技中的概念。在運動場上,公道待人,注重競技的公平性,不但與隊員通力合作,即使對競爭對手也尊重其人格。之後,在政治舞臺和司法領域,亦以公平競賽為原則。這一原則,來源於英國,人們素來認為「英國政治家的風度是在球場上養成的」,英國的對抗制訴訟也表現出鮮明的公平性質。在訴訟中,公平競賽意識促使人們遵守自己的本分,在行使自己的權利的時候,亦尊重對方的權利,在司法競技中不踰矩,不以不正當手段拆對方的臺,而以正當手段追求勝訴。
  法律人有證據意識、權利意識、公平競賽意識,歸結到一點,是信賴法律的正當程序能夠實現正義。在這種信仰的支配下,出現糾紛時,自然會選用正當程序作為解決問題的方式,並且為了使法律工具保持有效性,能夠自覺抵制敗壞法律程序純潔性的做法。如果法律人對法律工具失去信仰,就會為獲得勝訴而大肆鑽營,就會競相逐利而不擇手段,從而進一步敗壞司法環境,最終使法律工具在解決人們的糾紛中被棄如敝屣。
  毋須強調,「像法律人一樣思考」中的「法律人」,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律人,是有正義感、道德感的法律人,只有這樣的法律人才能夠如此思考。毫無道德感和正義觀念的法律人,其意識構成有別於此。這樣的法律人越多,司法越頹敗。
  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像法律人一樣思考」,能夠培養出一種公平訴訟的風氣,以及對法制信賴的風氣。社會中多數人能夠「像法律人一樣思考」,則法治的社會基礎就容易形成,社會正義就容易得到維護。對於社會法治意識來說,法律人建立起一種道德秩序,樹立一種形象,有助於促成和強化這種意識,法律人透過自己的行為和思考方式可以對社會產生良好的影響,樹立一種示範作用,從而促進司法環境的改善。所以,當我們想到「像法律人一樣思考」這樣的概念時,心目中的法律人應當是值得信賴的,值得尊重的。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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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女神蒙上雙眼」這個意象,簡直是教科書級別的比喻,但為何會成為主流?這背後的邏輯推演過程,絕不是單純的「不看證據、只看事實」這麼簡單。我更想知道的是,當她被蒙上眼之後,誰來決定證據的「真實性」與「相關性」?在我們的司法實務中,往往會遇到證據鏈斷裂、證人證詞矛盾的狀況,這時候,法官的「心證」就成了決定性的力量。這種「蒙眼」的狀態,是為了防止法官看到被告的外貌、社會地位,從而產生偏見,但如果看不見,豈不是更容易被那些「言詞包裝」和「邏輯詭辯」所誤導嗎?我對此非常好奇,在資訊爆炸的時代,當證據不只是物證,還包含大量的數位足跡和心理側寫時,這種傳統的「蒙眼」哲學是否已經過時,甚至成為一種阻礙?作者是否提出了更現代、更具包容性的「看見」方式,來取代這種看似公平卻可能流於形式的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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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訊,這兩個字在台灣的法律討論中總是帶著一股沉重的歷史陰影,特別是牽涉到早期的冤假錯案,刑求逼供幾乎是無法迴避的痛點。探討「刑訊背後的祕密」,我預期這本書不會只是譴責,而是會深入挖掘為什麼在一個標榜人權與法治的國家中,刑訊的幽靈依然存在。這種祕密,可能藏在辦案人員的績效壓力下,可能隱身在「為了查明真相」的道德高壓中,也可能深埋在那些被視為「必要之惡」的辦案技巧裡。我希望能看到作者剖析,現代的審訊技術是如何取代過去那種粗暴的手段,但同時,是否也有更精緻、更難以察覺的「心理脅迫」正在發生?畢竟,肉體的痛苦容易留下痕跡,但心理的摧殘,往往是完完全全地隱藏在筆錄的文字背後,成為最難以被挑戰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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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書的選題,從權力結構(主宰與敬畏)、符號學(黑袍)、哲學基礎(蒙眼女神)到實務的黑暗面(刑訊祕密),架構得非常宏大且全面,看得出來作者對司法體系的批判性思考是多層次的。它不是一本單純的法律科普,更像是一部對現代司法精神的解剖學報告。我最期待的,是這種多角度的探討最終能匯聚到一個核心問題:在這些看似神聖不可侵犯的司法儀式和規則之下,真正被犧牲或被遺忘的,究竟是什麼?是個別受害者的情感,還是體系本身的道德純潔性?作為一個經常在網路上為社會議題發聲的讀者,我希望這本書能提供更堅實的論據,讓我能更清楚地面對那些要求「嚴懲」或呼籲「特赦」的聲音時,我背後的判斷依據是什麼。這本書不只是給法律人看的,它更是給所有生活在體制下,需要仰賴法治維護安全感的公民一份沉甸甸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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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黑色法袍的由來」,這點就讓我聯想到歷史學的趣味了。我們看電影、新聞,總覺得法官穿著深色制服是一種理所當然的莊嚴象徵,但這背後是不是藏著什麼不為人知的故事?是中世紀的某個傳統演變過來的,還是早期歐洲大陸的某個法律思想的投射?對於我們這些非法律科系出身的讀者來說,這種關於儀式和符號學的探討,往往是理解一個體系最溫和也最有效的入門磚。我猜測作者應該會從服飾顏色所代表的「中立性」與「權威性」著墨,畢竟,當一個人在法庭上穿上那件袍子,他就不再是單純的個體,而是「正義」的化身,那種被抽離個人情感的象徵,在現代社會看來,究竟是保障了公平,還是一種疏離了人性?我希望作者能把這段歷史講得生動有趣,不要讓我讀起來像在啃教科書,而是能像聽一位資深法官娓娓道來他當年見習時,第一次穿上那件袍子的震撼感。畢竟,服裝決定了觀感,觀感影響了敬畏,這三者環環相扣,牽動著整個司法的運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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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光是書名就夠引人入勝了,「司法的主宰與敬畏」,聽起來就充滿了權力與道德的拉扯,讓我忍不住想一探究竟。最近社會上總是有一些關於正義如何伸張的討論,特別是針對那些犯下滔天大罪的兇手,到底該用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看到「誰有權利寬恕兇手」這個副標題,心裡就咯噔了一下,這不就是在拷問我們現行司法體系的根本嗎?我們從小被教導「殺人償命」的天經地義,但如果今天一個法律人,穿著那身黑色的法袍,卻可能在某種情境下行使了「寬恕」的權力,那這個權力源自何處?是神聖的委託,還是人性的脆弱?我特別好奇,作者是如何梳理這背後錯綜複雜的法律哲學與社會倫理的交鋒。尤其在台灣這樣一個對死刑存廢有著巨大爭議的社會,探討誰有權力決定生與死的界線,絕對是極度及時且尖銳的議題。我期待這本書能帶給我一些超越日常新聞報導的深度思考,讓我知道法官們在做出那些可能扭轉人生的判決時,他們內心深處的權衡與掙扎,是如何被形塑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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