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特論(上)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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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山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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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本書乃論述刑法分則編所定各罪之刑法教科書。其主要目的乃在於導引習法者學習構成各種犯罪行為之法律要件。由於本書除就刑法論理之觀點而作論述外,並引述司法院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最高法院判例與判決,同時並就比較刑法之觀點,介紹大陸法系德、瑞、奧與日本諸國刑法之立法例及其學者之論著,故本書除具刑法教科書之功能外,並可作為實務者在刑法實務上與研究者在刑法研究上參考之用。

 
好的,以下是一本与《刑法特论(上)(电子书)》无关,但内容详实、字数充足的图书简介: --- 《全球气候变化与生态文明转型:理论、挑战与政策路径》 导论:人类世的抉择 我们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交汇点——“人类世”。工业革命以来的高速发展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地球的自然系统。气候变化,这一由人类活动驱动的全球性危机,已不再是遥远的预测,而是正在发生的严峻现实。它不仅威胁着生物多样性、粮食安全和沿海定居点,更深刻地挑战着既有的经济结构、社会公平乃至国际政治秩序。 本书《全球气候变化与生态文明转型:理论、挑战与政策路径》,旨在超越碎片化的技术讨论,从跨学科的宏大视角,系统梳理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社会经济影响,并深入探讨人类社会如何构建一个可持续、公平且具有韧性的“生态文明”。我们拒绝将气候问题简单归结为环境议题,而是将其视为一场涉及能源革命、产业升级、全球治理体系重塑和价值观念变革的系统性转型。全书共分六大部分,近百万字篇幅,力求提供一份全面、深刻且具有前瞻性的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气候变化的科学图景与人类活动溯源 本部分详细回顾了气候科学的百年发展历程,从傅立叶的温室效应理论到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权威评估报告。我们聚焦于关键的物理与化学机制,解析了温室气体(如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在大气中的辐射强迫效应,以及反馈回路(如冰雪反照率降低、永久冻土融化释放甲烷)如何加速变暖进程。 重点分析了人类活动,尤其是化石燃料燃烧、土地利用变化(如毁林)和工业过程对大气成分的实质性改变。书中通过大量翔实的观测数据和气候模型模拟结果,清晰展示了过去一个半世纪全球平均气温、海平面、极端天气事件频率和强度之间不可逆转的关联性。我们特别探讨了气候临界点(Tipping Points)的概念,强调一旦某些阈值被突破,地球系统可能进入不可逆的失衡状态,这对人类适应能力构成了根本性挑战。 第二部分:生态危机的多维度影响分析 气候变化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本书对此进行了细致的剖析。 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 探讨了物种栖息地丧失、物候失调、海洋酸化对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毁灭性打击,以及由此引发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 水资源与粮食安全: 分析了降水模式改变导致的干旱加剧和洪水频发,对全球主要产粮区的灌溉系统和农业产出构成的威胁。书中详细讨论了水-能源-粮食关系(Water-Energy-Food Nexus)在气候压力下的脆弱性。 人类健康与社会公平: 考察了热浪导致的死亡率上升、传染病地理分布的扩大,以及气候难民问题的浮现。尤其关注了气候变化如何加剧发展中国家和弱势群体的社会不平等,形成“气候不义”的困境。 经济结构与金融风险: 评估了气候风险对全球供应链、基础设施投资和保险业的冲击。引入了“搁浅资产”(Stranded Assets)的概念,探讨了对高碳产业未来价值的重新定价过程。 第三部分:迈向净零排放的能源与技术革命 实现《巴黎协定》将全球升温控制在1.5°C以内的目标,要求全球能源系统进行根本性重构。本部分深入探讨了实现“净零排放”(Net Zero)所需的关键技术路径。 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部署: 详细分析了太阳能光伏、陆上及海上风电的技术成熟度、成本下降曲线以及电网集成挑战。同时,讨论了地热能、潮汐能等潜力能源的开发前景。 储能与电网现代化: 重点研究了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元化储能技术的发展,以及智能电网(Smart Grid)如何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稳定接入。 深度脱碳领域的技术突破: 针对难以减排的部门(如钢铁、水泥、航空、航运),本书介绍了绿色氢能(Green Hydrogen)的应用前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的瓶颈与机遇,以及生物能源的审慎发展路径。 负排放技术与地球工程的伦理边界: 对生物质能与碳移除(BECCS)、直接空气碳捕集(DAC)等负排放技术进行了技术评估,并严肃讨论了潜在的地球工程(Geoengineering)方案(如平流层气溶胶注入)的巨大风险和伦理争议。 第四部分:全球气候治理的演进与地缘政治 气候变化是终极的集体行动困境。本部分聚焦于国际合作机制的构建与失效,以及大国博弈如何影响减排进程。 从京都到巴黎:国际协定的框架演变: 详细剖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谈判的历史脉络,对比了《京都议定书》的强制性目标与《巴黎协定》的“自下而上”国家自主贡献(NDC)模式的优劣。 公平与责任的再平衡: 深入探讨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BDR-RC)原则在当代地缘政治背景下面临的挑战,分析了发达国家对气候融资(Climate Finance)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损失与损害”(Loss and Damage)机制的建立过程。 区域合作与多边主义: 考察了欧盟的绿色新政(Green Deal)、美国的气候政策回归、中国“双碳”目标的战略意义,以及G20、金砖国家等平台在气候议题上的角色演变。 第五部分:构建生态文明的国内政策与法律工具 从国家层面看,转型需要强有力的政策组合和完备的法律框架。 碳定价机制的有效性评估: 比较了碳税(Carbon Tax)与排放交易体系(ETS)在不同经济体中的实施效果,讨论了如何设计碳泄漏预防机制和收入再分配方案以确保社会接受度。 产业政策与绿色投资导向: 分析了政府如何通过绿色补贴、强制能效标准、绿色采购政策来引导私人资本流向低碳技术和基础设施。重点阐述了金融监管在气候风险披露(TCFD)和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适应(Adaptation)策略的本土化: 强调了在减排的同时,必须制定有效的适应策略。这包括城市韧性规划、气候智能型农业实践、早期预警系统的建设以及对沿海防护的生态工程方案。 环境法与气候诉讼: 梳理了各国将气候目标纳入宪法或基本法的趋势,并详述了气候诉讼(Climate Litigation)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动员和问责工具,对政府和企业决策产生的影响。 第六部分:社会转型、文化重塑与未来愿景 真正的生态文明转型,归根结底是一场价值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 消费模式与循环经济: 探讨了“去物质化”的经济增长模式,分析了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如何通过延长产品寿命、优化资源利用来减少隐含碳排放。同时,审视了行为经济学在推动可持续消费选择中的潜力。 代际正义与跨文化伦理: 深入讨论了当代人对后代人福祉应负的伦理责任,并考察了原住民的传统生态智慧(TEK)如何为现代气候治理提供新的思路。 技术乐观主义与系统性变革的张力: 本部分以批判性的眼光,审视了过度依赖“奇迹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强调技术创新必须与社会结构调整、政治意愿相结合,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文明转型。 本书通过严谨的学术论证、丰富的案例研究和对未来路径的审慎展望,旨在为政策制定者、气候科学家、经济学家、法学研究者以及所有关注地球未来命运的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理解和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深度智库。它不仅是一本关于“气候危机”的文献,更是一份关于“人类文明未来”的行动纲领。 ---

著者信息

林山田
學歷/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暨法研所教授

图书目录

修訂二版序

凡 例
主要參考書
第一章 導 論
第一節 法 益
壹、法益概念
貳、法益概念在刑法上之功能
叁、法益之分類
一、個人法益
二、社會法益
三、國家法益
第二節 構成要件
壹、構成要件之意義
貳、構成要件之明確原則
叁、構成要件之解釋
肆、構成要件要素
一、描述性之構成要件要素與規範性之構成要件要素
二、客觀之構成要件要素與主觀之構成要件要素
三、其他現象
伍、構成要件與犯罪類型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行為主體與行為客體及行為之綜合
上篇 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
第二章 殺害生命與危及生命之犯罪
第一節 概 說
一、生命絕對保護原則
二、生命之開始與終止
第二節 殺人罪
壹、普通殺人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阻卻違法
五、未遂犯
六、預備犯
七、法律效果
八、特別法
九、安樂死與死亡幫助
貳、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未遂犯與預備犯
五、法律效果
叁、義憤殺人罪
一、情 狀
二、當場激於義憤與正當防衛
三、未遂犯
四、法律效果
肆、生母殺嬰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未遂犯
五、法律效果
伍、加功自殺罪
一、行為形態
二、教唆他人自殺
三、幫助他人自殺
四、受囑託而殺人
五、得承諾而殺人
六、未遂犯
七、謀為同死而犯加功自殺罪
八、法律效果
陸、過失致死罪
一、行為形態
二、行為主體
三、行 為
四、行為結果
五、法律效果
第三節 墮胎罪
壹、孕婦自行或聽從墮胎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故意自行墮胎
四、聽從他人為之墮胎
五、法律效果
六、個人之阻卻刑罰事由
七、可能予以合法化之墮胎行為
貳、加功墮胎罪
一、行為形態
二、行為主體
三、行 為
四、行為結果
五、結果加重犯
六、法律效果
叁、圖利加功墮胎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結果加重犯
六、法律效果
肆、未經孕婦同意使之墮胎罪
一、情 狀
二、行 為
三、結果加重犯
四、未遂犯
五、法律效果
伍、介紹墮胎罪
一、行為形態
二、行 為
三、法律效果
四、法事實
第四節 遺棄罪
壹、無義務者之遺棄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危險狀態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結果加重犯
六、法律效果
貳、有義務者之遺棄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結果加重犯
五、法律效果
叁、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第三章 傷害身體之犯罪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一般傷害罪
壹、輕傷罪
一、行 為
二、行為結果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結果加重犯
五、法律效果
六、加重處罰之輕傷罪
貳、重傷罪
一、行 為
二、行為結果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結果加重犯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七、加重處罰之重傷罪
叁、義憤傷害罪
一、情 狀
二、結果加重犯
三、法律效果
肆、施暴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伍、加功自傷罪
一、行為形態
二、教唆他人使之自傷
三、幫助他人自傷
四、受囑託而傷害
五、得承諾而傷害
六、行為結果
七、法律效果
陸、過失致傷罪
一、行為形態
二、行為結果
三、法律效果
四、醫師之醫療行為
第三節 特別傷害罪
壹、聚眾鬥毆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結果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法律效果
五、檢討與改進
貳、傳染花柳病痲瘋病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六、檢討與改進
叁、妨害自然發育罪
一、行為形態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行為結果
五、法律效果
六、檢討與改進
第四章 妨害自由之犯罪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私行拘禁罪與強制罪
壹、私行拘禁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結果加重犯
六、未遂犯
七、法律效果
八、加重處罰之私行拘禁罪
貳、強制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違法性
六、未遂犯
七、法律效果
八、強制罪與他罪之關係
九、強制罪與私行拘禁罪之關係
第三節 妨害自由之略誘罪
壹、略誘婦女罪
一、行為形態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未遂犯
五、法律效果
六、減輕刑罰事由
貳、移送被略誘婦女出國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 為
三、未遂犯
四、法律效果
五、減輕刑罰事由
叁、收藏被略誘婦女或使之隱避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七、減輕刑罰事由
第四節 使人為奴罪與詐騙出國罪
壹、使人為奴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主體
三、行為客體
四、行 為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貳、詐騙出國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未遂犯
五、常業犯
六、法律效果
第五節 恐嚇與妨害居住自由及非法搜索罪
壹、恐嚇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行為結果
五、法律效果
貳、妨害居住自由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地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叁、非法搜索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主體
三、行 為
四、法律效果
第五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與秘密之犯罪
第一節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壹、公然侮辱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法律效果
貳、誹謗罪
一、侮辱罪與誹謗罪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違法阻卻事由
六、法律效果
七、阻卻構成要件事由
叁、侮辱或誹謗死者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 為
三、法律效果
肆、妨害信用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法律效果
第二節 妨害秘密罪
壹、妨害書信秘密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法律效果
貳、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叁、洩漏業務上知悉之工商秘密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法律效果
五、檢討與改進
肆、洩漏公務上知悉之工商秘密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法律效果
第六章 侵害財產之犯罪
第一節 財產罪之類型
一、國內刑法學者之分類
二、德國刑法學者之分類
三、就犯罪意圖而分類
第二節 竊盜罪
壹、普通竊盜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竊盜既遂與未遂
六、罪數問題
七、法律效果
八、檢討與改進
貳、竊佔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未遂犯
五、法律效果
叁、加重竊盜罪
一、法律性質
二、加重要件
三、未遂犯
四、法律效果
五、檢討與改進
肆、常業竊盜罪
一、常業犯
二、常業竊盜
三、法律效果
第三節 搶奪罪
壹、普通搶奪罪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結果加重犯
六、未遂犯
七、法律效果
貳、加重搶奪罪
一、加重要件
二、未遂犯
三、法律效果
叁、常業搶奪罪
一、常業搶奪
二、結果加重犯
三、法律效果
第四節 強盜罪
壹、普通強盜罪
一、行 為
二、主觀之不法要素
三、共同正犯
四、結果加重犯
五、未遂犯與預備犯
六、法律效果
七、特別法
八、檢討與改進
貳、強取不法利益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結果加重犯、未遂犯與預備犯
四、法律效果
叁、準強盜罪
一、法律性質
二、行為主體
三、行 為
四、施暴原因
五、連續犯之問題
六、結果加重犯
七、既遂與未遂
八、法律效果
肆、加重強盜罪
一、行為主體
二、加重要件
三、未遂犯
四、結果加重犯與預備犯
五、法律效果
伍、常業強盜罪
一、常業強盜
二、結果加重犯
三、法律效果
陸、強盜結合罪
一、法律性質
二、結合形態
三、既遂與未遂
四、法律效果
第五節 海盜罪
壹、海盜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地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結果加重犯
五、法律效果
貳、準海盜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結果加重犯
五、法律效果
叁、海盜結合罪
一、行為主體
二、結合形態
三、既遂與未遂
四、法律效果
第六節 侵占罪
壹、普通侵占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貳、公務或公益侵占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七、特別法
八、檢討與改進
叁、業務侵占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七、業務侵占罪與背信罪
八、檢討與改進
肆、侵占脫離持有之物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法律效果
第七節 詐欺罪
壹、詐欺取財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被騙者之錯誤
四、財產處分
五、財產損失
六、主觀之不法要素
七、未遂犯
八、法律效果
九、車票黃牛之問題
貳、詐欺得利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未遂犯
五、法律效果
六、詐欺罪與他罪之關係
七、保險詐欺與經濟詐欺
八、檢討與改進
叁、常業詐欺罪
一、常業詐欺
二、法律效果
肆、準詐欺罪
一、行為形態
二、情 狀
三、行 為
四、未遂犯
五、法律效果
第八節 背信罪與重利罪
壹、背信罪
一、行為本質
二、行為主體
三、行 為
四、行為結果
五、主觀之不法要素
六、未遂犯
七、法律效果
八、背信罪與侵占罪
九、檢討與改進
貳、重利罪
一、情 狀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法律效果
叁、常業重利罪
一、常業重利
二、法律效果
第九節 恐嚇取財或得利罪及擄人勒贖罪
壹、恐嚇取財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財產處分
四、財產損失
五、主觀之不法要素
六、未遂犯
七、法律效果
貳、恐嚇得利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財產處分與財產損失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七、檢討與改進
叁、擄人勒贖罪
一、法律本質與保護法益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共同正犯與幫助犯
五、結果加重犯
六、未遂犯與預備犯
七、減刑特例
八、法律效果
肆、擄人勒贖結合罪
一、法律性質
二、結合形態
三、既遂與未遂
四、法律效果
第十節 贓物罪
一、事後從犯理論
二、犯罪之隱匿理論
三、妨礙返還請求權理論
四、受益理論
五、維持理論
壹、收受贓物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六、特別法
貳、運藏故買或牙保贓物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六、特別法
七、檢討與改進
叁、常業贓物罪
一、常業行為
二、法律效果
第十一節 毀棄損壞罪
壹、毀損文書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貳、毀壞建築物礦坑船艦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主觀之不法要素
四、結果加重犯
五、未遂犯
六、法律效果
叁、一般毀損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行為結果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肆、間接損財罪
一、行為客體
二、行 為
三、財產處分
四、行為結果
五、主觀之不法要素
六、法律效果
伍、損害債權罪
一、行為主體
二、行為客體
三、行 為
四、主觀之不法要素
五、法律效果
版權宣告
封 底

图书序言

  • ISBN:9789571401553
  • EISBN:9786263701649
  • 規格:普通級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檔案格式:EPUB流動版型
  • 建議閱讀裝置:手機、平板
  • TTS語音朗讀功能:無
  • 檔案大小:1.5MB

图书试读

刑法雖有總則編與分則編之分,但兩者關係密切,而連成一體。《刑法特論》乃論述刑法分則編之著,較之論述刑法總則編之《刑法通論》,問世較早。今為使刑法分則編與刑法總則編之論述,得以體系貫通,乃詳加修訂,並增補自初版迄今之判例。尚祈法界先進暨諸同道,
不吝指正。

 

林山田謹識
民國七十四年元月於臺北市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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