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簡明地介紹文化社會學中快迅發展的新領域,運用淺顯易懂的文字及耳熟能詳的實例,整理齣文化分析中多樣的文化概念和類型。第一部分概述文化社會學之由來與理論假設,並說明宗教、媒介/通俗文化以及種族/族群的文化主義取徑。第二部分闡釋新的文化主義方法,集中探討民族誌學、論述分析、閱聽人訊息接收研究以及文化曆史。本書亦包含關鍵詞列錶和問題討論,有助學生在第一時間掌握文化之概念。
作者簡介
Laura Desfor Edles
於加州州立大學北嶺分校教授社會學,著有《新西班牙的符號與儀式:過渡到民主的後佛朗哥時代》(Symbol and Ritual in the New Spain: The Transition to Democracy after Franco)。
譯者簡介
陳素鞦
颱灣大學社會學碩士,論文主題為消費社會。芝加哥大學社會科學碩士,論文主題為性彆研究。譯有《傢庭社會學》、《性之性彆》,皆由韋伯文化齣版。
謝詞
第一章 緒論:何謂文化?文化如何産生作用?
第二章 宗教與意識型態:現代(與後現代)世界裏的意義體係…
第三章 媒體與流行文化
第四章 種族與再現
第五章 自然主義的探詢:民族誌學、俗民方法論與劇場研究
第六章 論述分析和閱聽人與訊息接收研究:文本、談話與意義的建構與解構
第七章 結構、能動性:與「整全性」文化社會學
參考書目
索引
十分鍾掌握全書 丘忠融 撰
這不是一本純粹介紹文化理論之作,亦非僅側重於文化現象的探討。相對而言,本書作者艾多斯(Laura Desfor Edles)不但扼要剖析「文化」的相關意涵與理論視野,並透過係統性地針對宗教、媒體與流行文化、種族等議題的探討,來說明既有文化理論與相關研究方法的睏境。本書獨到之處在於提齣一種「整全性」(comprehensive)的文化社會學,以理解復雜的文化與社會現象。
一、「文化」的三種用法
在本書的一剛開始,作者就頗具有創意地指齣「文化」三種型態的用法:(1)文化是一種高級文化。在文化的美學意義下,「文化」可充當名詞來指涉重要的文化成就(例如:唐詩、莎士比亞的作品),也可當作形容詞來指涉美學感受力(例如:我們要成為具有「文化素養的」人);(2)文化的民族誌學定義則是將「文化」視為生活的總體。因此,文化不但包括知識、藝術,也涵蓋抽象的信念、道德與習俗(例如:我們從小就和雙親生活在一起,所以自然而然會講母語);(3)「文化」還可以用來指涉共享意義的體係,包括生活中高度組織的意義體係(如:宗教)以及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意義網絡(例如:遇到朋友會說:「吃飽瞭沒?」、碰到老師會問好)。
二、文化研究、文化的社會學與文化社會學
相對於「文化」概念的分歧,不同學術脈絡也從各自角度來解讀文化現象。一般而言,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y)是以詮釋學來分析文化客體的意義,霍爾(Stuart Hall)就曾發現電視內容隱含瞭一種「指涉式」(inferential)的種族主義,這種論述雖不是「公開直接」的排外體係,仍會「暗示」種族偏見的觀念。艾多斯以《洛杉磯時報》為例,指齣該報專欄曾提到白人男性不想讓黑人服務員「碰到他的襪子」以及旁觀的白人女性讀者感到十分「震驚」之故事,其實隱含這種歧視行為隻是「個彆事件」、是「異例」的意涵,因為這則故事正暗示「黑人現不就擁有銷售員的工作嗎?」,還有「白人女性一點也不擔心被黑人汙染啊!」。
另一種文化的社會學(sociology of culture)則關注於文化客體的生産過程和結構,包括文化背後潛藏之組織、科層體製與政治經濟過程,如同皮特森(Richard Peterson)檢視瞭市場變遷對於鄉村音樂的影響,我們也可將此類研究對比於重視市場力量的政治經濟學。然而,從詮釋學的觀點看來,「文化的社會學」僅重視文化的生産,而忽略瞭文化客體本身。
艾多斯眼中的文化社會學(cultural sociology)兼容並蓄上述兩種分析取徑,不但重視文化客體的意義,也清楚地認知文化生産背後的生産過程和結構之重要性,且採用係統性的論述分析法、民族誌研究、訪談法、社會曆史分析以爬梳復雜的文化與社會領域,這正是本書認同的方法論立場。
三、宗教與意識形態
本書提到一個有趣的例子,不但可說明用既有社會理論來解釋文化現象的侷限性,甚至也挑戰瞭古典社會學理論奠基者:韋伯的論點。韋伯曾經宣稱,一旦資本主義體係運作,其結構就會讓新教倫理及資本主義精神顯得不閤時宜,此係資本主義成為瞭「牢籠」(iron cage),然而,美國卻是現今西方工業化國傢中宗教氣息最濃之處,這是為什麼?
史密斯(Christian Smith)認為,這是因為現代社會的意象並非「牢籠」,反而較接近珊瑚礁生態係統,充滿著大量復雜的生命形式,各自佔據適當位置而共存,「珊瑚生態不是更能適切地描述紐約的社會文化結構?」,這種觀察正能迴答美國為何是最「世俗」的,也是最具有「宗教意味」的國傢。特雅肯(Edward Tiryakian)也主張,現代性有三項根本的「超文化」(metacultures):「基督教」、「諾斯底主義」(Gnostic,透過尋找宇宙中潛藏真理的神聖知識,以獲得救贖)以及「崇尼剋」(Chthonic,亦即異教徒),它們會激烈地競爭以爭取發展空間、追隨者及製度的建立。
本書作者提到,韋伯若將多元的曆史研究法來分析當代社會,就會發現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是以新麵貌而延續;因此,新一代基督教(例如:摩門教)得以在美國蓬勃發展,就是同時融閤現代習性(例如:創新、自律的精神)以及經濟運作(例如:創立「波裏尼西亞文化中心」)這兩項因素。
四、媒體與流行文化
大眾媒體的蓬勃發展,是現代社會的最顯著特色之一,世界各地的人們透過經曆儀式性媒體事件,也被共同凝聚至一個神聖時空中。像是世界杯足球賽、黛妃之死這類的媒體事件,都獲取瞭廣大群眾的關注,並引起集體的興奮、歡騰或悲痛。
然而,霍剋海默、阿多諾、馬庫斯等新馬學者主張,儀式性媒體事件並非立基於享有神聖集體意識之大眾,而是受少數菁英所形塑;多數人皆非自願性投入於媒體事件,不過是被動的消費者與觀看者,就像第一次登陸月球的景象便是由美國太空總署、政府及媒體産業所創造,也就是他們共同決定觀眾「將看到什麼」的界限。此外,文化事件也會受到階級、權力等結構的製約。
法蘭剋福學派強調媒體以幻覺取代瞭真實,本書作者則錶示此說法並未道盡現代媒體文化的特色。以後現代主義者為例,他們認為真實與幻覺之間再也沒有清楚的分野;正如布希亞所言,「擬仿」(simulation)已取代瞭真實,真實與符號之間的辯證關係已分崩離析,或說「真實已死」。看看國內綜藝、新聞節目中各種真假難辨的「模擬演齣」,不正是一種過度真實(hyper-reality)的融閤?
五、方法論的探討:自然主義探究法與論述分析
讓我們迴顧先前提過的三種文化定義:文化作為「高級文化」、「生活的總體」及「共享意義的體係」。近來研究者已較少將文化視為一種高級文化,而多透過自然主義探究法(naturalistic inquiry)來理解人們的日常生活經驗,或以論述分析(discourse analysis)爬梳人們行動之中與背後的象徵體係。
處理「文化」最古老、也最為人所熟知的方法為民族誌學(ethnography),部份分析者是以自然主義指涉此類研究,此係這類研究的基本預設為:研究者要在未經操縱的「自然」環境之中進行長時間的觀察。帕剋(Robert Park)等學者就鼓勵學生研究「外來的」都市次文化,例如計程車舞孃、都市黑幫成員及遊民。然而,有彆於民族誌研究者試圖充分融入於研究社群之中,俗民方法論(ethnomethodology)則強調必須與研究對象保持一定的距離,纔能夠「確實掌握日常真實是如何被體驗與傳遞」。
自然主義式的探究在過去備受重視,近年來,論述分析也在社會、人文學科中漸受歡迎,此研究取徑是針對「論述」的內容進行分析,包括瞭量化的內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與抽象象徵的詮釋性分析(interpretive analysis)。以傳播領域而言,葛伯納(George Gerbner)與同僚建立「電視暴力內容分析」之標準,而發現電視內容常齣現「暴力互動」(violent interactions)。此外,瑞寇(Lana Rakow)與剋拉尼奇(Kimberlie Kranich)除瞭統計女性在三大電視網晚間新聞作為訊息提供者的次數,也對其中四十六則報導進行細節分析,而發現女性並未在新聞報導中主動發聲,而不過是其中的一個符號。
本書所標舉的研究取徑:整全性文化社會學,就是在不忽略個人日常生活經驗與整體象徵體係之下,同時採用數種不同方法以理解並解釋復雜的文化與社會現象。艾多斯認為,透過多元方法的應用,有助於形構一種詮釋學研究取徑,而讓研究者在文化的「部份」與「整體」之間不斷進行詮釋性往返。
這本書徹底顛覆瞭我之前對“文化”的刻闆印象。我一直以為文化就是藝術、音樂、文學這些高雅的東西,或者是某些民族特有的習俗。但《文化社會學的實踐》讓我看到瞭文化的廣闊與深入,它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麵麵,小到一次聚餐的餐桌禮儀,大到一個國傢的政治體係和經濟發展模式。作者用非常生動且貼近生活的例子,比如超市裏商品擺放的方式如何影響我們的消費選擇,社交媒體上一個流行語的誕生與傳播機製,甚至是我們日常對話中的一些潛規則,都剖析得淋灕盡緻。我之前從未想過,原來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生活細節,背後都隱藏著復雜的文化邏輯和權力運作。這本書就像一把鑰匙,打開瞭我觀察世界的全新視角,讓我開始反思自己所處的文化環境,以及這些環境是如何塑造我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的。讀完這本書,我走在街上,看到任何一個場景,都會不自覺地開始運用書中的理論去分析,去解讀,這讓我覺得生活充滿瞭趣味和深度。
评分這本書的閱讀體驗非常獨特。它不同於我以往讀過的任何一本社會學著作,給我帶來瞭一種全新的認知衝擊。我原以為文化研究是很宏大的、遙遠的議題,但《文化社會學的實踐》卻將它拉迴到瞭我們每個人的日常生活中。作者的敘事方式非常接地氣,他會用我們身邊最熟悉的事物,比如餐廳的菜單設計、公共場所的座椅擺放,甚至是我們如何選擇稱呼彼此,來闡釋復雜的社會學概念。這種“小切入、大視角”的寫作手法,讓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親切感和學習的動力。我尤其欣賞書中關於“社會建構”的討論,它讓我明白,我們認為的“自然”或“必然”的事物,很多時候其實是社會約定俗成的結果。這種認識,極大地拓寬瞭我對社會多樣性和可能性邊界的理解。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不再是被動接受文化的個體,而是能夠主動參與到文化構建和解讀過程中的一員。
评分我一直以來都對社會學有著濃厚的興趣,尤其關注那些能夠解釋現實社會現象的理論。《文化社會學的實踐》恰好滿足瞭我對深度理解社會運作的渴望。這本書並非照本宣科地介紹枯燥的理論概念,而是將抽象的理論與鮮活的案例巧妙地結閤起來,讓讀者在輕鬆的閱讀過程中,逐漸掌握理解文化現象的工具。例如,書中對於“符號互動論”的闡釋,通過分析街頭塗鴉和流行服飾的意義,讓我深刻理解瞭符號如何在社會互動中被賦予和解讀。此外,書中關於“文化資本”的討論,更是讓我對教育、傢庭背景等因素在社會分層中的作用有瞭全新的認識。我以前可能認為努力就一定能成功,但這本書讓我看到瞭文化因素是如何在無形中設置瞭許多“看不見的牆”。作者的寫作風格非常嚴謹且富有邏輯性,但又不失可讀性,尤其是在引用學術研究成果時,能夠清晰地說明其研究方法和結論,讓我覺得非常有啓發性。
评分剛拿到這本書時,我並沒有抱太大期望,以為又是一本理論堆砌的學術著作。但《文化社會學的實踐》卻給瞭我一個巨大的驚喜。它不僅僅是一本理論書,更像是一本“生活指南”,教會我如何用一種更具批判性的眼光去審視我們所處的文化環境。書中關於“意識形態”的分析,讓我開始質疑很多“理所當然”的事情,比如媒體傳播的信息,究竟有多少是客觀的,有多少是帶有某種特定目的的?它讓我意識到,我們每天接觸到的信息,很多都是被精心構建過的,目的是為瞭維護現有的社會秩序或特定的權力關係。這種“去魅”的過程,雖然有時會讓人感到不適,但長遠來看,卻能幫助我們建立更獨立、更清醒的思考能力。我特彆喜歡書中關於“抵抗”的章節,它讓我看到,即使在看似壓倒性的文化力量麵前,個體和群體依然有錶達異議和尋求改變的空間。
评分我一直對社會現象背後的“為什麼”感到好奇,而《文化社會學的實踐》這本書,則像一位經驗豐富的嚮導,帶領我深入探索瞭文化現象的復雜性。書中對於“儀式”的社會學解讀,讓我不再僅僅把婚喪嫁娶、節日慶典看作是傳統的延續,而是理解瞭它們在構建社會認同、鞏固社會關係、傳遞價值觀等方麵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我通過閱讀,開始重新審視我參與過的各種儀式,發現其中蘊含著比我之前想象的更深刻的社會意義。此外,書中對於“文化工業”的批判性分析,也讓我對當下的娛樂産業有瞭更深的思考。我開始反思,為什麼某些類型的電影、音樂會流行,而另一些則無人問津?這種流行背後,是否隱藏著商業利益和權力運作的邏輯?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並沒有給齣簡單的答案,而是提供瞭一套分析框架,鼓勵讀者自己去發現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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