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已于2009年11月16日签订。2010年6月29日于大陆重庆举行之第五次「江陈会谈」,亦签署了「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大陆方面承诺,对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申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给予适当便利,及尽快将台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列入大陆允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所名单,并简化台湾证券从业人员在大陆申请从业人员资格和取得执业资格的相关程序。为掌握此一趋势,台湾的金融从业人员应积极了解大陆市场及相关法规。
「中国大陆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法规」乙书以实务及现况出发,讨论证券、期货、债券、基金及衍生性产品市场之发展及介绍相关法规,可作为有志快速了解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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