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为世界第一大经济实体,动见观瞻,对世界局势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在经历2010年欧债危机后,欧盟如何改善经济治理,解决欧元区的纾困争议,本书有深入的探讨
2010年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曝露出欧洲经济暨货币联盟(EMU)缺乏财政政策的整合,以及金融市场纪律与政府财政纪律不彰等阙失,导致国际主要信评公司一再调降欧洲国家的主权信用评等等级,对欧洲国家的金融市场及全球投资信心造成重大冲击。本书由健全经济治理主题出发,分成「欧债危机之内部治理」、「欧债危机外部因应」及「欧洲经济治理之展望」三大篇,针对欧盟如何改善经济治理,欧盟对外经贸与其他地区的互动,欧元区的纾困争议解决与国际经济政策的协调,以及欧盟的产业政策等主题作深入的探讨,读者当可透过所本书收录的十一篇国内学者之精辟论文,掌握欧债阴影下欧盟新财经政策的轮廓。
作者简介(依论文排序)
洪德钦
英国伦敦政经学院法学硕士、伦敦大学学院法学博士。现职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研究员、国立政治大学国际贸易与经营研究所兼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欧洲联盟法、欧洲中央银行、国际经济法,以及国际生物科技法。主要着作有《WTO法律与政策专题研究》,以及主编《欧盟人权政策》等六本欧盟研究系列专书,皆由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出版。
李显峰
毕业于台湾大学经济学系(学士、硕士),德国毕勒斐德大学(Universität Bielefeld)经济学博士。现职为台湾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兼任台湾大学公共经济中心执行长、台湾欧洲联盟中心谘询委员、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谘询委员、第一金控公司董事。主要研究领域为财政租税、欧盟经济、公共经济。
李贵英
巴黎第一大学法学博士。现职为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台湾欧洲联盟中心谘询委员,此外并担任外交部、经济部、大陆委员会、财政部相关小组及委员会成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国际仲裁,以及欧洲联盟法。2012年起名列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小组成员名单。
叶国俊
台湾大学文学与经济学双学士(1992)、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应用经济博士(2003)。现职为中正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曾任台湾金融研训院金融研究所所长(2011-2012)。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专研两岸金融交流与欧洲经济整合。
吴建辉
现为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助研究员、欧洲大学研究院(European University Institute)法学博士,曾任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主要研究领域为欧洲联盟法、国际经济法、比较区域整合。主要关切议题为欧盟对外经贸法律与政策、欧盟在国际组织与公约之参与、欧盟整合与东南亚区域整合之比较、欧盟与中国以及东南亚国协之双边关系、经济整合与货币整合之互动。着有WTO and the Greater China: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Martinus Nijhoff,2012)及多篇论文。
黄伟峰
英国牛津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现职为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副研究员与国立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合聘副教授。研究专长为欧盟、比较区域主义、欧美政治与选举研究。
卓忠宏
西班牙马德里康普登斯大学政治学博士。长期钻研欧洲暨区域统合运动。于马德里就读博士期间担任台北—马德里经济文化办事处研究助理。2000年学成返国后,即任教于淡江大学至今。现职为淡江大学欧洲研究所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区域主义、欧盟与开发中国家、西班牙政治与外交政策。
谷瑞生
德国波昂大学法学博士,现职为驻德国代表处副代表,曾任外交部研究设计会副主任,同时也担任淡江大学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欧洲法、外交史、软实力。
陈丽娟
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1993年取得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2003年获奖学金赴美进修,于2004 年获美国Delaware州Widener大学公司法暨公司财务硕士。现职为淡江大学欧洲研究所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欧洲联盟法、欧洲经贸法、欧洲金融市场法。
何秉桦
东海大学经济学系学士、国立暨南国际大学经济学硕士,2011年于德国毕勒斐大学(Universität Bielefeld)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现职为国立台湾大学科技政策与产业发展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德国中小企业、经济成长理论、产业经济、计量经济理论。
赵美盈
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社会法博士,现职为玄奘大学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学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欧盟社会政策、福利国家、社会安全制度、贫穷与社会排除。
丛书主编序/苏宏达
本书主编序/李贵英、李显峰
第一篇 欧债危机之内部治理
欧洲中央银行金融危机之因应/洪德钦
欧债危机与主权信用评等:刀俎鱼肉或代罪羔羊?/李显峰
欧盟经济治理与欧盟财政条约/李贵英
欧元区纾困争议与国际经济政策协调作为/叶国俊
第二篇 欧债危机之外部因应
欧盟对外经贸协定的多重面向与治理模型/吴建辉
欧盟对外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之文本分析与类型研究/黄伟峰
欧洲联盟与南方共同市场区域间互动模式分析/卓忠宏
第三篇 欧洲经济治理之展望
后里斯本时期欧盟经济治理与发展之研究/谷瑞生
从经济治理论欧盟全球化产业政策之发展/陈丽娟
欧盟与德国对中小企业营运之相关规范与协助措施/何秉桦
欧盟经济治理下社会欧洲的建构与实践/赵美盈
主编序(节录)
李贵英(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台湾欧洲联盟中心谘询委员)
李显峰(台湾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台湾大学公共经济中心执行长)
鉴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及2010年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接连爆发以来,导致全球经济遭受重大打击,国际金融市场动盪不已。冲击到许多欧洲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同时全球人民及投资人也都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探究其中最主要原因之一是欧洲经济暨货币联盟(European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 EMU)缺乏财政政策的整合,以及金融市场纪律与政府财政纪律不彰等所致。由欧盟、国际货币基金会(IMF)与欧洲中央银行(ECB)所组成的三方小组(Troika)介入规划、执行纾困及检视改革的成效。2011年12月欧盟高峰会议在德国梅克尔总理与法国沙克吉总统联合强力主导下通过一项「财政协议」(Fiscal Compact),修改里斯本条约及稳定暨成长公约(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强化财政纪律,并进行经济改革以提升欧元区会员国的竞争力。依据国际货币基金会估计,2011年欧元区国家负债总额高达8.3兆欧元,欧元区中希腊、葡萄牙及爱尔兰已经接受纾困,西班牙的银行已接受欧盟及国际货币基金会的资金协助,义大利及非欧元区英国的经济情势也不佳。
经济情势最严峻的希腊在接受二轮的巨额纾困方案,以及民间投资人被要求减债后,经济危机虽暂为平缓,但危机仍尚未完全解决,经济前景仍存在着疑虑。此外,在欧债危机发生过程中,国际主要信评公司一再调降欧洲国家的主权信用评等等级,对欧洲国家的金融市场及欧元区国家的金融市场融资及投资人信心都产生重大的打击,更加深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程度。因此,由健全经济治理主题出发,针对欧盟如何改善经济治理,欧盟对外经贸与其他地区的互动,欧元区的纾困争议与国际经济政策的协调,以及由经济治理探讨欧盟的产业政策等主题来探讨,此一构想便因势而生,并获得台湾大学前副校长包宗和教授与台湾欧洲联盟中心主任苏宏达教授的支持,以及欧盟研究领域的先进专家们首肯撰写专文。2012年9月20日假台大社科院国际会议厅举办「欧盟经济治理」学术研讨会,承蒙多位先进、师长与同仁等鼎力支持及协助,研讨会圆满结束。嗣后总计11篇论文经过审查、修订等程序后,终于能完稿付梓,完成工作。
本书主题为欧债阴影下欧洲联盟新财经政策,分成三篇,讨论欧债危机之内部治理、外部因应及欧洲经济治理之展望,内容及涵盖的范围完整。第一篇计四章,焦点为欧债危机中内部治理。洪德钦教授的〈欧洲中央银行对金融危机之因应〉,探讨欧洲中央银行(ECB)因应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危机治理,先针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背景加以剖析。接着讨论2008年9月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立即做出的回应措施,除了调降主要利率之外,并且採取若干非常规措施,以维持货币政策的传递机制正常运作以及中期物价稳定等目标。2010年5月金融危机演变为主权债务危机之后,另採用债券市场计画作为危机因应,最后分析针对危机因应主要措施及其效果。此外,2009年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发生以来,国际三大信用评等机构对欧元区国家的信用评等似乎发生过度降低信评的现象。因而李显峰教授的〈欧债危机与主权信用评等:刀俎鱼肉或代罪羔羊?〉探讨国际信用评等机构在欧债危机中扮演着究竟是刀俎鱼肉或代罪羔羊的角色。在剔除经济基本条件的影响力后,信用评等机构对于葡萄牙、爱尔兰、希腊、西班牙等国的降低评等,在金融危机期间,推升了信用违约交换价差(credit default swap, CDS),可能引发市场上的投机心态,更大幅提升这些国家的筹资成本。信用评等机构拥有若干主导市场的力量,加上自我实现心理(self-fulfilling prophecies)所导致的市场恐慌,驱使欧元区内负债比高的国家更陷于困境。近来欧盟执委会及欧美愈多经济学者专家质疑,信评机构只着重短期措施评估,严重忽略一些国家已作了长期努力改善的措施。
李贵英教授的〈欧盟经济治理与欧盟财政条约〉则是探讨欧盟财政条约的发展。欧债危机的蔓延,终于在2011年12月,欧盟国家及政府领袖(英国除外)同意採用财政撙节政策作为处理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整体策略的一部分。由于英国反对以欧盟条约之形式签署,故其他会员国改为签署政府间条约。2012年1月30日,25个会员国正式通过「经济暨货币联盟稳定、协调与治理条约」(简称财政条约),于2012年3月签署。财政条约系于2012年12月21日获得第12国批准后,于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然而,英国与捷克均非条约缔约国。先检视财政条约,以评估财政紧缩是否足以强化欧盟财政治理与国家财政纪律,以及条约规定如何执行。亦审视与财政条约引起的若干问题,例如其法律地位、其与欧盟条约及欧盟法规之关系、欧盟机构之运用,以及财政条约是否足以构成欧洲财政联盟之基石。再者,欧债危机更需国际间的协调合作,以降低危机的经济伤害。
叶国俊教授的〈欧元区纾困争议与国际经济政策协调作为〉探讨欧元区纾困争议与国际经济政策协调。2012年6月底因德国在欧盟峰会的让步,使欧洲稳定机制得以直接对银行业进行纾困,切断欧元区各国政府与私部门银行间债务的关联性,致使德国经济学者反对与赞成意见的歧异甚大。本文分别就长期经济治理与因应短期金融危机的观点,探讨此次欧盟峰会的纾困决议,与德、荷、芬兰等国家坚持紧缩政策的立论基础,是否真的完全不能相容,以及为兼顾欧元区长期紧缩政策与国际金融秩序稳定,所可能需要的国际经济政策协调作为。
第二篇的重点系关于欧债危机中欧盟的外部因应,包括三章。吴建辉教授的〈欧盟对外经贸协定的多重面向与治理模型〉探讨欧洲对外经贸协定的多重面向,分析欧盟对外经贸协定的历史发展、协定种类、法律基础等,呈现多重之样貌。就历史演进而言,第一代与第二代之经贸协定主要以经贸议题,尤其是关税减让为中心,至第三代之经贸协定则加入了人权条款、民主条款乃至于国际刑事法院条款等。至于第四代之经贸协定则以自由贸易协定为主轴,主要着眼于欧盟竞争力之提升,经济考量再度成为欧盟对外经贸协定之核心。就协定种类而言,欧盟对外经贸协定除以「自由贸易协定」为名之外,亦包含其他协定类型,例如关税同盟、货币协定、伙伴与合作协定、经济伙伴协定以及联系协定等。就其法律基础而言,可以从共同商业政策、联系协定、发展政策以及欧盟运作条约第352条之概括条款取得。最后,欧盟内部市场之规范亦可能被援引作为对外协定之法律基础。同时,法律基础与决策程序系欧盟对外经贸协定治理模型中之重要议题,此项治理模型之实践,可以从政治监督与司法审查两个角度加以观察。就政治监督部分,可以分为垂直之政治监督与水平之政治监督。就司法审查而言,欧洲法院得借由谘询意见程序确保对外经贸协定与欧盟初级条约法规范之合致性;其次,在条约签订后会员国、欧盟机构乃至于当事人均得透过撤销诉讼,挑战欧盟所缔结之经贸协定之适法性。
黄伟峰教授的〈欧盟对外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之文本分析与类型研究〉分析欧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之文本与类型,为将欧盟与其主要贸易伙伴共签署28个自由贸易协定个案资料予以通则化,本文採用Horn、Mavroidis及Sapir所发展出的52项政策议题分类,再将其整合成WTO-plus(14项)及WTO-extra(38 项)政策类别。据此分析欧盟28份自由贸易协定的文本内容,找出每一欧盟FTA涵盖政策项目多寡,并试图解释欧盟FTA之政策涵盖率高低的背后原因为何。本文阐述欧盟所签署的大多数FTA较偏向WTO plus政策类型,与其WTO plus政策涵盖率相关的解释变数包括签署年份顺序、2006年傀儡变项、对手国的人口总数及经济规模、对手国过去已签署的FTA数目、签约时欧盟会员国数目,以及对手国是否国界紧邻欧盟会员国等。
另卓忠宏教授的〈欧洲联盟与南方共同市场区域间互动模式分析〉聚焦在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区域间互动模式,检视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建构的「区域对区域」的互动模式。虽然欧盟与南市自由贸易协定至今仍无具体结论,但双边互动过程仍有助于理解欧盟对外经济治理的模式,思考区域间主义如何被运用在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乃至欧盟与拉美的发展上。本文应用现实主义的权力平衡、权力政治的观点,自由制度主义强调的制度建立与议程设定,以及建构主义解释区域间互动过程中集体认同的形成,这些不同要素作为诠释区域间主义发展的理论基础,另分析欧盟南方共同市场双边区域间谈判的互动模式,并提出几点观察。
第三篇的焦点是欧洲经济治理的展望,计有四章。谷瑞生教授的〈后里斯本时期欧盟经济治理与发展之研究〉剖析后里斯本时期欧盟经济治理的发展。主要系以里斯本条约为架构,透过欧盟与会员国职权划分原则了解欧盟与会员国间职权归属,并整理欧盟经济治理所涵盖之相关法规与经济政策制定基本原则,从而釐清欧盟主要机构如财经理事会与欧盟高峰会议、欧洲议会、执委会及欧洲央行等在欧盟经济治理中相关职掌及扮演之角色。在金融危机风暴下,欧盟对会员国究竟能否纾困?未来欧盟如何使其会员国避免过度赤字,其监督及惩罚程序为何?欧元区如何有效执行预算监督之规则、强制执行矫正欧元区总体经济失衡方法之规则、强化财政监督及协调经济政策监督之规则、避免及矫正总体经济失衡之规则、加速及说明过度赤字程序之规则等,均系补充里斯本条约之不足,并为解决金融危机之良方,本文强调欧盟经济治理之实践仍有赖欧盟统合持续深化。
陈丽娟教授以〈从经济治理论欧盟全球化产业政策之发展〉为题探讨欧盟全球化产业政策的发展。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全球经济持续衰退,促使欧盟发展新的经济治理模式。欧盟执委会自1970年代以来即不断的尝试以不同的策略为欧洲产业创造更好的框架条件,2010年提出「欧洲2020策略」作为未来十年的经济治理策略与方针,并以全球化时代整合的产业政策作为指导方针。执委会体认到中小企业对于欧洲经济复甦与繁荣的重要性,因此本文以欧洲2020策略为主要的内容,检视克服金融危机的困境,并阐述欧盟在未来十年全球化产业政策的蓝图,可供台湾拟定对欧盟政策的参考。另何秉桦教授的〈欧盟与德国对中小企业营运之相关规范与协助措施〉强调欧盟推动的中小企业协助政策主要着眼于整体经营环境的改善与相关配套措施的建立,希望能以中小企业为发展基础,带动整体欧盟经济成长;举出德国政府在欧盟政策的大方向下,将中小企业协助措施更加强化与落实,以金融协助为主,降低贸易障碍为辅,并鼓励中小企业投入更多的研发,以保持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本文针对欧盟中小企业协助措施方向与中小企业概况、德国中小企业定义与现况、德国中小企业之特性与德国政府在欧盟对中小企业大方向下的协助措施作一描述,最后根据我国问题提出建议,希望能借镜欧盟与德国,发展并辅导具有创新、技术及全球竞争力的「中坚企业」。
最后,将经济治理扩展至社会欧洲建构的层面,赵美盈教授的〈欧盟经济治理下社会欧洲的建构与实践〉认为欧盟官方一直未将「欧洲社会模式」或「社会欧洲」予以概念化。较具体性的理解是社会欧洲是欧洲社会共同憧憬的社会制度,一个可以维持经济成长、日益改善生活与工作条件、追求机会公平及对所有风险有所保障的制度。然而当前全球化及人口老化严重冲击到欧洲福利国家的财务能力及经济调节能力,作者认为经济治理下的欧盟及成员国的利益与挑战愈来愈纠结在一起,社会欧洲的角色与重要性有别以往。本文循着二条轴线来检视社会欧洲的建构,第一条轴线探讨社会欧洲中「社会的」核心元素,借由欧盟现行社会政策的架构来解读欧盟如何处理在经济体制所造成社会不安的问题,又欧盟如何实践一个现在化的社会模式。第二条轴线聚焦在「欧洲的」特殊性的探究,来思索什么是欧洲所独有的,并且询问欧洲的象征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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