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马老师开讲-刑法总则-破-国考各类科皆适用<保成>

扑马老师开讲-刑法总则-破-国考各类科皆适用<保成>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图书标签:
  • 刑法
  • 刑法总则
  • 国考
  • 法考
  • 扑马教育
  • 保成
  • 教材
  • 法学
  • 理论
  • 考研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特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适用对象
  国考各类考生,均可适用。

  适用时间
  无期限

  使用功效
  使用平易诙谐的例题引导读者认识刑法相关之学理论述。

  改版差异
  修法条文及内容进行修正。

本书特色

  你还抱着厚重的刑法总则读本昏昏欲睡吗?

  那你绝对不能错过本书,以简明的刑法架构图为序曲,贯穿全文;平易诙谐的例题引导读者进入九大犯罪,让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成为活跃于平行线上之音符,串起平行线般之理论基础谱出流畅轻快且不失缜密之完整乐章。

  第一乐章以例题提供活用之破题技巧,引领读者一步步深入答题核心,有别于一般教科书死背型之思考逻辑,真正教您灵活运用的解题秘技,在稳定进行的节拍中,于第二乐章陆续加入强而有力的基本概念为奠基,终曲颠覆刑法教科书既往承袭之编写架构,破除墨守成规的传统窠臼,以基础的刑罚论、刑法的范围、解释做最后收尾,划下和谐自然的休止符,全书一气呵成,只要按部就班读完后,即能有所收获。「刑法总则-破」帮您破除国考魔咒,一试成名。
刑法学:从入门到精深——一部全面解析中国刑法总则的权威指南 本书聚焦于中国刑法总则的深入理解与系统掌握,是为法律专业人士、公检法系统备考人员以及对刑法学有浓厚兴趣的自学者量身打造的权威教材与学习手册。 本书旨在超越传统教材的刻板叙述,以清晰的逻辑结构、详尽的理论剖析和丰富的实务案例,构建起一个完整、严谨的刑法总则知识体系。 第一部分:刑法学的基石——导论与基本原则的奠定 本书的开篇,致力于为读者打下坚实的刑法学基础。我们将首先探讨刑法学的基本概念、研究对象、调整对象及其在整个法治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 一、 刑法学的基本概念与方法论: 详细阐述刑法在公法体系中的独特属性,剖析刑法规范的结构——尤其是规范的层级性与效力位阶。本部分会引入比较刑法学的视角,简要对比中国刑法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在基本理念上的异同,帮助读者理解中国刑法的本土性与时代性。 二、 刑法基本原则的深度解读: 刑法总则的灵魂在于其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本书将用专门章节,逐一、深入地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的边界”、“刑法谦抑性原则”等核心理念。我们不仅阐述其条文依据,更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历年典型案例,剖析这些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与价值取向。例如,在阐述罪刑法定原则时,会细致区分“狭义法定”与“广义法定”的争论焦点,并结合具体罪名的创设与修改历史,展示原则在立法和司法中的张力。 第二部分:犯罪构成的严密体系——构成要件的层层剥笋 犯罪构成理论是中国刑法学的核心,也是司法认定的关键所在。本书将犯罪构成理论拆解为理论基础、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和主体四个维度,进行全景式的扫描与精细化的分析。 一、 犯罪构成的理论基础与学说辨析: 详细梳理犯罪构成的理论流派,包括三阶层理论、四要件理论的演变与内在逻辑。重点解析“行为”这一核心要素的内涵,探讨不作为犯、持续性犯罪、情节犯与结果犯的界限区分。 二、 客观构成要件的精准把握: 重点剖析因果关系认定标准,系统梳理实践中常见的“间接故意的因果关系”和“过失犯罪的因果关系”的证明难点。对于“着手犯”与“未遂犯”的区分,结合犯罪中止的形态,辅以大量案例解析,明确区分行为与结果的发生过程中的关键时间节点。 三、 主观方面:故意与过失的细致辨析: 故意理论是重中之重。本书将对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有认识的过于自信的疏忽(特点是它与间接故意的区分)进行深入对比分析。对于过失,则细致阐述疏忽大意和自信过度在认定上的实践差异。此外,本书还将探讨特殊的主观要素,如犯罪目的、犯罪动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 四、 主体要件与责任能力的剖析: 重点探讨自然人主体的一般要求与特殊主体(如单位犯罪)的认定标准。在责任能力方面,结合最新的精神病鉴定标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详细解析限制责任能力与无责任能力的界定,并结合司法实践中对“精神正常”的判断标准进行深入探讨。 第三部分:违法性的判断与阻却违法事由的适用 行为一旦符合犯罪构成,下一步即是判断其是否具有刑法上的违法性。本书将深度解析阻却违法事由,这是衡量行为人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 违法的概念与特征: 从实质违法性与形式违法性两个层面,深入剖析行为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二、 正当防卫制度的精要: 正当防卫是总则中的难点与焦点。本书将详尽阐述防卫的时间条件(起不及时、正在进行中、结束时)、对象限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以及限度界限。对于“防卫过当”的认定,结合近年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明确“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判断标准,特别是对“无限防卫权”的理论与实践界限进行了细致描摹。 三、 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 详细阐述避险的“两难”抉择、危险的紧迫性与避险行为的“相应性”要求。重点区分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在危险来源和法律评价上的根本差异。 四、 其他阻却违法事由: 包括依法的行为、基于职权的行为以及“被害人承诺”在刑法中的效力认定。 第四部分:有责性与责任的限制——责任要件的深入探讨 本书认为,有责性是连接行为与刑罚的桥梁,体现了刑法对行为人个体状态的价值判断。 一、 责任的本质与形态: 探讨可责性理论的多元观点,重点解析刑法上的“故意-过失”责任原则与“责任主义”的贯彻。 二、 责任能力再审视: 结合前文对主体责任能力的基础分析,本部分将深入探讨在特定情境下(如受药物影响、高度醉酒等)责任能力的暂时性丧失,以及对限制责任能力人如何进行定性处理。 三、 不可抗力与期待可能性: 详细阐述“期待可能性”在刑法中的价值定位,尤其是在处理特殊犯罪行为时的适用边界。重点分析不可抗力在刑法上的严格界定,防止其被泛化适用。 第五部分:未完成形态、共犯与特殊法律适用 本部分着眼于犯罪行为的展开过程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复杂场景,以及刑法在空间与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一、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系统梳理预备犯、未遂犯与中止犯的界限。对间接未遂的认定,特别是在针对特定的犯罪形态(如投放危险物质罪)中的具体操作,提供详细的分析路径。 二、 共同犯罪理论的构建: 共同犯罪是实务中的难点。本书将详细阐述共同犯罪的四个基本构成条件。重点区分教唆犯、帮助犯与主犯的认定标准,特别是对“犯罪集团”和“犯罪组织”的区分,结合最新的反腐败、反黑恶犯罪的司法解释,深化理解。 三、 刑法分则的衔接与总则的适用: 简要概述刑法分则中与总则理论紧密关联的特殊规定(如连续犯、想象竞合、吸收犯等),并明确总则理论在分则具体罪名适用中的指导作用。 四、 刑法的时间效力与空间效力: 详细解释溯及力问题(“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具体适用)、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及保护管辖的法定界限,确保读者全面掌握刑法在宏观范围内的应用边界。 本书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和清晰的逻辑脉络,致力于将复杂的刑法总则理论转化为清晰、可操作的知识框架,是法律学习者通往刑法精深境界的可靠阶梯。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扑马


  UCI犯罪学暨法律社会学博士候选人。台大法律、台大法研刑事法组榜首,公费留学考刑事法组榜首;UPenn毕但是不支持华顿、管弦乐团但是不懂古典音乐、有救生员执照但是怕水、专攻女性主义但却是男生;轻度动画宅、中度电动宅和重度漫画宅;傲娇、天然呆、明日香控、双子座律师;喜欢安室奈美惠胜过马英九、喜欢法米通胜过经济学人;容易忘事、不懂穿衣服;可以只吃台湾小吃一辈子、座右铭是船到桥头自然直。有很疼我的家人和一个可爱的妹妹,人生搭档伙伴是教民法的千寻。

图书目录

图书序言



六版
 
  这六年来我一直尝试用最简单的文字来帮助各位读者学习刑法,而为了进一步贯彻分享知识的理念,本书一到九章将搭配免费的YouTube讲解供各位收听。希望这些免费课程能够与书籍相辅相成,让读者自学不再是梦想。有需要聆听课程,请在YouTube搜寻「扑马」即可。

  当然,刑法这种学问是不可能容易了解的,就算了解了也不代表正义能够被实现。希望各位在学习的同时,能够一直记得这个恐怖又容易被操作的学问。

   本书已经到第六版了,匆匆六个年头,我也从在全国各个车站旅游的补习班老师,变成了博士候选人。然而这几年选择离开台湾来美国唸书,在台湾发生大大小小 的事件时只能隔岸焦急,心中总是难过。而各位读者们不管是为了生活还是考试,心中一定也是有些徬徨的。然而无论如何,希望我的书籍能够给各位一些力量,在 人生的道路上一步一步地推进吧。

  封面与封底的画作皆出自于我老妈的手笔:封面是厄瓜多的IIiniza Sur活火山,高度5248公尺,由于山路险峻,至今还没有任何完成探险的登记。由于厄瓜多算是我老爸的第二家乡,对这个国家我们也一直有着深厚的羁绊; 封底是我表哥家收养的流浪狗,正在感受人世间的爱,从眼神可以看出牠心境的转变吧。

扑马
在与各位一起努力的道路上
 
五版

  这次改版拖了比较久的时间,实在很抱歉。

  除了改了新修法的部分,也放了新考题,2014年度最高法院见解(决议和判决),以及学者一些新的论述方向。

  大家加油!台湾加油!
 
扑马
在谢罪的道路上
 
四版

   很不好意思的是,答应读者的解题书没有即时生出来。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想到了解决方法。本书很多题目都是配合章节来介绍各个刑法考点,因此并非所有题目都 有完整的解答。为了让大家能够更熟练地练习题目,本次改版把总则和分则都做了新的录音内容(另售),不但把各章节的题目抽取出来,更重要的是,每一题都用 录音讲解的方式讨论考点并唸出详解,让读者在学习刑法之余,对于考卷的撰写有更深一层的理解。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由于仍提供完整解答,总则的部分笔者建 议念到第五章以后再开始听录音讲解,而分则没有这样的问题,每一题都可以搭配相对应的章节来听。

  言归正传,一晃眼间总则竟然已经到第 四版,分则也到第三版了。去年卖的量仍旧惊人,自己都吓到了,因为我一直以为风格比较强烈的笔触会让人退避三舍,而我爱恨分明的个性理论上也得罪了不少 人,却能得到大家的支持,真的十分感谢。由于我仍旧天真地认为知识分享不应计价,所以每年这样卖书自己还是会有罪恶感,偏偏教育部公费只提供三年,而 PhD需要六年来完成,手边没钱就撑不下去,所以持续地赚这些钱,希望大家谅解。

  由于Facebook发达的关系,现在追踪者竟然破 万,加上原本将近五千的好友,让我现在FB发言越来越谨慎了(谜之音:有吗?)。而这几年下来,我最常碰到的网友或读者问题不是刑法题目,反而都是有关政 治、台湾或国际议题居多,令人感到欣慰,只是我课业繁忙,常常无法一一回覆,在这里先跟大家致歉。我也蛮常遇到疑惑的网友问我到底在美国念什么东西,老实 说,连法律系的朋友都不太清楚我在念什么,所以有这样的疑惑也是正常的(笑)。

  笔者我念的科系是Criminology, Law and Society,翻译成中文就是犯罪与法律社会学。而我身为这一个科系第一个母语非英文的国际学生,大家对此领域不熟悉也是正常的。大致上来说我们这个科 系有两个研究重点,一个是犯罪学,一个是法律社会学,而我研究较偏向后者。犯罪学的研究大家应该较熟(台湾有北大、中正、警大等学校),而对法律社会学就 可能相对陌生(台湾其实有不少学者研究,只是他们不出国考而已)。简单来说,法律社会学是研究法律在社会上的功用与问题,跟法律人类学都是非常有趣的学 问。例如我们会研究殖民主义下当地法律与殖民法律的冲突,居民们如何解决纷争,以及法律如何影响他们的决断。我们也研究法律对当地文化形塑的贡献,也会反 过来研究当地文化如何影响法律的执行。当然,更为知名的研究如法律中的种族歧视与性别歧视自是不在话下,而更细微的法律歧视问题也都在研究范围之内。至于 社会运动也是一大研究领域,着重在社运和法律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律如何欺骗人民,如何使人民顺从的问题。新兴的法律心理学以及惩罚机制的研究也都包含在这 领域当中。政府的决策如何形成,立法者的心理如何被群众影响,进而立出不良法律,而执行者又因为文化背景造成执法的偏差,最终人民也因为知识的差异或资本 的差异造成接受法律保护的不公平……这些都是我们的研究议题,也是当代至关重要的问题。

  传统上对法律社会学的介绍就是一句话:「研究 法律本身和实际执行的落差。」法律是一种语言,也是由霸权者(支配阶级)所创造之物,这些东西常常隐性地造成阶级更严重的差异,也使得法律几乎从来就无法 达成正义。而如何确实地接近正义一事,就是我们想要努力的目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啊!)。每一次看似达成正义的法律,在实际应用上都不断地让弱势者被打入 深渊。反种族歧视的法律造成歧视更严重,让同性恋结婚的法律反而让歧视问题更突显,这些都是我们希望能够渐渐消弭的法律之不平等。

  我 上个学期刚好帮某位教授客座一堂大学部的课,他请我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跟美国这群青少年讲解法律的歧视问题。由于对象只是大学生,所以我用极为简单的概念 来讲解法律造成的实际生活问题,以及法律自以为的公正有多么的脆弱。笔者把一部分的讲解放在这里,顺便让大家实际了解一下法社会学这门学问在做什么。

   我从一个很古早但着名的精神医学实验开始介绍好了。相信蛮多读者知道这个实验,不过我想再分享一下。1973年时精神医学十分氾滥,于是 Rosenhan教授作了一个极为机车的实验。他和其他七位精神正常的人,包含一位精神科医师的样子,全部都到医院假装自己有精神病(说自己耳朵有异 音),尔后全部被送到精神病院。在这之前他们都还找律师签了切结书,以防进去以后出不来。当这些具有实验精神的「病患」进去精神病院之后,全部恢复原本的 正常行为,但他们原本的生活习惯反而被医生和护士认定是新的精神病症状,不但没有任何一位医师发现他们的伎俩,而在住院以后他们也都被诊断有精神疾病(有 趣的是,反而是里面的真正的病人怀疑他们不是精神病)。

  后续的轶事更机车。实验结果发表之后,某精神院长表示震怒,说绝无误诊一事。而Rosenhan教授就说,好,那我接下来三个月送十九个人到你的医院去,看你能不能找出来。结果过了三个月,真的找了十九个正常人出来,但其实Rosenhan教授一个人都没送过去。

   这个实验当然造成后来DSM(精神诊断手册)的改正,也是间接促成电影「飞跃杜鹃窝」的开拍。虽然这个实验有点早了,不过相关实验一直到2009年都没 有中断。而根基于此,我介绍一个近期类似的研究: 1999年Schulman的实验。Schulman做了什么呢?他请了一堆演员,分成黑人和白人的组别。这些黑人和白人分别对着摄影机录下一些关于心脏 病的描述(内容每组都相同),然后请上百位医师观看这些影带,当然,这些医师并不知道这些「病患」是演员。结果出来,发现明明一样的病症,医师对白人的处 遇(手术建议)或药方都远比对黑人来得好,来得多,而这些医生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认为自身并没有种族歧视的问题。然而实际上,种族印象和文化印象深刻其 心中却不自觉。其实2006年也有一个「面试」的实验,也是黑人、白人演员,用完全相同背景递件和面试,并在不同的面试当中交叉透漏自己有前科。一百多组 做下来,「有前科的白人」录取率比「没前科的黑人」还高。今年(2013年)最着名的自然科学期刊Science也用了实验证明当代价值如何扼杀我们道德 观,值得一读。

  这些实验有什么类似之处?精神科医师认为自己诊断正确,医师认为自己没有歧视,而企业主也认为自己用人唯才,然而歧 视,甚至是错误却一直不断在发生。这就是「自由心证」。只要牵扯到自由心证,我们都无法控制这种心理的走向,而自由心证的另一个好用者就是我们的法律系 统,从警察到法官,有多少的自由心证在其中干涉?最后被送到法庭被判有罪的,中间又经过多少像上述一样危险的自由心证?DSM经过很多年的改成看起来很完 美,医生对于各种疾病的处遇也有 SOP,而企业主对于用人的条件也白纸黑字放在公司内部,那又是为什么,这些歧视会产生呢?

  一个人 从犯罪到被定罪,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由精密的法律所规定,但我们不能忘记,操纵这个系统的是人。有学生问我说,法律比医学更精密、更科学、更公 正,所以理想上可以有办法不产生问题。但,什么叫做「有问题」呢?我举两个例子。大家都知道美国有家暴防治相关法律,而有很长一段时间,美国警察对家暴採 取零容忍政策。一有举报,立刻移送法办。在这样的情形警察没有自由心证的空间,很公正吧!然而,绝大多数被逮捕的都是低收入、低阶层者,为什么执法又产生 偏斜呢?因为法律当时设计「邻居也可以举报」,变成只要「听」到家暴,任何人都可以打电话给家暴防治专线。偏偏较差的居住环境都很挤,墙壁特别薄,一吵架 马上被听到,造成大量的电话都来自于特定区域(薄墙壁理论)。警察执法没问题、法官也很公正、法律也很善意,但是执法的结果却又是一种偏斜。

   这是自由心证的外在限制。意思就是,即使可以控制自由心证好了,即使之前那种人为的问题都不存在好了,你却无法改变这个社会本身就已经不公平的问题,这 种结构性问题,是连法律都常常无能为力的,偏偏我们立法者和执法者都会「习惯性忽略」社会原本的不公平,而企图用法律达成正义。而若回到自由心证的问题 上,偏斜地更为严重:因为程序上的设计,就像DSM手册一样,不管经过多少的修正,仍无法抵挡歧视;不管法律的程序如何公正,问题仍旧存在。我杀人,跟你 杀人会不会有分别?分别很大喔!我在逮捕阶段可能比较有机会躲过刑求,即使刑求一直存在。我的有利证词比较容易被採信,即使刑事诉讼法给我的公平而且充分 的机会。我说正当防卫跟你正当防卫的判定方式会不同,即使正当防卫的法律订得很好。我的背景让我有很多充分空间可以免于一死。有太多的因素夹在犯罪和定罪 之间,而这是无法控制的因素。

  让我提一下江国庆案。有人会说,又要提误判了齁!正正相反,我根本不是要讨论误判这个问题,我是要谈一 下陈肇敏这个人。陈肇敏透过刑求、签核,造成江国庆的死亡,我们对陈肇敏的愤怒有存在吗?新闻淡淡带过,检察官一句「因果关系有问题」就不起诉结案。如果 我们讨论的是一个生命的死亡,那么为何此事不受重视呢?我当时在上课的时候给学生做了一个实验:我给他们看一则2006年的研究,其指出手机上的细菌比马 桶多十倍,并询问同学是否会因为如此开始清洁手机,而结果显示,大家对于手机的不卫生仍是无感。这背后的理由或许不少,但仔细想一想我们受过的教育,「离 开厕所要洗手喔!」这句话相信萦绕在许多人的心头,却没人跟你说手机上的细菌要清洁,因为电视广告只会告诉你哪一种清洁剂可以多好地洁净马桶,而手机广告 只会展现他新颖、温暖、有人性的一面。

  我们很容易被刻板印象带领去厌恶某个东西或某个人,同样地,我们也很容易因为刻板印象而去「不 痛恨」一个人。我们在一般社会新闻会看到凶刀、血渍和亟需帮助的家属,但我们不会看到江国庆被刑求痛不欲生的情景;在美国,我们会看到校园凶杀案狼借的景 象,看到波士顿慢跑活动哭泣的人们,新闻却不会播送某人拿着电话指示美军屠杀无辜的过程,也不会播报政府因为缺钱而拆掉街友收容所,造成每个月平均六名街 友死亡。阅读新闻的时候你会慢慢发现,啊,原来人命是不等价的。当人们看到这些被淡化的报导,由于距离太远,因果太飘渺,人民的集体怨恨不容易被激发,每 个个体对于「你他妈该死」的情绪不会出现。

  偏偏,刑法在这不公平的情形下还恶化了这些法律问题。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有各式各样的归 责在历史上被发展出来,故意回溯禁止、反常介入等等渐渐因为案例而被累积。但本来就是「人」的法官一样会被刻板印象所左右。就像精神科医生、医师、企业者 一样,法官认为「谁该死」一事即使有极为公正的「量刑标准书」,但无论是因果关系的认定,故意的认定、背景的认定或动机的认定,某些人早就可以提早豁免对 自己不利的认定(陈肇敏不起诉处分的理由上述全用到了,笔者有发表过在司改会网站),而某些人可能只因为长得丑(不骗你),全部都变成不利认定,别忘了我 们甚至有法官说过:「被告獐头鼠目,所言不足採信」的话语。法庭因果的规则是由法官自由心证加上律师意见渐渐形成的,而历史上能够进入法庭给予意见的人, 绝非最后会被送上断头台者,亦即,游戏规则是给常常可以玩游戏的人制定的,即使他不是制定者。

  我们常常听到有人讲误判(尤其在废死议 题),却没搞清楚误判一事不是只有无罪变有罪而已。被送上断头台的人是很特定的,法律对于「该死」的人的框架就在那,谁符合谁进去,问题就出在这个「框 架」却不是由法律所形塑,而是由可怕的刻板印象所形塑,问题是在这里。从古时候我们就一直在「选定」一群人来处罚,而这件事情到了现代仍没有改变,即使这 群人可能只是犯法中的少数而已。

  有人会说,那这不就是整个处罚制度都不公平吗?没有错,本来就是如此。但是我们需要法律保护这个世界 的假象,我们需要秩序。我们看NBA发现裁判会误判,会歧视,但我们还是坚持要规则来规范球赛进行。既然法律必须存在,那么我们只能接受这不完美。况且, 法律仍然做出很多客观的努力,例如财产犯罪,其量刑标准有「数额」这种极为客观的要素存在(当然,我们都知道这很容易有作假的,尤其在白领犯罪),比较会 出问题的都是因果关系的认定。然而死刑案件呢?死刑案件数额不是重点(苏建和当时被认为抢新台币「十元」),而死刑要判不判,就是一句「该不该死」而已。 你可说你有很多你觉得一个人该不该死的标准,我不否认,但我们必须承认,被道德判断与刻板印象侵入最严重的就是死刑的决定,也就是,死刑是里面最倾斜的一 种决定(例如美国2012年最新研究才刚出炉,白人陪审遇到黑人被告判死机率高到吓死人,一样的案件,一样的内容,判生、判死差很多,偏偏依照判例,这个 歧视「不能被考虑」!)。这种社会的歧视是无所不在的,阶级、性别、种族、收入、背景、长相……这都不需要我说明,而我们对于这些东西的资讯,竟然都是来 自于一个快要被垄断的媒体。

  然后,我们每每决定要国家挥刀杀人的时候,却又是多么痛快,法律的不完美,又怎样,反正被杀的不是我;精神医学不完美又怎样?反正我又不去精神病院。这是人性啊。

   法律社会学是一门极为悲观的学问,但也有透过悲观才能痛定思痛,才能够知道每一次的政策、每一次的立法,到底让我们又伤害了多少人,也才能够知道,我们 到底如何去协助那些弱势的人们。笔者这几年以来,也不知道被说了几次:「念正义要干麻?」、「念这个能找到工作有鬼啦!」、「花六年念社会科学博士,有什 么用?」、「当律师和补习班老师多好?躺着赚耶!」我不是不知道赚钱很重要,我也确实知道这是一个亏本投资,但是当你阅读那些社会边缘人的故事,当你看到 他们颤抖无助的背影,当你眼睁睁看着法律的正义残害着他们,我深信你是绝对讲不出上面这些话的。研究总是要有人提出,问题总是要有人来阐明,每天高喊保障 人权却不去碰触他们,每天说法律温暖有人性却只在文字上打转,这样都是残害弱势的共犯而已。

  好像一不小心,序写太长了。说了那么多, 只是希望大家能够多多关心台湾的事务。笔者常在FB转发资讯,很多社会运动可以让大学生参加,研究生也可以去参加很多修法小组会议,其实有很多人需要帮 忙,也很多事可以做的,相信我,差别只在眼睛要不要睁开而已。感谢大家看完那么多废话,最后希望这次改版可以让大家更白话地理解刑法,我很努力地重写了读 者认为过于艰难部分,希望有用(笑)。

扑马 2013年7月
在艰困的道路上

三版

  大致上加了新考题以及新的实务见解,并修正一些错字。在美国的生活非常困苦,所以部落格的更新十分缓慢。如果顺利通过博士资格考的话,就可以多花一点时间在网路上更新实务见解了……当然一切都是如果。

   笔者打算在今年写一本单纯考题的书籍,希望能够增强读者的解题能力。但最终目的还是希望借由这一系列书籍引起大家对法律的关心,并能够对政治、法律、文 化有更进一步的知识追求,于不久的将来帮助更多的人。笔者至今仍旧认为法律不是一门单纯的学科,其必须借由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的观察才能够一窥全貌。 法律与文化的研究在台湾已慢慢开始兴盛,而法律社会学亦开始萌芽。在任何一条法律的制定,都不能忽略文化对法律的影响,以及法律对文化的增强,更不应忽略 政治与法律的互动关系。法律如果作为一门单纯的解释学,将会造成法律与实际生活的隔离,最终形成法律文字独霸法律系统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许多人在 无形之中便成为法律的受害者。就纯法律的观点而言,可能并没有丝毫的不正义,但不正义一事必须借由其他的观察角度来发觉,而这正也是古今中外法律学者所追 求的目标。

  当笔者说这本书不是刑法的全部,并不是指缺少哪位大师的见解,或者精采的实务经验,而是国考书籍并不存在任何其他学科的观 察角度,从这一点看来,妄想从一本书理解刑法是天方夜谭。刑法是规定犯罪的法律,那么,光是「简单」的犯罪学(犯罪学其实可以很难的),有在刑法的课程被 教授过吗?或者在哪一法律系的必修当中?民法根基于私有制度,那么重商主义、资本主义或马克思的课程,有在民法之前修习吗?民事诉讼法处理的是争议制度, 那么法庭文化以及法律动员(legal mobilization)是国考科目吗?当然都不是。在这些东西没有去理解之前,离法律的正义以及什么温暖、人性啦,都还很远。

  恐 龙法官并不是缺乏什么社会经验,很有社会经验的人也可能是烂人一枚,活的比较久跟有没有能力独立思考是两回事。法匠的问题在于对社会问题的漠不关心,并企 图用单纯法律去解释万物现象,却不尝试去倾听不同角度的意见。法律的专业化产生于整个共犯结构当中,因此司法改革不是改变几个实务见解就能达成,国考改革 也绝对不是多考个选择题就可以解决的。

  废话那么多,还是要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在祝福大家达成自己的目标之余,也希望在达成目标之后能够有不变的良心。最后感谢大家购买本书,让我有生活下去的力量。
 
扑马 2012年6月23日
在艰困的道路上
 
   P.S笔者不反对大家加笔者的FB(Puma Shen),但是因为早已达好友上限,所以请善用追踪功能,这个应该没有爆掉的疑虑。又,笔者FB本身并不以法律问题为主,而是以社会关怀为主,主要还是 环绕环保、劳工、游民、青少年、政治等议题,并夹杂对我妻由乃的热爱(咦),至于刑法只是笔者兴趣的一小部分……因此对于这些问题没有兴趣的人,也不太需 要来追踪。若要问刑法问题,还是移驾去刑法讨论区啰。

二版

  本版加了一些100年 时事,对于不作为、因果关系、不能未遂、故意犯、过失犯、误想系列做了比较多修改,然后各章都放入考试版型(模版),读者可以开始练习考试的撰写方式。分 则Q大概今年七月底前出版,届时还有分则的模版供各位读者练习。一样地,要更新资料请至部落格http://www.pumashen.idv.tw /wordpress/,或者在google搜寻“破”“扑马”即可。之前无名太多垃圾留言,实在不想用了。然后稍微注意一下,这个部落格是与民法千寻共 用的部落格,所以看到一些比较幼稚的文章,那不是我写的,那种更幼稚的文章才是我写的。

  笔者今年要去美国攻读法律社会学的PhD,但 是出版社仍然会将最新的期刊文章寄给笔者,所以部落格仍然会持续更新,Facebook的扑扑刑法讨论区也会继续营运。谢谢大家对第一版的支持,让笔者在 美国可以天天有饭吃,最近明显感觉人高了也壮了,我会继续努力。分则很重要,以今年考试来看,分则甚至佔了75%,大家加油,不要看完总则就(翅膀)硬 了。

  我爱大家。
 
扑马 2011年6月28日
在人生的道路上

一版
 
  国家考试是一条痛苦的路,但是绝对不是这一生最痛苦的进程。人生是场冒险,而国家考试不过是其中一个阶段罢了。就此而言,以平常心去应考才能够不患得患失。

   不过其实笔者觉得叫别人考试平常心是有点靠背的,自己做起来总是比较简单,反正都考上了,讲的永远都是那么好听,好像当初自己准备考试的紧张感觉都不见 了,「我当初也是这样就去考了啊!」听到这句话就整个奇蒙子不对劲,最好每个人心脏都那么大颗,怎么笔者一天到晚看到以前的考生都在那边紧张到拉屎,结果 考上之后说风就是雨,信心满到可以装一杯拿去卖。

  但是无论如何,恐惧总是于事无补。紧张是难免的,重要的是让自己的恐惧分散,如果认 真的去想考试的问题的话,总是会让担心的成分少一些;想着要如何干掉别人,那么怕被干掉的心总是少一些,能够少一些担心,那么就多一分力气写考试卷,反正 都已经报考了,干麻丧失自信呢,就算想当砲灰,也要当的有尊严一些,哪有随便就给别人垫背的道理!考生们要想,老子(老娘)进考场就是要给他用力的写,反 正学什么写什么,既然没有人想浪费自己辛苦的结晶,那就应该一股脑地把他全部写出来啊!写多少算多少,笔没水了用血都没关系,要有这种气势啊!事后可以灰 心丧志,考完可以后悔莫及,但是在考试的当下就是要热血,要让眼睛烧起来,那么就会忘记要紧张了(笑)。

  以前笔者看了电影咒怨中的鬼 从棉被里跑出来,吓得晚上睡不着,不盖棉被无济于事,往里面瞧也是徒增恐惧,闭上眼睛更是引起无限遐想,最后让笔者睡着的方法是对着棉被里面比中指,然后 想着「有种来把拎北吃了啊!」,鲁迅教过的阿Q果然是王道。人家剑心和罗宾不是也都说:「我想活下去」吗?在考场上就是要生存下来,来不及怕了啊。生存意 志绝对是最重要的浪漫思想。

  笔者从事补教多年,和几位同事聊天时,总觉得有实力的考生落马原因几乎清一色是信心不足,信心不够就写不 顺,就想东想西,就无法发挥实力。如果因为这样丧失机会,那么永远就只是在自怨自艾。当初笔者在成功岭时,为了到好单位,必须要在最后一个3000公尺跑 到12分以内才能第一名毕业,当时吞了三颗维他命B,想都不想就冲出去了,虽然到一半的时候觉得脚和身体分离了(我的脚大概也是这么想),仍然在最后一刻 用几近俯冲的方式抵达终点,跑出十一分五十九秒的成绩;因而选到好单位后,也才能够利用时间准备名额只有一到二名的公费留学考,虽然几乎不是榜首就是落 榜,但凭着生存意志,笔者用燃烧的小宇宙应考,最终得到第一名的佳绩。这些事情都是环环相扣的,当我们肯用舍我其谁的生命力去挑战应得的事物,世界虽然不 会夸张到绕着自己转,但是我们可以创造一个我们自己认为幸福的世界。

  本书也是本着此意志完成的,由于白天工作繁忙加上晚上教书,当笔 者全国(台湾)奔波教书时,开车的话就拿着录音笔自录书的内容(在此感谢帮我打逐字稿的廖同学),坐火车就拿着笔电狂敲勐打,顺便整理期刊论文。书卖不了 几块钱,但是能够帮助他人,怎样的辛苦应该都值得。虽然本书充斥着不适当的例子(极度怨恨总统的某甲不断追杀总统)以及无病呻吟,但前者是为了加深同学的 印象,后者是笔者想要展现自我感觉良好的「良心」,毕竟学习刑法是个良心改造的过程,当遇到一个个的案子,从义愤填膺到眼中只有新台币,在往下沉沦的同时 我们将会开始忘记原本追求的幸福。

  基于勿忘初衷的理念,笔者将定时地在部落格发表与刑法相关的时事、以及实务聪颖的最新见解,并整理 学者们高深莫测的文章,通常文章和实务见解是以电子报给同学下载,而时事会直接在部落格发表,此制度已行之有年。笔者寄望的是学习刑法的同时学习批判的精 神:这是一部恐怖且容易被误用的法律,稍有不慎,受害的是我们在唸书时看不到的人们。

  最后感谢我的恩师李茂生老师,没有遇到老师笔者就只不过是一个只懂唸书的法匠。老师鼓励学生要有自己的思想,其治学的观念改变了笔者的一生,并开启了笔者出国研习的动力,除了法律之外,对非法律领域的探索至今仍让笔者受用无穷。

  虽 然笔者厌恶着作权,却仍然遗忘了学问分享的精神应该是不计价的,将学问换成金钱是不道德的,所以笔者在此先忏悔一番(结果还是卖了,真虚伪)。因此谢谢读 者购买本书所表达的支持与捐献,笔者将持续地在网路上更新见解以保新鲜来回馈读者,一方面持续着笔者批判性的意志,一方面也有利读者对考试的准备。大家加 油,我爱大家,让我们朝着伟大航路迈进(洒花)。
 
  详细更新资讯请洽网站:
  www.wretch.cc/blog/blackb
 
扑马 2010年7月7日
在人生的道路上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说实话,一开始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觉得“扑马老师开讲”听起来就很亲切,而且“破”字感觉很有力量,像是能把所有难点都击破一样。拿到书之后,果然名不虚传!扑马老师的讲解方式非常独特,他不是那种照本宣科的讲法,而是充满了启发性。老师会先抛出一个问题,引导你思考,然后层层深入地剖析,最终得出结论。这种“探案式”的学习方法,让我感觉自己不是在被动接受知识,而是在主动参与学习。而且,老师对于一些复杂的概念,例如“责任能力”和“未遂犯”的区分,讲解得非常透彻,用了大量现实案例来辅助说明,让我这种文科生也能轻松理解。书中提供的例题也很贴合国考的难度和风格,很多都是我之前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而且解析部分更是详细,不仅解释了为什么选这个答案,还会分析其他选项的错误之处,让我学会举一反三。我之前一直觉得刑法总则的学习很枯燥,但是这本书让我发现,原来法律也可以这么有趣!扑马老师的语言风格幽默风趣,时不时会穿插一些段子,让我在紧张的备考过程中也能得到放松。而且,这本书的排版也很舒服,重点部分会用加粗、下划线等方式突出,方便记忆。对于那些和我一样,在国考刑法总则部分感到吃力的小伙伴们,我真的强烈推荐这本书,它绝对是你备考路上的最佳伙伴!

评分

我一直对法律学习抱持着一种既敬畏又觉得难以企及的态度,尤其是在准备国考这种综合性考试时,刑法总则的庞杂体系更是让我望而却步。在朋友的推荐下,我入手了这本《扑马老师开讲-刑法总则-破-国考各类科皆适用<保成>`》。刚拿到书的时候,就被它厚实的体量和严谨的编排所震撼。然而,当我真正开始阅读时,所有的顾虑都烟消云散了。扑马老师的讲解方式,与其说是“讲”,不如说是“引导”。他不会直接给出答案,而是循循善诱,带领读者一步步接近真相。书中大量的案例分析,让我深切体会到法律条文是如何在现实世界中运作的,这比单纯记忆法条来得更有效。例如,在讲解“正当防卫”时,老师列举了各种不同场景下的防卫行为,并详细阐述了其成立的条件和界限,让我对于“防卫过当”等容易混淆的概念有了清晰的认识。而且,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其“国考适用性”。老师在讲解过程中,会反复强调哪些知识点是历年国考中的高频考点,并且提供了大量的模拟试题,这些试题的难度和出题角度都与真实考试高度相似。通过做这些题目,我能够及时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并发现自己的薄弱环节。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刑法总则的教材,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在考场上为你指点迷津。

评分

准备国考,刑法总则是我一直以来的一大心病。总觉得那些条文和概念,就像迷宫一样,怎么也走不出来。幸好,这本《扑马老师开讲-刑法总则-破-国考各类科皆适用<保成>`》像是给我指明了方向。扑马老师的讲解方式,真的非常有特色。他不像一些老师那样,上来就讲一大堆理论,而是先抛出一个问题,或者一个有趣的案例,把你牢牢吸引住,然后再循循善诱地带你走进刑法总则的世界。比如,在讲到“犯罪故意”的时候,老师会用一个“误杀”和“故意杀人”的对比,让你深刻理解主观认识对犯罪性质的影响。而且,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就是它的“实用性”。老师会反复强调,哪些知识点是国考的“必考项”,哪些是“常考项”,并且会提供大量与国考风格一致的练习题。这些题目不仅数量可观,而且质量极高,能够有效地帮助我们检验学习成果,发现自己的薄弱环节。老师的解析部分更是用心,不仅仅给出正确答案,还会分析错误选项的错误逻辑,让你学会如何排除干扰,做出最准确的选择。这本书让我觉得,刑法总则的学习不再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任务,而是一个充满乐趣和挑战的自我提升过程。

评分

准备国考,最让人头疼的就是要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最有效的学习内容上,特别是像刑法总则这样内容繁多的科目。这本《扑马老师开讲-刑法总则-破-国考各类科皆适用<保成>`》简直就是为我们这些考生量身打造的。扑马老师的讲解思路非常清晰,他把刑法总则的各个章节、各个概念,像搭积木一样,一块块地构建起来,让你最终看到一个完整而逻辑严谨的体系。我之前看其他书,总是容易被一些繁琐的细节搞晕,但是扑马老师的讲解,总是能抓住核心要义,把复杂的概念简单化,让你一下子就能抓住重点。他举的例子也很接地气,比如讲到“犯罪构成要件”,老师会用一个日常抢劫的例子,把“行为”、“主体”、“客体”、“主观方面”这些概念拆解开来,让你一目了然。而且,这本书还特别注重实战应用。老师在讲解完一个知识点后,都会附带相关的国考真题或者模拟题,并且提供详细的解析。这些解析不仅告诉你为什么这个答案是正确的,还会分析其他选项的错误逻辑,让你学会如何排除干扰项,选出最准确的答案。我通过练习这些题目,不仅巩固了知识,还大大提升了我的解题速度和准确率。对于正在备考国考的同学来说,这本书绝对是性价比极高的选择,它能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刑法总则的核心知识,并且学会如何应用到考试中。

评分

说实话,在接触这本《扑马老师开讲-刑法总则-破-国考各类科皆适用<保成>`》之前,我对刑法总则的学习一直处于一种“似懂非懂”的状态。总觉得那些抽象的概念,比如“因果关系”、“责任主义”、“行为无价值”、“结果无价值”等等,听起来好像明白,但要真正理解并应用到解题中,却总是差那么一点火候。但是,扑马老师的讲解,就像一道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方向。老师的语言风格非常独特,他不是用那种枯燥的法言法语,而是用一种更加通俗易懂、富有逻辑性的话语来阐述。他善于将抽象的概念具象化,用生活中常见的例子来解释,比如在讲到“因果关系”时,老师会用一个汽车追尾的案例,让你清晰地理解“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区别。而且,这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它的“适用性”。老师在讲解每一个知识点的时候,都会非常明确地告诉你,这个知识点在国考中出现的频率有多高,以及它通常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考查。书中提供的练习题,质量非常高,不仅数量多,而且种类也很丰富,涵盖了选择题、案例分析题等各种题型。最重要的是,每道题的解析都非常详细,能让你不仅仅是知道答案,更能明白解题的思路和技巧。我通过反复练习和解析,不仅对刑法总则的知识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更重要的是,我学会了如何在考试中运用这些知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评分

坦白说,我对法律一直都有一种“远观而不可近焉”的态度,觉得它高深莫测,离我的生活很遥远。但为了国考,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啃刑法总则。在众多的备考资料中,《扑马老师开讲-刑法总则-破-国考各类科皆适用<保成>`》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惊喜。扑马老师的讲解方式,与其说是在“讲课”,不如说是在“说故事”。他把枯燥的法条,串联成一个个生动的情节,让你在听故事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就把知识点记住了。比如,在讲解“犯罪的实行行为”时,老师会用一个经典的“杀人未遂”案例,把行为的实施过程、构成要件的满足情况,都剖析得淋漓尽致。而且,这本书非常注重“实战性”。老师在讲解过程中,会不断地提醒我们,这个知识点在国考中是如何出现的,哪些是考点,哪些是常识。书中所附的练习题,质量真的很高,很多题目都非常具有代表性,能够帮助我们提前适应考试的节奏和难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老师在解析题目的时候,不仅仅是告诉我们答案,更重要的是,他会分析出题者的思路,以及我们在解题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误区。这本书让我觉得,学习刑法总则不再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事情,而是一个逐步提升自己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过程。

评分

自从决定要考国考,我就一直在寻找一本能够真正帮助我掌握刑法总则的教材。市面上看了不少书,但总觉得差了点意思,要么过于理论化,要么过于碎片化。直到我遇到了这本《扑马老师开讲-刑法总则-破-国考各类科皆适用<保成>`》。扑马老师的讲解风格,真的是我之前从未体验过的。他不是那种枯燥乏味的照本宣科,而是像一位睿智的朋友,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概念娓娓道来。他善于运用各种生动的比喻和贴近生活的例子,让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得触手可及。比如,在讲解“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时,老师会用一个“计划偷窃但中途放弃”的例子,让你清晰地理解“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而且,这本书最让我惊喜的是它对国考的“针对性”。老师在讲解每一个知识点的时候,都会非常明确地指出,这个知识点在国考中出现的可能性有多大,以及它通常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考查。书中所附的练习题,质量非常高,很多题目都紧扣考点,并且提供了详细的解析,让我能够举一反三,真正做到融会贯通。这本书让我觉得,学习法律不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而是一个可以通过科学方法逐步掌握并能够应用于实战的技能。

评分

我是一名社会考生,脱离学校很久了,这次下定决心要考国考,但面对刑法总则这样庞大的知识体系,真是感到力不从心。后来偶然间朋友推荐了这本《扑马老师开讲-刑法总则-破-国考各类科皆适用<保成>`》,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了下来。没想到,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对法律学习的认知。扑马老师的讲解方式非常接地气,他善于用生活化的例子来解释抽象的法律概念,比如在讲到“违法性”的时候,老师会用一个“公共场合吸烟”的例子,让你瞬间明白法律的边界在哪里。而且,老师的讲解逻辑非常清晰,他不会让你死记硬背,而是会引导你去理解每一个概念背后的原因和目的。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它对国考的精准把握。老师在讲解每一个知识点时,都会告诉你这个知识点在历年考题中出现的频率,以及它可能出现的考查方式。书中所提供的例题,质量非常高,很多都紧扣考点,并且配有详细的解析,不仅告诉你答案,更重要的是,它能让你明白解题的思路和技巧。我通过反复练习和解析,感觉自己的刑法总则的知识体系越来越完整,解题能力也得到了显著提升。这本书真的让我觉得,备考不再是一件令人焦虑的事情,而是一个充满成就感的过程。

评分

每次想到要准备国考,我就觉得像是在爬一座巨大的山,而刑法总则就是其中最陡峭的一段。我尝试过很多方法,看了很多书,但总觉得学不好,总是抓不住重点。直到我遇到了这本《扑马老师开讲-刑法总则-破-国考各类科皆适用<保成>`》。扑马老师的讲解方式,真的是太接地气了!他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学者,而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学长,用非常贴近我们考生的角度来讲解。他会告诉你,哪些知识点是“必考题”,哪些是“送分题”,哪些是“陷阱题”。而且,老师在讲解一些复杂的概念时,会用很多生动的比喻和形象的漫画,让我这种死记硬背不行的人,也能轻松记住。比如,在讲到“正犯”和“共犯”的时候,老师会用一个“偷窃团队”的例子,把每个人的角色和责任都分析得清清楚楚。这本书最让我赞赏的是它的“破”字功力。老师对于那些最容易混淆、最容易出错的知识点,会进行特别的讲解和强调,还会提供专门的练习题来巩固。我通过做这些题目,发现自己之前很多模糊不清的概念都变得清晰起来了。而且,老师的解析也非常有价值,他会告诉你为什么这个选项是错的,以及出题人可能的出题思路。这本书让我感觉,刑法总则的学习不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是一场有趣的探索。

评分

哇,这本书简直是刑法总则的神助攻!我之前一直觉得刑法总则像是一团乱麻,各种概念、条文、解释,读起来让人头晕眼花。特别是准备国考这种需要涵盖各种科目的考试,刑法总则更是让人倍感压力。但是!这本《扑马老师开讲-刑法总则-破-国考各类科皆适用<保成>`》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扑马老师的讲解方式真的太有系统性了,他不是把条文堆砌在一起,而是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梳理得清清楚楚。一开始我以为老师会像教科书一样,枯燥地罗列定义,但没想到老师的叙述方式非常生动,甚至会举一些非常贴近生活的例子,让你一下子就能理解抽象的法律概念。比如讲到“故意”和“过失”,老师用了一个买菜时因为没仔细看保质期而买到变质食物的例子,瞬间就让我体会到了两者的区别。而且,这本书最让我惊喜的是,它并没有局限于单纯的理论讲解,而是紧密结合了国考的实际需求。老师会点出哪些知识点是历年考题的重点,哪些是容易混淆的地方,并且提供了相应的练习题和解析。这对于我们这种要在一堆考试中突围的考生来说,简直是量身定制的备考利器。我之前为了准备刑法总则,买过好几本不同的参考书,但都觉得不够系统,不够实用。这本书真的是集大成者,把我之前零散的知识点全部串联起来了,让我对刑法总则有了全新的认识,也更有信心面对考试了。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