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争点整理(3版)

刑事诉讼法争点整理(3版)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图书标签:
  • 刑事诉讼法
  • 诉讼法
  • 法律
  • 法学
  • 教材
  • 考研
  • 疑难问题
  • 案例分析
  • 实务
  • 最新版
想要找书就要到 小特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本书特色

  看不出来考点在哪吗?就算看出考点也不知道要写什么内容吗?别担心,《争点整理》系列揉合学者重要文章及实务见解,从答题视角出发重新呈现争点,让您考试无往不利!

  「「刑事诉讼法」考试之准备过程中,最让考生头痛的,便是将多如牛毛的实务见解及学说,汇整成一个又一个争点。针对此种应考趋势,将多到数不尽的文章及判决(例)整理成争点,放置在这本小书中,供读者备考时使用。」
《刑事诉讼法争点整理(第3版)》内容概要 【本书定位与结构】 本书系针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在理论研究、司法实践以及教学探讨中所呈现的核心争议焦点、疑难障碍点进行系统性梳理、深入剖析与体系化整合的专业论著。全书以条文脉络为基础,但重心完全聚焦于法律适用中的“争点”——即不同学说与实务见解长期拉锯、尚未达成完全一致或在具体案件中极易产生分歧的那些关键环节。它并非传统的法条注释书或教科书,而是着眼于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操作、可辩论、需深思的“问题链”。 本书第三版在继承前两版核心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吸收了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司法解释、重要批复、典型案例指导意见,并紧密结合2017年以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特别是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辩护权保障、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等重大修改)带来的新挑战和新争点进行了深度迭代。 全书的组织结构清晰,通常以重大程序阶段划分章节,并在每个章节内部设置若干个核心“争点”模块。例如,在“犯罪侦查阶段”的争点梳理中,重点讨论的将包括:侦查终结的时限争议、证据的法定要件与排除规则的适用边界、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保障与技术认定标准等。 【核心内容详解】 第一部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与体系冲突 本部分奠定了全书的理论基调,重点剖析了贯穿始终的基础性原则在实际运行中产生的内在张力: 控辩平衡原则的实践困境: 重点探讨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背景下,控方(特别是侦查机关)与辩方在证据展示、法律适用上的权力分配是否真正达到了平衡。例如,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介入权与讯问权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边界认定,以及在律师会见和通信保障上的障碍如何影响实体公正。 无罪推定与疑罪从无的重塑: 剖析了在重证据轻口供的导向下,如何量化“高度可能”与“合理怀疑”之间的差异。涉及对间接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审查标准、补强证据(Corroboration)要求的具体化。 司法公开与审判秘密的取舍: 讨论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与保护个人隐私、国家秘密、未成年人利益之间的冲突点及处理规则。 第二部分:证据规则的精细化与争议 证据法无疑是刑事诉讼法的核心争议区,本书在该部分投入了极大的篇幅,力求提供前沿的、具有实证基础的分析: 非法证据排除的界限与技术认定: 详细梳理了“补强说”与“双重威慑说”的理论之争,并重点分析了针对刑讯逼供、诱供的鉴定与审查标准,如录音录像的完整性审查、间接证据推断的科学性要求。 鉴定意见的证明力评估: 集中讨论了司法鉴定(特别是精神鉴定、DNA鉴定、痕迹鉴定)中存在的程序瑕疵如何影响其“专业性”和“客观性”,以及法院在采信或排除鉴定意见时应遵循的司法标准。 电子数据取证的合法性危机: 鉴于数字证据的爆炸式增长,本书深入探讨了对手机、电脑、云存储数据的远程勘验、提取的合法授权程序,以及如何确保电子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以满足诉讼要求。 第三部分:程序制度的重大改革与适用难题 本部分聚焦于近年来新设或重大修改的制度,这是第三版新增和深化最多的内容: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深度剖析: 自愿性与合法性: 争点聚焦于“自愿性”的判断标准,如何确保被告人在完全知悉权利和后果后作出真实意思表示,避免程序利益诱导。 量刑建议的刚性与弹性: 探讨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权与法院的最终裁量权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当法院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时,如何进行合法的纠正与调整。 对辩护律师的作用限制与保障: 针对律师在认罪阶段的作用边界,以及程序中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障不足问题进行集中讨论。 强制医疗与刑事责任能力: 讨论针对精神障碍被告人的强制医疗决定程序、异议救济途径,以及如何平衡公共安全与人身自由保障。 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与教育优先原则: 探讨“分案处理”、“暂缓起诉”制度的适用条件,以及如何确保对未成年犯罪的社会矫正功能优先于惩罚功能。 第四部分:审判阶段的焦点与裁判文书的有效性 本书最后聚焦于庭审和判决的核心环节,探讨如何将前置程序的争议有效解决并反映于最终裁判中: 庭审实质化与证据出示的结构性调整: 分析“以审判为中心”下,控辩双方如何围绕新证据进行质证,以及法庭如何组织围绕争议焦点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展开辩论。 共同犯罪案件的认定与责任划分: 针对复杂的共同犯罪形态,如何精准划分主犯、从犯、胁从犯的界限,特别是对于“不作为犯”和犯罪中止、未遂的认定。 裁判文书的说理要求: 重点分析了在疑难复杂案件中,法院在判决书中必须对关键证据的采信理由、对关键法律争点的裁判理由进行充分、清晰阐述的要求,以保障判决的说服力和可接受性。 【本书价值】 本书的价值在于其“问题导向”的写作模式。它不是知识的堆砌,而是思维的引导。它旨在帮助司法人员、法学研究者和高年级法学生清晰定位刑事诉讼法条文背后的“深水区”,提供多角度的理论资源和前沿的实务参考,从而在面对复杂的现实案件时,能够作出更具法理基础和程序正当性的判断。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孙宥


  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
  司法官特考及格
  律师高考及格

  对于实现正义存有莫名坚持,但总被正义得否被标价之漩涡困住,故选择转换跑道寻找体现正义的另种可能。曾经渴望许多遥不可及的梦想。但年过三十后,只愿我爱的人们身体健康,然后淡淡的祝福着,如若相爱,便携手到老;如若错过,便护你安好。

  每天睡前,提醒自己别忘了离爱与关怀再更近一点;每天睡醒,提醒自己记得要对于社会结构上的弱势给予高于法律的尊重。

荷构

  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
  律师高考及格
  现为执业律师

  很讨厌考试,但唯一专长是很会考试,于是意外进入国考产业。

  认为国考是个架空平行世界;在那个世界中,所有疑问都有正确答案,而且都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被写下来,气势万千的告诉全世界「这个问题就是要这样解决」。

  曾经怀疑这个过程是否太脱离现实,但执业后逐渐领悟,正是要从这样有点脱离现实的起点开始,才能在现实世界中有所坚持,相信有些事物不能被标价,而每个人都值得好好被对待。

图书目录

Chapter 1刑事诉讼基础论及重要原理原则
主题概说1-2
Q.01刑事诉讼之定义及欲达成之目的1-3
Q.02刑事诉讼程序诉追之方式及程序关系人1-5
Q.03何谓法官保留原则?何谓令状原则?两者有何区别?1-10
Q.04何谓裁判?何谓裁判之「确定」?1-14
Q.05我国採调查原则(澄清义务)或当事人主义?1-15
Q.06无罪推定原则之内涵?1-22
Q.07何谓正当法律程序?1-23
Q.08何谓「审理之三大原则」?1-24
Q.09为何刑事程序被称为宪法之「测震器」?1-26
考题参照1-27
参考文献1-29

Chapter 2国家机关
主题概说2-2
Q.01刑事诉讼法之效力2-3
Q.02何谓刑事诉讼法所称「法院」?我国对法院之审级及组织有何规范?2-14
Q.03法官回避之事由有哪些?2-16
Q.04法定法官原则有何内涵?我国是否承认法定法官原则?2-20
Q.05检察官是行政官?还是司法官?2-23
Q.06何谓「检察一体」?其界限为何?2-25
Q.07检察官和司法警察关系为何?2-27
考题参照2-28
参考文献2-34

Chapter 3被告
主题概说3-2
Q.01被告与「犯罪嫌疑人」有何不同?被告与「证人」有何不同?何谓「关系人」?3-3
Q.02不自证己罪特权之内涵与要件为何?3-5
Q.03不自证己罪原则于我国法是否被实践?3-8
Q.04对被告之讯问可如何分类?讯问之时间有何特别限制?3-9
Q.05于哪些情形方须尽刑事诉讼法第95条之告知义务?违背告知义务之法律效果为何?3-11
Q.06违反刑事诉讼法第93条即时讯问之法律效果为何?3-14
Q.07讯问被告为何须全程录音?未全程录音之法律效果为何?3-16
Q.08为何须禁止不正讯问?不正讯问直接取得之自白可否使用?3-17
Q.09何谓不正讯问取得自白之直接效力、继续效力与放射效力?3-19
考题参照3-23
参考文献3-29

Chapter 4辩护制度、辅佐人与代理人
主题概说4-2
Q.01辩护人之定位为何?辩护人是否负担公益保护之任务?4-4
Q.02何谓实质辩护?4-5
Q.03任意辩护与强制辩护有何不同?何时应适用强制辩护规定?4-7
Q.04于强制辩护案件中,辩护人于审判程序未到场,法院应如何处理?4-11
Q.05选任辩护与指定辩护有何不同?指定辩护是否必然也是强制辩护?选任辩护与指定辩护何者优先?4-13
Q.06多数辩护与共同辩护有何不同?4-15
Q.07辩护人之阅卷权与被告之阅卷权有何不同?侦查中辩护人有无阅卷权?4-17
Q.08侦查中及审判中辩护人有哪些重要的在场权?4-20
Q.09在押被告与辩护人之自由交通权宪法基础为何?如在押被告系与律师以外之人会见,是否亦得享有自由交通权?4-21
Q.10受拘捕被告与辩护人之自由交通权,在现行刑事诉讼法有何规定?4-24
Q.11国家机关为侦查被告犯罪,得否搜索特定被告所委任律师之律师事务所?4-25
Q.12哪些人能取得辅佐人地位?辅佐人能做哪些诉讼行为?4-26
Q.13代理人能做哪些诉讼行为?有哪几种代理人?4-27
考题参照4-28
参考文献4-33

Chapter 5诉讼关系、诉讼条件与诉讼行为
主题概说5-2
Q.01何谓诉讼关系?诉讼关系如何发生、如何消灭?5-3
Q.02何谓诉讼条件?5-5
Q.03本法明定之诉讼条件有哪些?超法规之诉讼条件?5-6
Q.04多数诉讼条件欠缺时应如何处理?5-12
Q.05诉讼行为分成哪些层次讨论?5-12
Q.06诉讼行为之「撤回」与「撤销」?5-13
Q.07何谓回复原状?适用要件为何?5-14
Q.08误合法上诉为不合法,予以判决驳回时,应如何救济?5-15
考题参照5-17
参考文献5-18

Chapter 6案件
主题概说6-2
Q.01案件之意义与作用为何?6-3
Q.02一事不再理原则如何保护被告?6-4
Q.03检察官起诉之人如何特定?6-4
Q.04单一案件与同一案件有何不同?「实务上」单一犯罪事实如何认定?单一性影响哪些诉讼程序?6-7
Q.05犯罪事实之同一性有何机能?「实务上」如何认定?法院何时须于判决中引用刑事诉讼法第300条?6-14
Q.06犯罪事实之认定,德国学说与实务有何看法?6-17
Q.07何谓裁判之「形式确定力」与「实质确定力(既判力)」?言词辩论终结后、判决宣示前所生之事实,有无可能被判决之既判力所及?6-18
考题参照6-20
参考文献6-39

Chapter 7强制处分
主题概说7-3
Q.01何谓强制处分?7-5
Q.02何谓「短时间之人身自由拘束」?传唤与通知有何不同?7-6
Q.03拘提是否「宪法上逮捕」?一般拘提与迳行拘提有何不同?拘提如何执行?7-8
Q.04通缉干预人民何种基本权?逮捕分成哪些类型?7-9
Q.05刑事诉讼法第88条之1是紧急逮捕?紧急拘提?或是紧急拘捕?7-13
Q.06司法警察(官)拘捕被告后应如何处置?7-15
Q.07羁押之意义为何?羁押与无罪推定原则关系为何?7-16
Q.08何谓「拘捕前置原则」?7-17
Q.09一般性羁押之「羁押原因」有哪些?7-19
Q.10何谓「羁押之必要」?7-23
Q.11侦查中羁押,声请羁押与决定机关分别为何机关?7-24
Q.12侦查中羁押之审理,有哪些程序参与者?证据来源有无限制?7-25
Q.13侦查中羁押之审理程序为何?7-26
Q.14审判中羁押与侦查中羁押有何不同?7-29
Q.15预防性羁押有何争议?7-34
Q.16关于羁押期间有何限制?延长羁押之容许次数?7-35
Q.17何谓羁押之撤销?当然撤销与视为撤销有何不同?7-38
Q.18何谓「停止羁押」?何谓「再执行羁押」?7-40
Q.19法院得否于「夜间」为羁押之审理?7-42
Q.20替代羁押之处分7-43
Q.21临检与搜索的区辨7-44
Q.22「搜索」与「扣押」意义为何?搜索有哪些常见分类?7-46
Q.23关于「无令状搜索」本法有哪些规定?7-50
Q.24是否得以检察官所签发之拘票,进行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项找人之紧急搜索?7-53
Q.25附带扣押与另案扣押有何不同?7-54
Q.26新修正通讯保障及监察法有哪些重要规定?7-55
Q.27另案监听所得资讯是否得作为证据?7-63
Q.28「陷害教唆」与「钓鱼侦查」之区辨?7-65
Q.29依刑事诉讼法第205条之2,司法警察得恣意为身体检查处分?7-67
考题参照7-71
参考文献7-87

Chapter 8证据法则总论
主题概说8-2
Q.01「实体证据」及「弹劾证据」意义分别为何?8-3
Q.02「证据能力」与「证明力」有何不同?实务对于证据能力如何定义?8-3
Q.03无罪推定原则与证据裁判原则关系为何?8-4
Q.04我国关于举证责任有何规定?辩方是否亦负有举证责任?8-5
Q.05「严格证明法则」与「自由证明法则」有何区别?8-9
Q.06传闻法则之意义为何?直接审理原则与传闻法则关系为何?8-11
Q.07我国关于证据排除有哪些规定?权衡法则如何适用?8-11
Q.08私人不法取得之证据得否作为判决之依据?8-14
Q.09「证据法定原则」与「自由心证原则」有何不同?我国法有哪些规定?8-17
参考文献8-19

Chapter 9证据法则各论
主题概说9-3
Q.01「共同被告」或「共犯」,其陈述属于何种证据方法?9-5
Q.02何谓证人之具结义务?如有违背,法律效果为何?他案被告,对本案而言是否亦有具结义务?9-6
Q.03「基于特定身分关系之拒绝证言权」与「基于不自证己罪之拒绝证言权」有何不同?9-9
Q.04国家机关漏未告知证人基于不自证己罪所生之拒绝证言权,则证人之陈述得否于本案使用?证人日后若经起诉,于其案件中得否使用此先前陈述?9-11
Q.05刑事诉讼法第159条所指「法律另有规定」应如何解释?9-13
Q.06证人于检察官面前之陈述,未经诘问,有无进入法庭之资格(证据能力)?9-14
Q.07何谓刑事诉讼法第159条之3所称之「传唤不到」?得否类推适用第159条之3?何谓第159条之2、第159条之3所称「可信之特别情况」?9-15
Q.08何谓「特信文书」?9-18
Q.09何谓「传闻之同意」?为传闻同意后,得否再为争执?9-20
Q.10法院得否一概以「自行勘验」取代「送请鑑定」?9-22
Q.11法院是否受鑑定意见拘束?9-23
Q.12检察长以公文要求辖区之警察,于特定案件皆一律送请特定机关鑑定(例如毒品案件皆一律送刑事警察局鑑定),此鑑定之选任是否合法?9-24
Q.13鑑定报告与勘验笔录是否应受传闻法则之拘束?鑑定人应否出庭接受诘问?9-26
Q.14刑事诉讼法第165条之1第2项是属于何种证据方法,勘验或文书?9-28
Q.15测谎鑑定之相关争议9-29
Q.16照片作为证据之性质为何?应如何调查?9-32
Q.17监听译文之证据能力?9-32
Q.18证人先前于警局完整陈述,后于审判期日时行使拒绝证言权,该审判外陈述得否作为证据?9-34
Q.19刑事诉讼法第159条之3是否包括向外国司法警察陈述?9-36
Q.20司法警察是否有告知不自证己罪拒绝证言权之义务?9-37
Q.21检察官非以证人身分传唤被告以外之人,未命具结时,该陈述是否有传闻例外?若检察官蓄意规避具结义务时,该陈述之证据能力应如何评价?9-38
Q.22私请鑑定之可用性?9-40
Q.23勘验作为证据之调查方式9-41
Q.24讯问证人要不要录音?9-42
考题参照9-43
参考文献9-63

Chapter 10侦查
主题概说10-2
Q.01侦查不公开之目的为何?侦查例外得公开之原因为何?10-3
Q.02侦查不公开对辩护人效力为何?对媒体效力为何?10-4
Q.03「告诉」之意义为何?何谓「告诉乃论」之罪?10-5
Q.04告诉之性质为何?实体法规定、程序法规定或具有双重性质?10-7
Q.05本法关于「告诉权人」有何规定?10-9
Q.06告诉权有哪些分类?10-12
Q.07得为告诉之期间?10-14
Q.08告诉之程式为何?10-15
Q.09何谓「告诉不可分原则」?10-16
Q.10告诉权人何时丧失告诉权?10-19
Q.11何谓「不起诉处分」?10-21
Q.12缓起诉之适用要件为何?缓起诉处分有何效力?缓起诉之成就要件为何?10-22
Q.13缓起诉期间,缓起诉处分尚未经撤销,检察官得否迳行起诉?10-25
Q.14本法关于不起诉处分有何监督方式?10-29
考题参照10-30
参考文献10-40

Chapter 11通常审判程序第一审
主题概说11-2
Q.01「准备程序」与「审判期日」有何区别?11-3
Q.02何谓「受命法官」?设置受命法官有何益处?受命法官得否调查或决定证据能力?11-3
Q.03准备程序中,受命法官得否讯问证人?11-6
Q.04准备程序进行中,得否改行审判期日?相对地,审判期日进行中,得否改行准备程序?11-8
Q.05审判期日,审判长是否「应」讯问被告?如有讯问,受到何种限制?11-10
Q.06诘问之次序为何?11-12
Q.07何谓「诱导诘问」?为何仅「主诘问」不得为诱导诘问?11-14
Q.08审判中讯问或诘问如有不当,如何救济之?11-15
Q.09审判期日被告未到庭之法律效果为何?11-16
Q.10审判长何时可依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命被告暂时退庭?11-17
Q.11宣判时,被告是否有义务到庭聆判?11-20
考题参照11-22
参考文献11-28

Chapter 12通常审判程序上诉审
主题概说12-2
Q.01依本法规定,上诉权人有哪些?12-3
Q.02何谓「依职权迳送上级法院审判」?12-6
Q.03何谓「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适用范围?12-6
Q.04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之例外12-14
Q.05我国第二审之审级构造?第三审之审级构造?12-17
Q.06实务上对于「上诉第二审之具体理由」如何认定?学者见解如何?12-20
Q.07第二审之判决有哪几种?何谓上诉第二审「无理由」?12-25
Q.08对于「第三审发回次数」与「上诉限制」,刑事妥速审判法第8条有何规定?12-28
Q.09刑事妥速审判法第9条不对称上诉?12-31
Q.10第三审之判决有哪几种?12-36
Q.11上诉第三审之案件限制?12-38
考题参照12-40
参考文献12-49

Chapter 13简易型审判程序
主题概说13-2
Q.01简易型审判程序共通目的为何?13-3
Q.02简易型审判程序与通常审判程序有何不同?简易型审判程序是否违宪?13-3
Q.03「简易程序」有哪些适用要件?13-4
Q.04「简易程序」之开启及审理有何规定?13-5
Q.05「简易程序」中哪些情形带有「协商」之性质?13-6
Q.06「简易程序」之上诉审与通常审判程序有何不同?13-7
Q.07「简易程序」二审得否撤回告诉?13-9
Q.08「简式审判程序」有哪些适用要件?13-10
Q.09「简式审判程序」与通常审判程序于审判期日有何不同?13-13
Q.10「简式审判程序」何时应改依通常审判程序审判?13-15
Q.11「简式审判程序」就判决结果有无限制?就上诉审有无特别规定?13-16
Q.12「协商程序」之开启要件为何?13-16
Q.13「协商程序」之进行与判决,本法有何规定?13-17
Q.14「协商程序」之上诉审有何规定?13-20
Q.15「协商程序」得否上诉第三审?13-21
考题参照13-22
参考文献13-29

Chapter 14自诉
主题概说14-2
Q.01不得自诉,亦有「告诉不可分」原则之适用?大法官意见为何?14-3
Q.02公诉与自诉竞合时,何者优先?14-4
Q.03关于自诉「强制律师代理」,实务及学说有何重要见解?14-5
考题参照14-12
参考文献14-17

Chapter 15非常救济程序
主题概说15-2
Q.01「一事不再理原则」如何展现于我国刑事程序?15-3
Q.02何谓「再审」?再审之管辖?15-6
Q.03得声请再审之期间为何?15-7
Q.04再审之审理分为哪些阶段?15-8
Q.05何谓「发现确实之新证据」?15-8
Q.06我国再审分为哪些类型?为受判决人之不利益而声请再审,是否违宪?15-15
Q.07非常上诉之原因有哪些?15-16
Q.08「最高法院97年度第4次刑事庭会议」重点为何?15-18
Q.09最高法院若有变更其法律见解,可否执此为非常上诉之理由?15-27
Q.10得否以原审判决后出现之新事证提非常上诉?15-27
Q.11非常上诉审关于原判决不利于被告之判断15-28
考题参照15-30
参考文献15-35

图书序言

三版序

  承蒙各位读者的支持,才能让本书又有改版的机会。于本次改版中,新增立法院于今年7月施行的没收程序,想必将会成为新一波的考点,还请各位读者多多注意。

  写下此序时,笔者为了能成为一个适任的实务工作者,到了另外一个城市生活并学习着,唿吸着另一个城市的空气、体验着另一个城市的生活态度。在这段日子中,深深体会到,上榜后才是考验的开始。亲身经历着刑事诉讼程序的运转,才深刻理解条文中每一字、每一句的产生都有其背后的血泪故事、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意义。期望各位读者往后走入实务工作后,也能细细品味,这其中的滋味。

  最后,仍然要感谢学稔的各位工作伙伴们,若没有你们的仔细校对、专业编辑,这本书也无法顺利问世。笔者的学识浅薄,纵已倾尽毕生所学、经过多次校对,错漏或思虑未周亦在所难免,还请各位读者不吝指教批评。本书若能为这社会有任何一丁点贡献者,都应归诸于其他工作伙伴的功劳;若有其他错漏或缺失者,笔者愿负全部文责。

孙宥
2016年8月

  自上次改版迄今,刑事诉讼法历经多次重要变迁,包含再审新法、没收新法上路,以及释字第737号解释就侦查中羁押审理程序之重新架构,均为国考可能之重点。

  本次改版除纳入上述修法外,亦以相当篇幅更新近年实务见解与考古题,并增加一试选择题让读者练习。此外,于法官回避、辩护制度、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等国考重要争点部分,作者也新增数个表格,期能协助读者快速掌握相关重点。

  刑事诉讼法近年考题日趋灵活,已很少再出现「当我看到就知道」的单一争点万年考古题;死背单一见解的年代已经过去,重要的是争点掌握能力:考生能否从复杂的实例题中,抽丝剥茧找出命题委员藏在文字背后的争点?

  建议读者于准备刑事诉讼法时,宜逐一复习各章节体系重点,先建立基本之法理概念掌握后,再透过考古题练习,进一步熟悉国考热门争点之内涵。如此一来,将可以不变应万变;纵然看到从未见过之崭新题型,亦能从正确方向切入作答。

  感谢本书原作者林肯学长,以及学稔编辑团队的大力协助与鼓励,本书方得以顺利付梓。然而学海无涯,纵然本书经过多次校对,错漏或思考不周之处仍在所难免,再请读者不吝赐教!

荷构
2016年8月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对于“强制措施”的解读,我真的觉得太到位了。很多时候,我们听到“逮捕”、“拘留”这些词,都觉得很熟悉,但具体到法律条文和实践操作,却又容易混淆。作者在这部分内容的梳理上,功力可见一斑。他不仅仅是简单地罗列了不同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条件,更重要的是,他深入分析了这些措施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他详细阐述了逮捕的条件,以及在什么情况下,逮捕会构成非法羁押。他还对强制措施的解除条件,以及在强制措施期间,被告人享有的权利,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结合了大量的案例,让我们看到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例如,他分析了在侦查过程中,如何正确适用搜查、扣押等强制措施,以及这些措施的执行,需要遵守哪些程序规定。他还对一些比较常见的误区,比如将“怀疑”等同于“证据”,进行了纠正。这对于我们理解强制措施的严谨性和重要性,非常有帮助。

评分

读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作者对“争点”的把握能力。他总能抓住刑事诉讼中最核心、最容易出错的地方,然后深入浅出地进行剖析。这次的第三版,我特别关注了他对“证据裁判主义”和“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这两大原则,虽然听起来耳熟能详,但在实际案件中如何运用,以及如何与具体的程序规定相结合,确实需要反复琢磨。作者在这方面的论述,我觉得非常有启发性。他不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而是通过大量的判例分析,让我们看到这两大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比如,关于证明责任的分配,以及证明标准的确立,都是围绕着证据裁判主义展开的。而罪刑法定原则,则体现在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严格解释,以及对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上。我觉得作者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到位,他能够将这些宏大的理论原则,通过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落地到每一个案件的分析中,让我们理解这些原则不仅仅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指导方针。他对于一些模糊地带的处理,也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比如关于“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范围,以及在何种情况下,法官可以基于合理怀疑而作出无罪判决。这对于我们理解司法公正的底线,非常有帮助。

评分

我必须强调,这本书对于“证明妨碍”这个章节的梳理,是我一直以来都非常看重的。在刑事诉讼中,如何排除证据、如何固定证据,以及如何应对对方的证据辩护,都是至关重要的。作者在这一部分的论述,我觉得非常详尽且具有指导意义。他不仅仅是列举了证明妨碍的几种典型情形,更重要的是,他深入分析了不同情形下的法律后果,以及辩护律师可以采取的应对策略。比如,在侦查讯问中,如果存在诱供、逼供等情形,如何通过录音录像来证明,以及如何利用这些证据来排除非法证据,这些在书中都有详细的说明。另外,他还对“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进行了深入的解读,这对于我们理解如何构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以及如何说服法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认为,作者的写作风格,非常注重实务操作性,他不会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而是会结合大量的案例,让我们看到法律是如何在实践中被应用的。他对于一些比较晦涩的法律概念,也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释,让我们这些非法律专业背景的人,也能够轻松理解。这本书,简直就是我备考路上的“指南针”,让我能够少走弯路,更高效地掌握知识。

评分

作者对于“公诉人举证责任”的阐述,绝对是我在这本书中收获最大的部分之一。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作为国家法律的代表,肩负着证明被告人有罪的重任。而如何让公诉人有效地履行这一责任,同时又不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理论和实务中争论的焦点。作者在这方面的分析,我觉得非常到位。他详细阐述了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以及不同阶段的证明标准。尤其是在关于“无罪推定”原则的论述上,他结合了大量的案例,让我们看到法官在面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时,是如何进行独立判断的。他对于“疑罪从无”原则的解读,更是深刻。他强调,法官不能因为怀疑被告人有罪,就将其定罪。只有当公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时,才能作出有罪判决。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司法公正的底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此外,作者还对公诉人在庭审中的举证方式、证据的运用,以及如何应对辩方的反驳,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这对于我们理解庭审的动态过程,以及如何在庭审中有效地进行辩护,非常有帮助。总而言之,这本书在这一部分的论述,绝对是干货满满,让我受益匪浅。

评分

我非常欣赏作者在处理“上诉与抗诉”章节时的细致。在刑事诉讼中,这部分内容往往关系到案件的最终走向,但很多时候,我们对其中的程序和要件都容易混淆。作者在这方面的梳理,堪称典范。他清晰地阐述了上诉和抗诉的法律依据、期限、以及适用的范围。更重要的是,他深入分析了上诉和抗诉的理由,以及在实践中,如何有效地提出上诉或抗诉意见。他通过大量的案例,让我们看到,在什么情况下,上诉或抗诉才更有可能获得支持,以及在提出上诉或抗诉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例如,他分析了关于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不同类型上诉理由的提出方式,以及如何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这些理由。他还对二审和再审的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让我们能够清晰地理解,在案件进入高审程序后,各方需要遵守的规则和可能采取的策略。这对于我们理解刑事诉讼的层层递进,以及在案件发生争议时,如何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评分

不得不说,作者的功力真是深厚。翻开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种严谨而又深入浅出的写作风格。他并没有简单地罗列法条,而是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象化,让我们这些初学者也能够快速get到核心要点。尤其是关于侦查阶段的权利保障,这部分内容在刑事诉讼法中至关重要,却也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或者混淆的。作者在这一部分的处理上,我觉得非常有深度。他详细地阐述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包括如何界定“非法”,以及在不同侦查行为下,证据被排除的可能性。这一点对于我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法》第158条之四的运用至关重要。很多时候,我们在阅读教科书时,对于“瑕疵”和“非法”的界限常常感到模糊,而作者通过具体的司法实践,为我们画出了清晰的界线,让我们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证据可以直接被排除,什么情况下则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判断。他还分析了不同侦查行为,比如搜查、扣押、讯问等,在程序上可能出现的非法情况,以及这些非法情况对后续证据效力的影响。这对于我们在模拟考中遇到相关题目时,能够迅速做出准确判断,非常有帮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为考试而准备,更是为我们未来踏入法律实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一点非常宝贵。

评分

我一直对“辩护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感到好奇,而这本书在这方面的论述,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作者对辩护律师的权利,以及如何有效地行使辩护权,进行了非常深入的剖析。他不仅仅是列举了律师的辩护权,更重要的是,他深入分析了在不同诉讼阶段,律师可以采取哪些辩护策略,以及如何通过合法的手段,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比如,在侦查阶段,律师如何介入,如何向侦查机关了解案情,以及如何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这些在书中都有非常详细的说明。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如何审查起诉材料,如何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意见,以及如何与公诉机关进行沟通,这些内容也非常实用。而在庭审阶段,律师如何进行法庭调查,如何进行质证,以及如何进行辩论,作者更是进行了详细的指导。他对于一些比较晦涩的辩护技巧,也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释,让我们这些非法律专业背景的人,也能够轻松理解。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为考试而准备,更是为我们未来踏入法律实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这一点非常宝贵。

评分

我必须承认,关于“刑事辩护的策略与技巧”这部分内容,我是抱着极大的期待来翻阅的。毕竟,理论知识再扎实,如果不能在庭审中有效地运用,最终也只是纸上谈兵。作者在这方面的论述,我觉得非常精彩,他不仅仅是停留在理论的层面,而是真正深入到实务操作,为我们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辩护思路和方法。他详细阐述了不同犯罪类型,以及不同诉讼阶段,所适用的辩护策略。比如,在轻罪案件中,如何通过认罪认罚来争取从宽处理;在重罪案件中,如何通过质疑证据、寻找无罪辩护理由来为被告人争取权益。他还对庭审中的一些细节,比如如何进行法庭调查、如何进行质证、以及如何进行辩论,都进行了非常细致的指导。我尤其欣赏他对“交叉询问”的讲解,这部分内容在实务中非常重要,但却往往容易被忽视。作者通过生动的案例,让我们看到,如何通过精巧的提问,来揭示对方证人的矛盾之处,以及如何有效地削弱对方的证词。总而言之,这本书在这一部分的论述,绝对是干货满满,让我受益匪浅,也更加坚定了我在未来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时的信心。

评分

我一直觉得,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最考验的就是对程序正义的理解。而这本书,恰恰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出色。作者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章节,我认为是这本书的一大亮点。在很多教材中,这一部分的论述往往比较简略,但作者却花了相当大的篇幅,深入剖析了其产生的背景、法律依据、以及在实践中的适用问题。他详细阐述了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以及其与单独民事诉讼的区别,让我们能够清晰地理解,在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而不是惩罚犯罪。他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管辖、证据的收集与运用,以及法院在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时需要注意的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更重要的是,他结合了大量的判例,让我们看到附带民事诉讼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以及法院是如何处理这些情况的。例如,他分析了在刑事判决尚未生效的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进行,以及在刑事案件被撤销后,附带民事诉讼是否还能继续进行等问题。这些对于我们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复杂性,以及在实务中如何有效地处理相关问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评分

这本书,我可真是等了好久,终于等到第三版了!以前读第一版的时候,就觉得作者真是深谙我等律考族的心声,那些复杂的刑事诉讼法条文,在他的笔下简直变得清晰明了。这次的第三版,我第一时间就下单了,迫不及待地想看看有什么更新和补充。尤其是我一直比较头疼的那个关于证据排除的章节,第一版的时候就觉得有些地方可以再深入探讨一下,不知道这次有没有在这方面有所加强。毕竟,在实务中,证据问题从来都是最关键也是最棘手的。很多时候,一个案件的成败,就取决于能不能成功排除对方的证据,或者成功辩护己方证据的合法性。我希望作者能够结合最新的判例,把这些疑难杂症都给扒个底朝天,给我们这些在考场上摸爬滚打的学生一个清晰的思路和扎实的理论基础。而且,他对概念的梳理也做得特别好,不会像有些书那样堆砌条文,而是会告诉你这些条文背后的立法精神和实际操作中的意义。我一直相信,真正懂法条的人,不是能背诵条文,而是能理解条文,并知道如何在实践中运用。这本书在这方面做得尤为出色,所以即使价格稍高,我也觉得非常值得。我期待着这本书能像前几版一样,成为我备考路上的“神器”,让我能够信心满满地走进考场,应对那些变化莫测的题目。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tbooks.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特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