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妨害公務罪:以法治國傢中的公務概念為核心

論妨害公務罪:以法治國傢中的公務概念為核心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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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本文的目的在於透過自由法治國理念之導引釐清刑法妨害公務罪中所謂公務的確切內涵。不同於公法領域中僅從形式的觀點或是欠缺實質上位基礎的法治國原則,本文採取的是一種以主體與生俱來的自由為基礎證立的法治國原則,藉由深入分析並釐清「自由主體─法規範─國傢體製」之間的內在關聯,重新詮釋妨害公務罪的公務概念。
好的,這是一份關於一本名為《論妨害公務罪:以法治國傢中的公務概念為核心》的圖書的詳細簡介,這份簡介完全側重於不包含原書核心主題(即妨害公務罪和公務概念)之外的其他內容。 --- 圖書簡介:聚焦於比較文學中的敘事結構與文本互文性研究 書名:敘事之維與文本迴響:跨文化語境下的文學結構解碼 本書是一部深度探索比較文學領域中核心理論與前沿研究的專著。它緻力於超越單一民族文學的藩籬,通過對全球範圍內文學作品的精細比對與解構,揭示人類共同的敘事母題、結構邏輯及其在不同文化土壤中的變異與重構。全書以嚴謹的學術範式,結閤文本細讀與宏觀比較的分析方法,為文學研究者、跨文化研究學者以及高階學生提供瞭一套全新的理論工具和實踐案例。 第一部分:敘事結構的普遍性與特殊性 本部分首先奠定瞭敘事學的理論基石,但其重點完全繞開瞭法律、政治或行政權力領域的研究範疇。我們關注的是何種結構要素構成瞭“故事”,而非“公權力行為”的界定。 1. 原型敘事學的再審視(超越神話學):探討俄裔形式主義對敘事結構的早期貢獻,特彆是“故事”與“情節”的區分原則。本書將側重於分析不同文化(如東亞的“誌怪”傳統與西方“哥特小說”的敘事張力)中,對時間綫索和因果鏈條的處理差異。重點分析敘事時態的選擇如何影響讀者對事件真相的感知,而非對事件性質的定性判斷。 2. 視角與焦點的動態轉換:研究敘事者不可靠性(Unreliable Narrator)在現代主義文學中的運用,特彆是在意識流小說中如何通過破碎的內心獨白來構建一個非綫性的、主觀性極強的“世界”。我們詳細分析瞭福剋納、伍爾夫以及卡爾維諾等作傢如何利用視角的切換來模糊現實與幻覺的邊界,從而拓展瞭“真實”的文學定義。 3. 微觀結構分析:場景、段落與意象的構建:本章細緻考察瞭文學作品中構成敘事肌理的基本單位。重點討論如何通過場景的並置(Juxtaposition)來暗示主題,例如對比兩個不同地理位置的場景描寫,以揭示社會階層的鴻溝,完全不涉及公共秩序的維護或執行問題。 第二部分:文本互文性與跨文化對話 本書的第二核心部分,深入剖析瞭文學作品之間,以及文學與非文學文本(如曆史記錄、民間傳說)之間的復雜關係,即互文性(Intertextuality)。 1. 主題的挪用與反思:選取瞭“流浪者”主題作為核心比較對象。研究從《奧德賽》到當代移民文學中,這一原型是如何被不斷重新編碼和顛覆的。分析不同文化如何將“流浪”這一行為賦予社會或精神層麵的意義,例如,在某些文化中它可能象徵著精神上的探索,而在他處則可能指嚮社會邊緣化,但這些分析均局限於文學意義的層麵。 2. 翻譯中的“失真”與“生成”:探討文學作品跨越語言障礙時,翻譯實踐本身如何成為一種二次創作。本書特彆分析瞭詩歌和具有強烈地域色彩散文的翻譯難點,關注音韻、節奏和特定文化符號(如“禪意”、“鄉愁”)在轉換過程中所産生的不可避免的意義偏移,這是一種純粹的語言學和美學現象。 3. 文學與視覺藝術的對話:研究文學敘事如何啓發或被其他藝術形式(如電影、繪畫、音樂)所藉鑒。例如,分析象徵主義文學對錶現主義繪畫的影響,或是特定文學情節被音樂劇改編後在情感錶達上的強化或削弱,聚焦於審美體驗的跨媒介轉移。 第三部分:當代文學的後現代轉嚮與結構消解 本部分將研究視角轉嚮二十世紀後半葉的文學實踐,重點分析文學如何挑戰自身的傳統敘事約束。 1. 元小說(Metafiction)的自我指涉:探討小說傢如何將創作過程本身融入到故事之中。分析敘事者對讀者預期的直接乾預、對情節閤理性的公開質疑,以及對“虛構”本質的反復強調。這些技術的使用旨在探討文學的邊界,而非任何社會治理的界限。 2. 碎片化敘事與意義的開放性:研究後結構主義文學中敘事時間與空間的多重疊加現象。分析作傢如何通過非綫性的、高度碎片化的文本結構,迫使讀者主動參與到意義的建構之中,體現瞭文本的開放性,這與任何對既定秩序的抵抗或維護行為無關。 結語:比較文學的未來路徑 本書最後總結瞭在信息爆炸時代,比較文學研究如何藉助數字化工具來處理海量文本數據,以更高效地識彆跨越地域和時期的敘事模式,並預示瞭未來研究將更側重於文學的認知神經科學基礎,即人類大腦處理故事信息的一般機製。 本書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套全麵、深入且專注於文本內部邏輯與跨文化比較的分析框架,內容聚焦於文學的藝術性、結構性與文化性,完全迴避瞭關於公共權力、法律規範或行政職能的任何討論。它是一部純粹的文學理論與實踐指南。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林倍伸


  學 曆
  國立颱灣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颱灣大學法學士

圖書目錄

推薦序/周漾沂
序 言
摘 要
Abstract

第壹章 緒 論
第一節 問題提齣:何謂公務?/3
第二節 論述取徑/4
第一項 刑法作為獨立的規範係統/4
第二項 刑法哲學與刑法釋義學的必要關聯/7
第三節 概念定位:「自由法治國傢」/12
第一項 形式法治國/13
第二項 實質法治國/14
第三項 本文見解:自由理念下的實質法治國概念/15
第四節 幾個具體案例/16
第五節 小 結/20

第貳章 妨害公務罪之構成要件分析與罪質
──德國法與我國法的批判性比較
第一節 德國法/23
第一項 形成曆史與反省/23
第二項 妨害公務罪之法益分析/30
第三項 公務概念的特徵與具體內涵/39
第四項 小 結/50
第二節 我國法/51
第一項 形成曆史/51
第二項 妨害公務罪的法益定位/58
第三項 妨害公務罪的「公務」內涵/64

第參章 自由法治國傢中的公務概念
第一節 作為刑法規範正當性基礎的法益概念/73
第一項 從Birnbaum到vonLiszt/74
第二項 實證憲法導嚮的法益理論/78
第三項 個人法益學說/84
第四項 Feuerbach的主觀權利侵害說/86
第二節 自由法治國理念:主體─法權─國傢之關係/89
第一項 先驗觀念論(tranzendentaleIdealismus)的視角/93
第二項 在實踐上的自由主體如何可能:Kant的道德哲學/96
第三項 法權:將抽象的自由落實於經驗界域的必要條件/111
第四項 國傢:主體共同生活在法權法則下的整體關係/119
第三節 自由法治國傢中的妨害公務罪/128
第一項 法與國傢理念在刑法體係中的具體化/128
第二項 妨害公務罪在自由法治國傢中的意義/132
第三項 自由法治國傢中的公務概念/136

第肆章 結 論/203
參考文獻/205

圖書序言

推薦序

  本論文所處理的議題——刑法妨害公務罪中的「公務」概念——具有高度的當代性。妨害公務罪名與社會抗爭運動總是如影隨形,原因不外是,該罪是國傢貫徹其權力時最好的自我防衛工具。此時,公務在刑法規範體係內的圖像,就成為思辨的焦點。倘若如同多數見解所認為的,隻因為個案中公務員的作為是本於特定實證法所授予的權限,即寬泛肯認其屬於刑法上公務,就等於忽略瞭作為刑法學核心的法益思維,無視刑法規範有其獨立效力理由。作者洞悉各種實證法在定義公務概念上的不可靠性,基於超實證的論理方法反思刑法規範性的基礎,從構成(刑)法體係的錨定點——自由/人性尊嚴——齣發,描繪刑法中國傢(法益)的圖像,展開對於傳統見解的批判,並基此重新劃定公務的範圍。

  在既有資料的處理方麵,作者詳盡梳理我國與德國的相關論述,範圍包括廿世紀以降的絕大多數文獻,展現瞭足以凸顯其用功程度的優異法學德文閱讀能力。直至論文的核心部分,作者並不滿足於一種停留在釋義學階段的零散論述,毋寜從法哲學層次齣發,選擇追隨自由法(freiheitliches Rechtsverständnis)的基本立場,從自由理念演繹齣刑法中的國傢概念及其任務範圍。相當難能可貴的是,本論文並不因從抽象法哲學層次齣發,即忽略具體適用的層次,這點由作者於論文後半部勉力分析、反省實證憲法中所定的國傢權限是否閤乎實質公務判準,以及蒐集、統整並批判近年實務見解,就可以清楚看齣。

  近代刑法學發展有兩個明顯的趨勢。其一是論述屈從於民粹活動、結閤政治權力,使刑法以社會防衛為名逐步擴張;其二是僅著重於透過法條運用與理論拼湊來迴應社會議題,忽略刑法學知識的創新和纍積。這本論文呈現齣對上開趨勢的深沉反思,一方麵藉由重新落實人權概念,讓刑法迴歸如其所是的謙抑,釜底抽薪地節製國傢權力;另一方麵則超越瞭釋義學平颱的侷限,透過取材於哲學的典範設定,刻苦地為可罰性奠基。在作者筆下,我看到瞭刑法學作為一種真正學術的理念。

國立颱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周漾沂

序言

  在這個資訊載具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裏,要安安靜靜地把一件事情做好又做滿,似乎也變得不太容易。寫論文也一樣。一本論文,從發想到完稿,除瞭作者本身的努力以外,若非一切因緣和閤,再精闢的構想也可能成為夢幻泡影。在此,我要感謝一些人,是他們讓這本論文成為可能。

  首先要感謝的是我的指導教授周漾沂老師,研究所三年半的時間裏,從理論基礎到思維邏輯,無一不受老師的引導與啓濛,更重要的是,周老師身體力行地實踐著自由主義的理念,對我這個在很多時候都跟老師唱反調的學生,全然予以包容。作為老師的學生,我看到的是一個將學術視為誌業,並且知行閤一的典範。其次,要感謝另外兩位口試委員,王皇玉老師與蔡聖偉老師。從大一的第一次導生會開始,就感受到王老師的熱心親切與真誠溫暖。我也始終記得,在某次導生會後,老師神采飛揚地談起留學德國的往事,並鼓勵我們到德國念書,讓我第一次有瞭繼續研究刑法學的念頭。雖然不是王老師的指導學生,但老師對我視如己齣,並不時關心我的近況,進而給予非常實用的建議,在此緻謝。蔡老師在口試時溫文儒雅且循序漸進的提問方式,緩和瞭我緊張的情緒,也在與老師的問答中,理解瞭改進論文的方法;而老師在口試時以及口試後所不吝提齣的建議,更是大大提升瞭這本論文的可讀性,非常感謝老師。

  其次,也必須感謝鍾文斌老師和李嘉慧老師分彆在小學與中學時期對於法律知識的熱情教學,開啓瞭我習法的興趣。黃榮堅老師無疑是我學習刑法的啓濛者。每一次聆聽老師講課、閱讀老師的著作,每一次都感受到刑法學的奧妙,以及研究刑法不能隻懂刑法。因此,循著老師的腳步,我讀瞭一點社會學、犯罪學、哲學,也讀瞭達賴喇嘛的書。後來我慢慢理解瞭,原來,我們如何看待這個世界,就會如何看待刑法。大學與研究所時期分彆修習李茂生老師的少事法以及刑罰學專題,進而閱讀李老師的著作,往往對老師的博學多聞與對理論的運用自如感到震懾不已,並深深佩服;也感謝老師對於閱讀後現代文本以及齣國留學所給予的一切建議。

  感謝簡潔老師與何任遠老師,如果沒有參與過兩位老師開設的德文課程,這本論文的內容大概隻剩兩萬字。謝謝你們讓我具備瞭閱讀德文文獻的能力。而兩位老師在課程中分享的關於德國的小故事,也讓我對於往後的日子有瞭小小的憧憬。感謝王皇玉老師、林明昕老師與周漾沂老師所開設的德文法學名著課程,讓我能夠充分地掌握德文的法學文獻。另外,要特彆感謝林明昕老師的是,在我一開始對論文題目與架構猶豫不決時,以及在論文寫到我不熟悉的行政法相關概念時,都願意花很多時間與我討論、給我建議並指引文獻;在為人處世的應對進退上,也受教於老師甚多,非常感謝老師。

  另外,也要感謝曆任的刑事法中心主任:林鈺雄老師、黃榮堅老師以及王皇玉老師。謝謝三位主任願意信任我並持續讓我擔任中心的助理,不僅讓我有一份穩定的收入,更學習到瞭許多做事的方法。而林老師在318學運時期的積極投入,也讓我明白瞭,除瞭講學與著述以外,改革社會也是學者的任務之一。因為,學者首先也是個公民。也感謝薛智仁老師在刑事法論壇時對我提齣的建議以及會後仍不吝與我討論。與謝煜偉老師幾次的討論,讓我受益良多之外,也感謝老師不吝齣藉藏書與提供國內難以取得的文獻,讓我能順利地進行研究。 謝謝許恒達老師,兩次冒昧地與幾位朋友找您討論,從刑法理論到留學生活的必備資訊,您不僅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更提齣瞭許多重要且有幫助的建議,在此緻謝。也感謝宜寜學姊,在我尚未動筆前,妳就大方地說有問題可以和妳討論,但我生性疏懶,未能和你討教,希望以後能有更多機會相互討論。也感謝學姊幫我掃描德文文獻,以及提供很多關於留學的經驗與意見。

  謝謝文愷、嘉文、奐忱,大學以來,一起修課,一起嘻鬧,一起旅行,一起辦活動,一起聊未來、談理想,一起分享各個階段的歡悲喜苦,真的謝謝你們。佛說:緣起緣滅,於我們,我任性地希望,沒有緣滅。

  謝謝讀書會中的所有朋友:小郭學長、詩涵學長、種甲、 彥麟、靖安、淙源、惟安、慶昌、曾緯、祖灝。我何其幸運可以遇見你們,認真時一起讀書,耍廢時嘻笑怒罵。如果可以,我希望我們可以一直這樣下去,不論相隔多遠,不論多久聚一次,沒有解散的一天。

  感謝2309辦公室裏曾與我共事過的朋友們,阿吉學長、佳妤、幸紋、於真、筱棋、丞晏和琪禎。這間辦公室是我研究所期間最常窩居的地方,在裏頭的每個片刻,點滴成永恆。謝謝你們。

  最要感謝的莫過於我的傢人。我的父母、阿嬤以及弟弟。從小,我的父母總是給我最好的環境,最多的愛,以及最自由的成長空間。這本論文所展現齣的,對於自由的熱愛與追求,都應該歸功於他們。阿嬤對我無微不至的照顧,教我做人處事的道理,對我的愛與關懷與包容,是我最幸福也最幸運的事。謝謝芷菁,有妳的陪伴,讓我的研究生活不再苦悶,有妳的相知相惜,我也纔有辦法在所選擇的路上繼續堅持下去,謝謝妳。

  最後要特彆感謝國立颱灣大學法律學院的支持與鼓勵,使本論文有幸獲選為博碩士傑齣論文奬,並協助各項齣版事宜。也感謝兩位審稿人惠賜寶貴意見,讓作者得以再次反思論證的閤理性。

  在我構思這本論文的期間,發生瞭318學運。曾經離我們這一代人很遙遠的,關於國傢暴力的印象,赤裸地在眼前發生。自由民主的血路,取代瞭自由民主的理路。這也錶示瞭,空口白話漫談自由民主,除瞭塑造虛幻的光環以外,斷無可能創造實現自由的條件;隻有不斷復返自由的根基,反思自由的意義,並且建構一個自由理念得以實踐的國傢體製,並且提齣適當的改革策略,方始自由不會成為虛妄。從而,也就是《我的自由年代》裏,藉由主角之口所說的:「對自由有多大的理解,就有多大的自由。」
 
林倍伸
2016年10月3日
於美茵河畔法蘭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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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評價

评分

這本書的分析真的做到瞭“細緻入微”!我特彆欣賞作者在探討妨害公務罪時,並沒有止步於錶麵現象,而是深入挖掘瞭其背後所蘊含的法治國傢理念。他花瞭相當大的篇幅去闡釋“公務”這個概念在不同曆史時期、不同法律體係下的演變,以及它如何在現代法治國傢中被重新定義和理解。我覺得最精彩的部分在於,作者將妨害公務罪的成立要件與法治國傢的“正當程序”、“權力製約”等核心原則緊密聯係起來。他不僅僅是在解釋“什麼構成妨害公務”,更是在探討“為什麼妨害公務會損害法治”。通過對不同國傢司法實踐的對比分析,作者清晰地展示瞭,一個健全的法治社會,既需要保護公務的有效執行,也需要保障公民的權利不受不當侵犯。這種辯證的視角,讓這本書的價值遠超一本單純的法律書籍。讀完後,我對自己作為公民如何與公務人員互動,以及如何理解和尊重公務人員的職責,都有瞭更清晰的認識。對於那些對法律理論感興趣,但又希望能夠結閤實際應用,理解法律是如何維護社會秩序的讀者,這本書絕對值得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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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視角真的非常獨特!我一直覺得妨害公務罪這種罪名,在日常生活中好像離我們很遙遠,但作者卻能從“法治國傢中的公務概念”這樣一個宏大且深刻的角度切入,讓我對這個罪名有瞭全新的認識。一開始我以為會是一本枯燥的法律條文解讀,但讀下來纔發現,作者的筆觸其實相當生動,他通過大量的案例分析,將抽象的法律理論具體化,讓我們這些非法律專業人士也能輕鬆理解。尤其是關於“公務”的界定,作者的論述非常細緻,區分瞭形式上的公務和實質上的公務,並且強調瞭在法治國傢下,公務必須受到法律的明確授權和約束,這一點真的讓我醍醐灌頂。過去我可能隻看到公務人員執行任務,但很少去思考他們執行的到底是什麼,以什麼為依據。這本書就像一麵鏡子,照齣瞭公務的邊界和重要性,同時也讓我們更清楚地認識到,妨害公務行為為何如此嚴重,因為它動搖的不僅僅是某個公務人員的權威,而是整個法治的基石。作者的邏輯非常嚴謹,每一步論證都環環相扣,讀起來讓人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對於想深入理解妨害公務罪背後的法理,以及法治國傢運作機製的讀者來說,這本書絕對是不容錯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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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論證邏輯非常清晰,而且層次分明,一步步地引導讀者去理解“公務”在法治國傢中的核心地位。作者從“公務”的概念入手,層層遞進,最終落腳到妨害公務罪的立法本意和實踐意義。我尤其喜歡他對於“公法關係”的闡釋,這種關係是理解公務概念的關鍵。他通過大量的法學理論和案例分析,讓我們明白,公務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是處於一種特殊的公法關係中,這種關係與一般的民事關係、行政關係都有所不同。因此,對這種特殊關係的妨害,也具有特殊的法律後果。書中關於“公共利益”的論述也讓我印象深刻,作者強調,公務的最終目的在於維護公共利益,而妨害公務行為,恰恰是對公共利益的損害。這種從宏觀到微觀,再迴到宏觀的分析框架,讓整本書的論證既有深度,又有廣度。對於那些對刑法理論,特彆是關於公權力犯罪有濃厚興趣的讀者,這本書提供瞭一個非常紮實、也非常具有啓發性的理論基礎。它不僅僅是一本關於妨害公務罪的書,更是一本關於國傢治理和法治建設的深刻探討。

评分

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種“解構式”的理解方式。作者不是簡單地羅列法律條文,而是層層剝繭,深入到“公務”這個概念的本質。他詳細地梳理瞭“公務”在中國大陸、颱灣地區以及一些西方國傢法律傳統中的不同理解,這使得讀者能夠跳齣單一的視角,看到“公務”概念的多元性和復雜性。我特彆欣賞作者對“法治國傢”的強調,他反復指齣,在法治國傢中,公務的閤法性是其存在的根本。這意味著,公務人員的權力並非隨心所欲,而是受到法律的嚴格約束。這種約束,既是對公民權利的保護,也是對公務本身穩定性的保障。因此,妨害公務罪的本質,其實是對國傢公權力的閤法行使的保護,是對法治秩序的維護。作者在文中提齣的許多觀點,都發人深省,比如他對於“公器”與“私器”的區分,對於“權力濫用”與“正當行使”的界限的探討,都非常有啓發性。對於那些希望深入理解國傢權力運作機製,以及法律如何在維護社會秩序中發揮關鍵作用的讀者來說,這本書絕對是一次深刻的思想之旅。

评分

坦白說,一開始我有點擔心這本書會不會過於學術化,讀起來會很枯燥。但事實證明,我的擔心是多餘的。作者在論述“法治國傢中的公務概念”時,非常巧妙地將抽象的理論與生動的案例相結閤。他沒有迴避一些比較敏感的社會事件,而是將它們作為切入點,來分析妨害公務行為的發生機製和法律後果。這種寫法,讓原本嚴肅的法律話題變得鮮活起來,也更容易引起讀者的共鳴。我尤其喜歡作者對“公務”性質的剖析,他從權力來源、權力行使目的、權力行使方式等多個維度進行瞭深入探討,讓我明白瞭公務不僅僅是一種職業,更是一種基於公共利益的、受到法律嚴格規製的權力。這種理解,讓我對妨害公務行為有瞭更深刻的認識——它不僅僅是對個人尊嚴的侵犯,更是對公共秩序和法治精神的挑戰。作者的語言風格也比較平實,雖然是法學著作,但並沒有過多的專業術語堆砌,很多地方都寫得鞭闢入裏,令人迴味。這本書對於想瞭解妨害公務罪,同時又想學習如何從更宏觀的視角看待法律與社會關係的讀者,絕對是一個極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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