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文化權、文化法治與古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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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從2015年2月開始,作者擔任颱南市文化古蹟與曆史建築審議委員會委員,這兩年來一直感受到颱南市政府與委員會同仁們的用心,在一連串文化古蹟與曆史建築的實地勘查與會議討論中,委員們窮盡時間與心力所貢獻的對象,就是要如何維護颱南府城古都的文化古蹟與曆史建築。這些用心與感動促成瞭作者投入撰寫文化法學第三本學術專論的決心,寫這本文化法專論的主要目的,從專論名為「公民文化權、文化法製與古蹟保存」可知:是嘗試從文化憲法、文化國與公民文化權建構文化法製的憲法基礎,並藉此探討古蹟保存的整體問題。整體而言,本書希望能夠為我國公民文化權、文化法製與古蹟保存的建構,提供一個提綱挈領的藍圖。
跨越時空的迴響:文化遺産的傳承與當代睏境 一、引言:曆史的重量與當代的責任 人類文明的演進,如同一部宏偉的史詩,其每一頁都深深鎸刻在物質與非物質的文化遺産之中。這些遺産,不僅是逝去歲月的忠實見證,更是我們理解自身身份、構建未來社會的基石。然而,在快速城市化、全球化浪潮以及日益復雜的社會經濟環境中,文化遺産的保護與傳承麵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本書並非聚焦於文化權利的理論建構或法律體係的規範性研究,而是從一個更廣闊的視角,審視文化遺産,尤其是物質性遺存——曆史建築、遺址、非物質性技藝——在當代社會中所處的真實境地,以及人類如何迴應這些沉重的曆史饋贈。 本書的核心關切在於:如何平衡發展與保護的張力?當經濟利益與曆史價值發生碰撞時,社會應如何抉擇?我們如何確保文化遺産的生命力,使其不僅僅是博物館中的陳列品,而是活著的、能與當代生活發生對話的“活態遺産”? 二、第一部分:物質載體與空間記憶的消逝 本部分深入剖析瞭物質性文化遺産,特彆是古建築群與曆史街區,在現代化進程中遭遇的結構性睏境。我們探討瞭“遺址”概念的邊界模糊化現象,即界定何為“應予保護的遺跡”成為一個日益棘手的哲學與操作難題。 1. 城市更新浪潮下的“抹除”與“重塑”: 城市更新往往以效率和功能性為導嚮,導緻大量具有曆史信息密度的空間被拆除或過度“修復”。本書通過一係列案例研究,揭示瞭這種“功能性替代”如何導緻空間記憶的斷裂。我們關注那些看似“無關緊要”的附屬建築、裏弄街巷的微小尺度變化,這些細節恰恰承載瞭特定曆史時期人群的生活方式與社會結構信息。保護的焦點不應僅僅停留在宏偉的標誌性建築,而更應下沉到支撐起整體曆史風貌的“肌理”層麵。 2. 科技介入的雙刃劍: 數字化技術(如三維掃描、虛擬重建)為遺産記錄提供瞭前所未有的精度,但我們也警惕過度依賴數字存檔的傾嚮。數字化的“完美復製品”是否會削弱人們對真實物質遺存的尊重和緊迫感?物質性遺産的價值,部分源於其不可復製的“在場性”和時間的磨損痕跡。本書探討瞭如何在利用先進技術的同時,維護好實體文物的“物質性真實性”。 3. 活化利用的陷阱: 許多曆史建築的保護策略傾嚮於“旅遊化”和“商業化”開發,即所謂的“活化利用”。然而,當一個空間被完全置換為純粹的商業功能(如主題餐廳、精品酒店)時,它原有的社會功能、鄰裏關係和生活氣息是否被徹底抽離?本書審視瞭“主題公園化”的風險,即遺産的“意義”被簡化和標簽化,以迎閤消費需求,最終損害瞭其內在的曆史深度。 三、第二部分:非物質技藝的傳承危機與文化認同 非物質文化遺産(ICH)的保護,其難度在於其載體是“人”和“行為”,而非靜態的磚瓦。本部分聚焦於傳統手工藝、儀式錶演、地方知識等非物質形態在當代社會中的生存狀態。 1. 知識鏈條的斷裂: 傳統技藝的傳承嚴重依賴師徒間的口傳心授和長期實踐。在教育體係與就業市場發生劇烈變動的背景下,年輕人往往難以投入漫長的時間進行學徒訓練。我們探討瞭“知識的代際傳遞中斷”對特定技藝的緻命性影響,以及如何構建有效的、能與現代經濟體係兼容的學徒製度。 2. 地方知識的失語: 許多傳統知識與特定的地理環境、生態係統緊密相關(例如傳統農業技術、草藥知識)。隨著環境的改變和現代工業化的推進,這些基於地方經驗的知識體係逐漸被邊緣化。本書關注這些“實用性知識”如何從“生活必需”降級為“文化符號”,及其對社區適應能力的影響。 3. 儀式與社區的疏離: 許多節慶和儀式是社區集體記憶和身份認同的重要載體。然而,全球化帶來的流動性,削弱瞭傳統上以血緣和地域為基礎的緊密社區結構。儀式如何能在社區成員日益分散的現實中,維持其神聖性與參與度?本書分析瞭適應性變遷對儀式核心精神的侵蝕效應。 四、第三部分:遺産的經濟邏輯與社會公平 文化遺産的保護需要巨大的經濟投入,這使得它不可避免地捲入社會資源的分配與經濟邏輯的考量之中。 1. 保護的成本與效益評估: 如何科學地衡量保護遺産所付齣的經濟成本,並將其與非貨幣化的社會、曆史價值進行比較?本書探討瞭當前經濟評估模型中普遍存在的缺陷,即對“沉沒成本”和“潛在文化價值”的低估。我們呼籲建立更具包容性的價值評估體係,而非僅僅依賴旅遊收入的短期預測。 2. 遺産保護中的社會公正問題: 遺産地的保護措施往往涉及土地徵用、居住限製或環境管製,這可能直接影響當地居民的生計和居住權。本書批判性地分析瞭“精英式保護”的傾嚮——即保護工作的受益者往往是外部的文化消費者和管理者,而原住民或長期居住者卻可能因此被排擠齣其世代相傳的空間。如何確保遺産保護的利益能夠公平地惠及受保護區域內的社群,是本書探討的重要議題。 3. 全球化視野下的文化主權: 隨著文化交流的加深,文化遺産的詮釋權也麵臨挑戰。外部的學術機構、國際組織或跨國商業資本對地方遺産的介入,可能導緻地方敘事的異化。本書強調,最終的解釋權與管理權必須穩固地掌握在遺産所根植的社區手中,維護地方文化的主體性和自主性。 五、結語:共建一個能容納時間深度的未來 本書的結論並非提供一套現成的法律條文或技術指南,而是倡導一種“負責任的文化參與態度”。文化遺産的存續,最終依賴於公眾對“過去”的持續關懷以及對“未來”的審慎規劃。我們必須學會在現代生活的加速度中,為曆史預留足夠的空間和時間,使物質與非物質的遺産得以喘息、演化,並持續嚮我們低語那些關於人類經驗的深刻教誨。保護工作是一項長期的、需要不斷協商和反思的社會工程,其目標是確保後代人依然擁有與自身曆史進行真實對話的可能性。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許育典


  現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係特聘教授兼社會科學院院長
  歐洲當代颱灣研究中心(ERCCT)諮詢委員
  澳門法學學術顧問委員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理事
  颱灣教育法學會常務監事
  教育部法規委員
  颱灣高等法院颱南分院冤獄賠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會委員
  颱南地方法院冤獄賠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會委員
  颱南市法規、廉政、教育、教師申訴、文化古蹟、兒少保障委員會委員

  經曆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係係主任
  國立成功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主任
  德國洪堡學術基金會研究奬學金(2006-2007)
  德國洪堡學術基金會資深學者研究奬學金(2014)
  國科會暨德國學術交流總署研究奬助(2003、2004、2005)
  中華民國第47屆十大傑齣青年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法規委員
  颱灣高等法院颱南分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覆審委員會委員
  颱灣高等法院颱南分院檢察署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
  颱南市訴願審議、特殊教育、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國傢文化藝術基金會監事

  學曆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杜賓根大學宗教學院研究
  德國哥廷根及杜賓根大學教育學院研究

  著作
  Selbstverwirklichungsrecht im pluralistischen Kulturstaat. (Duncker & Humblot)
  憲法(元照)
  人權、民主與法治:當人民遇到憲法(元照)
  為人民說人權故事(元照)
  從法治國傢到人權保障的希望工程:以人權教育為中心(元照)
  基本人權與兒少保護(元照)
  教育行政法(元照)
  法治國與教育行政: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法(元照)
  教育憲法與教育改革(元照)
  大學法製與高教行政(元照)
  學校法製與學校行政(元照)
  跨領域的教育法製與教育行政(元照)
  文化憲法與文化國(元照)
  文化基本權與多元文化國(元照)
  宗教自由與宗教法(元照)
  宗教團體、宗教法製與宗教教育(元照)
  宗教自由、宗教詐欺與比較法製(元照)
  同性婚姻、同性平權與宗教自由(元照)

圖書目錄

自序
本書常用德文縮語中文對照錶
本書引註格式說明

第一章 導 論/1

第二章 從憲法觀點檢視樂生療養院爭議

壹、前 言/9
貳、文資法下的社群文化思考/11
一、在文資法缺席的樂生院民/11
二、樂生案的新切入點──社群文化作為公益考量/13
三、小 結/18
參、憲法中的社群文化概念/19
一、基本權與文化的重閤/20
二、基本國策中文化規定的探討/25
三、社群文化在釋憲實務中的體現/30
四、社群文化作為憲法上公益/38
肆、樂生爭議的再檢視/39
一、本案審查的評析/39
二、本件利益衡量的嘗試/43
伍、結 論/48

第三章/從憲法文化國原則檢討中央文化組織與規範問題
壹、前 言/51
貳、文化與文化法製/53
一、文化的定義/53
二、文化法製的現況/59
參、憲法中的文化國原則/67
一、文化國的發展起源/68
二、文化國原則的依據和效力/70
三、文化國原則的內涵/72
肆、從文化國的憲法誡命檢討文化法製的現況/75
一、組織麵:事權統一的迷思/75
二、規範麵:經濟掛帥的取嚮/78
伍、結 論/81

第四章/公民文化權的憲法保障:以國藝會文化補助為例
壹、前 言/83
貳、公民文化權的政策背景與文化補助的現況/84
一、公民文化權的政策背景/84
二、我國文化補助機製的概況/88
參、公民文化權的憲法依據與內涵/92
一、多元文化國原則作為憲法文化保障的依據與內涵/92
二、公民文化權作為狹義文化基本權的共享權功能/95
三、公民文化權保障的內涵與類型化/98
肆、國藝會文化補助的問題與檢討:以公民文化權保障為核心/100
一、國藝會文化補助的法律保留問題/100
二、國藝會文化補助的組織問題/104
三、以地方發展為核心的公民文化權/107
伍、結 論/110

第五章/政府採購文化藝術錶演活動的法製爭議:以百年國慶音樂劇夢想傢案為例
壹、前 言/113
貳、政府採購文化藝術錶演的正當性及重要原則/116
一、政府採購文化藝術錶演的正當性/116
二、政府採購文化藝術錶演的重要原則/121
參、政府採購文化藝術錶演的爭議問題/125
一、文化藝術錶演適用採購法的問題/125
二、為文化藝術錶演量身訂作的採購程序/126
三、現行文化藝術錶演採購程序的爭議問題/132
肆、文建會採購夢想傢音樂劇案的檢討/134
一、案件的事實背景及爭議/134
二、本採購案的正當性檢驗/135
三、政府採購文化藝術錶演重要原則的檢驗/136
四、文化藝術錶演採購法製的重新建構/143
伍、結論與建議/149

第六章 古蹟審議的法律分析
壹、前 言/151
貳、古蹟審議中的專傢參與/152
一、專傢在古蹟審議中的角色/153
二、實務相關見解/158
參、對現行古蹟審議的檢討/161
一、對現行審議委員會的質疑/161
二、專傢的專業盲點/163
三、市民參與的不足/165
肆、改進現行審議製度的建議/166
一、法律保留的程序要求/166
二、實質程序正當的要求/168
三、提高民眾程序參與程度/173
四、事後司法救濟的可能性/174
伍、結 論/176

第七章 古蹟審議與判斷餘地
壹、前 言/179
貳、判斷餘地在古蹟領域的適用/180
一、古蹟作為不確定法律概念/181
二、古蹟概念運用的睏難/183
三、古蹟審議的判斷餘地/184
四、小 結/188
參、古蹟領域適用判斷餘地的疑義/188
一、審查密度的不一緻/188
二、審查密度判準流於形式/192
三、小 結/197
肆、法院事後審查的可能性/198
一、審判中專傢的協助/198
二、法院自為判斷與多元價值/200
伍、結 論/203

第八章 私有古蹟保存與財産權保障
壹、前 言/207
貳、古蹟保存與財産權限製/208
一、財産權保護領域之發展/208
二、古蹟保存作為財産權之內涵?/209
三、小 結/212
參、古蹟保存作為財産權社會拘束?/212
一、財産權的社會拘束/213
二、逾越社會拘束的本土化建構/215
三、社會拘束在古蹟保存之適用及其界綫/218
肆、實務相關見解評析/220
一、以法無明文為由不提供補償/221
二、以容積移轉作為損失補償的問題/222
伍、結 論/224

第九章 從自由競爭到國傢促進的文創法製建構
壹、前 言/227
貳、文化創意産業與多元文化的關聯性/229
一、文化創意産業的定義/229
二、多元文化的意義/231
三、發展文創産業有助於多元文化的實踐/232
參、國傢發展文創産業的法製建構原則/234
一、以自由競爭為基本原則的法製/234
二、以國傢促進為輔助工具的法製/235
肆、《文創法》中自由競爭法製的評析/237
一、增加文創商品供給的法製評析/237
二、擴大文創商品需求的法製評析/240
伍、《文創法》中國傢促進法製的評析/242
一、國傢補助或奬勵文化創意産業法製評析/243
二、國傢以租稅優惠協助文創産業法製評析/245
陸、結論與建議/246

第十章 文化創意産業法製的質疑與反思
壹、文化內涵真空的文創法/249
貳、文創法所浮現的文化隱憂/253
參、質疑與反思/256

第十一章 結論與建議/259

參考書目/269
索引/289

圖書序言

自序

  2016年底,驚傳有「塗鴉怪客」,潛入國傢一級古蹟颱南市赤崁樓主體的原普羅民遮城內,以噴漆破壞牆壁,在牆麵留下「蔡英文英雄、地神打死馬英九」等文字。颱南市古蹟遭「塗鴉」不是第一次,以前曾發生颱南孔廟外牆被亂貼,幸未傷及古蹟主體,但是這次赤崁樓遭噴漆位置,是原普羅民遮城曆史最悠久的其中一段,由於是位在角落隱密處,若不入內查看,很難發現有不肖人士動手腳。雖然颱南市文化局錶示,古蹟公共場所開放空間,將以不破壞古蹟前提下,在閤適地點加設監視器,同時要求管理人員加強走動巡護,尤其較隱密地方,會多注意提高警覺,防範有心人士潛入破壞。但是,古蹟保存的具體保護機製仍然受到各界質疑!

  中石化原颱鹼安順廠日式宿捨區,雖於2014年10月經颱南市古蹟委員會審議通過為市定古蹟,指定名稱為「原日本鍾淵曹達株式會社颱南工場宿捨群」,古蹟本體包括16棟宿捨、兩座水池及一座遊泳池。但中石化認為全區指定不閤理,而提齣行政救濟及訴訟,2017年初將古蹟用鐵皮圍籬圍起來,地方痛批醜陋不堪,要求盡速拆除。事實上,安順廠宿捨區為颱南市安南區碩果僅存的日式木造建築宿捨群,迄今已70餘年,1982年安順廠關廠,房捨逐漸荒廢,目前還有39戶人傢。荒廢後,因欖李紅樹林自然長成,形成全國獨一無二的欖李純林社區。此一中石化原颱鹼安順廠日式宿捨區,雖經學界、文化界及地方爭取多年後,颱南市政府也已經指定為市定古蹟,卻仍然無法受到所有權人中石化的認同。就此而言,如果相關行政與司法機關在作成文化資産保存決定時,都已經針對各方麵加以審慎評估考量,所有權人應該體認古蹟保存的公共利益對其所有權限製的正當性。

  從2015年2月開始,作者擔任颱南市文化古蹟與曆史建築審議委員會委員,這兩年來一直感受到颱南市政府與委員會同仁們的用心,在一連串文化古蹟與曆史建築的實地勘查與會議討論中,委員們窮盡時間與心力所貢獻的對象,就是要如何維護颱南府城古都的文化古蹟與曆史建築。這些用心與感動促成瞭作者投入撰寫文化法學第三本學術專論的決心,寫這本文化法專論的主要目的,從專論名為「公民文化權、文化法製與古蹟保存」可知:是嘗試從文化憲法、文化國與公民文化權建構文化法製的憲法基礎,並藉此探討古蹟保存的整體問題。因此,本書將嘗試首先從文化憲法觀點檢視樂生療養院爭議(第二章);其次,從憲法文化國原則的角度,檢討文化組織與規範問題(第三章),並將焦點集中在公民文化權的憲法保障,而以國藝會文化補助為例進一步探討公民文化權的落實問題(第四章),再接著以百年國慶音樂劇夢想傢案為例,探討政府採購文化藝術錶演活動的法製爭議(第五章);此外,針對建築文化資産的保存問題,進行古蹟審議的法律分析(第六章),再將藉由法院所提供的救濟加以分析,瞭解古蹟審議與判斷餘地的問題(第七章),之後再探討私有古蹟保存與財産權保障的問題(第八章);最後,本書將嘗試建構從自由競爭到國傢促進的文化創意産業法製(第九章),並從作者觀點提齣對文化創意産業法製的質疑與反思(第十章)。而各章節的重要想法,將條列示的呈現在結論與建議中,希望能夠為我國公民文化權、 

  文化法製與古蹟保存的建構,提供一個提綱挈領的藍圖(第十一章)。

  淩赫、封昌宏、李佳育、林修睿、李慶南、黃絲榆、陳頌揚、許文耀、黃鈺茹、黃柏雅、林欣儀、鄭堯駿等同學,無論是在討論上,或在校稿上,都對這本書的齣版有所貢獻,感謝他們。尤其是慶南與鈺茹協助格式化與校對等繁重工作,在此特彆緻謝。此外,這本書的完成,還要感謝元照齣版公司的良善互動與積極鼓勵,纔能在此與讀者相見。

  最後,這本書要用心獻給我成長的故鄉颱南,她就代錶著我對古蹟保存的起心動念,在我身上産生生生不息的力量。

許育典
2017年3月14日11時
寫於國立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室

圖書試讀

用戶評價

评分

這本書讀起來頗有挑戰性,作者的論述相當嚴謹,對於文化權、文化法治以及古蹟保存等議題,都進行瞭深入且全麵的分析。我尤其對書中關於“文化衝突”的討論印象深刻。颱灣的社會多元復雜,不同族群、不同世代對於文化遺産的認知與價值判斷往往存在差異。例如,原住民的傳統文化與漢人文化之間的衝突,以及老舊建築的保存與都市更新之間的矛盾,都是颱灣社會經常麵臨的難題。作者並沒有試圖給齣一個簡單的答案,而是從法律、社會學、人類學等多個角度,剖析瞭這些衝突背後的深層原因,並提齣瞭具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書中對於國際文化遺産保護公約的解讀,也讓我受益匪淺。我瞭解到,文化遺産保護並非隻是國傢主權範圍內的事情,而是全人類共同的責任。颱灣在參與國際文化遺産保護閤作方麵,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個更廣闊的視野,讓我們能夠從更宏觀的角度去思考颱灣的文化保存問題。雖然有些章節的理論性較強,對於非專業人士來說可能有些晦澀難懂,但總體而言,這是一本值得反復閱讀的優秀著作。

评分

說實話,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吸引瞭我,但內容卻讓我有些失望。作者對於文化權、文化法治的論述,過於抽象,缺乏具體的案例分析。雖然書中提到瞭颱灣的一些文化遺産保存案例,但這些案例的描述過於簡略,沒有深入探討其中的復雜性與爭議性。例如,對於颱北市西門紅樓的保存與再利用,作者隻是簡單地描述瞭其曆史背景與建築特色,並沒有分析其在保存過程中所麵臨的挑戰與睏境。更讓我感到不滿的是,作者對於文化保存的觀點,過於理想化,缺乏對現實政治與經濟因素的考量。在颱灣,文化遺産保存往往受到開發商、地方政府等利益集團的阻撓,作者卻似乎認為隻要通過完善法律製度,就能解決所有問題。這種想法未免過於天真。這本書的優點在於,它提醒我們關注文化權的重要性,但其論述的深度與廣度,都遠遠不夠。如果作者能夠加入更多具體的案例分析,並對現實政治與經濟因素進行更深入的探討,這本書的價值將會大大提升。總而言之,這本書更像是一篇學術論文,而非一本麵嚮大眾的普及讀物。

评分

這本書的結構安排相當清晰,作者將文化權、文化法治與古蹟保存這三個議題緊密地聯係在一起,進行瞭一係列深入的探討。我特彆欣賞作者對於“文化景觀”概念的運用。颱灣的許多文化遺産,並非隻是單一的建築物或文物,而是與周圍的自然環境和社會文化緊密相連的整體。例如,阿裏山的茶園、日月潭的湖光山色,以及蘭陽平原的稻田,都是具有重要文化價值的文化景觀。作者認為,在進行文化遺産保護時,必須將這些文化景觀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不能僅僅關注單一的建築物或文物。書中對於文化法治的分析,也讓我對颱灣的文化遺産保護製度有瞭更全麵的瞭解。我瞭解到,颱灣的文化遺産保護法雖然已經比較完善,但在實踐中仍然麵臨著許多挑戰,例如如何平衡文化遺産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係,以及如何解決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衝突。這本書的不足之處在於,作者對於文化遺産的價值評估,缺乏明確的標準。不同的文化遺産,其價值可能體現在不同的方麵,例如曆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社會價值等。如果作者能夠提齣一套更科學的價值評估體係,將會使本書的價值更加提升。總而言之,這是一本值得文化工作者、學者以及對文化遺産感興趣的讀者閱讀的優秀著作。

评分

讀完這本關於文化保存的書,內心五味雜陳。颱灣的文化資産保存,長期以來都夾雜著發展、經濟利益與傳統價值的拉扯。作者對於文化權議題的探討,讓我反思我們常常口中的“保存”,究竟是為瞭誰?是為瞭少數文化菁英的學術研究?還是為瞭讓大眾能夠真正理解並參與到文化傳承之中?書中對於文化法治的分析,點齣瞭颱灣在相關立法上的一些漏洞與不足,例如地方文化資産的認定標準不一,中央與地方的協調機製薄弱,導緻許多珍貴的文化遺産在未被充分評估與保護之前,就已麵臨拆除或改建的命運。更令人擔憂的是,許多保存行動往往流於形式,缺乏對文化內涵的深入挖掘,最終淪為觀光噱頭,失去瞭其原本的意義。我尤其認同作者強調的“參與式保存”概念,認為文化資産並非屬於政府或專傢,而是屬於全體人民,隻有讓社區居民真正參與到保存過程中,纔能確保文化遺産的永續發展。這本書並非隻是學術探討,更是一份對颱灣文化現狀的深刻反思,以及對未來文化保存方嚮的殷切期盼。它提醒我們,文化保存不隻是技術層麵的問題,更是一個關乎社會正義與文化認同的議題。

评分

讀完這本書,我感覺像是經曆瞭一場文化之旅。作者以一種平易近人的語言,將復雜的文化權、文化法治以及古蹟保存等議題,娓娓道來。書中穿插瞭許多颱灣的文化遺産故事,例如鹿港龍山寺的修復過程,以及金瓜石礦山的再利用計劃,這些故事不僅生動有趣,而且能夠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作者的觀點。我尤其喜歡作者對於“文化認同”的探討。在颱灣,由於曆史的復雜性,許多人對於自己的文化認同感到迷茫。作者認為,文化遺産是連接過去與未來的橋梁,通過保存和傳承文化遺産,可以增強人們的文化認同感,從而促進社會和諧。書中對於文化法治的分析,也讓我對颱灣的文化遺産保護製度有瞭更深入的瞭解。我瞭解到,颱灣的文化遺産保護法雖然已經比較完善,但在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例如缺乏足夠的經費支持,以及專業人纔的匱乏。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僅提供瞭一個瞭解颱灣文化遺産的窗口,而且引發瞭我們對於文化認同與文化保存的思考。它提醒我們,文化遺産是無價之寶,需要我們共同努力去保護和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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