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文化权、文化法治与古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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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从2015年2月开始,作者担任台南市文化古蹟与历史建筑审议委员会委员,这两年来一直感受到台南市政府与委员会同仁们的用心,在一连串文化古蹟与历史建筑的实地勘查与会议讨论中,委员们穷尽时间与心力所贡献的对象,就是要如何维护台南府城古都的文化古蹟与历史建筑。这些用心与感动促成了作者投入撰写文化法学第三本学术专论的决心,写这本文化法专论的主要目的,从专论名为「公民文化权、文化法制与古蹟保存」可知:是尝试从文化宪法、文化国与公民文化权建构文化法制的宪法基础,并借此探讨古蹟保存的整体问题。整体而言,本书希望能够为我国公民文化权、文化法制与古蹟保存的建构,提供一个提纲挈领的蓝图。
跨越时空的回响: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当代困境 一、引言:历史的重量与当代的责任 人类文明的演进,如同一部宏伟的史诗,其每一页都深深镌刻在物质与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之中。这些遗产,不仅是逝去岁月的忠实见证,更是我们理解自身身份、构建未来社会的基石。然而,在快速城市化、全球化浪潮以及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本书并非聚焦于文化权利的理论建构或法律体系的规范性研究,而是从一个更广阔的视角,审视文化遗产,尤其是物质性遗存——历史建筑、遗址、非物质性技艺——在当代社会中所处的真实境地,以及人类如何回应这些沉重的历史馈赠。 本书的核心关切在于:如何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张力?当经济利益与历史价值发生碰撞时,社会应如何抉择?我们如何确保文化遗产的生命力,使其不仅仅是博物馆中的陈列品,而是活着的、能与当代生活发生对话的“活态遗产”? 二、第一部分:物质载体与空间记忆的消逝 本部分深入剖析了物质性文化遗产,特别是古建筑群与历史街区,在现代化进程中遭遇的结构性困境。我们探讨了“遗址”概念的边界模糊化现象,即界定何为“应予保护的遗迹”成为一个日益棘手的哲学与操作难题。 1. 城市更新浪潮下的“抹除”与“重塑”: 城市更新往往以效率和功能性为导向,导致大量具有历史信息密度的空间被拆除或过度“修复”。本书通过一系列案例研究,揭示了这种“功能性替代”如何导致空间记忆的断裂。我们关注那些看似“无关紧要”的附属建筑、里弄街巷的微小尺度变化,这些细节恰恰承载了特定历史时期人群的生活方式与社会结构信息。保护的焦点不应仅仅停留在宏伟的标志性建筑,而更应下沉到支撑起整体历史风貌的“肌理”层面。 2. 科技介入的双刃剑: 数字化技术(如三维扫描、虚拟重建)为遗产记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精度,但我们也警惕过度依赖数字存档的倾向。数字化的“完美复制品”是否会削弱人们对真实物质遗存的尊重和紧迫感?物质性遗产的价值,部分源于其不可复制的“在场性”和时间的磨损痕迹。本书探讨了如何在利用先进技术的同时,维护好实体文物的“物质性真实性”。 3. 活化利用的陷阱: 许多历史建筑的保护策略倾向于“旅游化”和“商业化”开发,即所谓的“活化利用”。然而,当一个空间被完全置换为纯粹的商业功能(如主题餐厅、精品酒店)时,它原有的社会功能、邻里关系和生活气息是否被彻底抽离?本书审视了“主题公园化”的风险,即遗产的“意义”被简化和标签化,以迎合消费需求,最终损害了其内在的历史深度。 三、第二部分:非物质技艺的传承危机与文化认同 非物质文化遗产(ICH)的保护,其难度在于其载体是“人”和“行为”,而非静态的砖瓦。本部分聚焦于传统手工艺、仪式表演、地方知识等非物质形态在当代社会中的生存状态。 1. 知识链条的断裂: 传统技艺的传承严重依赖师徒间的口传心授和长期实践。在教育体系与就业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的背景下,年轻人往往难以投入漫长的时间进行学徒训练。我们探讨了“知识的代际传递中断”对特定技艺的致命性影响,以及如何构建有效的、能与现代经济体系兼容的学徒制度。 2. 地方知识的失语: 许多传统知识与特定的地理环境、生态系统紧密相关(例如传统农业技术、草药知识)。随着环境的改变和现代工业化的推进,这些基于地方经验的知识体系逐渐被边缘化。本书关注这些“实用性知识”如何从“生活必需”降级为“文化符号”,及其对社区适应能力的影响。 3. 仪式与社区的疏离: 许多节庆和仪式是社区集体记忆和身份认同的重要载体。然而,全球化带来的流动性,削弱了传统上以血缘和地域为基础的紧密社区结构。仪式如何能在社区成员日益分散的现实中,维持其神圣性与参与度?本书分析了适应性变迁对仪式核心精神的侵蚀效应。 四、第三部分:遗产的经济逻辑与社会公平 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巨大的经济投入,这使得它不可避免地卷入社会资源的分配与经济逻辑的考量之中。 1. 保护的成本与效益评估: 如何科学地衡量保护遗产所付出的经济成本,并将其与非货币化的社会、历史价值进行比较?本书探讨了当前经济评估模型中普遍存在的缺陷,即对“沉没成本”和“潜在文化价值”的低估。我们呼吁建立更具包容性的价值评估体系,而非仅仅依赖旅游收入的短期预测。 2. 遗产保护中的社会公正问题: 遗产地的保护措施往往涉及土地征用、居住限制或环境管制,这可能直接影响当地居民的生计和居住权。本书批判性地分析了“精英式保护”的倾向——即保护工作的受益者往往是外部的文化消费者和管理者,而原住民或长期居住者却可能因此被排挤出其世代相传的空间。如何确保遗产保护的利益能够公平地惠及受保护区域内的社群,是本书探讨的重要议题。 3. 全球化视野下的文化主权: 随着文化交流的加深,文化遗产的诠释权也面临挑战。外部的学术机构、国际组织或跨国商业资本对地方遗产的介入,可能导致地方叙事的异化。本书强调,最终的解释权与管理权必须稳固地掌握在遗产所根植的社区手中,维护地方文化的主体性和自主性。 五、结语:共建一个能容纳时间深度的未来 本书的结论并非提供一套现成的法律条文或技术指南,而是倡导一种“负责任的文化参与态度”。文化遗产的存续,最终依赖于公众对“过去”的持续关怀以及对“未来”的审慎规划。我们必须学会在现代生活的加速度中,为历史预留足够的空间和时间,使物质与非物质的遗产得以喘息、演化,并持续向我们低语那些关于人类经验的深刻教诲。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不断协商和反思的社会工程,其目标是确保后代人依然拥有与自身历史进行真实对话的可能性。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许育典


  现职
  国立成功大学法律学系特聘教授兼社会科学院院长
  欧洲当代台湾研究中心(ERCCT)谘询委员
  澳门法学学术顾问委员
  中华民国宪法学会理事
  台湾教育法学会常务监事
  教育部法规委员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冤狱赔偿事件求偿审查委员会委员
  台南地方法院冤狱赔偿事件求偿审查委员会委员
  台南市法规、廉政、教育、教师申诉、文化古蹟、儿少保障委员会委员

  经历
  国立成功大学法律学研究所专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国立成功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长
  国立成功大学法律学系系主任
  国立成功大学课外活动指导组主任
  德国洪堡学术基金会研究奖学金(2006-2007)
  德国洪堡学术基金会资深学者研究奖学金(2014)
  国科会暨德国学术交流总署研究奖助(2003、2004、2005)
  中华民国第47届十大杰出青年
  教育部人权教育谘询委员
  原住民族委员会法规委员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检察署犯罪被害人补偿覆审委员会委员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检察署性骚扰防治委员会委员
  台南市诉愿审议、特殊教育、车辆行车事故鑑定委员会委员
  财团法人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监事

  学历
  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
  德国杜宾根大学宗教学院研究
  德国哥廷根及杜宾根大学教育学院研究

  着作
  Selbstverwirklichungsrecht im pluralistischen Kulturstaat. (Duncker & Humblot)
  宪法(元照)
  人权、民主与法治:当人民遇到宪法(元照)
  为人民说人权故事(元照)
  从法治国家到人权保障的希望工程:以人权教育为中心(元照)
  基本人权与儿少保护(元照)
  教育行政法(元照)
  法治国与教育行政:以人的自我实现为核心的教育法(元照)
  教育宪法与教育改革(元照)
  大学法制与高教行政(元照)
  学校法制与学校行政(元照)
  跨领域的教育法制与教育行政(元照)
  文化宪法与文化国(元照)
  文化基本权与多元文化国(元照)
  宗教自由与宗教法(元照)
  宗教团体、宗教法制与宗教教育(元照)
  宗教自由、宗教诈欺与比较法制(元照)
  同性婚姻、同性平权与宗教自由(元照)

图书目录

自序
本书常用德文缩语中文对照表
本书引註格式说明

第一章 导 论/1

第二章 从宪法观点检视乐生疗养院争议

壹、前 言/9
贰、文资法下的社群文化思考/11
一、在文资法缺席的乐生院民/11
二、乐生案的新切入点──社群文化作为公益考量/13
三、小 结/18
参、宪法中的社群文化概念/19
一、基本权与文化的重合/20
二、基本国策中文化规定的探讨/25
三、社群文化在释宪实务中的体现/30
四、社群文化作为宪法上公益/38
肆、乐生争议的再检视/39
一、本案审查的评析/39
二、本件利益衡量的尝试/43
伍、结 论/48

第三章/从宪法文化国原则检讨中央文化组织与规范问题
壹、前 言/51
贰、文化与文化法制/53
一、文化的定义/53
二、文化法制的现况/59
参、宪法中的文化国原则/67
一、文化国的发展起源/68
二、文化国原则的依据和效力/70
三、文化国原则的内涵/72
肆、从文化国的宪法诫命检讨文化法制的现况/75
一、组织面:事权统一的迷思/75
二、规范面:经济挂帅的取向/78
伍、结 论/81

第四章/公民文化权的宪法保障:以国艺会文化补助为例
壹、前 言/83
贰、公民文化权的政策背景与文化补助的现况/84
一、公民文化权的政策背景/84
二、我国文化补助机制的概况/88
参、公民文化权的宪法依据与内涵/92
一、多元文化国原则作为宪法文化保障的依据与内涵/92
二、公民文化权作为狭义文化基本权的共享权功能/95
三、公民文化权保障的内涵与类型化/98
肆、国艺会文化补助的问题与检讨:以公民文化权保障为核心/100
一、国艺会文化补助的法律保留问题/100
二、国艺会文化补助的组织问题/104
三、以地方发展为核心的公民文化权/107
伍、结 论/110

第五章/政府採购文化艺术表演活动的法制争议:以百年国庆音乐剧梦想家案为例
壹、前 言/113
贰、政府採购文化艺术表演的正当性及重要原则/116
一、政府採购文化艺术表演的正当性/116
二、政府採购文化艺术表演的重要原则/121
参、政府採购文化艺术表演的争议问题/125
一、文化艺术表演适用採购法的问题/125
二、为文化艺术表演量身订作的採购程序/126
三、现行文化艺术表演採购程序的争议问题/132
肆、文建会採购梦想家音乐剧案的检讨/134
一、案件的事实背景及争议/134
二、本採购案的正当性检验/135
三、政府採购文化艺术表演重要原则的检验/136
四、文化艺术表演採购法制的重新建构/143
伍、结论与建议/149

第六章 古蹟审议的法律分析
壹、前 言/151
贰、古蹟审议中的专家参与/152
一、专家在古蹟审议中的角色/153
二、实务相关见解/158
参、对现行古蹟审议的检讨/161
一、对现行审议委员会的质疑/161
二、专家的专业盲点/163
三、市民参与的不足/165
肆、改进现行审议制度的建议/166
一、法律保留的程序要求/166
二、实质程序正当的要求/168
三、提高民众程序参与程度/173
四、事后司法救济的可能性/174
伍、结 论/176

第七章 古蹟审议与判断余地
壹、前 言/179
贰、判断余地在古蹟领域的适用/180
一、古蹟作为不确定法律概念/181
二、古蹟概念运用的困难/183
三、古蹟审议的判断余地/184
四、小 结/188
参、古蹟领域适用判断余地的疑义/188
一、审查密度的不一致/188
二、审查密度判准流于形式/192
三、小 结/197
肆、法院事后审查的可能性/198
一、审判中专家的协助/198
二、法院自为判断与多元价值/200
伍、结 论/203

第八章 私有古蹟保存与财产权保障
壹、前 言/207
贰、古蹟保存与财产权限制/208
一、财产权保护领域之发展/208
二、古蹟保存作为财产权之内涵?/209
三、小 结/212
参、古蹟保存作为财产权社会拘束?/212
一、财产权的社会拘束/213
二、逾越社会拘束的本土化建构/215
三、社会拘束在古蹟保存之适用及其界线/218
肆、实务相关见解评析/220
一、以法无明文为由不提供补偿/221
二、以容积移转作为损失补偿的问题/222
伍、结 论/224

第九章 从自由竞争到国家促进的文创法制建构
壹、前 言/227
贰、文化创意产业与多元文化的关联性/229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229
二、多元文化的意义/231
三、发展文创产业有助于多元文化的实践/232
参、国家发展文创产业的法制建构原则/234
一、以自由竞争为基本原则的法制/234
二、以国家促进为辅助工具的法制/235
肆、《文创法》中自由竞争法制的评析/237
一、增加文创商品供给的法制评析/237
二、扩大文创商品需求的法制评析/240
伍、《文创法》中国家促进法制的评析/242
一、国家补助或奖励文化创意产业法制评析/243
二、国家以租税优惠协助文创产业法制评析/245
陆、结论与建议/246

第十章 文化创意产业法制的质疑与反思
壹、文化内涵真空的文创法/249
贰、文创法所浮现的文化隐忧/253
参、质疑与反思/256

第十一章 结论与建议/259

参考书目/269
索引/289

图书序言

自序

  2016年底,惊传有「涂鸦怪客」,潜入国家一级古蹟台南市赤崁楼主体的原普罗民遮城内,以喷漆破坏墙壁,在墙面留下「蔡英文英雄、地神打死马英九」等文字。台南市古蹟遭「涂鸦」不是第一次,以前曾发生台南孔庙外墙被乱贴,幸未伤及古蹟主体,但是这次赤崁楼遭喷漆位置,是原普罗民遮城历史最悠久的其中一段,由于是位在角落隐密处,若不入内查看,很难发现有不肖人士动手脚。虽然台南市文化局表示,古蹟公共场所开放空间,将以不破坏古蹟前提下,在合适地点加设监视器,同时要求管理人员加强走动巡护,尤其较隐密地方,会多注意提高警觉,防范有心人士潜入破坏。但是,古蹟保存的具体保护机制仍然受到各界质疑!

  中石化原台硷安顺厂日式宿舍区,虽于2014年10月经台南市古蹟委员会审议通过为市定古蹟,指定名称为「原日本钟渊曹达株式会社台南工场宿舍群」,古蹟本体包括16栋宿舍、两座水池及一座游泳池。但中石化认为全区指定不合理,而提出行政救济及诉讼,2017年初将古蹟用铁皮围篱围起来,地方痛批丑陋不堪,要求尽速拆除。事实上,安顺厂宿舍区为台南市安南区硕果仅存的日式木造建筑宿舍群,迄今已70余年,1982年安顺厂关厂,房舍逐渐荒废,目前还有39户人家。荒废后,因榄李红树林自然长成,形成全国独一无二的榄李纯林社区。此一中石化原台硷安顺厂日式宿舍区,虽经学界、文化界及地方争取多年后,台南市政府也已经指定为市定古蹟,却仍然无法受到所有权人中石化的认同。就此而言,如果相关行政与司法机关在作成文化资产保存决定时,都已经针对各方面加以审慎评估考量,所有权人应该体认古蹟保存的公共利益对其所有权限制的正当性。

  从2015年2月开始,作者担任台南市文化古蹟与历史建筑审议委员会委员,这两年来一直感受到台南市政府与委员会同仁们的用心,在一连串文化古蹟与历史建筑的实地勘查与会议讨论中,委员们穷尽时间与心力所贡献的对象,就是要如何维护台南府城古都的文化古蹟与历史建筑。这些用心与感动促成了作者投入撰写文化法学第三本学术专论的决心,写这本文化法专论的主要目的,从专论名为「公民文化权、文化法制与古蹟保存」可知:是尝试从文化宪法、文化国与公民文化权建构文化法制的宪法基础,并借此探讨古蹟保存的整体问题。因此,本书将尝试首先从文化宪法观点检视乐生疗养院争议(第二章);其次,从宪法文化国原则的角度,检讨文化组织与规范问题(第三章),并将焦点集中在公民文化权的宪法保障,而以国艺会文化补助为例进一步探讨公民文化权的落实问题(第四章),再接着以百年国庆音乐剧梦想家案为例,探讨政府採购文化艺术表演活动的法制争议(第五章);此外,针对建筑文化资产的保存问题,进行古蹟审议的法律分析(第六章),再将借由法院所提供的救济加以分析,了解古蹟审议与判断余地的问题(第七章),之后再探讨私有古蹟保存与财产权保障的问题(第八章);最后,本书将尝试建构从自由竞争到国家促进的文化创意产业法制(第九章),并从作者观点提出对文化创意产业法制的质疑与反思(第十章)。而各章节的重要想法,将条列示的呈现在结论与建议中,希望能够为我国公民文化权、 

  文化法制与古蹟保存的建构,提供一个提纲挈领的蓝图(第十一章)。

  凌赫、封昌宏、李佳育、林修睿、李庆南、黄丝榆、陈颂扬、许文耀、黄钰茹、黄柏雅、林欣仪、郑尧骏等同学,无论是在讨论上,或在校稿上,都对这本书的出版有所贡献,感谢他们。尤其是庆南与钰茹协助格式化与校对等繁重工作,在此特别致谢。此外,这本书的完成,还要感谢元照出版公司的良善互动与积极鼓励,才能在此与读者相见。

  最后,这本书要用心献给我成长的故乡台南,她就代表着我对古蹟保存的起心动念,在我身上产生生生不息的力量。

许育典
2017年3月14日11时
写于国立成功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室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读完这本关于文化保存的书,内心五味杂陈。台湾的文化资产保存,长期以来都夹杂着发展、经济利益与传统价值的拉扯。作者对于文化权议题的探讨,让我反思我们常常口中的“保存”,究竟是为了谁?是为了少数文化菁英的学术研究?还是为了让大众能够真正理解并参与到文化传承之中?书中对于文化法治的分析,点出了台湾在相关立法上的一些漏洞与不足,例如地方文化资产的认定标准不一,中央与地方的协调机制薄弱,导致许多珍贵的文化遗产在未被充分评估与保护之前,就已面臨拆除或改建的命运。更令人担忧的是,许多保存行动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对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最终沦为观光噱头,失去了其原本的意义。我尤其认同作者强调的“参与式保存”概念,认为文化资产并非属于政府或专家,而是属于全体人民,只有让社区居民真正参与到保存过程中,才能确保文化遗产的永续发展。这本书并非只是学术探讨,更是一份对台湾文化现状的深刻反思,以及对未来文化保存方向的殷切期盼。它提醒我们,文化保存不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关乎社会正义与文化认同的议题。

评分

这本书的结构安排相当清晰,作者将文化权、文化法治与古蹟保存这三个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的探讨。我特别欣赏作者对于“文化景观”概念的运用。台湾的许多文化遗产,并非只是单一的建筑物或文物,而是与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紧密相连的整体。例如,阿里山的茶园、日月潭的湖光山色,以及兰阳平原的稻田,都是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文化景观。作者认为,在进行文化遗产保护时,必须将这些文化景观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不能仅仅关注单一的建筑物或文物。书中对于文化法治的分析,也让我对台湾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我了解到,台湾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虽然已经比较完善,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例如如何平衡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解决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这本书的不足之处在于,作者对于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缺乏明确的标准。不同的文化遗产,其价值可能体现在不同的方面,例如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等。如果作者能够提出一套更科学的价值评估体系,将会使本书的价值更加提升。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值得文化工作者、学者以及对文化遗产感兴趣的读者阅读的优秀著作。

评分

说实话,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吸引了我,但内容却让我有些失望。作者对于文化权、文化法治的论述,过于抽象,缺乏具体的案例分析。虽然书中提到了台湾的一些文化遗产保存案例,但这些案例的描述过于简略,没有深入探讨其中的复杂性与争议性。例如,对于台北市西门红楼的保存与再利用,作者只是简单地描述了其历史背景与建筑特色,并没有分析其在保存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与困境。更让我感到不满的是,作者对于文化保存的观点,过于理想化,缺乏对现实政治与经济因素的考量。在台湾,文化遗产保存往往受到开发商、地方政府等利益集团的阻挠,作者却似乎认为只要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这种想法未免过于天真。这本书的优点在于,它提醒我们关注文化权的重要性,但其论述的深度与广度,都远远不够。如果作者能够加入更多具体的案例分析,并对现实政治与经济因素进行更深入的探讨,这本书的价值将会大大提升。总而言之,这本书更像是一篇学术论文,而非一本面向大众的普及读物。

评分

这本书读起来颇有挑战性,作者的论述相当严谨,对于文化权、文化法治以及古蹟保存等议题,都进行了深入且全面的分析。我尤其对书中关于“文化冲突”的讨论印象深刻。台湾的社会多元复杂,不同族群、不同世代对于文化遗产的认知与价值判断往往存在差异。例如,原住民的传统文化与汉人文化之间的冲突,以及老旧建筑的保存与都市更新之间的矛盾,都是台湾社会经常面临的难题。作者并没有试图给出一个简单的答案,而是从法律、社会学、人类学等多个角度,剖析了这些冲突背后的深层原因,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书中对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的解读,也让我受益匪浅。我了解到,文化遗产保护并非只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而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台湾在参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视野,让我们能够从更宏观的角度去思考台湾的文化保存问题。虽然有些章节的理论性较强,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可能有些晦涩难懂,但总体而言,这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优秀著作。

评分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像是经历了一场文化之旅。作者以一种平易近人的语言,将复杂的文化权、文化法治以及古蹟保存等议题,娓娓道来。书中穿插了许多台湾的文化遗产故事,例如鹿港龙山寺的修复过程,以及金瓜石矿山的再利用计划,这些故事不仅生动有趣,而且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作者的观点。我尤其喜欢作者对于“文化认同”的探讨。在台湾,由于历史的复杂性,许多人对于自己的文化认同感到迷茫。作者认为,文化遗产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通过保存和传承文化遗产,可以增强人们的文化认同感,从而促进社会和谐。书中对于文化法治的分析,也让我对台湾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了解到,台湾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虽然已经比较完善,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缺乏足够的经费支持,以及专业人才的匮乏。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提供了一个了解台湾文化遗产的窗口,而且引发了我们对于文化认同与文化保存的思考。它提醒我们,文化遗产是无价之宝,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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