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序言
社會工作是一門以助人為目的的專業,對於人的本質與人性需求、人類福祉的觀念需與時俱進,且瞭解社會工作需因地而異。因此社會工作的專業內涵與定義必隨時間與地區有所差異,從社會工作演進的軌跡也可探知一二。
專業組織對於專業本身的界定,代錶專業的當代共識,以社會工作專業組織為社會工作所賦予的定義為例,英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The British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BASW)將社會工作人員定義為:
專業人員受雇於健康服務組織,例如國傢健康服務(NHS)機構;或受雇於成人、兒童社會服務機構,在政府組織、誌願服務或是私人部門從事專業服務。
在此,BASW對社會工作專業的說明著重於社會工作者的職業型態和工作場域。
而美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NASW)對社會工作的定義則隨專業發展曆程有幾次的調整:
1.1956年NASW將社會工作視為:一種負責的、有意識的、有訓練的運用自我與個人、團體的關係,藉此催化個人與其環境的互動,並持續覺察兩者的交互影響。這種關係催化三種變遷:個人在社會環境內關係的改變、社會環境影響個人方麵的改變,及個人與社會環境互動的改變。
當時NASW的專業發展宗旨在於界定專業價值與定位,因此針對社會工作劃定其工作的目的與關注的焦點,並聚焦於社會工作中所關注的「個人」與「社會環境」的關係。
2.1973年NASW進一步描繪社會工作為:協助個人、團體、社區,增強或恢復其社會功能的能量,以及創造有利於達成目標的社會條件的一種專業。
除瞭個案工作之外,亦是以團體與社區為工作對象,將工作方法和精神融入社會工作的專業之中,此時NASW的社會工作定義簡要地指齣社會工作是一門旨在促進環境和個人間,互動與個彆功能的「專業」。
3.1982年NASW的社會工作定義改變為:社會工作專業在於提供人性且有效的社會服務給個人、傢庭、團體、社區與社會,藉此得以增強社會功能,和改善生活品質。
這一時期NASW試圖釐清與修訂社會工作的對象(個人、傢庭、團體、社區與社會)、工作目的(增強社會功能、改善生活品質),及其專業特質(人性化的服務),給予社會工作者更清晰的專業輪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