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序言
伦理之意义非常深远。离开伦理,个人固然亦可有高卓一面的道德成就,而令人尊崇仰赞;但只有在伦理关系中(如朋友、夫妇),才有互相内在的意义,才有最高的道德。—唐君毅‧〈人学〉‧《人生之体验续编》
照护的伦理手艺,是由他人的面容,看到其需求,而抉择于如何伸出救援之手。这不是要求对他人的受苦立即作回应(suffering of the other),而是要探究照护者为他人受苦而苦(suffering for the other)的处境(Levinas, 1981)。由关怀他人中,发现自己、定义自己与引导自身给出更合宜的照护。基于人的存在经验与生活世界,釐清临床照护伦理事件,而非仅以伦理原则或规范与权益作判定(Marx, 1992; Anderson, 2000)。照护者(自身)伦理态度的建构仰赖着被照护者(他人)的在场。经由照护活动的见证受苦(witnessing suffering)与承受见证(bearing witness),而培养伦理的手艺(翁、彭,2018)。
照护伦理学的发展受到时代思潮的影响,包括照护理念、生命伦理、女性主义、现象学,以及儒道思想等(蒋,2006)。
照护伦理的相关概念
一、照护理念
综合上述,了解伦理手艺,是依情况而生,具有个别性、开创性。西方照护理念的发展,始自十九世纪中叶,当时受理想主义及基督教苦行僧主义的影响,强调拯救他人而自我牺牲;十九世纪末时受文艺复兴浪漫主义的影响,讲求入世,听命于权威;进入廿世纪时,在实用主义的影响下,护理实务进入重视工作效率的阶段;及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具有人文色彩的存在主义成为思潮的主流,人们开始重视及思考人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在这些不同时代背景与思想潮流下所产生的护理理念,包括牺牲奉献、听命服从、讲求效率、以及重视人的存在价值与主观经验,或多或少都影响着照护伦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