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自民国102年律师高考通过,并且开始执业至今,也过了不长不短的几个年头,在去年终于在指导教授的鞭策下,取得硕士学位。执业的过程充满了忙碌,能够专心的静下心来阅读与写作对作者而言,是件很奢侈的事情。由于自幼在父母亲的耳濡目染之下,对于不动产以及民事案件有着异常的热情与执着,故从事律师执业以来,一直都是以民事案件为主要承办的类型。近年来,律师录取率激增,彷彿在告诉自己要不断的精进专业,以免被时代淘汰,从而作者开始在执业之余,积极的写作,以促进自己功力的成长。
会选择以包租代管法制为主题,起因在于作者的研究领域以及实务经验上,主要着重在不动产经纪业及其契约的相关议题,在大三时取得不动产经纪人执照后,更是对于不动产的经纪法规与判决,花更多时间研读。
本书之缘起,其实起源于作者在中华民国住宅学会年会中发表的论文总评,嗣后发现租赁专法本质上存在许多解释与不明确的空间,即着手开始撰写相关专论。
由于住宅政策的面向发展多元,不仅在法制面,亦涉及到整体社会经济型态的变革。包租代管的法制化,在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的公布生效后,我国租赁法制迈向新的一大步。
作者虽为实务工作者,所提出的论点或许没有资深的学者专家们的精辟,但本书乃作者这一年多来,将关于租赁专法的体系深入研究,并辅以相关的实务见解与立法理由加以汇整而成;但因该专法施行生效时间并不久,法院的裁判实务也在初步的逐渐形成,故作者所提出之诸多问题意识,亦可供风险预防之用。
本书是作者在执业生涯中,第一本学术专论,同时也是国内第一本针对租赁专法加以论述的专业性书籍,若本书有所疏漏或错误之处,文责也均由作者自负,还请各位先进,不吝指正。
最后,感谢我的父母亲,师长以及伴随我身边的历任女友们。
108年6月 于宏道法律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