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公司法研究会论文集II:2018年新修正公司法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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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我国为强化公司治理,增进企业自治弹性,保障股东权益,友善新创环境,增进数位电子化以及无纸化之进步,及与国际金融制度接轨并共为洗钱防制、打击资恐,于民国107年7月6日立院三读通过「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可谓公司法自民国90年后迄今最大规模、法条变动最鉅之一次修法。

  有鑑修法历程时,产、官、学界对修正草案不同意见之热烈讨论,致三读通过后之107年公司法新修规定,即受到实务适用之高度挑战。究竟新法规定是否完善?引进国外立法例是否符合适用我国国情?新法有无适用上之困难与疑义?更甚或是有无需要再行增减、修正?该等问题,均系研究公司法领域者,今不可不究之重要课题。

  本论文集系由公司法学者、实务界人士以及学术研究员等共同创作集结而成,希冀吾人之观点,能共同推动公司法制之健全与进步。衡学海渊博浩瀚,理论众家纷纭,祈借本论文集之提出,与各方相互交流,望各界不吝斧正。
 
好的,这是一份基于您提供的书名,但完全不包含该书内容的、详细的图书简介。 --- 《智慧都市的蓝图:当代城市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前沿探索》 作者/编者: 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所 课题组 出版社: 时代建筑与人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3年10月 ISBN: 978-7-5586-XXXX-X --- 内容简介 本书聚焦于21世纪以来,全球城市化进程加速背景下,人类社会面临的复杂挑战,以及通过创新性规划理念和技术手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新实践与理论成果。 《智慧都市的蓝图》并非简单地罗列技术堆砌,而是深入探讨了如何在快速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构建兼具韧性、包容性与生态友好性的未来城市形态。 第一部分:城市规划理论的范式转移 本部分回顾了自“新城市主义”以来,全球规划思潮的演变轨迹。重点分析了“后工业化城市转型”、“紧凑城市(Compact City)”模型在不同地域(特别是快速城市化中的亚洲城市与成熟工业区的衰退城市)的应用差异与局限性。 韧性城市(Resilience Thinking): 探讨了将灾害管理和气候变化适应性融入规划基础的必要性。引入了风险评估矩阵和多尺度韧性指标体系,指导城市在面对突发事件(如疫情、极端天气)时,能够快速恢复核心功能的策略。 人本主义与社会公平: 深入剖析了“15分钟城市”概念的内涵与实践,强调在空间设计中嵌入社会公平的原则。讨论了如何通过混合土地使用、可步行街道设计和公共空间优化,减少社会隔离,提升弱势群体的城市生活质量。我们详细考察了哥本哈根、墨尔本等地在实现高品质城市生活方面的具体规划工具和治理模式。 第二部分:智慧技术驱动的城市治理创新 本卷的核心在于探讨新兴信息技术(ICT)如何重塑城市的感知、决策与管理能力。我们对“智慧城市”的内涵进行了去技术化和去泡沫化的审视,聚焦于技术赋能下的具体应用场景。 数据驱动的决策模型: 介绍了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技术(RS)与物联网(IoT)集成后,如何构建城市“数字孪生”的初步框架。书中提供了多个案例研究,说明如何利用实时交通数据优化信号配时、如何通过空气质量传感器网络指导绿地布局,以及如何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基础设施的维护需求。 智能基础设施与能源转型: 详细分析了分布式能源系统(如微电网)在城市能源安全中的角色。探讨了绿色建筑标准、零能耗社区设计,以及智能电网如何与城市交通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协同工作,以实现碳中和目标。 公众参与的数字化转型: 阐述了利用移动应用程序、在线众筹平台和虚拟现实(VR)技术,实现更深层次、更具包容性的公众参与机制。重点讨论了如何平衡数字参与的效率与传统协商的深度。 第三部分:生态优先与可持续性的空间策略 本书将生态系统服务视为城市规划的核心要素,而非附加品。强调将自然过程融入城市结构,以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水资源短缺的挑战。 蓝绿基础设施的系统构建: 系统梳理了“海绵城市”的工程技术和规划理念。通过分析费城、新加坡等地的实践,展示了如何通过湿地恢复、透水铺装和屋顶花园等手段,管理雨洪径流,并提升城市生态系统的服务能力。 城市农业与食物系统韧性: 探讨了在垂直农场、社区花园等形式下,城市内部食物生产的可能性。这不仅关乎食物安全,更是重塑人与自然关系、缩短食物供应链的重要路径。 遗址的再利用与棕地修复: 针对工业遗产和污染场地的修复与再开发,提出了兼顾环境安全、经济可行性和社区整合的规划策略。本书收录了多个欧洲和北美城市成功改造老工业区为混合功能区的案例分析,强调保留历史文脉的重要性。 第四部分:全球视野下的治理与政策框架 最后一部分将视角提升至全球治理层面,探讨跨部门、跨尺度的协作机制,以确保城市化路径的长期可持续性。 城市群与区域协同发展: 分析了特大城市群在基础设施、环境治理和产业布局上面临的协调难题。提出了基于多中心网络的区域规划模型,以缓解核心城市的过度压力。 气候金融与规划实施: 讨论了绿色债券、公私合作(PPP)模式在城市可持续发展项目中的应用。探讨了如何通过创新的投融资机制,克服高昂的初期投入障碍。 全球标准与本土化实践: 对联合国《新城市议程》(New Urban Agenda)等国际框架进行解读,并辅以具体国家的政策工具箱,指导城市管理者如何将宏观目标转化为可操作的、符合地方特性的规划法规和技术指南。 本书适合对象: 城市规划师、建筑师、环境工程师、城市经济学者、政策制定者,以及所有对未来城市形态抱有深切关注的专业人士与研究人员。它提供了一个全面、深入且具有前瞻性的视角,解析当前城市发展所面临的核心议题,并指明通往可持续、智慧未来的实践路径。 --- 【重要提示:本书不涉及公司法、法律法规的修订、法律学术会议或特定法律研究机构的年度论文集内容。】

著者信息

作者简介

黄清溪


  黄清溪教授,日本庆义塾大学法学博士,现日本拓殖大学教授,国立高雄大学法律学系、财经法律学系兼任教授,专长主要为商事法、公司法、票据法、国际经济法等。原于国外求学目的系为回台贡献所学,却接连两次失去回台作育英才机会,而于日本教学四十余年后,回台担任国立高雄大学财经法律系创系主任,并于退休后接任兼任职,每月台日往返授课,距离不减热情。其后民国101年成立「清流公司法研究会」,组成员有司法实务界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司商业实务之会计师与国营事业高阶幕僚,以及学界之在学研究生等,共同进行公司商业活动与司法实务见解争议更深入之研究,并牵线举办数次台日公司法研讨会,促进两国法学相互交流。嗣后并将研究成果集结成册,以专着推出。

郑贵中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法官助理

吴轩宇

  律师

詹秉达

  律师

庄曜隶

  律师

林欣蓉

  公司法务

吴和铭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法官助理

江佩珊

  实习律师

郑宇廷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法官助理

游圣佳

  律师

朱雅雯

  台湾苗栗地方法院 法官助理

吴姮

  台湾综合研究院 高级助理研究员

黄伟铭

  台湾云林地方法院 法官

杨有德

  律师

鲁忠轩

  律师

黄锋荣

  懋锋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

图书目录


目录

1 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规定落户到公司法是否适当? 黄清溪
壹、前言
贰、美国的情况
参、德国的情况
肆、日本的情况
伍、三国立法的解读
陆、我国公司法修改的评论──代结论

2 公司法第8条第3项之修正 郑贵中
壹、本次条文修正内容
贰、修法后条文适用范围疑义
参、分析与评论
肆、结论兼修法建议

3 有限责任转投资松绑与限制之研究 吴轩宇
壹、新旧条文及修法理由
贰、修法评析
参、结论

4 公司法第22-1条之简评──从洗钱防制之角度谈起 詹秉达
壹、导言
贰、公司法第22-1条之内容及其立法理由
参、公司法第22-1条应纳入重大控制权人之概念
肆、若有复数表决权或对于特别事项具有否决权之股权结构者,应纳入申报之范围
伍、公司法第22-1条第4项所规定废止公司登记之法律效果,恐有侵害非控制股东权益之虞
陆、代结论

5 有限公司之揭穿公司面纱修法评析 庄曜隶
壹、前言
贰、揭穿公司面纱原则之适用客体与要件
参、修法评析

6 论法人设立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之董监配置 林欣蓉
壹、前言
贰、法人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执行股东会职权
参、法人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会及董事配置态样
肆、法人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配置
伍、建议及结论

7 论无票面金额股与资本原则之关连 吴和铭
壹、前言
贰、资本原则仍应保留之理由
参、与无票面金额股相关之若干问题
肆、结论

8 黄金股──特定事项否决权股之行使及问题 江佩珊
壹、特别股──黄金股之立法沿革
贰、历史背景
参、黄金股之意义、特别事项之界定及相关疑义
肆、立法之检讨
伍、结论

9 公司法修法评析──复数表决权特别股 郑宇廷
壹、前言
贰、浅谈双层股权结构之意义
参、2018年公司法修法关于特别股之修正
肆、结论

10 试评公司法第173-1条「大同条款」 游圣佳
壹、107年新增订之公司法第173-1条大同条款起源
贰、新增订第173-1条「大同条款」探讨
参、结论

11 论表决权拘束契约与表决权信託之行使与问题 朱雅雯
壹、前言
贰、表决权拘束契约
参、表决权信託
肆、表决权拘束契约与表决权信託之异同
伍、结论

12 未设置董事会公司规范之评析 吴姮
壹、前言
贰、董事地位之变迁
参、董事之职权范围及行使
肆、董事对外代表权
伍、结论

13 公司法董事会之召集程序修法评析 黄伟铭
壹、前言
贰、公司法相关规定之新旧法差异
参、董事会之召集程序规定背后之法理基础
肆、新修公司法未创设全体同意之例外
伍、公司法第203-1条仍可再进化
陆、再修法建议(代结论)

14 浅探新公司法第205条董事会书面决议制度 杨有德
壹、前言
贰、全体董事同意之标的与其意义
参、书面表决权行使方式
肆、书面决议制度之其他召集程序
伍、书面决议制度下董事责任之建构
陆、监察权之置入
柒、结论

15 论董事回避义务之利害关系人 鲁忠轩
壹、前言
贰、我国董事利益冲突之相关规范
参、美国法与我国法董事利益冲突防范制度之比较
肆、公司法第206条董事利害关系人之修正评析

16 我国员工奖励酬劳制度之评析 黄锋荣
壹、前言
贰、员工奖励酬劳制度简述
参、对于公司法立法规范员工酬劳之商榷
肆、 对于员工奖励酬劳发放扩及符合一定条件之控制或从属公司员工之评析
伍、结论

17 公司法私募修正之谬误 游圣佳
壹、本文争点缘由
贰、公司法规定之公司债「募集」与「私募」
参、公司法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可私募之公司债「种类」
肆、本文拙见──民国91年2月公司法暨证券交易法分轨「募集」与「私募」制度后之立法谬误
伍、结论

 

图书序言

序文

  过去,本研究会在黄清溪老师的带领下,对于我国公司法理论架构及条文规范持续不断的研究,陆续出版清晰论法系列书籍:公司法争议问题研析──董事篇(2015年9月)、公司法基础理论──董事篇(2016年1月)、公司法争议问题研析──股东会篇(2017年8月)及公司法基础理论──股东会篇(2017年8月)等四册,承蒙学界及法界各位先进之鼓励与支持,让本研究会能在公司法研究领域继续耕耘与播种,谨此敬表谢意。

  从2016年出现公司法修正消息开始,本研究会除正式研提修正条文之建议案外,亦持续关注公司法修正草案内容之变动,以及各界对于草案条文的意见;在2018年7月通过公司法部分修正条文后,对于新修正的条文内容,研究会逐条检视规范内容是否适宜,与公司法之理论架构是否有所扞格,并对此次公司法修正撰写评析文章,希冀能对我国公司法未来修正提供微小的建议,并作为实务及条文之间的桥樑。

  本次公司法修正幅度甚大,涉及的范围亦广,有很多值得大家探讨的问题,由于本研究会人力单薄,又受限于时间与篇幅,本书仅能选择性针对部分议题提出研究报告,并以论文集方式呈现,仍是秉持抛砖引玉的初衷,期待各界不吝鞭策赐教。

社团法人清溪公司法研究会   谨识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作为一位对法律研究充满热情的法律爱好者,我一直关注着中国公司法的最新动态。《清溪公司法研究会论文集II:2018年新修正公司法评析》这本书的出版,对我来说是一场及时的学术盛宴。2018年的公司法修正,引入了不少新的概念和制度,我对其中涉及到的“股东查阅权”的细化和完善,非常感兴趣。我希望书中能够详细阐述,在新的规定下,股东行使查阅权的范围、程序,以及公司拒绝查阅的法定情形,是否会变得更加清晰明确?同时,对于因股权转让、合并、分立等重大资本变动所带来的法律效应,修正后的公司法又有哪些新的调整?我期待研究会能够就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分析,并且能够结合潜在的争议点,提出具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是对法律条文的解读,更是对法律精神的传承与发展,我期待能从中汲取更多的法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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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公司法实务的律师,我对于《清溪公司法研究会论文集II:2018年新修正公司法评析》的出版,可以说是一直引颈期盼。2018年的公司法修正,牵动着企业界的神经,也给理论界带来了诸多探讨空间。清溪公司法研究会向来以其严谨的学术态度和对公司法前沿问题的深刻洞察而闻名,相信这本集结了年度最新研究成果的论文集,必定能为我们提供最及时、最权威的解读。我特别期待的是,书中能否就本次修正中新增的“一人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细致的法理分析与实务操作的梳理。毕竟,一人公司的出现,不仅是法律制度的创新,也可能带来许多传统公司法的解释难题。例如,在股东的责任限制、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多股东公司相比,其风险点有哪些?研究会能否通过案例分析,或者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类似制度进行比较,为我们描绘出一幅清晰的图景?同时,对于公司登记制度的优化、董监事责任的再检讨,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调整等关键议题,我也希望能够看到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切入,提出独到的见解,或许能为我们解决实务中遇到的种种困惑提供宝贵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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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翻了几页《清溪公司法研究会论文集II:2018年新修正公司法评析》,就感觉这本书的“干货”十足。我是一名小型企业的老板,公司虽然不大,但每次法律法规的调整,都直接关系到我的经营决策。2018年公司法修正,有些条文我看了之后,觉得好像改得挺大的,但具体怎么实施,心里还是有点打鼓。《清溪公司法研究会论文集II:2018年新修正公司法评析》这本书,我希望它能用比较通俗易懂的语言,给我解释清楚,比如,这次修改之后,公司注册资本的登记方式有没有变化?这对我们这些初创企业来说,到底有什么影响?还有,关于公司的对外担保,是不是有了更严格的规定?我们平时业务往来,经常需要提供担保,这点我特别关心,生怕一不小心就踩到雷区。如果书中能提供一些实际操作中的案例,说明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合规,什么情况会存在风险,那对我来说就是无价之宝了。总之,我希望这本书能帮我理清思路,让我能更安心地经营我的企业,而不是整天提心吊胆地担心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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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证券交易所工作的分析师,日常工作需要高度关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关法规的变动。《清溪公司法研究会论文集II:2018年新修正公司法评析》这本书的出现,无疑是给我们这些一线从业人员送上了一份厚礼。2018年的公司法修正,其中涉及到的关于信息披露、股东权利保护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方面,都与上市公司息息相关。我迫切希望书中能够针对这些修正条文,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特别是对于新设的、或是修改幅度较大的条款,能否提供一些实操层面的指导。例如,修正后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企业应该如何把握尺度?如何才能有效避免因披露不当而引发的法律风险?再者,关于股东大会的召集与议事程序,以及董事会成员的义务与责任,在新的法律框架下,是否存在一些更严格的要求?我期待书中能有专家学者,结合过往的案例,指出潜在的法律风险点,并提供规避策略。对于我来说,这本书不仅是一本学术著作,更是一本重要的工具书,能够帮助我在复杂的法规环境中,更好地识别风险,把握机遇。

评分

读完《清溪公司法研究会论文集II:2018年新修正公司法评析》的摘要,我感到非常振奋。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博士生,我正致力于研究中国公司法的理论发展,而2018年的公司法修正无疑是近年来最重要的事件之一。清溪公司法研究会的声誉我一直非常敬佩,他们的研究成果常常能引领学术思潮。我尤其关注本次修正中关于公司治理的变革,比如,是否对董事会的构成、运作以及独立董事的选任与职责进行了调整?这些调整对于提升公司治理的效率和质量,是否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我也很好奇,研究会能否在书中深入探讨修订后的“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制度,其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障碍,以及如何完善相关程序,才能真正发挥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功能。对于公司法中的一些基础性概念,例如“公司人格独立性”在本次修正中是否有新的理解或演变?这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如果能在论文集中得到细致的探讨,将极大地丰富我的学术视野,并为我的论文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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