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创办人序 司法改革已被全民所共识,政府也致力于司法的改造,但困难重重,尚无明显绩效。而赋税改革比司法改革牵涉的层面更大、更困难,影响到国家的财政、经济发展及社会财富分配等,但却少有人关注于此,有关单位更未认真面对此问题,也造成台湾经济发展速度大不如前,已从亚洲四小龙之首掉到四小龙之尾,而社会财富分配更是日益恶化,社会问题层出不穷。
本校张进德讲座教授有鑑于此,乃于107 年4月14 日由本校会计及资讯系与国立中正大学法学院合办的「赋税改革研讨会」中发表「赋税改革方向」一文,并上书蔡总统,之后并稍作文字润饰,连载于台湾时报,借以唤醒全民及及有关机关的重视。今将此文章及剖析税捐诉讼争议判决汇编成册,余阅之,对其论述条理分明,尤其针对税制、税政及税法指出其缺失,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深表认同,并乐意为序。
张讲座教授于本校创办之始,即到本校会计与资讯系及财经法律系任教,其教学卓着,勤于写作外,其爱心不落人后,每年捐赠50 万元给学校作为清寒奖学金。今出版「赋税改革方向──兼剖析税捐诉讼争议判决」一书,贡献于学术界,并可作为有关单位税改参考,所以乐于推荐。
亚洲大学创办人
蔡长海
谨识于2019 年5 月9 日
台湾时报董事长序 近年来,台湾的街头也出现了像法国的黄背心运动,示威游行集会抗议违法课税、税制不公,租税灾户无以数计,已达民怨沸腾,也充分显现目前的税制、税政及税法的问题相当严重。台湾的黄背心抗议活动和法国却有不同命运,法国方面,总统出面保证改革赋税不公,还给纳税人一个公平而合理的税负,反观台湾,从总统以下的相关单位,不仅不重视,甚至不理抗议活动。因为租税灾户都是弱势族群,在台湾的现实政治环境下,这些弱势租税灾户,毫无缚鸡之力。而租税特权,可以公然逃漏税,是既得利益者,怎会督促有关单位去作赋税改革?在这不公平、不合理的租税制度下,使淹淹一息的中小企业每年仍须负担鉅额税负,财富分配不均恶化。
张进德博士早年任职财政部稽核组,有稽征实务经验,又拥有经济、会计、法律硕士及会计、法律博士学历,从民国65 年起,在各大学讲授税法课程,教学相长,一生穷研税法,着有30 余本专书,可谓学经历俱佳,每一着作皆俱权威。
张博士针对现行税制、税政及税法的缺失撰写改进意见,本报特予连载,由于言之有物,切中要害,深受读者欢迎,本人乃建议张博士将这些文章汇编成册,以供相关机关及学术界参酌,并乐为序,广为推荐。
台湾时报董事长
王明仁
谨识于2019 年5 月9 日
李董事长序 我认识张博士始于民国70 年代,是戒严报禁时期,经常看到张博士对财经、租税政策予以针砭,并提出改进意见。在当时肃杀独裁专制时代,没有祟高理想、道德勇气,是不敢提着脑袋批评时政。而其几乎每两星期就发表一篇惊世骇人的文章在本报,如(1)中央银行财务报表作假帐,指出外汇存底因台币大幅升值造成7,000 多亿的损失,仍以递延资产项目帐列在资产项下,而未当损失处理;(2)薪资阶级将沦为赤贫,指当时综合所得税收中,薪资阶级所缴的税高达80%,乃薪资所得未减除其必要费用所致,之后才有薪资特别扣除额;(3)经济部专案科技预算不符经济效益;(4)打开国防预算黑盒子,指出将官比例太高等。于10年之间在本报就发表近百篇文章,篇篇针对要害提出批判,确实相当敢言。在当时报禁时期,除本报会刊登之外,其余各报绝对不敢刊登。
司法的不公,赋税的不义,已到了民怨沸腾、人神共愤之境。而司法改革都会在总统、立委选举时被当政见提出,但至今30 多年来却只闻楼梯响而已。至于赋税,现行租税制度不利经济发展、稽征行政,为达税收而违法滥权稽征。现行税法架构,仍停留在民国50 年代,其条文规定大多违反法律保留原则、法律明确性原则、比例原则等宪法及行政法的规定,造成租税灾户比比皆是,无法伸冤。因为行政法院的法官没有财经会计背景,又趋于保守的态度使行政法院沦为橡皮图章,更助长税务机关可以为所欲为查税。而财政部也动不动就发布违法违宪的解释令作为课税依据,如(1)民国93 年发布0930451432 号令规定捐赠公共设施保留地给政府仅能申报土地公告现值的16%为扣除额;(2)民国84 年发布841657896 号函规定有关台湾地区人民年满20 岁,就读学历未经教育部认可的大陆地区学校,纳税义务人在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不得列报扶养亲属免税额;(3)民国98年发布09800177380 号函规定必须有债权凭证才能申报为个人处分不良债权的必要费用等,都被大法官认为违宪,但很多纳税人已被违法课税了,其财产已被财政部公然侵害了。上述例子仅是举例说明而已,因为单从所得税法第24 条,财政部就发布了221 则解释令(民国102 年12 月版),足以证明该条文违反了「法律明确性原则」而无效,且221则解释令也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而无效,但国税局却作为课税依据,纳税人充满了无奈,60 多年来企业大部分都以两套帐来因应,这乃是国家的耻辱。
既然税制、税政及税法的缺失如此之多,为何无法作一成功的「赋税改革」呢?乃因赋税改革牵涉层面很广且复杂,不是一般学者、专家所能理解,如税法,仅有法律背景者是无法了解其真意,其必须拥有财经、会计等专业知识,以及稽征实务。因我国法律教育不像美国的学士后法学士的学制,造成我国法律人对税法无法充分了解。
张博士早年在财政部稽核组工作数年,而有税捐稽征实务经验,其除具有经济硕士、会计硕士及博士学历,也曾担任文化会计系主任、朝阳管理学院院长及会计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第一届理事长,对财经、会计及税捐稽征实务相当了解。除経常在本报发表文章之外,也担任本报财经方面主笔。更于民国90 年起进修法律课程,并获国立中正大学法律学硕士及博士学位。其整合法、商专业知识,又敢针对要害发言的道德勇气,凭借读书人的良知良能,面对目前的税制、税政及税法提出其缺失及改进意见,其论述相当精辟,其改进意见具体可行,本人相信其赋税改革方向一书可供相关单位施政、修法参考,对国家贡献卓着,所以乐于为序推荐。
戒严时期民众日报社董事长
李哲朗
谨识于2019 年5 月10 日
自序 课税是否公平,是否合理,是否适当,必然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经济发展及社会财富分配。民国50 年代后半期至60 年代,台湾已从农业社会转型为劳力密集的轻工业,当时的赋税政策,已无法适应经济环境需要,财税机关乃聘请旅美学人刘大中先生回台主持赋税改革,成立财税资料中心以电脑资讯处理稽征业务,稽核组查核重大逃漏税,并对当时税法、税制作全盘而整体的修正,由于此次赋税改革相当成功,加速经济快速成长,也使台湾成为四小龙之首。
又民国80 年代之前,财税机关公然索贿,税务风气很差,但在张耀东先生等人致力于税务风气的改革,民国90 年代起整个税务风气逐渐改善,迄今已相当良好,对张耀东先生的伟大贡献,国人敬佩。
但税务风气虽好,部分税官虽不收贿,却违法滥权课税。财政部赋税高官不接地气,不了解基层稽征实务,所制定的租税政策荒腔走板,所发布的解释令违法违宪,再加上行政法院形同虚设,功能不彰,无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更无法制衡少数税官违法课税。加之我国税法条文大多制定于民国50 年代,在当时农业社会,戒严时期,税法并未考虑纳税人人权,无法适应目前国际化、自由化、法治的要求,更阻碍了经济发展,并加速财富分配恶化。笔者有鑑于现行税制、税政、税法存有严重缺失,而影响到国家财政、经济发展、社会财富分配及纳税人权等,身为知识分子的良知,乃将此缺失及改进意见以「赋税改革方向」为标题撰文,并于民国107 年4 月14 日国立中正大学法学院和亚洲大学会计与资讯系合办的赋税研讨会发表,且将此改革意见书,函呈总统,并转交行政院、财政部等单位,但并不被重视採纳(仅採纳海外资金回流、长照、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等建言)。笔者乃将此改革意见书加以修文润饰,刊载于台湾时报,以唤醒社会及有关机关重视採纳。今将刊载于台湾时报文章及税捐诉讼争议判决汇编成册对外发行,就教于社会贤达,并唿吁加速赋税改革及淘汰行政法院的恐龙税务法官。
本书之成,首先感恩亚洲大学创办人蔡长海博士(也是中国医药大学董事长)的提携与支持,得以在亚洲大学极优良的研究环境执教。又笔者早年任职财政部稽核组时,并承蒙当时政大会研所所长郑丁旺博士、东吴企管系主任高孔廉博士的邀约,得以讲授税法课程,教学相长。之后民国95 年起迄今,中兴大学法律系主任李惠宗博士的安排,得以讲授税法总论及税法各论,使税法和行政法得以融会贯通。
最后特别感谢亚洲大学创办人蔡长海董事长、台湾时报董事长王明仁、戒严时期民众日报李哲朗董事长对本文的指正与惠序鼓励。
张进德
谨识于 2019 年母亲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