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序
在法學傳統的基礎領域中,諸如法理學、法社會學、法史學或比較法學等學科,司法體製的研究屬於古典議題,早有傳世經典著作。關於法官在司法體製中的角色,更屬其中重要主題,相關文獻汗牛充棟、難以遍覽。同時,由於各學科考察觀點的差異,或訴諸抽象理念,或探究體製功能,或溯源歷史發展,或印證法係特色等角度,各有不同視野與立論基礎,形成法官體製的多元藍圖。
尤其就當代主要法律體係而言,法官在體係中的製度性地位,嚮來屬於比較研究的焦點。比較法學原與法製史密切相關,法製發展又植基於特定社會的脈絡,緻使此一主題的比較研究,涉及歷史、社會等時空條件,而在時間、空間維度的交錯縱橫中,一方麵描繪不同法係的多元係譜,另一方麵則拓展諸如比較法社會學的研究疆界。
以法係的代錶人物為例,在一般觀念上,英美法係以法官為代錶,在歐陸法係中,則因德國、法國兩大主流而不同,前者常提及學者,後者則由律師大齣鋒頭,因此相較於英美法係而言,歐陸法係法官的地位似乎較不突齣。此外,兩大法係法官的比較,包括選任來源、晉升方式、裁判風格、待遇保障及社會地位等,均屬饒富趣味的研究主題,並有多本見識非凡的專論問世。在諸多先前研究的基礎上,本書的定位及功能,似有略加說明的必要。
本書的撰寫機緣,源於2015 年間由政大法學院執行的研究計畫,主要基於製度分析的立場,就歐陸法係德國、法國、日本及臺灣的法官體製,針對選任、培育及晉升等層麵,解析法令基礎、實務運作及佐以評價。尤其歐陸法係不採所謂法曹一元製,法官並非選自執業多年的律師,而係來自通過考選、實習程序的人員,但近年來自律師等法律人轉任法官的管道,逐漸成為重要主題,究竟具體成效為何,實有深入分析的必要,此為本研究較特別之處。編者有感於在中文世界中,就此相關研究較為欠缺,遂萌生齣版的動機。
研究團隊在分工上,先由編者研擬法官體製的分析架構,其中第1章說明相關背景及研究方法,第2 至5 章依序分析德國、法國、日本及臺灣的法官體製,第6 章則為綜閤評析,歸納前4 章的研究所得。而就比較法學上所謂國別報告,原則上由留學該國的學者負責。具體而言,第1、5、6 章由許政賢負責,第2 章由傅玲靜執筆,第3 章由吳秦雯撰寫,第4 章則由徐婉寧擔綱。另一方麵,因各章初稿完成於2015 年間,迄今相關法令或發展有所更迭,所運用資料自有更新必要。團隊成員為配閤齣書規劃,在繁忙工作之餘,重新檢視及修訂相關內容,編者在此深緻謝忱!
政治大學講座教授蘇永欽老師,除在公、私法領域均有開創性的豐碩成果外,對於各國司法體製同有全麵而深入的研究,不僅在理論觀點上有諸多創見,並實際參與司法改革的艱钜工程,在兩岸四地學者中,實屬極為罕見而令人敬佩!蘇老師在創作高峰期中,仍願犧牲寶貴時間,特為本書撰文推薦,編者及作者除深感榮幸外,並對蘇老師敬緻最高謝意!
值得一提者,與眾多研究法官體製的書籍相較,本書所介紹內容,部分或屬大同小異,部分或有其特色;但無論如何,本書倘對相關主題有興趣的讀者,得以提供有益參考資訊,齣版目的即已達成。最後,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編輯部同仁,在齣版過程中多所協助,在此併緻謝意!
許政賢、王文傑
2022年5月於國立政治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