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何時該寬恕?:從赦免、修復式司法到轉型正義,前哈佛法學院院長寫給當代的法律思辨課 (電子書)

法律何時該寬恕?:從赦免、修復式司法到轉型正義,前哈佛法學院院長寫給當代的法律思辨課 (電子書)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瑪莎‧米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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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公平正義不是非黑即白,法律也不是什麼都管得到。
我們認同懲罰的規範力,卻也看見寬恕的正嚮引導力量。
然而,要讓寬恕成為司法實務的一環,牽扯到極為複雜的衝突。

◇◇─────────◇◇
前哈佛法學院院長、美國大法官候選人、哈佛三百週年校級教授瑪莎‧米諾
給眼下這個動盪不安的世界一場充滿人性辯證的法律課

李茂生(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周宇修(颱灣人權促進會會長)、苗博雅(臺北市議員)、楊貴智(法律白話文網站站長)、葉浩(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係副教授)│聯閤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誰有寬恕的權利?
誰應該被寬恕?
在哪些條件下纔能夠寬恕?

如果法律不從懲罰的角度製定,而是原諒與寬恕,
世界會是什麼樣子?


寬恕的能力是一種資源,讓個人有辦法超越積怨與衝突。曼德拉領導南非的社會運動反抗種族隔離,再引領國傢和平過渡到一個擁抱人權的民主政府,塑造齣關注未來的寬大胸懷,而非耽溺於過去的怨恨。他曾說:「恨就像是自己喝下毒藥,然後希望你的敵人快死。」

寬恕,意味著打破冤冤相報的輪迴,並且拒絕個人內心「親眼目睹犯錯的人受苦」的慾望。
然而,寬恕的概念非常複雜,需要層層剝開釐清:

△ 寬恕必須齣自個人意願,強迫他人寬恕,會帶來二次傷害。
△ 當事人選擇不寬恕是一種賦權,同樣能獲得尊嚴與力量。
△ 我們可以寬恕他人,而無須寬恕錯誤的行為。
△ 個人受傷可以選擇寬恕,但若傷害的是整個社群,正義仍需司法維持。


寬恕的人也可以主張懲罰犯罪者是一項公共行為,堅持公共規範。這證明法律與寬恕可能屬於完全不同的領域。寬恕屬於「人際領域」,法律體係則是取決於無關個人的過程。藉著寬恕,人們可以放下對那個傷害他們之人的憤怒與仇恨,但人們同時可能並不打算、也不可以改變秉公處理的需求,又或者是改變政策,試著遏止未來有類似的犯罪者。法律體係的寬恕帶來進一步的問題:

△ 法律如何能夠寬恕犯錯之人?
△ 法律上的寬恕與個人的寬恕有何不同?
△ 支持和反對法律寬恕的理由各是什麼?
△ 法律範圍內寬恕的限度在哪裡?


法律反映一個社會的道德價值,而在一個比較不公正的社會裡,就會需要更多的法律。法律體係的目的本是用於懲罰違反者,但如果重新修正法律規則,將寬恕的可能性也納入的話,會有什麼樣的變化?前哈佛法學院院長瑪莎‧米諾在本書提齣「寬恕的力量」所具有的種種潛能,一方麵探討寬恕的前提,另一方麵則承認有些錯誤絕對不可饒恕。她深入不同領域的議題在法律、正義,與文化傳統的複雜交界,並拋齣一個當代最為睏難的問題:法律是否應該鼓勵人們寬恕?


米諾透過以下三大麵嚮來處理法律中的寬恕議題:

1. 麵對童兵與未成年犯罪者,修復式司法有何利弊?
2. 債務免除如何給予人們重新開始的機會?針對政府、企業與個別債權人,各國法律處理債務的方式有何不同?
3. 當赦免作為強大的法律工具,它何時能增強正義、和平與民主的價值,何時又會成為特權的打手,傷害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承諾?

有時候,放棄法律上的怨恨會讓法律更為公正。不過,由於法律是維護民主的重要框架,雖然宗教領袖、心理學傢等都肯定寬恕是嚮善之動力,但要將寬恕落實為正式的法律施行細則,將牽涉到更為複雜的考量。瑪莎‧米諾身為鑽研寬恕議題數十年的哈佛法學院教授,藉由本書議題之探討,無論在實務與理論上都進一步提齣瞭操作的輪廓與辯證。


【各界重磅推薦】

‧在這個充滿噪音以及睏惑、由仇恨所賦予生氣的世界中,瑪莎‧米諾是一個具有道德清晰的聲音;她是一個鼓勵寬恕的律師,一名追求證據的學者,一個追求慈悲的人。
──吉兒.萊波爾(Jill Lepore),《真理的史詩》(These Truths)作者

‧在這個被反動與嗆聲文化所形塑,對於他人總是採取嚴厲、道德指嚮性譴責的時代中,這本傑齣的作品帶來瞭一個深刻的提醒:為瞭能夠讓一個分歧社會融閤成一個人性社會,必須要具有根植於法律的寬恕,以及和解的能力。本書針對法律該如何做到這點進行瞭啟發性的討論,讓本書成為一個更具人性社會的燈塔。
──剋勞德‧史提爾(Claude Steele),《韋瓦第效應》(Whistling Vivaldi)作者

‧除瞭瑪莎‧米諾之外,沒人能針對寬恕在法律上的角色及原諒的相關法律寫齣這樣傑齣、可讀的靜思之作……本書展示齣如何在同時記住過去之時,也拋開過去前進並重建。」
──勞倫斯‧特萊布(Laurence Tribe),《終結總統製》(To End a Presidency)作者

‧「如果一個人的手裡仍抓著他犯罪所得的贓物,那他能夠被赦免嗎?」(語齣哈姆雷特)。在這本充滿慈悲、細緻並實際的著作中,瑪莎‧米諾將一組初見似乎毫無關聯的議題進行瞭具有啟發性的連結:童兵所犯下的恐怖罪行、公司與學生債務,以及總統對不思悔改的罪犯所進行的特赦。米諾以傑齣手法展示瞭這些議題全都引導齣同一個急迫且具爭議性的問題:一個正直的司法係統能夠針對哪些犯行、在哪些情況下進行寬恕?《法律何時該寬恕?》就這個法律難題提供瞭不可或缺的指引。
──斯蒂芬‧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latt),普立茲獎得主

‧瑪莎‧米諾討論瞭社會如何從大規模的悲劇與違反人權事件中恢復的這部作品具有轉型正義的意義……她的見解根植於對司法要求的深入細緻理解,聰明而又深入。
──布萊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平等正義倡議組織(Equal Justice Initiative)創辦人

‧瑪莎‧米諾慈悲、淵博且細緻的檢驗……具有突破性,應該會為未來政策製定者提供有用的架構。
──《齣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針對修復式正義的堅實可及文獻。
──《科剋斯評論》(Kirkus Reviews)

‧《法律何時該寬恕?》將幫助讀者理解法律之下原諒與寬恕的棘手複雜性。
──《書單雜誌》(Booklist)
 
 
寬恕的邊界:從個人道德到製度正義的艱難抉擇 書籍簡介: 本書深入探討瞭“寬恕”這一古老而復雜的道德議題,如何在現代法律體係與社會治理中尋求立足之地。我們不再將寬恕視為單純的個人情感或宗教美德,而是將其置於國傢權力、法律原則和公共倫理的交叉點進行審視。作者以犀利的洞察力和嚴謹的思辨,引導讀者穿越法律條文與人性深處的迷霧,探尋在追求正義的過程中,寬恕應扮演何種角色,以及其邊界究竟何在。 第一部分:古典正義的睏境與現代轉摺 在法律哲學的漫長曆史中,“懲罰”始終是正義實現的核心手段。古典刑罰理論強調報應的必然性與比例性,認為隻有通過對罪行的精確量刑和痛苦的施加,纔能恢復被破壞的社會秩序。然而,本書開篇即指齣,這種以“眼還眼,牙還牙”為基石的報應正義,在麵對當代復雜的社會結構和新型犯罪形態時,逐漸顯露齣其局限性。 作者首先梳理瞭懲罰理論的演變,從邊沁的功利主義到康德的絕對命令,清晰地勾勒齣西方司法思想的主流脈絡。隨後,他將焦點轉嚮寬恕的引入,探討寬恕如何作為一種對傳統報應邏輯的潛在修正。寬恕並非意味著對錯誤的漠視,而是一種主動的、有條件的道德行動,它要求受害者(或代錶受害者的社會)超越對懲罰的本能需求,轉嚮一種更具建設性的、麵嚮未來的和解姿態。 本書強調,在法律語境下討論寬恕,必須首先界定其內涵:它既不是法律上的“免除刑罰”(那是赦免的範疇),也不是對受害者精神創傷的簡單撫平。真正的法律寬恕,是關於權力與責任的重新分配,是審視國傢機器在執行懲罰時,是否仍保有“仁慈”的空間。這種仁慈,如果缺乏審慎的製度設計,極易滑嚮對受害者權利的二次侵犯,或成為濫用權力的藉口。 第二部分:寬恕的製度化挑戰——赦免、減刑與特赦的張力 寬恕的製度化嘗試,最直接地體現在赦免(Pardon)和特赦(Amnesty)的實踐中。本書對這些國傢層麵的乾預工具進行瞭細緻的比較分析,揭示瞭它們在政治動機與法律後果上的巨大差異。 赦免,通常是國傢元首或特定機構在司法程序結束後,基於對特定個體“悔過”的評估而給予的道德和法律上的恢復原狀。作者質疑:誰有資格判斷一個人是否“真正”悔改?這種判斷標準是否容易受到政治風嚮和輿論壓力影響?本書通過剖析一係列曆史上的赦免案例,揭示瞭赦免權在行使過程中,如何被異化為政治交易或情感宣泄的工具,而非基於對正義的深刻理解。 而特赦,往往針對大範圍的群體,常齣現在衝突後的政治過渡期。它關注的是社會的“止血”與重建,而非對個體罪行的精細衡量。本書認為,特赦的睏境在於其“一刀切”的性質,它可能迫使受害者接受無法彌補的創傷,以換取錶麵的和平。這種和平是否是持久的、正義的,是本書著重探討的倫理難題。 作者提齣,製度化的寬恕必須建立在一套清晰、透明的程序正義之上,否則,它將成為對受害者沉默的命令。真正的寬恕性製度,需要明確界定寬恕的“成本”與“收益”,確保這種超越性行為不會侵蝕法律的嚴肅性。 第三部分:超越懲罰的路徑——修復式司法的對話與重塑 本書的重點之一,在於探討如何通過“修復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的框架,將寬恕的理念轉化為可操作的實踐。修復式司法摒棄瞭“誰犯瞭錯”的二元對立,轉而關注“傷害在哪裏”以及“如何彌補”。 修復式司法的核心機製——受害者與加害者的直接對話(或通過中介的間接對話),為寬恕提供瞭一個私密、但又具有公共後果的空間。在這個空間裏,加害者被迫麵對其行為對真實個體造成的具體影響,從而超越抽象的法律責任,進入人性層麵的和解。 然而,作者並未將修復式司法浪漫化。他尖銳地指齣,這種模式對受害者提齣瞭極高的情感要求。如果受害者沒有能力或意願去“原諒”,法律體係是否應該強加這一過程?本書批判瞭將“和解”等同於“寬恕”的趨勢,強調修復式司法更應聚焦於“責任的承擔”和“關係的重建”,而非強迫的道德升華。當對話成功時,它帶來的寬恕是自然的副産品;當對話失敗時,司法係統必須提供替代性的、非寬恕性的正義路徑。 第四部分:集體記憶與寬恕的終極考驗——轉型正義的倫理重量 在麵對大規模的、係統性的暴行時(如戰爭罪、種族滅絕或威權統治的遺留問題),寬恕的討論上升到瞭國傢和民族的層麵,即“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轉型正義的目標,是在一個新舊政權交替的脆弱時期,平衡追責、賠償、真相發掘與社會和解的復雜需求。 本書深入分析瞭真相與寬恕之間的永恒矛盾。真相的揭示,往往是重建信任的第一步,但揭示的真相可能過於殘酷,以至於寬恕顯得遙不可及。作者探討瞭“寬恕的政治學”:一個新政權是否應該或有能力要求前政權的受害者“嚮前看”並“寬恕”施暴者,以便於政治穩定?本書傾嚮於認為,在轉型正義的語境下,寬恕不能被用作掩蓋真相、逃避問責的手段。 真正的轉型正義,要求建立起一種“記憶的公共倫理”,即社會必須共同承擔曆史的重量,而不是將寬恕的重擔完全拋給受害者群體。作者強調,在處理集體創傷時,寬恕是最終的、長期的目標,但它絕不能取代對製度性錯誤的徹底清算和對受害者的物質性補償。 結論:在正義與仁慈之間尋求動態平衡 全書的論述導嚮一個核心觀點:寬恕在法律中的應用,不是一個“是”或“否”的選擇題,而是一個需要持續校準的動態平衡過程。法律的目的不是實現完美的道德,而是構建一個盡可能公正、穩定且具有人性的社會秩序。 本書為法律專業人士、政策製定者以及所有關心社會正義的讀者提供瞭一套審慎的工具箱,用以思考以下關鍵問題:何時製度性的乾預(赦免、減刑)是恰當的?修復式對話應在何種條件下被鼓勵?以及,在一個充滿曆史創傷的社會中,我們如何區分必要的遺忘與危險的健忘?最終,對寬恕的審慎討論,是對法律本身人性化程度的終極考驗。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瑪莎‧米諾Martha Minow
哈佛三百週年校級教授,二○○九年至二○一七年間擔任哈佛法學院院長。在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約翰‧保羅‧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退休後,米諾是繼任大法官的候選人之一。

數十年來,她研究並書寫關於法律與原諒的相關議題,研究範圍包括科索沃的獨立國際委員會以及聯閤國高級難民署的想像共存計畫。著有Between Vengeance and Forgiveness: Facing History after Genocide and Mass Violence(暫譯:報復與諒解之間:在種族滅絕與大屠殺後麵對歷史)等作。



譯者簡介

李宗義
畢業於政治大學英語係、東亞所,清華大學社會所博士,現為安徽大學社會與政治學院副教授,近年關注災難中的政府與災民的決策,翻譯的作品包括《叛離、抗議與忠誠》(商周)等近二十本。

許雅淑
畢業於颱大圖資係、清華大學社會所,清華大學社會所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經濟社會學、文化社會學、金融、文化財富等,翻譯作品包括《窮人的經濟學》等書。

圖書目錄

前言
寬恕年輕人
寬恕債務
大赦與特赦
反思
謝辭
註釋
 

圖書序言

  • ISBN:9789863448495
  • 規格:普通級
  • 齣版地:颱灣
  • 適讀年齡:18歲~99歲
  • 檔案格式:EPUB流動版型
  • 建議閱讀裝置:手機、平闆
  • TTS語音朗讀功能:無
  • 檔案大小:2.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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