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著作之閤理使用:臺灣實務研究 (電子書)

攝影著作之閤理使用:臺灣實務研究 (電子書)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郭玉健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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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人手一機,各種懶人包長輩圖隨手一滑就可以傳來傳去的時代,
隻要你是:
創作者、使用各種社群網站或通訊軟體的人、
任何會利用到圖片以及攝影作品的人,
都應該閱讀這本攝影著作利用教戰手冊!

  要怎麼攝影,纔能成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攝影著作?
  要怎麼利用他人之攝影著作,纔能通過閤理使用之檢驗而不構成著作權之侵害?

  本書藉由臺灣實務案例之整理,佐以美國法相關案例,深入評析我國法院在攝影著作原創性、不同利用情形(諸如:為報導、教學、評論、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而利用,或不符閤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3條所定情形之利用)是否構成閤理使用之認定。內容周詳、確實,足供實務工作者、學術研究者、法律係學生或對此等議題有興趣之讀者為參考。

本書特色

  ★深入且詳盡介紹攝影著作的保護要件,解答你對各種懶人包、長輩圖等圖片著作權的疑問!
  ★以實際的法律案例來解析「著作閤理使用」的判斷基準,除認識之外更是實際使用攝影著作的教戰手冊!
 
臺灣智慧財產權法案例評析:從實務見解探討著作權行使之界限 本書旨在深入剖析臺灣智慧財產權法,特別聚焦於著作權法在當代社會中所麵臨的挑戰與實務操作的複雜性。不同於僅限於理論探討或單一法條的解析,本書選擇以大量近期由法院判決、行政函釋所確立的具體案例為核心,係統性地梳理我國著作權裁判的趨勢與重要爭點。 全書結構嚴謹,涵蓋瞭著作權法領域的基礎概念建構,進而擴展至著作權歸屬、侵害判斷、損害賠償責任,直至著作權例外規定(如閤理使用)在不同情境下的適用細節。我們的目標是為法律實務工作者、學術研究人員以及對智慧財產權有興趣的業界人士,提供一本兼具深度與廣度的參考工具書,使其能精準掌握法律條文在實際司法活動中的意義與效力。 第一部:著作權法基礎與客體界定 本書首先迴溯著作權法的立法精神,探討其如何平衡著作人權益與社會公共利益。在基礎章節中,我們著重於「何種創作物得受保護」這一核心問題。這包括對原創性門檻的細緻考察,區分純粹的事實報導、概念、方法與具有錶達形式的著作之間的界限。 錶達與思想二分法在判決中的落實: 透過分析涉及美術創作、文學作品及軟體程式碼的判例,闡釋法院如何在個案中精準劃分「思想」的自由領域與「錶達」的專屬保護範圍。特別探討瞭「融閤原則」和「場景教義」在特定創作類型中的運用效果。 共同著作與職務著作的歸屬爭議: 對於多人協作完成的創作(如影視製作、多人共同編纂的書籍),如何界定各方貢獻與權利歸屬,本書詳盡分析瞭勞務提供者與委託人之間的契約條款對著作權歸屬的決定性影響。 第二部:著作權侵害的判斷與舉證責任 著作權侵害的認定往往是訴訟中最具爭議性的環節。本書花瞭大量篇幅剖析「實質相似性」的判斷標準。這不僅是比較兩作品的錶象,更深入探討瞭「觀察者測試」(Lay Observer Test)與「專傢分析」的結閤應用。 接觸可能性與實質相似性的結閤分析: 闡述在實務操作中,如何利用間接證據(如作品散佈範圍、被告對原告作品的熟悉度)來建立被告接觸原告作品的可能性,進而強化侵害的論證鏈條。 複製行為的界定與數位環境的挑戰: 針對網路傳輸、儲存及轉檔行為,分析「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的侵害邊界。例如,探討暫時性重製是否構成侵害,以及在雲端服務架構下,資料上傳、下載行為的法律定性。 第三部:著作權的限製與例外:閤理使用原則的嚴格檢視 著作權法的生命力在於其閤理的限製,特別是「閤理使用」製度。本書將此章節視為重點,因為其適用涉及高度的法律衡平性判斷。我們避免對閤理使用進行籠統的概述,而是根據美國法與我國實務對四大考量因素(目的與性質、著作的性質、實質與實質部分的使用量、對市場的影響)的具體操作進行深度解構。 教育、研究與評論目的下的權衡: 針對學校教學、學術研究單位在未經授權下使用他人材料的情境,分析法院在認定「非營利性」與「轉化性使用」(Transformative Use)時的傾嚮。特別關注在數位教學平颱中,部分截取或影印的閤法性邊界。 市場影響分析的量化與質化: 探討法院如何評估未經授權使用對原著作潛在市場或現在市場的損害。這包括對「潛在授權市場」的界定,例如,某些僅供特定社群使用的資料庫,若被未經授權使用,是否構成對該特定市場的實質傷害。 對既有判決中「閤理使用」適用範圍的批判性梳理: 透過分析不同類型著作(如新聞照片、專業數據、音樂片段)被主張閤理使用的案例,總結齣法院在認定「適度使用」時所採取的隱性標準與價值傾嚮。 第四部:救濟、損害賠償與非侵權責任 本書的最後部分著重於著作權被侵害後的法律救濟途徑。除瞭傳統的排除侵害(禁令)與損害賠償外,還涵蓋瞭當事人在訴訟中應注意的舉證策略。 損害賠償計算的實務方法論: 詳細介紹瞭基於法定賠償(無須證明實際損失)、基於原告可得利益(如授權金)以及基於被告不法所得的計算方式,並分析在不同侵害情節下,法院偏好採用的計算標準。 商標權與著作權的競閤救濟: 探討在涉及包裝設計、廣告物料的爭議中,如何區分商標侵權與著作權侵害,以及應採取的聯閤或替代救濟措施。 總結 本書的撰寫核心價值在於「貼近實務」。所有論述皆建立在對臺灣智慧財產法院近十年來重要裁判的全麵迴顧與歸納之上。透過精確的案例分析,讀者將能建立一套嚴謹的法律思維框架,有效預測司法實務對著作權法中模糊地帶的解釋方嚮,從而能在著作權的行使與防禦中,做齣最符閤現行法律規範的最佳決策。本書不提供簡單的法律口訣,而是提供一套深植於司法邏輯的分析工具。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郭玉健


  ●現任:
  法來聯閤法律事務所閤夥律師
  內政部警政署法律諮詢委員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管理會遴選委員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係科技法律碩士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係、韓文係雙學士

  ●資格:
  88年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經歷: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103~106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國立空中大學助理講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工商團體勞工在職進修課程講師
 

圖書目錄

●序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著作權之保護要件

第一節 須屬人類精神上之創作
 第一項 現行法暨實務見解
 第二項 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之著作權保護
第二節 須具有原創性
 第一項 產品照片
 第二項 商品型錄中之照片
 第三項 網拍商品照片
 第四項 雖使用科技產品但未展現特殊技術所攝影之照片
 第五項 人像照片、證件用大頭照
 第六項 新聞現場、瞬間拍攝或跟拍之照片
 第七項 對已落入公共所有而不受著作權保護之歷史文物為攝影之照片
 第八項 小結
第三節 須著作完成且具有一定之外部錶現形式
 第一項 著作人於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第二項 構想與錶達二分理論
 第四節 須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第五節 須非屬著作權法第9條各款不得為著作之標的

●第三章 著作權閤理使用概述
第一節 閤理使用之緣起
第二節 閤理使用之意義與法律性質
 第一項 閤理使用之意義
 第二項 閤理使用之法律性質
第三節 閤理使用之判斷基準
 第一項 著作權法閤理使用規定之立法沿革及近期之修正草案
 第二項 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所定之閤理使用判斷基準

●第四章 臺灣實務就攝影著作閤理使用之認定
第一節 為報導而利用者
 第一項 最高法院92年度颱上字第205號刑事判決及本案之終審最高法院92年度颱上字第3344號刑事判決
     ~報社記者重製他報之攝影著作,用以搭配該報記者所撰寫之文章
 第二項 智慧財產法院99年度民著上易字第1號民事判決及其原審智慧財產法院98年度民著訴字第45號民事判決
     ~以部落格文章,引用他人之攝影著作為時事評論報導
 第三項 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民著上易字第1號民事判決
     ~電視製播人員重製他人之攝影著作,於電視新聞特輯公開播送
 第四項 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民著上字第9號民事判決
     ~報社記者重製他人之人像照片於新聞報導中
 第五項 智慧財產法院101年度刑智上訴字第7號刑事判決
     ~報社記者重製他報社之攝影著作於新聞報導中
 第六項 智慧財產法院101年度民著訴字第26號民事判決及本事件之更審103年度民著上更(一)字第2號民事判決
     ~報社重製他報之攝影著作於新聞報導中
 第七項 智慧財產法院103年度民著訴字第57號民事判決
     ~電子報員工重製他人之攝影著作於該電子報之報導中
 第八項 智慧財產法院105年度民著上易字第2號民事判決
     ~新聞媒體之記者重製他人之攝影著作於電視之專題報導中
 第九項 本文見解(代結論)
第二節 為教學、評論、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而利用者
 第一項 智慧財產法院98年度民著訴字第5號民事判決
     ~大學助教重製並公開傳輸他人攝影著作於任教大學之網頁
 第二項 智慧財產法院99年度民著訴字第73號民事判決
     ~大學講師重製並公開傳輸他人攝影著作於其個人之部落格
 第三項 智慧財產法院98年度民著上字第5號民事判決
     ~學校講師重製他人攝影著作於教學網站
 第四項 智慧財產法院98年度民著訴字第2號民事判決
     ~病媒防治服務公司重製他人攝影著作於該公司營業用網頁
 第五項 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民著訴字第54號民事判決
     ~醫院及其醫生重製並公開傳輸他人攝影著作於該醫院網站
 第六項 智慧財產法院103年度刑智上易字第33號刑事判決
     ~重製並公開傳輸同業之攝影著作於部落格俾為評論
 第七項 智慧財產法院106年度民著訴字第49號民事判決
     ~於電視購物節目中,使用他人之產品文宣與自己之商品為比較
 第八項 智慧財產法院97年度民著上易字第4號民事判決
     ~觀光發展協會重製他人之攝影著作於觀光導覽地圖看闆
 第九項 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刑智上易字第56號刑事判決
     ~重製並公開傳輸他人臉書社群網站中之攝影著作於利用人之臉書社群網站
 第十項 本文見解(代結論)
第三節 利用行為不符閤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3條所定之情形者
 第一項 智慧財產法院98年度民著上易字第3號民事判決與另案智慧財產法院98年度民著訴字第44號民事判決
     ~重製並公開傳輸他人攝影著作於利用人之網頁
 第二項 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民著訴字第31號民事判決
     ~重製並公開傳輸專屬被授權人之攝影著作至利用人之網站
 第三項 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刑智上易字第60號刑事判決
     ~重製並公開傳輸他人攝影著作至利用人之部落格
 第四項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智易字第37號刑事判決
     ~重製並公開傳輸他人之攝影著作至利用人之臉書社群網站,另供予記者用以搭配電子媒體之報導
 第五項 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刑智上易字第60號刑事判決
     ~重製被授權人之圖庫係統內之攝影著作,用以搭配刊載於某雜誌之官方網站上之文章
 第六項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判字第78號刑事裁定
     ~重製並公開展示他人之攝影著作用供評論
 第七項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智易字第4號刑事判決
     ~重製並公開傳輸他人之商品圖片用以販售網拍商品
 第八項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智易字第10號刑事判決
     ~重製並公開傳輸他人之商品圖片用以販售網拍商品
 第九項 本文見解(代結論)

●第五章 衍生著作、明示齣處與閤理使用之關係
第一節 衍生著作與閤理使用之關係
 第一項 重製、改作、衍生著作、轉化性使用之定義
 第二項 重製、改作、衍生著作、轉化性使用之區別及區別之實益
 第三項 衍生著作之效果
 第四項 改作未經原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是否仍能成為衍生著作而受到著作權法之保護
 第五項 衍生著作與閤理使用之關係
第二節 明示齣處與閤理使用之關係
 第一項 明示齣處之意義
 第二項 明示齣處與閤理使用之關係
 第三項 本文見解(代結論)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參考文獻及書目

圖書序言

  • ISBN:9789863268840
  • 規格:普通級 / 初版
  • 齣版地:颱灣
  • 檔案格式:EPUB流動版型
  • 建議閱讀裝置:手機、平闆
  • TTS語音朗讀功能:無
  • 檔案大小:1.2MB

圖書試讀

序文

  身處現今之時代,科技之急遽變化與科技融入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已對每個人造成極深遠之影響,此一法律、科技、生活密不可分之景象,實可自人手一機,隨時隨地滑一下,即能輕鬆地重製、公開傳輸至Facebook、Instagram、Line、WeChat、YouTube等情觀之足明。正因此等社群網站、通訊軟體、影片分享網站充斥著極多照片、圖片、影片,已緻使作者心生該等行為難道不會構成著作權侵權之疑慮,再加上,2019年中央研究院發錶瞭史上首張超大黑洞及黑洞陰影之視覺影像,與這幾年方興未艾之AI議題,益增併予研究黑洞視覺影像、AI之獨立創作是否能受到著作權保護等法律議題之想法。於是乎,閱讀瞭大量關於攝影作品之臺灣裁判,發現實務上常常齣現不同之見解,諸如:原創性要如何認定?照片要如何拍,纔屬於攝影著作?如何之利用行為,纔能構成閤理使用?目前多佐以數位教學平颱、同步或不同步之遠距教學方式,於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之下載、引用、上傳行為,能否成立閤理使用?哪些閤理使用規範,需再依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規定為審酌?第65條第2項各款判斷基準,究係如何判斷?若法院未逐一審酌上開4款判斷基準,是否屬一判決不備理由之違背法令判決?未經授權之改作,是否能成為衍生著作,有無成立閤理使用之空間?明示齣處與否,是否會影響閤理使用之成立?等等,……為瞭找答案,纔有瞭這篇文章。
本書原為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係碩士在職專班科技法律組碩士論文,本論文之完成,衷心感謝指導教授熊誦梅博士豐富的實務經驗讓自己能有多麵嚮的思考、口試委員餘啟民博士將本論文稱為「教戰手冊」並細心的指點,亦讓作者對作品充滿著無比信心、口試委員王偉霖博士提供的寶貴意見,不僅增添瞭本論文之價值,更讓本論文生動不少。

  最應感謝的,就是我最敬愛的父親郭嵩山律師與母親郭黃素貞,我人生中最大的幸福,就是因為有您們,沒有您們的培育與無微不至的照顧,就不會有現在的我。此外,我的兩位妹妹兼事業夥伴~法來聯閤法律事務所郭玉諠律師、郭玉瑾律師,因為有妳們扛下工作上的重擔,纔能讓我行有餘力的邊工作邊完成本論文。一路走來,受到諸位前後輩及同學之提攜與栽培,礙於篇幅無法一一詳列,請容將感謝之意銘記在心。

  承濛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心規劃,使本論文得以順利齣版,謹此緻謝。

  您們是本書的推手!
 
郭玉健 二○二○年十月

用戶評價

评分

這本電子書的編排邏輯相當清晰,雖然主題是嚴肅的法律議題,但作者的文字並不晦澀難懂。對於像我這樣法律背景較薄弱的平麵設計師而言,能夠理解「閤理使用」的四大要素在不同攝影案例中是如何被「量化」和「比較」的,是最大的收穫。它不是那種「隻給你結論」的速成書,而是引導你走過思考的過程。我特別留意瞭其中對於「引用目的與性質」的探討,書中舉例說明,同樣是引用一張歷史照片,如果是用於學術批判,其被認定為閤理使用的可能性,遠高於僅僅用來美化投影片。這種對「意圖」的深入挖掘,讓我對未來自己的創作更有警惕性。此外,作者對於電子書的排版也看得齣用心,圖錶和重點條列分明,讓複雜的法律論證線索得以保持清晰。坦白說,在網路上找相關資訊總是零散且真假難辨,能有一本係統性整理臺灣現行實務見解的著作,無疑是省下大量的搜尋和驗證成本。這本書的價值,就在於將模糊的「公平」概念,轉化為具體的「法律風險評估」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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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本關於攝影著作閤理使用的電子書,我的第一反應是:「終於有人把這個主題寫透瞭!」過去談閤理使用,多半是引用一些教科書上的理論架構,讀起來總覺得少瞭點火氣,少瞭點跟現實世界碰撞的真實感。但這本書顯然下瞭苦功,它把臺灣法院近幾年的判決,從頭到尾梳理瞭一遍,而且不是簡單的摘要,而是真正進入到法官的心證過程。比如說,對於「市場影響」的分析,書中詳細比較瞭幾則不同類型攝影作品(像是新聞攝影與藝術攝影)在主張閤理使用時,法院是如何權衡其潛在市場損害的。這對我這種偶爾需要為自己的攝影作品尋求法律保護的人來說,簡直是寶庫。書中對於「實務見解」的整理,讓我能夠跳脫過去那種「隻要註明齣處就沒事」的兒戲心態。而且,電子書的形式非常方便,在需要查閱特定判決文號時,快速搜尋功能省瞭我不少翻閱紙本書的時間。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對於某些高度專業的技術性攝影,其閤理使用標準的討論似乎可以再多一點,但瑕不掩 গম,整體而言,這是一本極具操作性和理論深度的參考指南,強烈推薦給法律工作者和影像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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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電子書的深度和廣度,遠超齣瞭我對一本「實務研究」的預期。它不僅僅是羅列判決,更像是引導讀者進行一場深度的法律思辨之旅。我尤其欣賞它在探討特定類型攝影閤理使用時,所展現齣的細緻區分。例如,書中針對「網路迷因(Meme)」中攝影作品的引用,與傳統學術引用的處理方式,進行瞭鮮明的對比,突顯瞭科技發展對著作權法解釋帶來的挑戰。這種對新興媒體現象的關注,顯示瞭作者對於臺灣當前數位環境的敏感度。閱讀過程中,我發現自己不斷地在對照生活中的案例,很多過去不以為意的網路互動,在本書的解析下,都顯現齣潛在的法律風險。這本書的優點在於,它沒有將法律視為創作的枷鎖,而是將其定位為保障真正原創者權益、同時鼓勵健康創作的基礎規範。對於希望在數位傳播時代優雅地使用他人素材的專業人士來說,這本書提供的視角是極其寶貴的,它教你如何閤法地「玩得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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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一開始點開這本《攝影著作之閤理使用:臺灣實務研究》電子書,還擔心它會是一本冷冰冰的法律條文彙編,畢竟「著作權法」這四個字本身就帶著一種讓人退避三捨的距離感。沒想到,作者的敘事方式非常貼近現實睏境。書中對於「緻敬」與「抄襲」之間的灰色地帶,有著非常精彩的論述。特別是關於當代攝影中常見的「拼貼」(Collage)或「挪用」(Appropriation Art)手法的閤法性探討,這直接擊中瞭許多藝術創作者的痛點。書中藉由分析幾件知名藝術傢的爭議案件,說明瞭臺灣法院如何看待「轉化性」的程度,這遠比課本上教的「摘要、評論、教學」來得生動且具體。我認為這本書最大的貢獻,是它成功地建立瞭一個判斷框架,讓創作者在靈感湧現時,能夠快速自我檢視:我現在做的,是承襲前人風格,還是直接竊取瞭他人錶達的成果?這種實戰指導意義,遠勝過一韆篇空泛的法律建議。對於想在臺灣的創作環境中站穩腳跟的攝影師或視覺藝術傢來說,這本書簡直是預防針加指南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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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電子書的選題實在太及時瞭!在數位時代,著作權的邊界越來越模糊,特別是對於攝影這種需要大量運用他人素材或錶達的創作形式來說,「閤理使用」的界線到底在哪裡,簡直是個世紀難題。我身為一個經常需要引用圖片做簡報或研究的業餘愛好者,過去常常是提心吊膽地在網路上抓圖,深怕哪天收到存證信函。這本書的齣現,就像黑暗中的一盞明燈,它並沒有給我一套「絕對安全」的SOP,但它透過紮實的判決案例分析,讓我對「四要素」的權衡有瞭更具體的想像。尤其它聚焦在「臺灣實務」,這點非常關鍵,畢竟美國的判例在臺灣法院的參考性終究有限。我特別欣賞它對「非營利」與「轉化性使用」的深入剖析,那些關於判決理由的細膩拆解,讓我開始思考,我過去那些自以為的「閤理」引用,在法官眼中可能完全站不住腳。讀完後,我不是變得更大膽瞭,反而更謹慎瞭,因為我終於理解瞭風險在哪裡,這比一味地規避更有價值。總之,對於所有從事影像創作、教學或研究的人來說,這本書的實務解析絕對是必備的工具書,它把法律的枯燥條文,轉化成瞭可以操作的決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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