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的政治遺囑: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答辯狀 (電子書)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答辯狀 (電子書)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施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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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描述

就颱灣歷史而言,「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是一項「世紀大審」。
它不隻在審判「美麗島政團」的功過,也是審判颱灣民族的苦難,
更在審判國民黨當權的良知和本質。
 
  「請判我死刑!我請求!我請求!」──施明德於1980年3月28日軍事法庭

  施明德在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陳述庭時,聽聞2月28日發生的林傢滅門血案,因此選擇放棄宣讀6萬字的「最後答辯狀」,直接要求庭上對他判處死刑,以換得颱灣社會的祥和。這份「最後答辯狀」也因此成瞭一份「政治遺囑」。

  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人們看我微笑自若,舉止輕鬆,其實我的內心非常沉重和悲慟。我不是在擔憂自己的死生,是哀傷為什麼生長在這個美麗之島的子民,必須一代又一代地吟哦著同樣淒涼的悲歌?

  每個時代都有奉獻者。奉獻者總是扮演著悲劇的角色。奉獻者深知自己的旅程必是孤單、坎坷、悽慘和佈滿血淚的。奉獻者總是不為他的時代所接受,反遭排斥、欺淩、羞辱、監禁和殺戮。但是,奉獻者所爬過的羊腸小徑,必會被後繼者踩成康莊大道。奉獻者的肉體也會腐朽,但是他的道德勇氣和擇善固執的奉獻精神,必會增益人類文明,與世長存。奉獻者不屬於今天,但是他會活在明天!
  
  我並不奢望在這個世俗的「法庭」中求得一項公正的判決,但是我毫不懷疑地深信:總有一天,歷史法庭一定會還我公道!

  本書完整收錄長達六萬字〈施明德的政治遺囑〉!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一文命運十分坎坷,因為立論的尖銳,先是被在野人士「扣押」瞭數年,好不容易1990年齣版瞭,不到三個月又被當權者查禁!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是1980年「美麗島大審」時,施明德在「軍事法庭」的答辯書。

  以文學思維始,以政治主張終,施明德呈現瞭他之所以成為一個人權工作者的心路歷程。

  本書的完整齣版,為歷史保存一份真實的紀錄,也為這紛亂的年代提供一條齣路!
 

著者信息

作者簡介

施明德
 

  施明德生於1941年日本殖民統治時代。父親施闊嘴是日本時代的漢醫考試官,也是颱灣南部非常有名的接骨師。施在傢排行老四,大哥施明正是一位知名的畫傢、詩人、小說傢。

  就讀高雄中學初中部時,下定決心報考軍官學校,將來以武裝革命推翻蔣介石獨裁政權,結束颱灣數百年來被外來殖民統治的命運。
  
  1962年在小金門擔任少尉炮兵觀測官時被逮捕。大哥施明正與三哥施明雄也同時被捕。

  在颱灣白色恐怖時代是兩度入獄的政治良心犯。一生總共被監禁25年半。

  重要經歷
  1962 年「颱灣獨立聯盟案」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服刑15年齣獄。
  1980 年「美麗島事件」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解除戒嚴之後,施明德拒絕減刑,拒絕特赦,直到李登輝總統宣告美麗島事件判決無效,1990年以無罪之身齣獄。因此,所有美麗島事件的受難者終於重新獲得參政的權利。
  1970年參與「泰源革命事件」,事敗後被五烈士保護,未遭槍決成為火種。齣獄後,繼續為颱灣的自由奮鬥。
  1978-1979年與黃信介等人組織黨外總部及美麗島雜誌社,成就一個「沒有黨名的黨」。
  1979年美麗島事件總指揮。
  1980年美麗島軍法大審中,麵對死刑審判宣示:「颱灣應該獨立,而且已經獨立三十年,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提齣「中華民國模式的颱灣獨立」;並指控國民黨政府的「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是反民主的四大害及「先抓人再找証據」的禦用司法。
  1994年民主進步黨主席。任內提齣「政治大聯閤,社會大和解」、「金馬非軍事區化」、「颱灣已經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傢,民進黨執政,不必也不會宣布獨立」、「颱灣應該成為一個福利國傢」。
  2006年發動百萬人民反貪腐運動要求陳水扁下颱,擔任紅衫軍總指揮,拒絕一切攻佔總統府的主張及壓力,讓颱灣成為迄今沒有政變的國傢。

  著作
  《增設中央第四國會芻議》(思考如何在現有體製下,突破颱灣人不能參政的限製)1978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答辯狀)1980
  《囚室之春》(散文,寫於無限期絕食中)1988
  《總指揮的告白》(迴顧一生)2009
  《常識:一個颱灣人應該知道的事》2011
 

圖書目錄


謎樣的傳奇人物 
一個逃避空襲的小孩 
雙重身分,兩項使命
颱灣人,人權工作者
世界公民,反戰份子
颱灣問題與基本人權及世界和平的關係
解決颱灣問題的方式
解決颱灣問題的具體方案
我對如何突破颱灣問題的主張與做法
無傢可歸的齣獄人──現代「李伯」
推動「颱灣民主運動」的藍
四大「階段」,四條「路線」
颱灣現代史的裏程碑──「美麗島政團」
「美麗島精神」永遠不死
形成「中華民國模式的颱灣獨立」的人際背景
「颱灣悲劇」──颱灣人寧做小國的主人,不做大國的奴隸
「大陸人」陷於窘境中
國民黨當權集團的本質
流亡政權的報復心態
少數統治多數的恐懼心態
「中華民國模式的颱灣獨立」的含義與作用
從國際法看「中華民國模式」
願為人權與和平受苦受難
我請求判我死刑!我請求!我請求!

圖書序言

自序

遺囑 ,往往是歷史的聲音


  美麗島事件是颱灣有史以來,最關鍵性的轉摺點。它讓颱灣人從世世代代的順服,從二二八的恐懼、沉默中振奮起來。

  外來的蔣傢獨裁政權的勢力,也從此下垂,隻能靠暗殺手段塗抹其落日餘暉。繼林義雄的滅門血案,陳文成命案,到江南命案終於成為蔣傢政權的最後傑作,彰顯其邪惡的心靈與本質。

  美麗島事件,所以和發生在颱灣歷史上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反抗事件不同的地方,在於它不是一次性、拋棄性的事件。

  它是颱灣歷史上第一次有颱灣人的反抗行動,成為國內及國際關注的事件。尤其是該事件持續在全颱灣媒體燃燒長達半年以上,高潮迭起的情節直接送到每個傢庭和個人。

  美麗島事件喚醒瞭當代的知識份子,反省自己,認識自己,定位自己。連凡夫走卒都一起接受瞭美麗島大審,成為庭外的共同被告。

  因為那是一次外來獨裁政權,對全體颱灣人的審訊。

  美麗島事件所以會產生歷史性的影響作用,還有:

  第一、美麗島政團的建構者,首次替颱灣人民繪製瞭清晰又完整的颱灣籃圖,並高舉瞭核心信念與價值,結束當年黨外時代以當選為目標的各行其是的狀態,並在外來恐怖統治下組織瞭一個沒有黨名的黨。海內外有意識的颱灣人,終於公然連結在一起。

  第二、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的慶祝晚會意外引爆衝突,獨裁者下手全麵逮捕,海內外颱灣人因此大團結。

  我在特務圍捕下,竟意外突圍成功。巨額獎金懸賞我的空前通緝行動,扣人心弦,長達一個月,使獨裁者無法速戰速決,快速結案。讓海外颱僑及國際人權組織有較充裕的時間,從事營救工作。

  第三、公開的美麗島軍法大審,長達九天,全麵吸引瞭颱灣人民投入。軍法大審纔是真正扭轉颱灣歷史的關鍵因素。沒有公開的軍法大審,美麗島事件隻會是另一個大型的中壢事件而已。大審的影響,迄今未熄。

  自古以來,不管東方或西方,任何政治審判都不是靠「法律辯護」可以扭轉命運的。我是所有被告,包括全部律師群,唯一一個真正想利用公開審判的場閤,嚮全體颱灣人民上一堂政治大課,強力反擊獨裁者,企圖扭轉頹勢,並嚮國際錶達颱灣人民心聲的人。

  我們八名被告都是唯一死刑的被告。每一個都極可能被判死刑。我們被起訴的法條是懲治判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唯一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全部財產。

  我已是全國包括海外公認必定會被判處死刑的叛亂「首惡」纍犯。我當然知道,我的人生已走到盡頭瞭。
  會死的人,絕大多數是低頭懇求寬容。從三零年代莫斯科大審判,二戰後紐倫堡大審,東京戰犯審判,以及颱灣的所有政治審判莫不如此。

  美麗島律師也清一色採取這種訴訟策略,作減刑和無罪的辯護,像一般平凡的律師所做的辯護,難望美國丹諾(Clarence Seward Darrow)律師之項背。

  隻有一個人例外,那就是我。

  我知道是時候必須把生命獻給颱灣,獻給自由,獻給信仰瞭。

  那是個特務密佈的時代,美麗島軍法大審怎麼會沒有臥底律師? 我們應該問的是那一個或那幾個不是? 我的律師尤清,雖然我們從小就認識,雖然他是我堅持聘請的。但是開庭之前,我也隻告訴他:「法律辯護在政治案件中是沒有用的。

  全程我都將行使緘默權,讓世人看到我的抗議。」

  我相信獨裁者及其高級幕僚會很高興我的全程緘默,他們已有對策應付我的緘默。

  其實,我隻是要利用尤清律師傳齣一個假消息:

  「施明德放棄瞭。」

  開庭瞭,我一個人講的話,幾乎比其他七位加起來的話還多!

  比起十幾位律師們,不管質或影響力都更不用講瞭。

  律師們的辯護詞隻是一日新聞,最後連判決書都不理會他們的法律論述。因為在政治案件中,法律辯護是絕對無用的。

  大審中所有律師們都不懂這點,加上他們對當時的恐怖政治,完全不緻碰觸,不敢批判。也或許是因為這些陌生的律師,同時具備瞭另一種特殊身分。

  他們職稱上雖然是辯護律師,其實是法庭中的政治見習生或監視者。

  我是所有被告中準備最充分的一個。從準備死亡到全力反擊!

  調查庭該說什麼?
  對質庭應如何反應?
  辯論庭如何攻防?
  最後陳述必須說什麼?
  整個庭訊過程的肢體語言,要傳達什麼訊息給世人、後人?
  這些,在囚房裡我已經獨自思考、撰述完全瞭。

  我笑傲法庭。
  一個死囚在決定他死生的法庭上,全程狂傲不羈,其實就是給獨裁者最完整有力的答辯狀。
  肢體語言是另類答辯狀!
  舉世有幾位準死囚在法庭上遞齣這種答辯狀?

  最後陳述前兩個小時,我纔意外知道林義雄傢發生瞭滅門慘案。我纔順從內心的呼喚,哭泣地請求法庭:

  「請判我死刑! 我請求! 我請求!」

  在特務層層戒護下,誰能夠悄悄進去刺殺瞭一位老婦人和三位稚女,還能無影無蹤地消失?
  這,還需要證據來證明是誰犯案的嗎!
  當然是蔣傢特務!
  那些偽客觀的證據論者說:證據在那?
  四十年後,還在問這句話,就是蠢人;否則,就是蔣傢特務的同路人。

  我在大審法庭的政治答辯,最主要的論述是:

  第一、「中華民國模式的颱灣獨立」。颱灣應該獨立,而且已經獨立三十年,她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公然挑戰蔣政權好戰自私的反攻大陸國策。
  第二、「颱灣民主四大害」: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直斥蔣政權的獨裁邪惡本質。
  第三、「先抓人再找證據」,抨擊禦用司法危害颱灣。
  第四、「未暴先鎮,鎮而後暴」,道齣美麗島事件的真相。

  這些立論現在看起來,稀鬆平常,當時卻是突破性的、引領性的,緻命性的。

  我的笑傲,我的政治反擊,反而使獨裁者不敢殺我。
  殺瞭我,我立刻成烈士,被封聖。
  反抗者,怕死必亡!

  四十二年後,除瞭禦用司法仍在荼毒颱灣之外,其他全部完成瞭。尤其「中華民國模式的颱灣獨立」,已經是現代颱灣人民的最大公約數,仍將引領兩岸的政治路線。

  李登輝的中華民國在颱灣;陳水扁的中華民國是颱灣;蔡英文的中華民國颱灣,全部源自於當年我這個叛亂首惡的法庭主張,當年曾被持續強烈抨擊。真理不怕火煉。它終於成為颱灣的主流品牌。

  當年我說,颱灣以中華民國之名,已經獨立三十年瞭,今年(二〇二一)蔡英文總統說已經獨立七十二年瞭。代代相傳。

  長期的事實,就是最強而有力的法理基礎。國際法也如是。

  我當年在法庭的答辯,成為各大媒體的主題,也為國際媒體所報導。
  全體颱灣人民,不分海內外一起聆聽。
  這份遺囑就是當年答辯狀的全部聲音。
  願年輕世代復習颱灣的來時路,那是颱灣抹不去的信史,包括血與淚。

  事隔四十二年,颱灣的恐怖血腥統治已經不再存在。
  民主,解放瞭每一個颱灣人的心靈。但,同時也把人性中的劣根性,一起釋放瞭。這是民主的邪惡處。
  民主,不是絕對完美的。
  自由,不是無限製的。
  人權,必須代代追求、維護。

  颱灣是歷經外來殖民統治四百年的美麗島嶼。颱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反而中國纔隻是颱灣歷史的一部分而已。

  因為荷蘭、西班牙、明鄭、大清、日本和中國都曾先後輪流殖民統治過颱灣。
  中國隻是其中的外來統治者之一。何況,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以來,迄今從未一分一秒統治過颱灣。
  颱灣,完全不像香港、澳門。

  現代的颱灣人民,不管你頭頂著的是颱灣記憶體,還是中國記憶體,颱灣終究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傢,我們共同生存及發展的空間。

  颱灣在我們這一代人手中,已經終結瞭颱灣悲劇,結束瞭颱灣四百年來被外來殖民獨裁統治的悲慘命運 。

  颱灣人民當傢做主瞭。
  重新齣版這本以血淚寫成的文字,我隻想對晚輩們說一段話:
  請好好以智慧而非口號守護颱灣的主權獨立,努力使颱灣成為更適閤居住的國傢。
  使颱灣成為我們珍愛的鄉土,子孫們可以放心地以颱灣為永遠的故鄉,嚮全世界去發展,緊抱信仰與價值,追求傑齣,追求卓越!
  我已經沒有機會瞭,你們機會無窮。
  這,就是我重新齣版四十二年前,在死刑邊緣寫下的遺言般的文字的唯一心願。

  這,亦是我第一次為這本書寫下序文。
  遺囑,往往是歷史的聲音,訴說著那個時代的悲苦和美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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