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合尔巿集的一间茶馆里,
巴基斯坦男子跟美国陌生人叨叨述说自己的故事。
当夜越来越深,男子的故事渐渐透露出,两人的相遇或许并非偶然……
生命中会有那么些时候,一些比金钱、地位,甚至爱情更重要的东西,从心底蠢蠢涌出……
来自巴基斯坦没落家族的成吉思,曾经努力编织美国梦,而他也的确过上了许多移民梦寐以求的生活: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被曼哈顿的顶尖财务顾问公司招揽,跟气质高雅的富家女谈恋爱,挤身纽约上流社会。没落贵族出身的他悄悄以为,命中注定他就是要过这样的生活。然而,九一一恐怖攻击之后,什么都变了。成吉思周遭的世界、自己深爱的女人、内心的自我认同,所有的一切开始分崩离析,而一些过去从没注意过、潜藏在心底最深处的东西,开始慢慢涌出。
* 入围曼布克奖决选(shortlist)
* 入围大英国协作家奖决选
* 《纽约时报》2007年年度好书
* 《出版人週刊》2007年年度好书
来自巴基斯坦的成吉思在美国过着许多移民梦寐以求的生活: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身曼哈顿财务管理菁英的行列,还跟家境富裕、气质高雅的女同学谈恋爱,挤身纽约上流社会。但九一一恐怖攻击之后,一切都变了,成吉思的自我认同陷入剧烈的挣扎。
全书由成吉思在拉合尔茶馆里跟一个美国陌生人的「对话」写成,虽说是对话,读者却只能听到成吉思单方面的声音,美国人则始终神祕地躲在阴影里。成吉思向美国人叨叨述说自己的故事,说到最后他决定放弃大好前程与富足人生,回到家乡拉合尔,变成一个仇恨美国的激进分子,也就是眼前这个蓄胡子、有点阴沉的叙事者。故事接近尾声,夜也很深了,成吉思陪美国人走回他的饭店,两人身后似乎还跟了一些人,美国人愈来愈不安,伸手进口袋里彷彿要掏出什么,全书结尾在控制得恰到好处的悬疑气氛中达到高潮。
作者简介
莫欣.哈密(Mohsin Hamid)
一九七一年出生于巴基斯坦第二大城拉合尔,在当地长大,后来到美国求学,进入普林斯顿大学主修公共与国际事务,毕业后又转到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一九九七年取得哈佛法律博士学位。之后在纽约曼哈顿的财务管理公司担任管理顾问,也曾担任拉合尔特约记者,目前定居伦敦。
二○○○年,莫欣.哈密出版处女作《蛾烟》(Moth Smoke),这部小说获得贝蒂特拉斯克(Betty Trask)文学奖、入围美国笔会海明威文学奖,并获《纽约时报》选为年度好书。二○○七年,他的第二本小说《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甫出版即在美国造成轰动,不但迅速跃上各大畅销排行榜,还入围英国曼布克奖、不列颠国协作家奖,并且被《纽约时报》选为年度好书、《出版人週刊》选为年度小说。
译者简介
谢静雯
政治大学英语系学士,荷兰葛洛宁恩大学英语语言与文化硕士,主修文学。现专事翻译,译作有《漫步在河上》、《失物之书》等。
导读
美国梦碎
莫欣?哈密与《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
台北?李有成?文
巴基斯坦前总理班娜姬?布托(Benazir Bhutto)遭到枪杀的那天晚上,我跟任教于新加坡国立大学的老同学饭后在永康街散步。走到冰馆正对面一家二手光碟店的门前时,店里的电视正好播放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新闻报导。电视音量很大,吸引我们驻足观看。电视上是班娜姬的巨型半身像,几占了整个画面。主播正在播报世界新闻:班娜姬在参加群众大会后,乘车离去时被人枪击身亡。紧接的电视画面相当混乱,电视台对事件的资讯显然掌握不足,只知班娜姬站在车上探出头来向群众挥手时被枪手近身射杀。
班娜姬在遇难前两个月才结束八年的流亡岁月,从杜拜回到巴基斯坦,准备参加即将举行的大选,希望东山再起。班娜姬死于非命,原本已经动盪不安的巴基斯坦政情更形云谲波诡,短期的动乱恐怕在所难免。班娜姬一家的悲剧颇能反映巴基斯坦独立六十年来整个国家的坎坷命运。二○○七年十一月号的《印刻文学生活志》曾经刊出我的长文〈在甘地的铜像前〉,我在文中约略提到近代巴基斯坦颠踬崎岖的政治进程:「印、巴纷争不断,甚至不惜兵戎相见,血流成河;巴基斯坦的民主摇摇欲坠,军阀当权,贪腐无能,不幸走上某些第三世界国家当家作主后的宿命;孟加拉虽然另自巴基斯坦分裂建国,但也是连连天灾人祸,苦难重重。」班娜姬被刺身亡不幸为我的叙述再添註脚。
上面这些文字所勾勒的大抵是一般人对巴基斯坦的粗略印象,在莫欣?哈密(Mohsin Hamid)的第一本小说《蛾烟》(Moth Smoke,2000)中,我们看到的却是另一个更为堕落、更为沉沦的当代巴基斯坦社会。《蛾烟》在精神上属于《大亨小传》(The Great Gatsby)的文学家族,小说的叙事时间是一九九八年的夏天,印度与巴基斯坦正为核子试爆剑拔弩张,南亚次半岛的情势极为险恶。在这样的地缘政治背景之下,莫欣?哈密的小说毫不留情地暴露了当代巴基斯坦社会阴暗而又粗暴的一面:走私贩毒、贪污腐败、欺诈谋杀、司法不公,不一而足,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令人发指的罪恶渊薮。小说的年轻主角达鲁(Daru)身陷这样的一个世界,彷彿灯蛾扑火,最后火焚身亡,只留下一嬝轻烟,这就是书名的寓意。莫欣?哈密笔下的巴基斯坦就像行将破裂的肿瘤,享誉国际的印度作家安妮塔?德萨伊(Anita Desai)就认为,莫欣?哈密眼光锐利,观察独到,他将当代巴基斯坦社会的权力结构由讲求出身的旧封建主义转移到以财富为基础的新封建主义,确是见人所未见。
《蛾烟》不仅获得安妮塔?德萨伊在《纽约书评》(New York Review of Books)撰文评论,美国着名女作家欧慈(Joyce Carol Oates)和南非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葛蒂玛(Nadine Gordimer)也在书前提辞推荐。对一位新进作家而言,这些国际级前辈的青睐意义非凡。这本初试啼声之作后来获得鼓励新人的贝蒂特拉斯克文学奖(Betty Trask Award)、《纽约时报》二○○○年年度好书奖,并且还进入美国笔会的海明威文学奖的决选书单。
一九七一年,莫欣?哈密出生于巴基斯坦的文化古城拉合尔(Lahore),现居伦敦的诺丁丘(Notting Hill)。成长的年代正好碰上独裁者齐亚(Zia ul-Haq)铁腕统治巴基斯坦——齐亚就是在一九七九年四月把班娜姬的父亲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送上绞架的军事强人,自己后来却死于直昇机失事。《蛾烟》的叙事背景虽然是一九九○年代末期,但叙事中有关贩毒与吸毒的情节其实可以溯及齐亚主政的一九八○年代。齐亚是美国的盟友,与美国联手对抗由苏联所支撑的马克思主义阿富汗人民民主党政权,因此获得美国的大量援助,同时齐亚也默许海洛英氾滥,从中谋取暴利,以挹注当时对抗阿富汗所需的巨额军费。
莫欣?哈密童年时期曾在美国北加州度过,由于他的父亲在史丹福大学修读博士学位,因此他就在帕罗奥多(Palo Alto)上小学。后来回到拉合尔,在拉合尔念完中学后,他再度来到美国,入普林斯顿大学就读,主修公共与国际事务。在普林斯顿大学期间,他还选修了欧慈与莫莉生(Toni Morrison)的文学创作课程。《蛾烟》完成于一九九三年,初稿是他交给莫莉生的作业,这一年莫莉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回想他在文学创作上的起步阶段,他认为这两位良师对他的启发甚大。普林斯顿毕业后,他转到哈佛大学法学院继续深造,曾经选修年轻讲师李察?巴克(Richard Parker)所开的法律与文学这门课,《蛾烟》也曾经过他的过目。
莫欣?哈密于一九九七年取得哈佛法学院的法律博士(J.D.)学位,不久即加入纽约曼哈顿的一家财务管理公司担任管理顾问。二○○一年发生九一一恐怖攻击时,他刚被公司派驻伦敦不久。他发现九一一之后情势大变,整个美国陷入近乎疯狂的爱国主义之中,伊斯兰教徒的处境非常困难,恐怖分子、美国政府及大众媒体似乎有志一同,联手合击,在美国社会中制造恐慌与恐惧。莫欣?哈密在接受加拿大广播公司(CBC)的访谈时指出,自九一一之后,人们即生活在一个过度简化的世界:「就是我们对抗他们。还有邪恶轴心。就是伊斯兰教对抗基督教或西方。」这以后进出美国,他的经验说明了美国不再是个友善的国家。莫欣?哈密的第二部小说企图捕捉的正是这样的政治气候。《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于二○○七年面世,出版后佳评如潮,不仅畅销,还进入曼布克奖(The Man Booker Prize)决选小说之列。莫欣?哈密认为,这本小说之所以广受重视,部分原因可能与其出版时机有关。「几年前出版像我的这本小说比较困难。我想现在已开始有倾听这类故事的饥渴。」他说。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属于日渐增多的后九一一小说。九一一恐怖攻击已经事隔将近七年,但其效应至今仍然余波盪漾,全球的地缘政治与地缘文化固然因之改观,阿富汗战争与伊拉克战争也师老无功,结束无期,非但死伤日增,而且似乎无日无之,这两个国家的人民家亡城毁,数百万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中东与南亚的和平一时无望;而美国所发动的反恐战争更是铺天盖地,几乎以全世界为战场,某些举措却又过犹不及,甚至违反人权,戕害自由,不符公理正义,在古巴岛上的美军关达纳摩(Guantanamo)拘留营已经成为美国之耻,也难怪越反恐似乎恐怖分子越多。环绕着九一一恐怖攻击的各种报告、考察与论述可谓汗牛充栋,不少作家、艺术家、电影工作者更以其文化生产,从不同角度、形式与立场介入对九一一的挪用、诠释、批判,乃至于再创造。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出版前曾经数易其稿。莫欣?哈密在二○○○年夏天开始创作这本小说,九一一恐怖攻击之前三个月完成初稿,情节所叙主要涉及一位任职于纽约的管理顾问决心回返巴基斯坦的心路历程,这样的情节显然自传性很强。九一一发生之后,莫欣?哈密决心另起炉灶,把小说重写,并且把背景摆在九一一之前。第二稿完成后,莫欣?哈密认为完全不去面对或处理九一一似乎有些矫情,于是决定彻底修订第二稿,而且要把后九一一的效应纳入小说中。由于九一一的各种冲击日渐扩大,莫欣?哈密花了不少时间思考九一一事件,以及随后发生的反恐战争——包括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乃至于印度与巴基斯坦之间的宗教争执在内。这段时间他又重写这部已经多次易稿的小说,在他完成第五稿时,已经是二○○五年了。他的经纪人和《蛾烟》的编辑看过第五稿后并不满意,他们认为这本小说的理念可取,可惜整个呈现方式是个败笔。就在莫欣?哈密向其未来妻子求婚的这一天,他接到出版社捎来的坏消息。出版社的编辑也是对小说的形式不尽满意。据莫欣?哈密透露,第五稿採用美国人的声音,以第一人称平铺直叙的形式推展情节。几经思考,他决定再易原稿。在接受他的英国出版商的访谈时,莫欣?哈密表示:「我决定採用一种既优雅而又具威胁性的声音,一种含混的时代错误的声音,根植于巴基斯坦菁英学校的英印传统,隐含某种较古老的价值系统与长久的历史自尊。」于是他选择了两个观点、两个视境,摆在同一个叙事者身上,让这位叙事者出入于美国与巴基斯坦这两个现实,互相映照,互相纠缠。这份第六稿就是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这位第一人称的叙事者也就是小说的主角成吉思(Changez)。《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原书虽然不满两百页,却是莫欣?哈密经营了六年、六易其稿的心血结晶。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的形式结构很像舞台上的独白,或者说对白——至少是对白的情境,只不过我们听到的只是一个人的独言独语,却听不到另一个人的反应或答话。说话者是成吉思——由于小说中的他对美国的态度前后不一,有些书评者就认为他的名字Changez意指改变(英文的change),其实这是乌尔都语(Urdu)的Ghengis,也就是曾经以铁蹄横扫欧亚大陆的成吉思汗。Changez是南亚一带相当普通的男性名字,如果一定要从中寻找象征意义,这个名字当然指涉男主角成吉思的东、西方(巴基斯坦与美国)双重经验。莫欣?哈密否认这本小说的自传性,男主角的成长、教育及工作与他的经历虽有若干雷同之处,但那只是出于写作上的方便,因为他习惯取材自本身所熟悉的经验。
小说的情节在过去与现在之间穿梭来回。成吉思是一位约二十五岁的巴基斯坦年轻人,一个暮春的午后,他在拉合尔阿娜卡莉旧城区(Old Anarkali)的一家茶馆遇到一位美国人,于是开始与他攀谈,这一谈就是大半天,一直到服务生「晚班的下班时间也到了」,他们才一起离开茶馆。成吉思陪这位美国陌生人往旅馆的方向走去,他把他们的路程称作「午夜漫步」,可知这两个陌生人的谈话——或者说成吉思的个人独白——持续了好几个小时。莫欣?哈密承认,这样的谈话情境在现实中不太可能,因此这样的谈话更可能隐含现实之外的政治与文化寓意。成吉思设法刺探这位美国人来到巴基斯坦的目的,美国人显然不愿据实以告,不过从美国人的种种反应来看,他不认为这个美国人是个单纯的游客。他对美国人说:「已经排除你是游客,只是来到这世界一隅漫无目的游荡的可能性了。」
成吉思的谈话大部分与他的美国经验有关。他出生于拉合尔,在这座城市长大。拉合尔是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的古都,用成吉思的话说,「这座城市就像沉积平原一样,层层堆叠着入侵者的历史,从亚利安人、蒙古人,一直到英国人。」这句话深具后殖民批判,当然也一语道尽强权下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与社会的普遍命运。成吉思属于巴基斯坦上层社会的仕绅阶级,从曾祖父到父亲三代,上的都是英国大学,只是在后殖民的巴基斯坦,这一类仕绅阶级已经逐渐凋零,取而代之的是「那些靠合法或非法事业起家的新兴企业家阶级」。成吉思一家经过几代分产之后,已经家道中落,因此等他负笈普林斯顿大学时,他必须「在校内兼三份工作」,才能支付他的留学费用。成吉思选择到美国的长春藤盟校深造,而没有像他的父祖辈那样到殖民宗主国的英国升学,当然也饶富象征意涵:美国的全球新霸权显然已经取代旧日的大英帝国,支配独立建国后的巴基斯坦社会。
成吉思就读普林斯顿时有一次与同学到希腊旅游,认识了同校的美国女同学艾芮卡(Erica)。艾芮卡住在纽约,志在创作,希望成为作家。成吉思毕业后,在百中选一的情况下进入曼哈顿的一家管理顾问公司任职。由于表现优异,很受上司器重,他与艾芮卡也同时感情日增。艾芮卡有一位青梅竹马的恋人叫克里斯(Chris),不幸因肺癌早逝,艾芮卡无法忘情,在某个意义上成吉思只是克里斯的替身,在艾芮卡心中,他只是被动地填补克里斯留下的空位子。对艾芮卡而言,克里斯「有一种『旧世界』的魅力」。艾芮卡家庭富裕,她引领成吉思进入「纽约最核心的时髦圈子」。有书评者认为,艾芮卡的名字Erica可以被视为America的缩写,是成吉思心向往之的新世界,可是这个新世界总是以自己的想像——艾芮卡心中的克里斯——来形塑别人,强迫别人听命、顺从(艾芮卡之对成吉思)。艾芮卡深陷于对克里斯的思念而无法自拔,就像美国那样迷恋自己的价值与形象,而且总是要以自己的价值与形象强行改造别人的国家。
九一一之后,成吉思与艾芮卡见面,他发现「她整个人绷得很紧,忧心忡忡又一脸憔悴,就跟恐怖攻击过后纽约的很多人一样,显得焦躁万分」。艾芮卡后来旧病复发,住进距纽约市区有一个下午车程的一家精神疗养院,最后竟然不知所终:「到了后期,她越来越常自己一个人在外头游荡,有一天,她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们在俯瞰哈德逊河的悬崖上找到她的衣服,整整齐齐地折成一叠。」莫欣?哈密自承在当代英国小说家中,他最欣赏日裔的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而在亚洲作家当中,他独钟村上春树。他甚至同意自己笔下的艾芮卡具有亚洲女性的气质,宛如《挪威的森林》中的直子;只是美国人无法理解艾芮卡对初恋的执着,因此最后她会被送到疗养院,接受精神治疗。
成吉思自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应聘进入设于纽约曼哈顿的安德伍参孙(Underwood Samson)公司担任管理顾问。这是「一家评估公司,专门告诉客户哪家企业值多少钱,据说他们的评估精准得可怕」。成吉思第一天到安德伍参孙报到时,即被公司大楼的气势所震慑:「他们的办公室座落在市中心一栋大楼的四十一跟四十二层,把拉合尔任何两幢大楼叠在一起,都没这栋大楼高。虽然我搭过飞机,也去过喜马拉雅山,但是从他们的大厅看出去的景观,那种气势,还是让我非常震撼。我这才明白,这里跟巴基斯坦是两个世界……。」
安德伍参孙英文原名Underwood Samson的开头字母是US,正好是美国的国名缩写。莫欣?哈密在这本小说中耽于操弄名字寓意,这是另一个例证。安德伍参孙是间顾问公司,本身并未从事制造或生产,但是公司的生意扩及全球,是美式全球资本主义的具体象征,膜拜的是新自由主义至高无上的神祇:市场。成吉思即曾被派到马尼拉与智利的法耳巴拉索(Valparaso)去评估当地公司行号的财务与价值。成吉思最初完全认同安德伍参孙所拥抱的企业价值,同时也对自己的工作和角色感到自得。公司里所有的人「都来自菁英学府:哈佛、普林斯顿、史丹福、耶鲁:我们全都散发出一种自信的自我满足感」。身为全球企业的一员,何况还定居在全球资本主义中心的纽约,难怪成吉思这位来自第三世界的菁英要踌躇志满,意气风发:「我感觉自己沐浴在一股温暖的成就里,没什么能再困扰我,我是个年轻的纽约客,纽约就在我脚下。」成吉思在被派往马尼拉期间,也就是直接面对同属第三世界的人民时,他努力表现自己的美国属性:「在我的尊严许可的范围内,我尽量让自己言谈举止更像美国人。」就像成吉思的女友艾芮卡一样,安德伍参孙也是美国梦的象征。至少在发生九一一恐怖攻击之前,成吉思曾经短暂实现他的美国梦。
对于第三世界或边陲国家而言,象征美国梦的安德伍参孙却是一场梦魇。这场梦魇当然也是一场全球化的进程,成吉思参与这个进程,只是开始时他毫无自觉。他和同事飞到马尼拉评估一家音乐公司,其中的参访行程甚至让他「觉得大权在握,因为我知道我们的团队正在塑造未来。这些工人会不会被炒鱿鱼?这些CD会不会转移阵地到别的地方去制造?」。换言之,远在纽约曼哈顿某一幢大楼的安德伍参孙可以决定万千公里之外某些工人的命运,而与这些工人毫不相干的几个菁英就可以左右他们的未来。
在智利的法耳巴拉索,成吉思奉派去评估一家出版公司,负责人叫璜-包蒂斯塔(Juan-Bautista),年纪很大,出版公司的老板却另有其人。老板有意把出版公司出售,因此璜-包蒂斯塔很不高兴。他指着成吉思质问:「靠破坏别人的生活来餬口,你不觉得不安吗?」当他了解成吉思来自巴基斯坦的旁遮普之后,他甚至将成吉思比拟为土耳其禁卫军(the janissaries)。这些禁卫军「原本是基督教民族的小孩,被鄂图曼帝国的土耳其人掳走,训练成回教军队的士兵,回教军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支军队。土耳其禁卫军非常凶悍,而且百分之百忠心,他们为消灭自己的文明而战。」璜-包蒂斯塔的一番话如醍醐灌顶,让九一一之后深陷认同危机的成吉思大梦初醒。他这样反省:「毫无疑问,我是现代的土耳其禁卫军,正当美国侵略我的兄弟国,甚至可能跟别人串通要让我的国家面临战争威胁的时候,我却甘作美利坚帝国的仆人。」
九一一恐怖攻击发生时,正好是成吉思留在马尼拉的最后一晚,他在电视萤幕上目睹纽约世贸中心的两幢大厦先后倒塌,竟然笑了起来。他对别人的苦难不是无动于衷,只不过他的心思「全陷在整个事件的象征意义上,那就是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把美国打倒了」。成吉思的反应不只一次让作者莫欣?哈密面对质疑。莫欣?哈密认为,将小说作者与小说角色严格区分还是有必要的。九一一发生时他已经先后在美国住了十五年,不仅是半个美国人,更是道道地地的纽约人。他从前的一位室友就在世贸中心上班,他担心他的安危,因此非常害怕,他的反应不可能与小说中成吉思的反应相同。
九一一事件是个分水岭。成吉思发现,恐怖攻击发生之后的美国不再是一个他所熟悉的国家,种族与宗教歧视极为严重,而且极端排外,成吉思的胡子竟然成为分别你我、区隔敌友的符号。他说:「留胡子之后,我搭地铁时不只一次被素不相识的人辱骂;而在安德伍参孙,我也似乎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众人交头接耳或盯着看的对象。」胡子成为成吉思的文化属性的一部分,是他「表示抗议的一种方式,强调文化认同的一种象征」。个人的即是政治的,这是身体政治最好的例证。此时的美国完全「陷入一种危险的怀旧感之中。那些国旗与制服、将领在作战指挥室里面对镜头的讲话、报纸头条打出义务、荣耀等字眼」,整个国家笼罩在极端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的氛围中。面对这样充满敌意的情境,在智利法耳巴拉索时璜-包蒂斯塔的一记当头棒喝,让成吉思从他的美国梦中惊醒过来。艾芮卡既不知去向,他于是决定离开安德伍参孙,回到巴基斯坦去。他的美国梦至此彻底破碎。
在我读过的后九一一的小说中,《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对美国的批判最为直接、最为赤裸。莫欣?哈密曾经多次表示,小说中的批判出自主角成吉思,并不代表他的立场;不过他也说过,他之所以撰写这么一部小说,是因为他半生在美国度过,对美国的感情深厚。这么说又似乎出于爱之深,责之切的善意。成吉思回想九一一之后美国的种种倒行逆施,忍不住对着眼前萍水相逢的美国人说:
你们跟攻击你们的人有了同样的痛苦,这让你们跟他们有了连结,可是整个社会根本不愿意去反省这点。你们陷入一种迷思,以为自己与众不同,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你们把这种信念落实到世界的舞台,让全球都因为你们的震怒而受到波及,连我的家人都不能倖免,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们也面临着战争的威胁。这样的美国必须有人制止,不只是为了其他国家的人着想,也为了美国人自己着想。
证诸美国这几年来在阿富汗与伊拉克的所作所为,这一席话义正辞严,宁非可信?这一席话难道真的只反映主角成吉思的想法吗?莫欣?哈密对民族主义向无好感,对民族国家的观念也很有意见。他在二○○七年七月十三日《卫报》(The Guardian)的访谈中表示,地缘政治对他非常重要。他这样解释:「说政治应该与艺术分开,政治会败坏好的作品,对我而言,这整个观念大有问题。」莫欣?哈密虽然无意将《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归类为政治小说,不过他也相信,他「个人的生命与他所生活的政治世界是分不开的」。《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之所以富于政治寓意,其理自明。
小说的最后两章叙述成吉思离开美国的经过与其在拉合尔的生活。回到家乡之后,成吉思在一所大学担任讲师,除了讲授财经课程,他还「把鼓吹巴基斯坦跟美国划清界线当作自己的使命」。他甚至变成了许多青年男女的精神导师,更成为反对美国帝国主义的急先锋:「当国际电视新闻台来我们校园採访时,我跟他们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一样,随时能置别国公民于死地,并且让那么多远在千里之外的人担心受怕。」他激烈的反美言论让他的同志忧虑,担心美国会「派一个间谍来恐吓我,或者用更糟的手段对付我。」
《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中最大的谜当然是那位愿意耗掉大半天时间倾听成吉思叙述他的故事的美国陌生人。小说中独缺他的声音,但从成吉思的谈话中也多少可以窥测此人的种种反应。在茶馆里他设法背靠墙壁,「老是煞有其事地前后左右张望」,就像「一头野兽远离了自己的地盘,来到陌生的环境里,已经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捕食者还是猎物」。他还有一支「特殊的手机」,成吉思提醒这位美国人,「你轻薄的西装料子下面鼓了出来,位置刚好就在胸骨这边,也就是敝国的国家便衣通常配戴腋窝式枪套的地方,好用来携带附属枪枝。」成吉思是说者无心,读者则是听者有意,尤其对照小说临结束时,成吉思提到美国可能对他採取报复的臆测,这位美国人的身分更添神祕与联想。这个美国人是谁?成吉思可能会面对什么样的命运?莫欣?哈密在小说结尾故意留下若干空白,挑战读者的想像力。这也是这本小说之所以充满悬宕的原因。
李有成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英语系毕业,国立台湾大学比较文学博士,现任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研究员兼所长,国立中山大学合聘教授,国立台湾大学与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兼任教授,《欧美研究》季刊主编,曾任中华民国比较文学学会理事长。研究领域主要包括非裔与亚裔美国文学、当代英国小说、文学理论、文化批评等。主要着作有诗集《鸟及其他》、《时间》,文学评论与学术专书《文学的多元文化轨迹》、《在理论的年代》、《踰越:非裔美国文学与文化批评》,编有《帝国主义与文学生产》、《在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之间》(合编)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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