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如何帮助那些无意接受帮助的人呢?
对置身于社会福利系统或司法系统,但毫无改变动机的个案,你该怎么办?
对于那些根本不认为自己有问题的个案,你要如何对他进行谘商?
你要如何和那些价值观完全不同于你的人工作?
你要如何在协助他人解决问题的同时,还能兼顾对他们的管辖权?
本书提出具体的整合处遇模式,运用实证式实务工作,协助工作人员处理以上的难题。
适合与各类型非自愿个案工作的专业、非专业人员使用。包括在成人观护、少年观护、安置机构、矫治机构、以及经精神医疗院所或是教育单位、社福单位等。
作者简介
克里斯.察特
察特博士是澳洲Monash大学社工系副教授,一九九一年任教职前,曾在儿童保护及矫治单位担任社工及地区主管将近二十年。
他在社会工作效能之议题上,特别是针对政府单位之社福部门有丰富的着作。他在社工处遇风格与个案成效关系的研究上,获得国际认可,他从研究中所发展出来的处遇模式已获许多国家採行。
近年来,特洛特博士获得数项奖助经费从事其研究工作,他的论文及谘询工作不论在澳洲或海外都受到欢迎。他有两本着作《如何与非自愿个案工作》(Working with Involuntary Clients)及《协助受虐儿及其家庭》(Helping Abused Children and their Families)。
译者简介
朱惠英
学历︰美国印第安那大学心理谘商硕士、谘商心理师(93年国家特考)
现职︰从事心理谘商、督导与翻译工作(口╱笔译)
专长︰曾在少年司法系统服务多年,对于非自愿个案、性侵害加害人╱被害人的心理治疗、儿童╱青少年的心理评估与治疗十分娴熟;对于心理专业人员如何与社福系统、司法系统合作,也有深刻的体会与思考。
郭凡琦
学历:美国加州旧金山大学谘商心理学研究所主修婚姻与家族治疗、台湾师范大学教育心理与辅导学系。
专长:短期谘商、多元文化谘商、认知行为取向、后现代主义。
经历:美国加州旧金山WOMAN, Inc.婚姻与家族治疗实习心理治疗师、美国加州合格家庭暴力谘商员
推荐一
预防犯罪领域的当前趋势
社会治安的维护,无法仅凭严刑峻罚,在实证或理论上都有相同的结论。对于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人,固然应科以刑事处罚,但对于尚未构成犯罪而具有危害社会可能性的人,或再犯率偏高的假释人犯、受刑人等,亦不可忽视再犯的潜在危险,例如:烟毒犯、假释之性罪犯、保护管束之少年等。这一类高危险群的人,于保护管束届满或服刑期满后,势必须接受司法监督或保护处遇,借由司法系统或社会福利系统提供的支持与援助,减轻生活压力,重新适应社会。
在社会福利系统或司法系统中提供直接服务的工作人员,例如:社工、观护人、教诲师等助人工作者,身处政府公部门与非自愿个案之间,一方面须秉持客观超然立场,监测非自愿个案的行为,提供正确资讯,以供公部门决定后续司法处遇的内涵;另一方面,则须以真诚同理的态度,与个案建立信任基础,协助个案建立支持网路,以减轻适应社会的压力。换句话说,助人工作者肩负司法控制与保护协助的双重角色,这两种角色本质上具有冲突性,其界线的釐清以及冲突的解决,是每位助人工作者与非自愿个案工作前,必须深思的议题。另外,助人工作者与非自愿个案工作,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远高于他们与自愿性个案工作的情况。在与非自愿个案工作无效的情况下,除对个案本身无利益以外,在人力、时间、资源方面也都是浪费,而且对助人工作者本身也常会带来挫折感。因此,如何寻求有效的工作模式或高效能的组织架构,向来在学说与实务界争议不断,成为极具挑战性的议题。
本书除论述有效与无效工作方式的理论与研究外,并提出所谓「实证式实务工作模式」,对于实务工作者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此外,作者同时观察到与个案工作的人员,他的人格特质、价值观或生活经验经常投射在工作上,故如何清楚意识他个人和非自愿个案间的差距,并化解所生的冲击,也是工作人员在面对个案工作时应自我觉察的项目。本书特以专章详细论述这项议题,分析工作人员与个案间存在文化、性别、价值、目标的差异性,及提出处理的架构模式,在理论基础上建构处理实务问题的操作模组,实属难能可贵。
当前预防犯罪领域的先驱研究已指出,影响司法保护处遇良窳的关键,不在处遇制度层面的专业问题,而在与非自愿个案工作之「工作人员」本身。本书的出版,不仅顺应当前预防犯罪的世界趋势,也对于目前在我国较不受重视的「与非自愿个案工作」的专业领域,提供实务工作者重要的参考资料,因此,我非常乐意向读者推荐本书。
─陈正芬(板桥地方法院检查署主任检察官)
推荐二
助人工作如何落实人道本质
人逢困境,汲汲求助,是求生存的本能。遑论自愿或非自愿个案,助人者所处理的均是个案生命中难以承受之「苦」及「伤」。遭逢的困境,对助人者或为「呈现的问题」;然对个案却常是萦绕不去的折磨。助人专业伦理首条即揭橥「帮助」为工作主轴。个案须「改变」是不分学派及技巧都同意的工作原则。协助个案预见改变的「必要」及「利益」,才能使其「有能及具动机」,助人的走程方具意义。
本书作者克里斯?察特(Chris Trotter)博士是实务界转学术界的典范。大学执教之前,已担任二十年社工。经历儿保和矫正社工的实务洗礼;深知非自愿个案工作,身负案主权益及社会公义之两难;了解「折冲、协商及取最大平衡」易写难行。其着作首重在「实务操作」可行之「know how」,深受实务界佳评。
非自愿个案工作多因社会公意或法意而须介入。开案即处理「问题」。与案主相遇已然「负面介入」。工作流程一路找「麻烦」??「挖掘」生活及生命里的「失败∕偏差∕伤口∕祕密」,并与之工作。解决方案多为「救济」、「重整」、甚或「处罚」及「剥夺」。受助者之防卫是必然,助人者「坐困愁城」亦为常态。且与非自愿个案之实务直接服务者常是「助人新兵」,戒慎恐惧、临深履薄后仍受挫败,已然成此工作之「特色」。
作者主张助人者于互动过程需清楚、诚实与频繁地讨论助人者与案主的各自角色;助人者并需聚焦在示范及鼓励案主从事利社会的表达与行为。本人近二十年在少年犯罪司法、儿保、性侵及家暴矫治性助人工作的经验,印证此两项观点确实为有效工作模式的关键。
非自愿个案因伤害性行为进入助人系统。过往「受创伤」的经验常是其行为的内在动力,需被「察觉」,个案才得以透过与助人者的「关系」,重新架构对人及外在环境可能的信任。自身安全感重新形成,则利社会的价值观才可在松软了的认知系统植根。能感受「受害者」受其行为伤害之苦,愿承担责任。伤害性行为才有改变之契机。
又非自愿个案大都已历经「性」、「婚姻」、「育子」及「再生家庭」之成人生命发展,且多所挫败及受创。反观助人者,多为初出校门,成人任务才要开展,人世历练明显稚嫩;即或与个案同处相似年龄及发展,却常是在相反的一端:「命好、成功」,且多具资源及支持系统。个案或本能的不相信助人者的价值观及轻视其「角色能力」;或潜意识里愤怒、伤害、嫉妒及竞争等微妙情绪,复杂交织;进而在助人关系中反覆进行「角力游戏」。「操控」及「抗拒」,也就不足为奇。
伤人源自被伤;能利社会思考,自是觉知社会公义存在有其价值。助人者当不断省思与个案的互动;并澄清及勇于挑战自我的成长史及价值观。善用「同理心」、「复原力」。在与棘手个案工作的同时,仍对生活热情、对生命热爱;让挫折成长自己;生命每阶段发展伴随历练而成就及成熟自我。则本书中所提的诸多论点,将不再仅是「知识」与「技巧」,而是人生自然圆熟的豁达与智慧;也是本人亲身体验的「无价薪水」。
应用西方知识及技巧,得格外谨慎跨文化之差异。尤其社会工作模式特重实证基础及经验法则,如本书提及自我揭露、幽默感及乐观的态度是助人专业的重要技巧。唯此些元素与人格特质及文化养成环境关系密切,无法「训练造就」;助人者吸收新知时要有信心「做自己」,勇于质疑;多?与训练及聚会;与督导或同领域者多切磋;则本土化及适合个人特质的工作模式,于焉产生。
书中亦提及女性主义对父权系统刻板化的性别认同,贬抑女性经验及对女性造成不公义。非自愿个案工作之对象,通常有「加害」及「受害」之分野。男性、女性及小孩是常见的工作三角关系;而「暴力」常是助人者首要考验。助人学派之发展,男性学者是主流。反观非自愿个案直接服务三大领域??司法矫治、医疗及社福,却多数为女性助人者。微妙的性别认知与互动,多在个体成长社会化过程中已成型,教育训练着力实属有限。况女性主义的发展,「社会倡导」甚于「社会工作」,于直接服务工作仍属起步。助人者在专业学习时,得具「跨性别」的敏感度;保持工作方法的高度弹性与创造性;相信唯有个案能落实及辩证「工作方法」,理论及方法可受考验及修正。
人类用生活写生命。本人近二十年所接触之个案,几乎都为非自愿。民国八十年前后曾译述Dr. Ronald Rooney之<非自愿个案工作策略>于《观护简讯》,亦任其来台工作坊之翻译。今日受邀为此书写序,高兴此一孤单却无比重要的助人区块,终被认识。
就因「非自愿」才更需「被了解」。助人者须从「学术的云端」,真心触及「生命的实体」;则不论被多「不堪」标签的个案,都不过是从自身有限的经验努力地活着。揭开「对错是非好坏」之表象,深信「选择与决定」是个案陷入及离开泥沼的等同能量;助人工作才能超越学派及技巧,真正落实人道的本质。
─洪文惠(加拿大BC省註册社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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