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杀了美丽的女天体物理学家?
爱情与迷失是它的基调,诡谲的人性与未知是它的出口!
一场从死亡开始的爱情,彻底颠覆你曾经读过的爱情悬疑小说!
「拥有这样美好的身体实在太可悲了!」
她是一个年轻美丽、身材姣好的天体物理学家,有着人人称羡的家世与感情生活。然而在週日夜里,本来是该与爱人温存的美好夜晚,她却被发现陈尸在房里!
她的头部中了三枪、全身赤裸,在在都显示这绝对是一桩兇杀案。但是卧房的门窗紧闭,命案现场亦无打斗的痕迹──难道,兇手就是几分钟前才从她寓所离开的教授男友?
这件命案引起的震撼非同小可,因为死者的父亲是警界大老,而承办这个案件的女警探不仅是和死者交情匪浅的旧识,也是死者父亲手下能力最强的部属。
然而对女警探而言,这却是她生平所面对最迷乱、最棘手的案件……
这是英国文坛教父马丁.艾米斯相当精采的作品。在迷人的悬疑氛围下,我们经由一名女警探的抽丝剥茧,逐渐走入这桩死亡案件扑朔迷离的涡流里。
到底是谁杀了这位美丽的女天体物理学家?这答案绝对需要读者的参与,也势必让所有人大感意外。
它不是我们过去曾读过的那种爱情悬疑小说,在这部作品里,真正的答案太残忍了,或许,你可以给它一个解释……
作者简介
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
放眼当今英国文坛,还有哪一位大师每每入围布克奖便引来大幅话题,但是却又从来没得过布克奖,而让人怀疑此奖项的公正性?此人当是「文坛教父」马丁.艾米斯。马丁.艾米斯在1949年出生于文学世家,崛起于八零年代的英国文坛。他成名甚早,曾以1974创作的第一部小说The Rachel Papers(瑞秋档案)获「毛姆文学奖」;1983年,他已成为英国着名的文学杂志《葛兰达》第一代「最佳英国年轻作家」名单上的头号人物;而他在1986年出版的着作Money-a Suicide Note(钞票-绝命书),更被《时代杂志》选为100大最佳英语小说。
马丁.艾米斯在创作上受到卡夫卡、纳布可夫、詹姆士.乔伊斯的影响,他的风格则深深影响了威尔.塞尔夫(Will Self)、莎娣.史密斯(Zadie Smith)等英国新生代知名作家。其作品在写实笔法中伴随着意识流、黑色幽默,以及浓厚的魔幻写实风格,总是被形容为带着迷药墨水书写的文坛大师。数十年来,马丁.艾米思从未间断以丰富的创作形式及多变的风格在其文学生涯留名。他在英国文坛具有崇高的地位,与伊恩.麦克伊旺(Ian McEwan)、朱利安.拔恩斯(Julian Barnes)虽并称为三巨头,但凭借着独特的书写形式,马丁.艾米斯显然会走得比他们更远,而他的作品也将成为永远的经典。译者:何致和1967年生于台北。文化大学英文系,东华大学创作与英语文学研究所毕业。短篇小说曾获联合报文学奖、宝岛小说奖、教育部文艺创作奖。着有小说集《失去夜的那一夜》、长篇小说《白色城市的忧郁》、《外岛书》。另有《酸臭之屋》、《恶梦工厂》、《时间线》、《人骨拼图》、《战争魔术师》、《巴别塔之犬》等十余部译作。目前正于辅仁大学比较文学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
导读 父子情仇话《夜车》◎南方朔
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1949-)尽管在英国早已望重文坛,但对台湾读者却仍是个陌生的名字。迄至目前,只有他一九九一年的《时间箭》中译本,这部他一九九七年所出的《夜车》,则是第二部中文译本。
马丁.艾米斯乃是英国前代重要作家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1922-1995)之子。这对父子档作家,早已成了当代文学研究上的重要课题。金斯利是战后崛起的「愤怒的新世代」代表作家,也是古典写实讽刺喜剧的代表人。他一九五四年第一本小说《好运的吉姆》(Lucky Jim)即一炮而红,在文坛享誉四十年之久,并于一九八六年以《老恶魔》(The Old Devils)获英国布克奖。至于马丁,则是英国后现代派的领航舵手,他于一九七三年以《瑞秋报告》(The Rachel Papers)初试啼声,也同样一炮而红。由于写作风格后现代,他的作品皆以第一人称方式叙述,无论在角色、情节、时间、空间等范畴皆多番探讨。以《时间箭》为例,它不但主角一人有多个分身,时间的进程也是完全倒反,很有名家炫技的特性。在马丁.艾米斯的所有作品里,《夜车》相比起来倒可以说是最有读者亲和性的一部。
所谓「夜车」,根据书中的叙述脉络,它其实有双重寓意:其一,它是指自杀。书中即明言「自杀是辆夜车,载着人们朝向黑暗走去」。其二,它也是指扰乱生命安稳的一种无明力量。小说里即借着女警探迈可.胡里罕不断被夜车骚扰,而点出了这样的借喻。
《夜车》乃是马丁.艾米斯的作品里相对而言比较简洁扼要的一部。一个年轻美丽,爱情事业皆极顺利而被称羡的女天体物理学家珍妮佛.洛克威尔连开三枪自杀殒命,一个粗鲁邋遢的女警探迈可.胡里罕,奉女孩父亲——她的顶头上司,警察局长汤姆.洛克威尔之命查案。汤姆不相信自己的女儿会自杀,认为乃是她的同居男友,大学哲学系科学哲学副教授特雷德.福克纳所杀。但在迈可抽丝剥茧的查案过程中,她终于发现到珍妮佛尽管表面顺利幸福,却有不幸福以及迷惑的一面,包括她工作上搞错了程式与数据,对爱情出现疑惑、情绪不稳而私下服用药物,和出现了「凝视死亡」这种对生命有虚无之感的疑问……等。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所谓「天堂症候群」在发作呢?或者是她禁受不起挫折而轻生?或是有什么神祕的理由?小说在最后并没有给我们确切的答案。它只是指出,她父亲汤姆咬定女儿是被同居男友特雷德所杀这种固执的不确。
马丁.艾米斯过去的作品以后现代式的嘲讽喜剧为主,《夜车》乃是他首次以不是那么文字炫技的方式,以接近写实的手法来探讨人类生存情境的迷乱困惑,以及人的情绪容易受伤害的心灵问题。他在小说叙述结构上,将粗壮邋遢,既抽菸又喝酒,并一度戒酒,情感生活也相当平庸甚或乏味的女警探,与美丽顺意的自杀女天体物理学家并列。这是个非常有张力的对比,正因为有着这样的对比,什么是幸福?生命有何意义?这类有关生命本质的难题,遂得以凸显而出。也正因此,评论家们认为,这本小小的《夜车》,乃是马丁.艾米斯写作风格的蜕变,他已由后现代嘲讽的栖木上走了下来,以一种具有同理心的方式来感觉人生的深层悲哀、困惑,以及那对生命持续干扰并使之混乱的力量。一九九七年,当时马丁.艾米斯四十八岁,写作也已二十四年,他的创作开始走向另一峰峦。
而马丁.艾米斯会出现这样重大的改变,当然是有理由的。一九九五年他的父亲金斯利过世,而他自己在一九九○年代初的这个阶段,也经过混乱痛苦的结婚、生子,以及离婚这一连串变故。生命的历程影响了人对生命的态度及写作的风格。这就是痛苦的代价。
若论及马丁.艾米斯的演变,则势不可免的必须说到金斯利和马丁这对父子档顶级作家间的父子情仇,以及这种父子关系对马丁写作深层影响。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不但早已是英国文坛的重要公案,也将是作家及作品研究上的重要课题。
我们已知,金斯利最先娶妻希莉(Hilly),一九四九年八月生马丁,五年后的金斯利因处女作《好运的吉姆》一炮而红,在大西洋两岸炙手可热,他一度带领家人赴美走访游历,但这种家人和乐的日子并不久长。当马丁十二岁时,即一九六一年,金斯利抛妻离子移情别恋,一九六二年另娶伊莉莎白.霍华(Elizabeth Jane Howard)。这痛苦的被弃以及护母情绪,从此以后即左右了马丁的心灵,也造就了他要在写作上与那个他痛恨的父亲一争雄长的决心。他在写作风格上刻意远离父亲那一派古典写实传统,他的作品长期以来皆以带点影射的方式嘲讽父权主义以及对女性带有深刻的同情,都是这种「恨父情结」(即所谓的「伊底帕斯情结」)的显露。当代英语世界文学理论家哈洛.卜伦(Harold Bloom)着有经典论着《影响的焦虑》,他从精神分析角度讨论作家的「文学父亲」,都会有一种既受爱影响而又叛离的紧张竞争关系。马丁对金斯利那种纠缠一世的父子情仇,就是讨论「影响的焦虑」最具雄辩性的范例。
马丁的文学生涯与父亲金斯利有着太多对立的相似性,而且也有着太多明鎗暗箭的不良纪录。金斯利回忆说,早年马丁习作,每次他经过马丁面前,「他都急忙用手捂住打字机上纸张的字迹」,而对他,马丁自己则说,「金斯利天性自大懒惰,我早年习作他根本不屑理会;直到我把第一本小说的样书重重砸到他的桌上时」。
马丁在一九六八至七一年间进牛津大学艾克斯特学院,追随英国浪漫大诗人华滋华斯的后裔乔纳森(Jonathan Wordsworth)就读,获文学第一名毕业。他和父亲相同,都是处女作即一炮而红并获毛姆作家新人奖。由于「恨父情结」,马丁后来在写作上刻意追随许多与父亲风格殊异的大师级人物为他自己的「文字代理父亲」,乔纳森即是第一人。
金斯利和马丁这对父子的情仇之深,确实在文学史上罕有前例。例如,金斯利对儿子的小说曾评曰:「他刻意的玩弄文字技巧,像纳博可夫一样要证明他的英文好。」「他的作品我根本读不下去。」一九七九年当时马丁已红,曾到外国旅游一年,金斯利即在致他的好友,当代英国诗坛祭酒拉金(Philip Larkin)的信里说道:「我是否曾告诉过你,马丁出国其实是为了逃税,去年他二十九岁,赚了三万八千英镑,这个小狗屎。他这个小狗屎!」做父亲的如此蔑视自己的儿子,将他贬得一文不值,难怪另一大作家拔恩斯(Julian Barnes)也要公开表示「这太没格调了」。
金斯利贬儿子,但儿子对父亲也同样不留余地。例如马丁就说过:「我从很早就努力要成为作家,我也很早就知道我的父亲是那种等级的作者。」另外,金斯利乃是英国战后出人头地的第一代,那一代的愤怒青年多半左倾,金斯利还一度加入英国共产党,但后来却一路右转,变成支持保守党。对此,马丁就曾如此清算过父亲:
「对他和他们那愤怒青年的一代,现在他们都已变成右派了。他们那些人都不是穷人出身,但也没有多有钱。而等到他们赚了一些之后,他们所想的就是保住财富。由于他们那时左派当道而工会又把生活搞得很紧张,因此他们的向右转只是为了自己。而我则不然,自我稍微有政治观念以来,就从不像他们那么右倾,因为我所看到的皆穷人,这乃是我们社会的基本事实。穷人,底层的人,平凡无权力的人,这乃是我写他们的原因。」
真正不八卦,而是有文学意义的,乃是他自小见到父亲抛妻离子,因而产生的对父权的痛恨及对女性的同情,这些日后成了他作品里最重要的「文学无意识」。对此他曾如此说道:
「女性主义者宣称,它和性及种族偏见有着道德对立关系。而的确,这是有着某种亲切关系,有时它表现得温和,但也很有鼓舞性。性别歧视有如种族歧视,我们每个人都能体会到它的脉动。我的父母所体验到的就比我们深。但愿我们的子女们所体会到的能比我们更弱。人们并不可能改变或改善得太多,但人却会慢慢进化。」
因此,父亲移情别恋,抛妻离子,作威作福这些他早年受到的伤害及见证,遂自然而然的成了马丁作品里长期以来「反父权」的基本线。当代马丁.艾米斯权威学者狄德瑞克(James Diedrick)就明确指出,马丁的处女作《瑞秋报告》其实是针对父亲处女作《好运的吉姆》所做的谑传。此外,该书主角查尔斯.海威(Charles Highway)就有许多感伤马丁的缩影,包括他十二岁时看到父亲和情妇幽会,对父亲的学问及人品不齿等。因此,马丁的处女作在深层的心理构造上,可以说是他在表现风格、反父权思想等方面对父亲所做的「驱魔宣言」。狄德瑞克就明白指出,马丁知道的这种父子情仇,使得他成了父亲金斯利的另一种「分身」(Double),才会有非常独特的马丁风格,但换个角度言,它也让马丁掉进了所谓的「父权牢笼」里,他的作品不去碰触这个问题就觉得不自在。他痛恨的父亲在鼓舞出他的成就,成为督促他的资产同时,也成了他的负债。而这种「恨父情结」在《时间箭》里,达到了最高点。《时间箭》的后半,是以一种时间倒流的方式在进行着,人不是由性交、怀孕、胚胎、婴儿、童年、少年这样直线而来,而是时间反方向倒退,最后有如父亲的阳具进入子宫杀死了胚胎,毁掉了自己。马丁在小说最后一章如此写道:「很快的,父亲将完全掌握母亲。……他将进入,以他的肉体将我杀死!」在《时间箭》里,叙述者所代表的乃是纳粹医生奥狄罗(Odilo Unverdorben)的剩余良知。纳粹医生,白袍黑鞋,杀子,它构成了一幅严峻冷酷的父权画面。这是马丁反父权的最高点。这和美国天才自杀女诗人普拉丝(Sylvia Plath)把父亲比喻成穿长统皮鞋的纳粹,实有相互唿应之效!
不过,就在《时间箭》出版后的一九九五年,他终生痛恨的父亲金斯利死了。而马丁自己也人生起伏,经历娶妻、生子、离婚这般与父亲巧合的生命历程。当恨的对象已不在,而自己的生命历程也让他对往事有了不同层次的理解与体悟,于是有了《夜车》这部突变的作品。在《夜车》里,警察局长汤姆对女儿珍妮佛,仍有着残余的父权影像——他自以为是,对女儿的世界其实完全茫然无知,因而他遂专断的企图说明女儿是被她的同居情人特雷德所杀。但随着情绪的深入,而且是深入到心灵层次,终于显露出这种父母与子女的隔阂,它的真正原因其实并不容易简单归纳。人类的生存情境太过幽微,有太多无明的干扰力量以难以理解的方式影响着人们的行为、选择,以及恩恩怨怨。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但我们终于知道我们过去以为的那些其实都是虚构的。「不知道」是《夜车》的结局,而从深一点的意含来说,也未尝不是马丁和金斯利间有了终极的和解。人生草草,在经过许多沧桑后,也就恩怨了!当我们读《夜车》时,读到了这个层次,或许才进入了创作者的心里。
金斯利与马丁这对纠缠一世的父子档,他们早已是近代英美文学两大重量级作家,但因为我们在引介上有所偏废,对这两人遂一直极端陌生,对他们的生平和恩怨情仇也不明了,这都妨碍了去深入他们作品的通路。在《时间箭》及《夜车》已有了中译本作为开端的此刻,对他们父子的作品做更多引介与探讨,或许才是更全面理解当代西方文学应走的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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