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18
「二阶段理论」系源自德国法制的理论,乃将行政行为所生争议的审判,依「公法」或「私法」的性质定其法院之管辖。原仅限于「服务行政」(即经济补助行为)之范畴。而在我国实务发展上,已将二阶段理论扩张至国民住宅出售的争议上。本书将「二阶段理论」适用于「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的议题上,在理论及实务上,均颇有新意。
本书特色
世新大学获得华侨会馆经营权后,作者奉派担任现场营运主管,面临诸如权利金之负担、营运范围与业务之限制、主办机关优先所生之业务排挤、减价优惠衍生之求偿问题等困扰,深觉应深入探究政府业务委外经营实务上面临之问题,并寻求因应与解决方案,以利尔后政府与民间机构合作之借镜,俾使理论与实务兼顾。
作者根据所学、研究领域与实务经验,整理出有系统之促参法入门内容,作为适合各界欲了解近年政府推动民间参与公共建设实务之参阅专书。
作者简介
黄英哲
学历
中国文化大学政治学系学士
中国文化大学政治学研究所硕士
曾任
财团法人厚生基金会副执行长
立法院厚生会副执行长
立法委员黄明和国会办公室主任
立法委员谢章捷国会办公室主任
世新大学受託经营华侨会馆副总经理
国立空中大学、世新大学法律系讲师
现任
世新大学附设世新会馆副总经理
世新大学终身教育学院专任讲师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二阶段理论于促参法之适用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二阶段理论概说
第三节 公共建设之民间参与
第四节 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之二阶段
第五节 小结
第三章 微论促参法之「优惠」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委託营运契约之性质
第三节 减价优惠「要求」之适法性
第四节 优惠部分之求偿初探
第五节 小结
第四章 促参法第五十条性质之辨正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旨述条文法律性质分析
第三节 强禁或任意规定之辨正
第四节 主管机关释示之检讨
第五节 小结
第五章 促参法「优惠」之「求偿」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委託营运契约性质之研析
第三节 损失及损害之求偿标的
第四节 求偿依据及其义务机关
第五节 小结
第六章 促参法「优惠」对于营运之影响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受託营运面临之困境
第三节 终止营运主要原因探究
第四节 终止营运之因应建议(代结论)
参考书目
附录
二阶段理论对委託营运契约中「优惠」之影响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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