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每个人都困在深蓝色的潮湿的空气里,
他们在内心深处挣扎,在爱与被爱的脆弱中,
想要逃离寂寞,却一次又一次跌进更深的孤独……
一到八月的下午,街上空盪盪的,尘土飞扬,白茫茫的一片,天空亮得跟玻璃一样……
整个小镇寂寥悲伤,冬天很短,冷得皮绽肉裂,夏天刮的风,酷热干燥,耀眼发烫,但在这遗世独立的小城里,爱蜜莉亚小姐与来历不明的驼子表哥恋爱了……
谁也想不透这爱情,究竟是怎么开始的?
虽说任何一场恋爱的价值与质量纯粹取决于恋爱者本身,但街上纷纷传说爱蜜莉亚小姐餵养的是寂寞的爱情,她酿的烈酒是苦的,却能够将隐藏在黑暗心灵的秘密解读出来,可这炽热的火苗无法烧尽寂寞,却烧出比死亡,更忧伤的结局……
20世纪美国失去了一位最具影响力的孤独猎手──卡森.麦卡勒斯。
她一生创作主题都围绕在即便最深切的爱也无法改变的「孤独」。
她不但是几代人的偶像,从钱钟书到苏童,从文艺青年到美国媒体名人欧普拉,她的作品以爱的荒谬来印证孤独的必然,她说,人的灵魂因为无聊而腐朽,直指人所改变不了的原罪,正是自我内心所深藏的,挥之不去的孤独之魔……
「……我不禁要说,什么叫人物,什么叫氛围,什么叫底蕴和内涵,去读一读《伤心咖啡馆之歌》就明白了。」──苏童【知名作家】
作者简介
卡森.麦卡勒斯
卡森.麦卡勒斯一九一七年生于乔治亚州哥伦布市,年少时展现出钢琴天份,十七岁即到纽约市的茱丽亚音乐学院註册,却筹不出学费,无法入学。改而进哥伦比亚大学念写作,催生了《心是寂寞的猎人》。这本小说让她一夕成名。
她身体孱弱,成年之后即经历过数次中风,三十一岁左半身瘫痪,有一阵子只能以一指打字。据她姐妹说,在她过世前数年都无法伏案写作。一九三八年她嫁给了美国陆军下士詹姆士.李维.麦卡勒斯,但以离婚收场。离婚后两人仍通讯不辍,嗣后又再结婚,终于在一九五三年分手;他后来自杀身亡。
麦卡勒斯二十几岁已是作家,二十三岁出版了《心是寂寞的猎人》,声名大噪。其他作品有一九四一年之《金色独眼中的倒影》;一九四六年之《婚礼成员》(赢得一九五○年纽约书评人奖,并改编为舞台剧,搬上伦敦皇宫剧院);一九五一年之《伤心咖啡馆之歌》;一九五八年之剧本《美妙的平方根》;一九六一年之《没有指针的时钟》;一九六四年之《甜似酸黄瓜,干净如猪》;死后于一九七二年出版《抵押的心》。
她在美国境外受到瞩目之前,就获得英国小说家暨评论家普利契赞赏是「无与伦比的说故事人」。小说家格雷安.葛林说:「麦卡勒斯小姐还有福克纳先生是继D.H.劳伦斯殒落之后唯一具有原创诗情的作家。我更喜欢麦卡勒斯小姐,因为她写得更清楚明白;和劳伦斯相比,我也更喜欢麦卡勒斯小姐,因为她不传道。」
一九六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年方五十,在纽约州尼亚克去世,随后也葬于此地。
译者简介
赵丕慧
辅仁大学英文硕士,现任教于朝阳科技大学。译有大田出版《非你莫属》、《怪盗莫伦西》、《珍爱人生》、《投降的勇气》,与皇冠出版社《少年Pi的奇幻漂流》、《战地琴人》、《穿条纹衣的男孩》、《最后一场画展》等书。
这天晚上,爱蜜莉亚小姐拿着自来水笔不停地写,即使如此,她也没办法不去注意到阴暗门廊上盯着她看的人群,所以她不时抬起头来,直直的凝视他们。不过并没有朝他们大吼,质问他们干嘛像一群三姑六婆一样在她的产业上探头探脑的。她的神情骄傲严峻,跟她每次坐到书桌后的表情没有两样。过了一会儿,他们盯着她看的那样子似乎惹恼了她。她拿条红色手巾擦脸,站了起来,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对于门廊上的那群人来说,门这一关就是一种讯号。时机来临了。他们在门廊上守了很长的一阵子了,街上的夜冷冷清清的。他们等待了许久,而本能要他们行动的那一瞬间来临了。说时迟那时快,七八个人彷彿一条心,都朝店里移动。一时间,八个人似乎非常酷似——都穿着蓝色工作服,多数人的头发染上了银丝,都脸色苍白,眼里都有一抹作梦的眼神。谁也不知道他们的下一步会是什么,可是就在这时,楼梯口传出了声响。八个人抬头往上看,这一看惊得他们张口结舌。是那个驼子,那个在他们心中早被谋杀掉的驼子。而且,这小子跟他们心目中的形象也完全不一样了:不再是可怜兮兮、肮脏不堪、喋喋不休、孤苦无依,在世上乞讨为生的窝囊废。说真的,他变成了一个八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见过的体面人。房间仍是一片死寂。
驼子缓缓下楼来,那份傲气活像是脚下的每一片木板都属于他似的。几天过去,他有了极大的转变。其中之一就是干净到了极点。他仍穿着那件小大衣,但是大衣刷洗过,也缝补过了。大衣下是一件崭新的红黑格子衬衫,属于爱蜜莉亚小姐的。他穿的不是一般男人穿的长裤,而是一条贴身的及膝马裤。瘦巴巴的腿上穿着黑色长袜,鞋子也是特制的,形状很奇怪,鞋带一直绑到脚踝上,而且才刚清理过,用蜡擦得亮晶晶的。他的脖子上围着一条莱姆绿羊毛披肩,两只又大又白的耳朵几乎整个埋了进去,披肩的流苏差点要碰到地板。
驼子用他那种僵硬的小步伐下楼到店铺里,站到那群进店来的人中央。他们空出一块地方,围着他站,双手垂在身侧,眼睛瞪得老大。而驼子本人却是一派的从容。他以水平的高度一个一个凝视这群人,这种高度只到一般人的腰际。接着以精明的审慎,他又一个一个检查每个人的下半身——从腰看到鞋底。等到满意了,他才闭上眼睛片刻,摇摇头,似乎是在说以他看来这些人根本不算一回事。然后,带着自信,纯粹是为肯定他自己,他把头往后仰,环顾一圈,把四周的脸孔尽收眼底。店铺的左边有半袋鸟粪石,驼子发现得仰头看人之后,就坐在这袋鸟粪石上。舒舒服服的坐好后,两条小小的腿跷成二郎腿,他这才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
闯进店里的那些人人花了一点时间才变得自在。那个发了三天高烧,第一个散布谣言的人默利.莱恩是第一个开口的。他看着驼子在把玩的东西,压低声音说:
「你手上那是什么玩意?」
每个人都很清楚驼子手上的东西是什么,那是个鼻烟壶,原本是爱蜜莉亚小姐的父亲的。鼻烟壶是蓝色珐瑯瓷,壶盖上有金色花纹。这八人都见过鼻烟壶,所以心里很是惊异,他们战战兢兢地瞄了紧闭的办公室门一眼,听见爱蜜莉亚小姐在吹口哨。
「对啊,那是什么,小不点?」
驼子闻言抬头,嘴巴一动,说话了:「哦,这个啊,这是专门对付好管闲事的人的。」
驼子瘦巴巴的手伸进鼻烟壶里,捻了什么东西吃,可是却没有请他们也尝一尝。他捻的并不是鼻烟,而是混合了糖和可可的零食。他就像是捻鼻烟一样,抹了一小撮在下唇,再伸舌舔掉,舔的时候还会像在扮鬼脸。
「我脑子里的牙老让我觉得嘴里有酸味,」他解释说。「所以我才得吃这种甜的东西。」
那群人仍挤在四周,觉得怪怪的,搞不清楚状况。这种感觉其实一直没有散去,只是会被另一种感觉给盖过:房里的一种亲密感和模煳的庆典气氛。这晚在店铺里的人分别是:(海斯提.马龙,罗伯.卡尔佛.黑尔,默利.莱恩,维林牧师,瑞普.维尔波恩,亨利.福特.克林普,赫瑞斯.威尔斯)。除了维林牧师之外,其余的人在许多方面都很相似——都很容易从小事中得到乐趣,都在某方面哭泣过、吃过苦头,大多数的人除非是被惹恼了,否则都很温驯。他们都在纺织厂干活,跟别人分租一栋二房或三房的屋子,房租是每个月十块或十二块钱。这天下午每个人都领了薪水,因为这天是星期六。所以,暂时可以把这几个人当作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