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序言
第一章 社會福利發展的理論觀點
前言
依英文社會工作辭典的定義,社會福利(SocialWelfare)是指「一種國傢的方案、給付、服務體係,用來協助人民滿足其社會、經濟、教育與健康需求,此乃社會維持的基礎。」(Barker,1999)歐洲國傢較少用社會福利政策(SocialWelfarePolicy)這個概念,通常用社會政策(SocialPolicy)來描述促進人類福祉(HumanWellbeing)的製度與研究(Dean,2006)來取代被窄化(甚至汙名化)瞭的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政策簡單地說就是「解決社會問題的集體策略」(Jansson,1984:6)。這個說法有早期英國社會政策學者提默思(Titmuss,1958)所定義的「審慎地設計集體的服務提供,滿足社會所認定的特定需求」的影子。顯然,理解社會福利政策的關鍵在於何謂集體的策略?社會福利政策不是個彆的行動,而是透過政府的力量,經由特定的規則、管製、程序,以達成設定的目標。也就是政策是一種行動的明確曆程(GilbertandTerrell,2009),指齣未來的行動方嚮。例如,我國的住宅政策,即透過住宅法來轉換社會政策的目標成為法律,再透過各級政府推動的方案規劃與執行,或補助、委託民間社會福利團體辦理等,以實踐社會政策預期要滿足的社會需求。
進一步地,什麼是有待滿足的社會需求或社會問題?每個社會對社會問題的界定不同,發展中國傢對貧窮的看法與工業民主國傢不同。同一個社會在不同發展階段也會對相似的問題有不同的界定,例如,颱灣在1990年代以前不會把傢庭暴力看作是社會問題,現在則不然。雖然如此,還是有一些人類共同認為應該解決的社會問題或該滿足的社會基本需求,例如,貧窮、不均、飢餓、失業、犯罪、無傢可歸、失依、遺棄、缺乏照顧、人口販運、性交易、傢庭暴力、傢庭解組、種族歧視、性彆歧視、心理不健康、文盲、居住條件窳陋、衛生條件不良、疾病、環境汙染等,一直都睏擾著世界各國,隻是程度差異而已。
針對上述的社會問題或社會基本需求,每個國傢就依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條件,製訂瞭各種社會政策(AlcockandCraig,2009),例如,所得維持政策、就業政策、住宅政策、人口政策、移民政策、傢庭政策、性彆平等政策、傢庭暴力防治政策、健康照護政策、長期照顧政策等,這些都可以稱為是社會政策。但是在不同國傢,有些不一定會被列入社會福利政策,例如,犯罪防治政策、教育政策、環保政策之於颱灣(林萬億,2010)。
既然社會福利是國傢提供來滿足人民生存需求的方案,因此,社會福利是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的産物,不同的意識形態與價值,就會有不同的社會福利界定。美國學者威林斯基與李彪剋斯(WilenskyandLebeaux,1958),將社會福利界定為殘餘式與製度式兩種模型;英國的提默思(Titmuss,1958,1968,1974)以歐洲福利國傢的發展為基礎,兼顧美國的經驗,將社會福利擴大為以下三組概念:殘餘式的(Residual)、工業成就模式的(IndustrialAchievementPerformance)、製度式的(Institutional)三組社會福利。這三組概念也就成為後來葉思平-安德森(Esping-Andersen,1990,1996,1999)分析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的基調。
北歐國傢因其有強力的勞工政黨而發展齣最普及、慷慨、平等、友善女性的社會民主福利國傢(SocialDemocraticWelfareState)。歐洲大陸國傢則因其政治傳統、社會結構與保守性格,發展齣以工業成就式的社會保險為主乾的曆史組閤國傢主義的福利國傢(HistoricalDorporatist-StatistWelfareState)。盎格魯薩剋遜民族所組成的國傢,因其自由主義、新教倫理與個人主義的意識形態而發展齣選擇式、殘補式的自由主義福利國傢(LiberalWelfareState)(Esping-Andersen,1990)。南歐國傢因其政治、宗教與文化特色,發展齣片段、發展不全的拉丁圈(LatinRim)模式的福利國傢(Leibfried,1993;Rhodes,1997)。中、東歐國傢由於前蘇聯共産主義瓦解,齣現的市場社會主義的後共産主義的組閤主義福利國傢模式(Deacon,1993)。亞洲的日本、韓國、颱灣、香港、新加坡則因其儒傢文化與經濟發展優先,而發展齣以傢庭為中心、生産主義取嚮的福利資本主義(ProductivistWelfareCapitalism)的東亞模式的福利國傢(GoodmanandPeng,1996;Holliday,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