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契约之基础理论、法理变革及实务趋势/行政程序法之最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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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行政契约法制引介我国后,具急速发展及变革特性。合意之行政行为在行政作业实务之应用以及司法裁判上之肯认,有迅增之趋势。本书收录介绍德国、法国、美国及我国行政契约理论、法制及实务应用相关论文,提供行政契约法制最完整之比较法资料。此外,针对近来不断引发争议之不动产征收问题,尤其相关协议之定性与行政契约之关系,亦收录专论一篇详加讨论。欲深化行政契约理论及了解实务运作之读者,不可错过。

  我国行政程序法自2001年施行以降,迄今已逾12载。其间,一方面行政专法程序规范密度渐增、行政法学说蓬勃发展,而行政作业实务亦渐构筑正当行政程序之法治国意识。另一方面,行政之复杂性及多变性致使现行行政程序法产生诸多之适用上疑义,甚至是规范缺漏之情形。基此,检讨并研修现行行政程序法之声浪,遂因应而生。本书体察到此变革需求,收录介绍行政程序法最新理论发展,以及法务部行政程序法研修现行成果相关论文,俾供读者掌握最新之理论与法制状况。

《现代法治国家中的行政行为与司法审查》 内容概述 本书深入探讨了现代法治国家框架下,行政行为的生成、效力、合法性基础及其面临的司法审查挑战。全书围绕行政法学的核心命题展开,着重分析了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时所必须遵循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标准,并详细阐述了当代司法实践中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督的理论与方法。 第一部分:行政行为的理论基石与法定要件 本部分首先勾勒了行政行为在法治国家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它不仅是国家意志的直接体现,更是连接公共利益与私权利的关键枢纽。我们摒弃了僵化的“三段论”分析模式,转而采纳更具动态性的观点,探讨行政行为如何从概念的抽象走向实践的复杂性。 一、 行政行为的界定与分类:超越传统二分法 本书对行政行为的定义进行了细致的辨析,强调其在现代治理结构中的多维面向。我们不仅区分了典型的行政处分、行政决定和行政命令,更着重分析了“事实行为”与“准司法行为”在行政法适用上的模糊地带。尤其关注了“行政指导”这一介于公法与私法、强制与劝导之间的灰色地带行为,探讨其在何种情况下应被纳入司法审查的范畴。书中通过对不同法域(如环境管制、金融监管)的具体案例分析,展现了行政行为分类的实践意义及其对救济途径选择的影响。 二、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实体与程序的深度融合 合法性是行政行为效力的生命线。本部分将合法性要件解构为实体要件与程序要件,并论证了二者在当代法治理念下日益紧密的相互依存关系。 1. 实体要件的精细化考察: 除了传统的权限保留、明确的目的性与适当性原则外,本书重点探讨了“比例性原则”在行政裁量中的具体适用标准。比例性不再被视为简单的“不得过度”要求,而是被拆解为适合性、必要性和狭义的比例性(均衡性)三个层次。书中引用了欧洲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衡量行政干预强度时的不同进路,旨在为我国法域的比例性审查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分析框架。此外,对“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行为撤销或废止中的适用边界进行了深入剖析,强调了行政确定性对公民权利的重要性。 2. 程序正义的实质化: 本部分强调,程序正义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告知与听证,更是实质性参与和影响决策过程的保障。我们详细分析了“正当程序”(Due Process)在行政领域的具体体现,包括:听证的范围界定、利害关系人的界定与通知义务、以及对行政程序中信息公开与透明度的要求。书中特别关注了现代行政中“参与式治理”的兴起,探讨了行政决策过程中公众咨询和专家意见采纳的规范性问题。 第二部分:行政裁量权的界限与司法克制 行政裁量是行政权力的核心特征,也是司法审查中最具争议性的领域。本部分致力于划定司法干预的合理边界,以维护行政效率与司法中立的平衡。 一、 裁量权的性质与法律规制 裁量权并非“自由裁量”或“随心所欲”,而是被法律授权并受制于一般法律原则的权力。本书系统梳理了对裁量权进行规制的各类法律工具,包括:明确的自由裁量幅度、裁量基准的制定、以及对裁量权滥用的预防。我们深入分析了“自由裁量”与“法律保留”之间的动态张力,指出在涉及基本权利的领域,法律保留的边界必须被严格限定。 二、 司法审查对裁量权的审视维度 司法审查并非要取代行政机关作出最优决策,而是审查其决策过程是否具有“明显不合理性”或“恣意性”。本书将裁量审查细分为几个关键维度: 1. 事实认定审查: 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赖以作出决定的基本事实是否进行了充分、准确的调查。 2. 法律适用审查: 裁量权是否被置于正确的法律框架内行使。 3. 偏离原则审查: 裁量机关是否无理地偏离了既定的政策或先例,特别是对“一事不再理”或“平等对待”原则的遵循情况。 特别地,本书对“酌量余地(Margin of Appreciation)”理论在行政法领域的引入进行了审慎的探讨,讨论了在面对高度专业性、政治敏感性或经济预见性的行政决策时,法院应采取何种程度的克制。 第三部分:行政行为的效力状态与救济路径选择 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便具有一定的效力。本部分着重分析了行政行为在不同状态下(有效、瑕疵、无效)对公民权利的影响,以及公民寻求救济时所应选择的法律路径。 一、 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与瑕疵类型 我们详细考察了行政行为生效所需满足的内部要件(主体、内容、形式)和外部要件(告知与送达)。重点分析了行政行为中常见的瑕疵类型:轻微瑕疵、可撤销瑕疵与根本性瑕疵。书中运用比较法视野,对比了“当然无效”和“可撤销”之间的理论区分及其在实践中对救济时效的影响。 二、 救济路径的系统性选择:前置程序与终局救济 本部分构建了一个清晰的行政救济路径图。首先强调了行政复议或听证等行政内部救济程序作为诉讼前置阶段的必要性与功能。接着,详细论述了司法审查的介入时机、诉讼请求的种类(确认有效、撤销、履行、给付)以及诉讼中对行政行为的中止执行或临时措施的申请条件。特别关注了针对“不作为”的司法救济,这是现代行政法中日益凸显的治理失灵问题。 结论:面向未来的行政法挑战 本书最后总结了当代行政法在面对技术化、全球化和快速变化社会背景下所面临的新挑战,如大数据驱动的“算法行政”的合法性困境、跨国界行政合作的法律适用,以及对可持续发展目标承诺的行政落实机制。全书旨在为理解和实践现代法治下的行政行为提供一个扎实、具有前瞻性的理论框架。

著者信息

主编简介

台湾行政法学会


  【经历】
  社团法人台湾行政法学会简介

  社团法人台湾行政法学会成立于民国八十七年九月十二日,一非营利性之社会团体,并以行政法学之研究、行政实务经验之交流及依法行政理念之宏扬为立会宗旨。

  成立迄今,除积极参与国际及两岸之行政法学学术交流外,每年亦定期举办二至三场之大型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研讨主题广及行政法学总论,深至行政法学各论,均在讨论研究之范围,对行政法学理论及实务之发展极具贡献。

  该会每年度所举办之学术研讨会均定期集结成册,对外发行,期能透过将行政法学卓越论述公开出版之方式,进一步落实宏扬行政法学之理念。

图书目录

序 言
˙德国(含欧盟)行政契约理论发展之趋势/江嘉琪/1
˙法国行政契约发展趋势──以「不可预见性理论」之变迁为中心/黄源浩/27
˙美国法制中政府与人民签立契约关系之法规范初探──以环境法中管制契约之介绍为中心/张英磊/65
˙我国行政契约理论与实务发展趋势──以全民健保医疗契约为例/林明锵/115
˙我国行政契约法制之建构与发展/江嘉琪/185
˙土地或房屋征收相关协议与征收补偿问题之研究/刘如慧/225
˙论德国行政程序法中程序瑕疵理论之建构与发展/傅玲静/267
˙我国行政程序法之修正与展望/钟瑞兰/317

图书序言

序言

  台湾行政法学会于2013年1月19日举办「行政契约之法理变革与实务趋势」学术研讨会,针对德、法、美以及我国有关行政契约 之实务与理论发展趋势进行探讨,由会员江嘉琪、黄源浩、张英磊、林明锵等学者提出报告。此外,本会与中国行政法学会于2013年9月14与15日在浙江宁波举行第十五届海崃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我方由会员江嘉琪、刘如慧、傅玲静及钟瑞兰等人就行政契约、征收补偿与行政程序之瑕疵与立法发展等议题,发表论文。以上各研讨会之报告人皆为我国行政法学者之翘楚,报告论文不但质量俱佳,且对相关问题探讨深入,深具实务学术之参考价值。有鑑于此,本会乃循往例,将各该论文汇编成册出版,定名为「行政契约之基础理论、法理变革及实务趋势/行政程序法之最新发展」,以飨读者,并供实务与学术参考。

  本书之出版,首应感谢各研讨会之论文发表人热心参与,慷慨应允其论文由本会出版,其次感谢元照出版公司,大力协助出版相关事宜。期待本书之出版能促进行政法学之发展与革新,提升行政效能,加强行政现代化,以符法治国原则。


社团法人台湾行政法学会
理事长刘宗德谨识
2013年11月

图书试读

用户评价

评分

坦白说,我购买这本书的初衷,是希望能在“行政契约”这个相对较新且充满发展潜力的领域,获得更深入的理论理解和实务指引。尤其是“法理变革”部分,我期待能看到作者对行政契约在现代治理模式中的角色进行深刻反思,例如,它如何作为一种柔性治理的工具,在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体权利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又或者,它如何与“伙伴关系治理”、“协商式治理”等新兴理念相结合,催生出全新的行政运作方式。我曾设想,书中会细致分析不同国家在行政契约立法和实践上的异同,并从中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和趋势。同时,对于“行政程序法之最新发展”,我渴望的是能够深入了解最新的立法修例动向,例如,关于程序正义的保障、行政机关的解释义务、以及电子化行政程序对传统程序的挑战与重塑,并期待这些发展能够为行政契约的实际运用提供更清晰的法律指引。然而,翻阅后发现,本书在这些方面着墨不多,更多的是对基础概念的阐述,对于我这种期待更深层次理论探讨和前沿趋势分析的读者来说,这本书的内容深度和广度,未能达到我的预期,特别是那些能够真正激发思考、指导实务的创新性观点和案例,相对而言比较缺乏,使得整体阅读体验略显平淡,未能激起我想要深入探究的强烈兴趣。

评分

对于一本以“行政契约”和“行政程序法”为核心的书籍,我原以为会是一场关于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深度对话,尤其是在“法理变革”这个部分,我期待着能看到作者如何将抽象的法律原则,与纷繁复杂的社会变迁相结合,描绘出行政法制演进的宏伟图景。例如,在行政契约的理论层面,我希望它能详细阐述行政契约如何突破了传统行政命令的单向性,赋予了行政主体与相对人更多的互动空间,并且探讨在科技发展日益加速的今天,如何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行政契约模式,以应对网络信息、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带来的挑战。在“实务趋势”方面,我更是希望能借此书的机会,了解当前行政契约在公共采购、社会福利、公用事业特许等领域的最新实践,特别是那些被视为创新和突破的案例,并从中学习到成功的经验和可能存在的陷阱。至于“行政程序法之最新发展”,我期待的是关于信息公开、听证程序、电子化行政服务等方面最前沿的法律改革和司法解释,以及这些发展对行政契约的制定和履行可能带来的具体影响。然而,这本书的内容,给我的印象更像是一本教科书式的框架介绍,对于这些具体而深刻的法理变革和实务趋势,未能提供足够具有启发性的分析和详尽的案例分析,让我觉得它更适合作为初学者对相关概念的入门了解,而非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从业者寻求深度洞察的工具,这着实令人感到些许遗憾。

评分

这本书的书名乍看之下,确实会让人对它充满期待,尤其是在行政法领域从业多年的我,总觉得行政契约这块在实务上总有一些难以捉摸的角落,而行政程序法的最新发展更是牵动着每一个法律人的神经。然而,当我翻阅这本书时,却发现它在内容上似乎并未触及我最关心的那些核心议题。我一直以为,行政契约的“基础理论”部分,应该会深入剖析行政契约与传统行政行为的异同,探讨其在不同国家法制下的发展脉络,甚至会就其本质是“公法契约”抑或“私法契约”的争议进行一番细致的论述。同时,对于“法理变革”,我期待的是作者能够梳理行政契约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扮演的角色转变,例如在推动公共服务效率、促进公民参与等方面所产生的深远影响。至于“实务趋势”,则应包含大量引人入胜的案例分析,例如在土地征收、都市更新、环境许可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以及在争议解决机制上的新探索。然而,这本书的内容,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份概览性的介绍,浅尝辄止,未能深入挖掘这些理论的精髓,也未能提供足够扎实的案例支撑,让人感觉有些意犹未尽,仿佛只是触及了冰山的一角,但最引人入胜的冰山主体却未能得到充分展现,这无疑让我感到一丝小小的失落,毕竟,在日新月异的法律实务中,我们更需要的是能够指导我们解决实际问题的深度分析。

评分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行政法领域发展的学者,我对“行政契约”这一概念一直抱有浓厚的研究兴趣,也深知其在现代行政实践中日益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法理变革”这一章节,我原以为会看到对行政契约背后深层法哲学思考的探讨,例如,它如何体现了行政权力行使的限制与回应,又或者它如何与“法治国家”的理念相契合,成为推动行政效能与公民权利保障并行的重要工具。我也期待书中能对行政契约在不同国家法制下的发展历史进行梳理,并分析其演进背后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动因。至于“行政程序法之最新发展”,我更加关注的是那些可能对行政契约的制定、履行和争议解决产生重大影响的变革,比如,在数据保护、人工智能辅助行政决策等新领域,行政程序将如何调整以适应新的技术和伦理挑战,以及这些调整是否会反过来影响行政契约的性质和边界。然而,这本书的内容,在这些深刻的理论辩驳和前沿的实践探索上,给我的感觉是相对保守和有限的,未能提供足以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或见解,更像是对已有知识的温和重述,对于真正想要突破现有认知框架、探索未知领域的我来说,这本书记载的内容,似乎未能提供足够的前进动力和理论支撑,从而显得略微不足。

评分

这本书的标题确实足够吸引人,尤其是在当前行政法理论和实践不断演进的背景下,“行政契约”和“行政程序法”无疑是两个最富话题性的领域。我原本满心期待地希望通过这本书,能够深入理解行政契约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工具,其理论基础是如何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演变的,特别是“法理变革”部分,我设想会看到作者对行政契约在促进政府透明度、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以及应对复杂社会治理问题等方面所扮演的关键角色的深度剖析。我期望能通过书中详实的案例,学习到如何在实际操作中运用行政契约来解决棘手的行政争议,以及如何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此外,“行政程序法之最新发展”更是我关注的焦点,我期待能了解到在电子政务、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浪潮下,行政程序如何被重塑,以及这些变革对行政契约的制定和执行会产生怎样的具体影响,例如,在信息公开、当事人权利保障等方面是否有新的突破。然而,当我阅读这本书时,却发现其内容更多的是对这些概念的较为基础的介绍,未能深入到我所期待的那种对法理变革进行深刻反思、对实务趋势进行详细梳理的程度,也未能提供足够多能够引发我进一步思考和学习的深度案例分析,整体而言,感觉它更像是一本入门读物,而我则在寻找一本能够引领我进入更深层次学术殿堂的书籍,这份落差让我有些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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