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序言
1隐含作者
我已经写作三十年。这句话我已经陈述了好一段时间,事实上,就是陈述得太久了,如今已不再是事实,因为我的作家生涯即将迈入第三十一个年头。我却还是喜欢说自己已经写小说三十年了,虽然有点夸张。偶尔我也会写写其他类型的文章,如随笔、书评、对伊斯坦堡或政治的感想,还有演说文,但我真正的职业,也就是把我和人生绑在一起的,还是写小说。有许多出色作家写作时间比我长得多,已经写了大半个世纪,却没有太当一回事。也有许多让我一读再读的伟大作家,如托尔斯泰(Leo Tolstoy,1828-1910)、杜思妥也夫斯基(Fyodor Dostoyevsky,1821-1881)、汤玛斯.曼(Thomas Mann,1875-1955),写作生涯更长达五十多年……那么我为何对自己写作的三十週年如此慎重以待?这是因为我希望能将写作(尤其是小说写作)视为一种习惯来谈一谈。
为了让自己快乐,我必须每天摄取文学,这一点无异于病人必须每天服用一匙药。小时候得知糖尿病患者须得每天接受注射时,我和大家一样替他们感到难过,甚至可能认为他们已经半死。我对文学的依赖想必也同样让我呈现半死状态吧。尤其当我还是年轻作家时,我可以感觉到其他人认为我隔绝于真实世界之外,因此注定「半死」。又或者精准地说是「半人半鬼」。有时候我甚至抱有一种想法,觉得自己彻底死了,但正努力透过文学重新为尸身注入生命。对我而言,文学就是一种药。一如他人以汤匙餵送或针筒注射的药剂,我每日的文学摄取量,或者也可以说我每日的嗑药量,必须达到一定标准。
首先,药必须是好药。品质的好坏能让我知道它有多真实、多有效。阅读小说中某个缜密深奥的段落,进入那个世界并信其为真──再没有比这个更令我快乐,也再没有比这个把我和人生绑得更牢的了。而且我宁可作者已死,那么我的赞佩之心便不会被小小的嫉妒乌云所遮蔽。随着年岁渐长,我愈发相信顶尖书作都出自已故作家之手。即使他们尚在人世,感受他们的存在就像感受鬼魂一般。也正因如此,在路上遇见伟大作家,我们总会视他们如鬼魂,只会不敢置信地惊叹遥望。